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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时间:2020-01-20 14:55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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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中文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中央文明办

成立过程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主要任务

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4、负责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管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

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制度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组(负责文秘、会务工作)、调研组(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协调组(负责联络协调、经验交流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

中国共产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中文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性质:议事机构

类别:委员会

成立时间:1997年4月21日

主任:王沪宁

主要职能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建议。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门,需要大家共同来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是: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重点是组织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委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相通报情况。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部署总结工作,研究讨论重要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出席会议人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同志列席。

四、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

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同志出席。

六、各地各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请示报告,直接报送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涉及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可在报送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正部级机构)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央文明办的官方门户网站是中国文明网。办公室主要任务是:

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4负责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管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组(负责文秘、会务工作)、调研组(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协调组(负责联络协调、经验交流工作)。

四、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

现任领导

主任:王沪宁

副主任:黄坤明(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

副主任:刘延东

副主任:郭金龙

下设办公室(中央文明办),为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

中央文明办主任:王晓晖(中宣部常务副部长)

副主任:陈世炬(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江小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历任领导

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期间(1997-2002)

主任:丁关根(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副主任:李铁映(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办公室主任:刘云山

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期间(2002-2007)

主任:李长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副主任:刘云山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陈至立 (国务委员)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期间(2007-2012)

主任:李长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

副主任:刘云山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刘延东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期间(2012-2017)

主任:刘云山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副主任:刘奇葆 (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

               刘延东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关于成立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资党办宣传[2011]9号

各中央企业,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文明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资委文明委的主要职责

    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国资委文明委成员

    主 任:黄丹华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副主任:杜渊泉 国资委副秘书长

    卢卫东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局长(部长)

    委 员:王选文 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 华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赵世堂 国资委综合局副局长

    鲁红星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

    孟凡良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

    卜玉龙 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副局长(副部长)

    韩 天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副局长(副部长)

    张相红 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副局长(副部长)兼中央企业团工委常务副书记

    楚序平 国资委研究局(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副局长

    吴 甫 国资委人事局副局长

    张文宏 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局长

    曾 坚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级)

    周 辉 监察部派驻国资委监察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国资委文明委下设国资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工作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资委文明委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中央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局副局长韩天同志兼任。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1年2月16日

中央文明委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2017-11-1 11:13 发布于北京

摘要 :  1997年5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江泽民和李鹏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李岚清、尉健行、宋健、罗干以及中央文明委全体委员、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央文 ...

  1997年5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江泽民和李鹏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李岚清、尉健行、宋健、罗干以及中央文明委全体委员、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央文明委开始履行中央赋予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责和任务。

       会议指出,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议事机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担负着督促检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任务光荣而艰巨。

       会议明确了中央文明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四个一”,即一项重要原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定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根本任务:培育“四有”新人,提高人的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一条重要方针:必须坚持重在建设,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下苦功夫,下真功夫,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情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层面一个层面地拓展。

       会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中华民族自尊、自信、自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全党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着眼点一定要放在紧贴群众利益、受到群众欢迎的事情上,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要办实,实事要办好,避免“一阵风”,严禁形式主义。

       会议指出,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议大事,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性建议。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从而真正把握住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任务和工作制度》《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1997年主要工作安排》。会议明确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中央文明委作为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建议。

       会议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门,需要大家按照守土有责的精神共同做好。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科学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工作,以及党风政风建设等,主要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直接从事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宣传文化工作部门更要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中央文明委的工作范围是: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主要是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重点是组织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委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相通报情况。

       会议强调,高高举起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这是中央文明委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治纪律。

       这次会议前不久的4月21日,党中央发出了《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央文明委,下设办公室。成立中央文明委(办)并迅速召开全会,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中央文明委成立前后,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或调整充实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这对于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方面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