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中共五大书记格局是怎样形成的?政务: 2021-08-17 11:11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1945年6月19日, 中共七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
中共五大书记格局是怎样形成的?
政务: 2021-08-17 11:11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1945年6月19日, 中共七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五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史称“五大书记”。以此为标志,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形成。这一领导集体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艰辛复杂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走向成熟的重要里程碑。
六届五中全会首设中央书记处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书记处的称谓源于苏共。1905年,苏共中央书记处成立,此时它还是一个规格相对较低的纯技术性的机关。1920年3月,根据俄共(布)九大的决定,中央书记处才成为中央委员会的一个独立的具有领导性质的重要机关。“书记处”一词在中共文献中很早就曾出现,在中共一大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就称“选举了三位同志组成书记处”。这时所说的“书记处”并没有真正成立,实际成立的是“中央局”。之所以出现“书记处”称谓可能是中共在建党之初试图把自身的领导机构与俄共(布)的领导体制相对应的缘故。
中共建党之初,由于党员与地方组织都比较少,从中共一大至四大,中央机关设置都比较简单,并未设立中央书记处。中共四大后,全国革命形势有了迅速发展。到1927年4月,中共党员数量已达到57000余人。跟中共四大召开的时候相比,两年中党员数量增加了60倍。1927年5月,中共五大召开时决定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并首次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共五大后修改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 治工作……中 央政治局 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 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这种机构设置是借鉴1925年12月联共(布)十四大的党章中关于“中央委员会设立:政治局———负责政治工作;组织局———负责组 织工作的总的领导;书记处———负责日常的组织性的工作和执行性工作”的规定。同时也吸取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中央机关组成的经验。中共五大实际上把苏共中央的组织局与书记处合并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1928年7月,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由其本身委员中选出政治局, 以指导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前后期间内党的政治工作,并选举常 务委员会以进行日常工作。”此时,也仍然未规定设立中央书记处。
中央红军长征离开中央苏区时时,由于不慎将装文件的担子挑错,导致中共中央的会议记录及向共产国际的报告等资料都留在中央苏区。后由于残酷的战争环境,资料均被销毁。关于中央书记处设立的时间,经专家考证应是从1934年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的。1933年12月5日,临时中央总负责博古在给共产国际电及同年12月12日共产国际对此电之复电中,均提到将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设立书记处。
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央苏区瑞金召开,会上改选了中央政治局。全会选出了中共历史上的第一个中央书记处 (实际即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推举由博古主持工作,负总责。全会选出的书记处书记成员有多种版本。依据《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 的资料介绍,包括秦邦宪 (博古)、张闻天(洛甫)、周恩来、项英、陈绍禹(王明在苏联)、张国焘(在川陕苏区)、陈云七人。
中共六届五中全会设立的书记处其职权相当于中共五大、六大产生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那时候通常把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混用,其成员有时称书记,有时称常委。例如,遵义会议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即中央书记处书记。一般认为,当时的中央书记处事实上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1936年6月16日,在陕北的中央书记处致电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称“现时中央集中的组织,政治局:洛甫、恩来、博古、泽东、邓发、凯丰、稼祥、仲 舟 (张浩、林育 英 )、德怀。常委:洛甫(书记)、恩来、博古、泽东四人”。此时,中央政治局常委( 书记处书记 ) 成员中,陈云于长征途中被派赴去苏联,王明早已在苏联,张国焘随红四方面军在长征途中,项英留中央苏区。同年12月初,张国焘、朱德、任弼时等抵达保安,同中共中央会合。此后,在延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包括张闻天、毛泽东、周恩来、张国焘、博古,由张闻天负总责,主持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工作。
六届六中全会明确中央书记处性质和地位
1937年11月,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明、康生与中共驻新疆代表陈云,受共产国际的派遣乘机到达延安。
王明回国后,当时各地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大多已齐聚延安。为了听取共产国际的指示和总结党的工作,中共中央于12月9日至14日召开政治局会议(即“十二月会议”)。这次会议,由于毛泽东等人的抵制,王明的错误意见没有形成会议决议。
在十二月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党的七大准备委员会,成员有25人,毛泽东担任主席,王明担任书记,秘书处由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五人组成。会议重新明确中央常委由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周恩来、张国焘、博古、项英九人组成。还决定增补王明、康生和陈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此时的中央书记处成员也有多种说法,大都认为书记处由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五人组成。但也有一些专家考证认为“十二月会议”时的中央书记处书记还包括周恩来、博古。
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重新按照中共六大的党章规定,在中央政治局下设有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作为在中央政治局闭会期间“进行日常工作”的领导机关。但同时又存在着在中央政治局下的中央书记处,组成人员又均是中央常委。此次会议议定中央实行集体领导。l938年4月1日,张闻天在《新华日报》上发表《张闻天(洛甫)启事》也说明了这一点,《启事》声明“中共中央设有由数同志组织之书记处,但并无所谓总书记”。与此同时,书记处内部亦有分工。以当时中央书记处对日常来往电报所作分工为例,明确“党的交洛(甫),军交毛,统战交王(明),王外出时交洛”。
此时的中共中央将中央书记处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视为“一套人马的两块招牌”,在名称上仍时常混用。此后,既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又有中央书记处,机构并存,人员多有重合。不过,这种二位一体的机构在形式上还是“内外有别”,从修订后的《张闻天年谱(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版)显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会议和决策,对外发布则多以中央书记处名义。这种书记处、常委会混用称谓的状况一直延续到1938年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
1938年8月,中央政治局委员王稼祥从苏联回到延安,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在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稼祥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传达共产国际领导人所作“中共中央领导机关要以毛泽东为首”的指示后,王明所拥有的权力即被明显削弱。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举行。全会做出《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决定》,成为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性质、任务、职权、纪律等的决议。
这个《决定》是继中共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后制定的中央委员会特别是政治局与书记处的工作法则与纪律要求,内容比较明确和具体,很多规定后来一直沿用。《决定》中提出用“中央书记处”取代中共六大党章规定的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书记处”的规定主要有:(1)“中央书记处的任务,是办理中央委员会之组织性质和执行性质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准备政治局会议须讨论的问题, 并向政治局作工作报告”。(2)“中央书记处须完全执行政治局的决议,但中央书记处在政治局会议前后期间, 遇有新的重大紧急事变发生, 不能立即召开政治局会议时,得作新的决定,并得以中央委员会名义发表宣言决议和电文,但事后须提交政治局会议批准及追认”。(3) “书记处 每星期最少须开会 一次,集体的解决中央的日常工作和处理答复各党委的问题。书记处开会时,中央所在地的政治局委员,均得出席”。(4)“各书记各政治局委员所领导之中央各部工作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工作,须经常向书记处报告。中央各部重要问题之处理和答复,各部重要人员之任用或派出,均须经过书记处批准”。
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时的中央书记处书记五人:张闻天、毛泽东、王明、康生、陈云。会后,王稼祥继续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六届六中全会期间,张闻天曾诚恳地向毛泽东提出,应“推举毛泽东同志为中央总书记”。但当时毛泽东经过全面考虑,不主张提这个问题。会后,张闻天开始“主动让贤”,将工作逐步转交给毛泽东,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的地点也由他住的窑洞移到杨家岭毛泽东的住处。六届六中全会后,张闻天主要从事党的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当时中央的一些会议仍由张闻天主持。但中央签发的文件和电报等,排名顺序多以毛泽东居首。可以说,这时党中央的主要领导工作实际上已转 移到毛泽东方面。
1940 年 5 月 30 日,王明在延安“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开学典礼大会上作了《学习毛泽东》的讲话,称赞毛泽东是“全党团结的核心”,“是公认的领袖”。尽管当时中共中央形式上的一把手仍然是张闻天,但毛泽东已经成为连王明也不得不承认的全党领导核心。
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和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中央书记处
1940年3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任弼时从苏联返回延安,开始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 并负责筹备中共七大。1941年8月,为适应党中央领导机构任务日益繁重的需要,以及增强党中央工作的效能,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任弼时等人的提议,决定对党内高层决策体制加以调整,与书记处有关的安排主要有:一是建立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扩大书记处的工作成员。由住在延安杨家岭的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王明、张闻天、陈云和凯丰七位政治局委员组成书记处工作会议。其中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三人为必到成员,其余四人则可择时到会。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实际上负责中央的日常工作。二是决定由任弼时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书记处及政治局的会议议程由秘书长负责提出。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暂定每周开两次会,对中央政治局负责,主持人为毛泽东。此后,书记处工作会议取代书记处会议在中共中央决策体制当中所具有的功能。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三人作为书记处工作会议必到成员,发挥的作用更重要一些。毛泽东作为主持人,自然地位更加突出。
1941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 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延安召开。一些过去受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影响而犯过错误的同志作了自我批评。张闻天在会上对自己在苏维埃运动后期的错误作了认真检讨发言。不久,经中央同意,他离开中央工作岗位,于1942年1月率领延安农村工作调查团前往陕北绥德及晋西北进行考察,一直持续到1943年3月才返回延安。而王明在会上则拒绝检讨自己的错误, 并在会议期间突然宣称自己有病。之后,他长期缺席中央政治局及书记处的会议。
抗战初期,王明的错误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和纠正,但中共领导层的成员一直未做调整,曾犯有严重错误的一些领导人仍然在领导岗位上。同时,长期担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刘少奇的突出贡献与领导才能,得到了毛泽东和党内不少同志的充分肯定。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评价刘少奇是白区正确路线的代表,陈云、任弼时、王稼祥等认为刘少奇与毛泽东“一起是苏维埃运动后期正确路线的代表,应当给予重要的领导责任”。当时,刘少奇不在延安,1938年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巩固华北,发展华中”的战略部署,翌年初,刘少奇到华中工作。在随后3年多时间里,他先后出任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新四军政治委员等职,为华中抗日根据地和新四军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1942年3月,刘少奇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离开华中,返回延安,行期达9个月,被称作“小长征”。毛泽东十分重视刘少奇此次返延,在他返回延安途中,十多次电询其行踪, 并电告沿途各根据地负责人注意接护和保障刘少奇的安全。1942年12月30日,刘少奇抵达延安。
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决定调整精简中央机构,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分工。《决定》明确:中央政治局负责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领导整个党的工作,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举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都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央书记处则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 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负责组织政治局决议的执行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
同时, 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还做出重要人事安排,推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主席为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 设立宣传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毛泽东任宣传委员会书记,刘少奇任组织委员会书记。书记处直接或经过它们管理中央各部门的工作。各地区直接向书记处汇报工作。书记处会议不固定,随时由主席召集之,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这样,毛泽东就第一次在组织形式上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中的第一把手。同时,刘少奇和任弼时第一次进入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层。其中,刘少奇进入党中央核心领导层,并被增补为中央军委副主席,由此奠定了他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二把手的基础。而且,从1943年3月到1945年6月,刘少奇以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的身份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实际上相当于中央政治局常委),从1934年1月设立中央书记处到中共七大时的中央书记处成员中,他是唯一的一例。以这次组织调整为标志,曾作为中央总负责的张闻天以及王明等正式离开中央书记处。
这次调整和精简,正式从组织上确立了毛泽东的核心领导地位,在规范和强化中央政治局领导全党工作的同时,中央书记处的地位和职能也得到明确和加强,实现了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对全党工作的一元化领导,增强了中央的领导效能。
中共五大书记格局的形成
1944年5月21日到1945年4月20日,中共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召开。六届七中全会是在全党整风运动的基础上召开的。通过这次会议,使全党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的基础上达到了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统一。会议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文件,为中共七大的召开作了充分的准备。
5月21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央书记处的提议,选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五人组成主席团,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主席团在全会期间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和中共七大的筹备工作,原中央书记处和政治局停止履行职权。这是一次比一年前中央书记处等机构调整更为重大而深刻的组织变动,实质上是新旧中央机构的更替。七中全会主席团一方面是主持筹备中共七大的临时机构,另一方面是领导党的全面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于六届七中全会会期长达11个月,一直延续到中共七大召开前夕,这种工作方式自然形成一种新的领导格局。其间,作为中央新的领导集体的五人主席团团结协作,顺利完成了中共七大的各项筹备工作。五人主席团也可以说是形成了“五大书记”的雏形。
中共七届一中全会选出的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会议通过的党章取消了有关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设置而代之以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的产生办法及地位、职能第一次从党章上得到明确。党章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前后两届全体会议期间,是党的中央指导机关,指导党的一切工作。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
在随后举行的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选举出13名中央政治局委员,即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康生、高岗、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会议同时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五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这五人在中共历史上被称为“五大书记”。此次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至此,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形成。“五大书记”发挥各自所长,既有个人分工,又有密切协作,形成了一个成熟、团结、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的中枢。
中共七大后,中央书记处实际上起着中央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的作用,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中共八大。解放战争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书记处领导全党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 了历史性 的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又继续团结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圆满地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书记处进行了一些人员更替和补充。任弼时从1949年4月起就因病休养,后又赴苏联治病。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批准陈云代理中央书记处书记。同年10月,任弼时逝世后,陈云正式递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最高层仍然保持“五大书记”的格局。在这一时期,彭真作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以及陆续调到中央的高岗、邓小平、薄一波等都参与了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作为已夺取全国政权的执政党,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异常繁重。为适应新 形势下的 中央日常工作需要,1954年4月27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立秘书长会议制度。会议任命邓小平为中央秘书长,李富春、杨尚昆、谭震林、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林枫、李雪峰、胡乔木等为中央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工作会议,代中共中央处理日常工作,以减轻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负担。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对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最重要的变化就是重新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替代原来的中央书记处,也可以说是把原中央书记处改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原来的中央书记处书记都成为新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其中,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至此,“五大书记”的格局正式结束。同时,以秘书长工作会议为基础,成立了新的中央书记处。秘书长工作会议的多数成员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新的中央书记处成员。新的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共八大对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进行的调整使得中央领导机构更加合理和规范,更好地适应了作为一个执政大党的中央日常工作需要。
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与启示
政务:科左后旗党建 2021-08-12 19:01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各个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顺应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变迁和历史发展大势,成为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逻辑起点和政策制定的现实依据。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时期,回顾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把握历程,从中汲取经验启示,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主要历程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围绕世情、国情和民情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分析,站在国家、民族和人民的立场上鲜明提出了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以此作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滑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这是近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1922年7月,党的二大揭示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1937年5月,毛泽东在党的会议上指出,“帝国主义和中国之间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是中国很久以来“两种剧烈的基本的矛盾”。经过不断探索,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提出,“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构成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廓清决定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所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经过三年努力,到1952年我国国民经济得以恢复,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经济、政治与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我们党适时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与之相适应,逐步完成“一化三改”,成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高潮,但后来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判断偏离了八大的正确方向,这给国家建设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重新探讨社会主要矛盾问题。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社会主要矛盾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提出后,得到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确认和发展完善:十二大报告指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十三大报告首次采用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十四大正式将其写入党章;十五大报告认为其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十六大报告坚持了此种表述;十七大报告提出“两个没有变”即初级阶段的国情没有变和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1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论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论断的提出有两大背景。其一,历经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2017年时GDP总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由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时的“很低”和1987年十三大时的“相当落后”,经由2007年十七大时的“总体上还不高”,发展到2017年十九大时的“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亦由改革开放伊始的“温饱不足”,经由1987年时的“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发展到2017年时的“总体小康”,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其二,我们的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经验启示
回顾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把握历程,目的在于分析和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鉴,启迪现实和未来。
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分析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才能更好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一百年来,我们党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民族大义和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需要的变化和满足情况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遭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压迫的近代中国社会,人民迫切要求彻底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在华特权。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造就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此后,党的八大、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皆直接把人民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体,把人民的需要状况与人民需要的满足状况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表述转换,贯穿其中的就是人民需要层次的不断提升和需要范围的不断拓展:从八大指出“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到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再到十九大提出“美好生活需要”,强调“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从历史的长河来看,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百年分析把握历程,就是一部社会全面进步史和人的全面发展史,是一部不断满足人民需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成就史。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不懈办好自己的事,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才能正确认清不同历史时期的国情。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百年分析把握历程表明,凡是从基本国情出发,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就正确,反之则会出现失误甚至错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之所以发生多次“左”倾错误,根本原因就在于未能认清中国的国情。正因如此,毛泽东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新中国成立后,党正确分析新中国成立伊始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实际,正确判断社会主要矛盾,顺利完成了政权巩固和三大改造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八大把我国生产力发展还很落后这一基本国情突出出来,更新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八大对基本国情的正确判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国情的最大实际,强调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发展,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来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和“物质文化需要”皆发生了新的阶段性变化,党的十九大正是立足此种变化,提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
实际上,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起草过程中,都有人提议修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但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这个问题未有定论,直至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调研中,几乎所有的反馈都认为,重新定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这表明,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论断,正是基于实事求是这个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
只有掌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规律才能正确识别其“变”与“不变”。社会主要矛盾在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出现剧烈演进时会发生质变,而在某一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历史时期则会出现量变或局部质变。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是这一认识的鲜明体现。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整体上具有稳定性,而其主要方面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表现出差异性。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相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乃是质变。这是因为,党的八大“标志着或者说划分了全面建设时代的开始与革命时代胜利结束的历史转向”。党的八大、十一届六中全会、十九大这三次重要会议,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变化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程度上的量变过程,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党的八大召开之时,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迫切要求变落后的农业国为先进的工业国;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之时,急迫要求纠正前一时期的经济混乱;十九大召开之时,我国发展已实现从经济匮乏到繁荣的转变,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紧迫的任务已不再是发展滞后的问题,而是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最新一次变化亦带有部分质变的特征,它深刻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矛盾表现,即由较低层次供需矛盾向中高层级矛盾的转变,从“数量短缺型”供需矛盾向“优质不足型”供需矛盾转变,但总体上又未超出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这个矛盾的本质,是一个总体量变中不断发生局部质变的发展过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
中国社会科学网08-17 17:17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上连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现在与未来,深刻揭示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为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引领时代发展的康庄大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
从长期奋斗的历史积淀和持续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看,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由衰到盛180多年的历史进程、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100年的实践都证明,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伟大实践中的伟大创造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成功实践中,我们最终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寄托着无数仁人志士的夙愿和期盼,凝聚着亿万人民的奋斗和牺牲,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这条道路不仅走得通,而且是通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道路决定命运。在长期实践探索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道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
我们党百年来团结带领人民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是立足时代前沿、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紧密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精神力量,四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特色。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强大生命力。
对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文明发展史的重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创造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出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文明发展史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必须深刻认识基本国情和历史方位,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产生于人口众多、物质条件相对匮乏的东方发展中大国。这决定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历史前进的逻辑表明,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创新发展,能够切实解决创新能力不强问题,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协调发展,能够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坚持绿色发展,能够切实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开放发展,能够切实解决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问题,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坚持共享发展,能够切实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必须科学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形成,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升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再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这是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带来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正是在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理论创新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层出不穷的进程中,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优越性。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致力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同时致力于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中国方案,将继续对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文明发展史作出新的重大贡献。
(作者为中国史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