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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共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时间:2020-10-23 10:27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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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之一,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之一,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中央政法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
机关简称:中央政法委
主要职权:指导中央及地方的政法各部门工作
现任书记:郭声琨
机构类型: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决定,设立了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先后为陈绍禹、谢觉哉。
1958年,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又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彭真同志为第一任组长。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
1980年1月2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职。
1982年,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将政法委规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同年5月19日,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
1990年3月,中共中央又决定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治风波的影响)
1991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决定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等。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等。
(十三)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党中央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公安部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制度原则
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中央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中央政法委机关的工作。

现任领导班子
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
副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赵克志
委员: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唐一军 、王宁、王仁华
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兼)
副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王洪祥、雷东生

历任领导
书记
书记 任期 时任其他职务
彭真1980年—1982年9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陈丕显1982年9月—1985年9月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乔石:1985年9月—1992年10月中央政治局委员

副书记
副书记 任期
刘复之:1985年9月—1988年3月
陈伟达:1985年9月—1988年3月

1988年至1990年未设

秘书长
秘书长 任期
顾林昉:1985年9月—1990年
任建新:1990年—1992年10月
束怀德:1993年3月—1998年3月
王胜俊:1998年3月—2008年4月
周本顺 :2008年4月—2013年4月
汪永清:2013年4月—2018年3月
陈一新:2018年3月—至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中共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之一,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中央政法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机关简称  中央政法委

主要职权  指导中央及地方的政法各部门工作

现任书记  陈文清

机构类型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决定,设立了中共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先后为陈绍禹、谢觉哉。

1958年,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又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彭真同志为第一任组长。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

1980年1月2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一职。

1982年,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将政法委规定为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联系、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1988年,国家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同年5月19日,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

1990年3月,中共中央又决定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

1991年2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决定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等。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等。

(十三)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党中央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公安部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制度原则

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中央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中央政法委机关的工作。

领导班子

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

副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小洪

委员   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员:张军 应勇 訚柏 陈一新 贺荣 王仁华 王春宁

秘书长   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

副秘书长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杨春雷

历任领导

1、书记

书记  任期  时任其他职务

彭真  1980年—1982年9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陈丕显 1982年9月—1985年9月 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乔石  1985年9月—1992年10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

任建新 1992年10月—1998年3月 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罗干  1998年3月—2007年10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2002年起)

周永康 2007年10月—2012年11月 中央政治局常委

孟建柱 2012年11月—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

郭声琨 2017年—2022年10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

陈文清 2022年10月—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2、副书记    

副书记 任期

刘复之 1985年9月—1988年3月

陈伟达 1985年9月—1988年3月

1988年至1990年未设

任建新 1990年—1992年10月

罗干 1993年3月—1998年3月

1998年至2002年未设

周永康 2002年11月—2007年10月

孟建柱 2007年10月—2012年11月

王乐泉 2010年4月—2013年4月

郭声琨 2013年4月—2017年

秘书长

秘书长 任期

顾林昉 1985年9月—1990年

任建新 1990年—1992年10月

束怀德 1993年3月—1998年3月

王胜俊 1998年3月—2008年4月

周本顺 2008年4月—2013年4月

汪永清 2013年4月—2018年3月

陈一新 2018年3月—至今

中央政法委是党的重要工作部门,它由哪些领导构成,又是什么级别?

一、首先来了解中央政法委的机构情况

中央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代表党领导全国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宏观研究,提出工作思路,推进政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二是统筹协调政法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工作;三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检查政法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四是协调政法机关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维护国家安全。

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全盘工作,代表中央领导全国政法系统,各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中央政法委重大决策,并把它贯彻到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安全部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内外部安全的重任。

二、中央政法委由哪些领导构成?

中央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领导,是我国的领导核心成员之一。

副书记一般由公安部部长兼任。由于公安部部长按惯例都由国务委员兼任,也是副国级领导,行政级别虽然与中央政法委书记一样,但中央政法委书记代表党领导政法工作,政治地位、发展前景要好于公安部长。公安部长下一步晋升一般也是接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本质上还是公安部长的领导。

中央政法委委员一般设置7名,包括: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行政级别为副国级,负责领导全国审判机关;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行政级别为副国级,负责领导全国检察机关;

3、国家安全部部长。行政级别为正部级,负责国家安全工作;

4、司法部部长。行政级别为正部级,负责领导全国司法行政工作。

5、中央军委政法委书记。中将军衔,一般也是中央委员,相当于地方的正部级。

6、武警部队司令员。上将警衔,也是中央委员,与地方正部级大员相当。

7、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行政级别为正部级,负责主持中央政法委机关工作。

除此之外,中央政法委一般还会设两到三名副部级的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保障中央政法委机关日常工作,构成中央政法委领导基本架构。

从上述职位设置看,中央政法委领导职数大致保持在10-12名区间,行政级别最高为副国级,包括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长、最高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在内总共4名,占比超过30%;中间层主要为正部级,占比接近一般,少数为副部级,也是中央政法委领导体系中的最低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