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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发布

时间:2021-11-12 21:47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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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发布瞭望 今天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21日发表《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 白皮书介绍,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

全文|《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发布
新华社 瞭望 2021年5月21日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21日发表《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

  白皮书介绍,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国大家庭里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白皮书指出,以和平解放为起点,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西藏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白皮书介绍,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经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呈现在世人面前。

  白皮书指出,当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西藏各族人民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全面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西藏的明天必将更加辉煌灿烂,西藏人民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好。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
全文如下:

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北京

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

前言

一、和平解放前的西藏
——西藏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谓“西藏独立”问题是近代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解放西藏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

二、实现和平解放

——昌都战役的胜利,为西藏和平解放创造条件
——签订《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
——落实《十七条协议》,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社会发展

三、社会制度的历史跨越

——封建农奴制黑暗落后,必然退出历史舞台
——维护《十七条协议》,决定“六年不改”
——平息武装叛乱,进行民主改革
——成立西藏自治区,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四、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进步

五、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绝对贫困彻底消除
——兴边富民大力推进
——乡村振兴有序实施

六、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

——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使用
——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
——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

七、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实施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八、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

——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
——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九、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西方反华势力图谋搞乱西藏遏制中国
——十四世达赖集团阴谋从事分裂祖国活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

十、新时代新征程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结束语

前言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国大家庭里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以和平解放为起点,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西藏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社会大局更加稳定、经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呈现在世人面前。

  值此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之际,回顾历史进程、展示伟大成就,全面立体真实展现社会主义新西藏,有助于以事实驳斥境外一些势力散布的种种谎言,有助于国际社会正确认识西藏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

一、和平解放前的西藏

  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国藏族主要聚居区之一。近代以来,以英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势力一手制造了所谓的“西藏独立”问题,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西藏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西藏是各民族共同开发的,西藏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藏族和其他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交流贯穿了西藏历史发展始终,藏族就是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大量考古和学术研究表明,早在远古时期,居住在西藏高原的藏族先民就与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有着血缘、语言和文化上的密切联系。公元7世纪在西藏建立的吐蕃地方政权,为中国西南边疆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

  元朝(1271-1368年)中央政府实现了对西藏地方的有效管辖和治理。元朝设立总制院(后称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方事务,在西藏清查户口、设置驿站、征收赋税、驻扎军队、任命官员,并将元朝刑法、历法颁行西藏。明朝(1368-1644年)中央政府在西藏实施多封众建,给西藏各地政教首领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设置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分别管理卫藏、昌都等地和阿里地区的军政事务。清朝(1644-1911年)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十分完善,先后册封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五世达赖和五世班禅,正式确立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和政治、宗教地位,历世达赖、班禅均须中央政府册封遂成定制。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先后监督、共管西藏军政事务,总计派遣驻藏大臣百余人。1751年,乾隆皇帝授命七世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共同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务。1793年,清朝政府在驱除廓尔喀入侵势力之后整顿西藏地方秩序,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完善中央政府治理西藏地方的多项制度,明确规定达赖等大活佛转世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并报中央政府批准。此后清代五位达赖喇嘛中,三位经金瓶掣签认定,其余两位经中央政府特批免于金瓶掣签。

  清朝灭亡后,中华民国继续对西藏实施主权管辖。1912年,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央对西藏的主权,宣布“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实行五族共和”。同年7月,民国政府设蒙藏事务局。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蒙藏委员会,管理蒙藏事务。1940年,国民政府在拉萨设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的常设机构。民国时期官方和民间出版机构出版的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均将西藏列为中国领土。虽然民国期间军阀混战,内乱频仍,国家孱弱,但中央政府仍坚定地维护了国家在西藏的主权。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继续接受了中央政府的册封。国际上没有一个国家和政府承认过“西藏独立”。

  ——所谓“西藏独立”问题是近代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自18世纪以来,西方一些势力就通过“探险”“考察”等手段觊觎我西藏。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英国侵略势力趁机染指西藏。鸦片战争后,英国加紧从英属印度侵略西藏,先后于1888年、1903年两次武装入侵,遭到当地军民坚决抵抗。在武装侵略未能达到目的后,又转而在西藏培植亲帝分裂势力,策划、煽动“西藏独立”。1907年,英俄秘密签订《西藏协定》,在中国政府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在国际文件中将中国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篡改为“宗主权”。1913年,英国策划召开西姆拉会议,唆使西藏地方代表首次提出“西藏独立”的无理要求,当即遭到中国政府代表严词拒绝。这便是“西藏独立”一词的首次出笼。1914年7月,中国政府代表拒绝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并发表声明概不承认任何此类条约或文件,同时将该立场照会英国政府,西姆拉会议遂以失败告终。

  1942年,西藏地方政府在英国代表支持下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公开进行“西藏独立”活动,因遭到全国人民和国民政府的反对而不得不改变原议。1947年,英国幕后策划邀请西藏派代表参加“泛亚洲会议”,在会场上悬挂的亚洲地图和万国旗中把西藏作为一个独立国家来对待,经中国代表团严正交涉,会议组织者不得不改正这种错误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帝国主义加快了与西藏亲帝分裂势力勾结的步伐,1949年7月8日,西藏地方政府以“防止共产党混迹西藏”为借口,下令将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人员及相关人员驱赶出西藏,制造了拉萨“七·八”事件。1949年11月,西藏地方政府决定派所谓的“亲善使团”赴美国、英国、印度、尼泊尔等国,寻求对“西藏独立”的政治支持和军事援助,加紧分裂国家的活动。1949年,美国人劳尔·汤姆斯(Lowell Thomas)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无线电评论员”名义在西藏图谋“华盛顿给西藏以可能的援助”,并在美国报刊上宣称“美国已准备承认西藏为独立自由”的国家。1950年上半年,一批美国枪支弹药经由加尔各答进入西藏,用以对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

  历史事实清楚地证明,所谓“西藏独立”问题完全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是中国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

  ——解放西藏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期盼

  1949年9月2日,中国共产党授权新华社发表题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指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坚定不移的方针”。社论发表后,西藏各界纷纷响应和拥护,盼望解放军早日进藏。就在新中国成立当天,十世班禅致电中央政府:“速发义师,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势力。”12月2日,原西藏摄政五世热振活佛的近侍益西楚臣到西宁,向人民解放军控诉帝国主义破坏西藏内部团结的罪行,请求迅速解放西藏。当时在西藏颇有声望的藏族学者喜饶嘉措也在西安发表谈话,谴责帝国主义策划拉萨当局进行所谓“独立”的阴谋。1950年初,藏族农牧民、青年、妇女和民主人士代表百余人在刚刚解放的兰州集会,要求解放西藏。

  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在复电十世班禅时指出:“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在中央人民政府的英明决策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企盼下,解放西藏的伟大事业正式开启。

二、实现和平解放

  为了应对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和西藏地方的严峻局势,满足西藏人民要求早日解放的愿望,1949年12月,毛泽东主席在前往苏联访问、途经满洲里时,写信给中共中央,作出了“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战略决策。

  ——昌都战役的胜利,为西藏和平解放创造条件

  根据进藏交通状况和西藏的民族、宗教特点,毛泽东主席提出“政治解决优先”和解放西藏“不应操之过急”的基本方针,中央人民政府随后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政治争取工作,先后多次派代表团或代表赴西藏进行劝和,争取能像解放北平、绥远、新疆等地一样实现西藏和平解放。1950年2月,西北局派出藏族干部张竞成携带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廖汉生致十四世达赖和摄政达扎·阿旺松饶的书信等赴藏联络劝和。3月,在中共中央批准和西南局组织下,与西藏政教界有着良好关系的汉族高僧志清法师由成都启程赴藏。7月,以塔尔寺当才活佛为团长的青海寺院赴藏劝和团从西宁出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著名藏族学者喜饶嘉措向十四世达赖和藏族同胞发表广播讲话,呼吁西藏地方政府“迅速派遣全权代表赴京进行和平协商”。同月,西康省甘孜白利寺五世格达活佛一行赴藏。

  然而,这一系列劝和促谈活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西藏亲帝分裂分子的重重阻挠。与此同时,西藏上层分裂分子与历史发展潮流背道而驰,不顾地方经济凋敝而扩大军备、调遣藏军,妄图以武力抵抗人民解放军,还勾结帝国主义势力,建立电台、散布谣言,人为制造民族隔阂,派出所谓“亲善使团”寻求一些国家对“西藏独立”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意识到解放西藏已经迫在眉睫。西南局和西北局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迅速做好进军西藏的准备。进藏部队按照“政治重于军事,补给重于战斗”原则,根据中央“多路向心进兵”部署,以十八军为主力的人民解放军分四路向西藏进军,并于1950年10月取得昌都战役的胜利。昌都解放后,召开了昌都地区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了昌都地区僧俗人民争取和平解放西藏工作委员会。昌都战役的胜利为促进西藏和平解放创造了条件。中央人民政府和毛泽东主席始终没有放弃和平解放西藏的努力,在昌都战役进行中仍催促西藏地方政府尽快派人来京。

  ——签订《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

  昌都战役的胜利使西藏地方政府的爱国进步力量进一步增强,西藏地方政局朝着有利于和平解放的趋势发展。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会议”决定正式派出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和谈。十四世达赖在致中央人民政府的信中也表达了和平谈判的愿望。4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正式开始。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和充分讨论,最终就西藏和平解放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于5月23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十七条协议》明确:“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十七条协议》明确,对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原西藏地方政府中的各级官员,可以照常供职。《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大陆实现了完全解放,新中国在西藏的主权地位得到完整体现,团结了各方力量,维护了西藏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宗教、经济、文化政策在西藏的实行,为西藏社会发展改革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得到全国各族各界的拥护。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用汉藏两种文字对外公布协议全文,同时发表题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社论,指出这是西藏人民从黑暗和痛苦走向光明和幸福的第一步。北京、西安、重庆、成都,以及新疆、内蒙古等地各族群众集会游行,热烈庆祝《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同日,十世班禅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拥护协议,表示“我们今后坚决拥护毛主席的领导,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0月24日,十四世达赖以西藏地方政府和他个人名义,向中央人民政府致电拥护协议,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落实《十七条协议》,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社会发展

  按照《十七条协议》,从1951年9月到1952年6月,人民解放军各路进藏部队先后到达拉萨,进驻(抵)太昭、江孜、日喀则、山南隆子宗、亚东、察隅、改则等地,完成进军西藏任务,结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边境线上长期有边无防的历史。

  1952年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领导下,具体处理西藏地方一切涉外事宜。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在京签订《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同时互换照会,取消印度继承的英国侵略西藏遗留下来的特权。1956年9月20日,中国和尼泊尔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取消了尼泊尔在西藏的特权。至此,完全实现了由中央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

  中央人民政府作出“进军西藏,不吃地方”及“精打细算,生产自给”等指示,提出“保障军需,兼顾民用”“统一采购,紧缩开支”等一系列财经政策。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后,先后建立“七一农场”“八一农场”开垦生产,依靠自身站稳脚跟。同时从羊毛出口贸易着手,解决军需民用问题。

  在中央人民政府推动下,1952年4月,十世班禅自青海返回西藏,与十四世达赖友好会晤。1953年,十四世达赖和十世班禅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功德林活佛被选为副会长。1954年9月,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京参加新中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十四世达赖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2月25日,十世班禅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1952年至1957年,中央政府组织了13批1000多人次到其他省市参观、访问,成员包括西藏各地僧俗官员、僧人、青年和妇女,增进了西藏与其他省市的联系和各民族团结。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西藏各项事业发展明显加快。现代教育体系逐步建立。1951年3月,创办西藏第一所新型学校——昌都小学。1952年8月,创办拉萨小学,随后,日喀则、山南等地先后创办28所公办小学。1956年9月,西藏历史上第一所现代正规初级中学——拉萨中学正式成立。1958年9月,西藏公学在陕西咸阳正式开学,当年共招收学生3460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农奴子女。交通运输条件明显改善。1954年,川藏、青藏公路同时建成通车到达拉萨。1956年,西藏第一座机场——当雄机场全部竣工,北京至拉萨正式通航。现代农牧工商业逐渐起步。大力发展种植业,改进农业灌溉系统。先后建成不同规模的小型工厂,各主要城镇办起了医院、银行、商店、邮局等服务机构。文化事业明显进步。1953年10月1日,拉萨有线广播站正式成立,有线广播开播,并用藏语直播。1956年4月22日,《西藏日报》藏、汉两种文版创刊。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多地组建各种文工团和联谊会。1954年,新组建的西藏歌舞团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演出,受到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社会制度的历史跨越

  西藏民主改革是西藏人民的愿望,但何时改革须根据西藏实际。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六年不改”的决定。然而,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企图永远保留封建农奴制,并在1959年3月发动全面武装叛乱。中央人民政府在平息叛乱的同时,在西藏开展了彻底废除封建农奴制的民主改革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西藏旧的社会制度,并为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封建农奴制黑暗落后,必然退出历史舞台

  旧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这种制度粗暴践踏人类尊严,严重侵犯基本人权,根本阻碍西藏社会发展,完全背离中国和世界进步潮流。

  政教合一,神权至上。政权庇护神权,神权控制政权,神权与政权融为一体,共同维护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封建领主的统治。在神权政治下,寺庙成为集开展宗教活动、控制一方政权、实施经济剥削、囤积武装力量、进行司法审判等功能为一体的统治堡垒。有的寺庙内部设立公堂,不仅有手铐、脚镣、棍棒,还有用来剜目、抽筋的残酷刑具,惩罚农奴手段极其残忍。

  等级森严,践踏人权。三大领主以野蛮、残酷的刑法维护封建农奴制度。在旧西藏通行数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明确将人分成三等九级,规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高低而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人命价为与尸体等重的黄金”“下等下级人命价为一根草绳”。

  贫富悬殊,阻碍发展。占人口不足5%的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几乎占有西藏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民主改革前,西藏有世袭贵族197家,其中居前的几家大贵族,每家占有几十个庄园,几万克土地(15克相当于1公顷)。十四世达赖家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多人。十四世达赖本人就拥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珍宝玉器2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占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沉重的赋税、乌拉差役和高利贷盘剥,挣扎在死亡线上。

  ——维护《十七条协议》,决定“六年不改”

  《十七条协议》明确:“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可能。

  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采取十分慎重态度,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六年不改”决定,等待西藏上层的觉悟。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强调六年不改,六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据情况和条件决定。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作出了最大让步,可谓仁至义尽。

  ——平息武装叛乱,进行民主改革

  改革西藏社会制度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西藏人民的根本愿望。西藏反动上层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蓄意破坏《十七条协议》,策划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最终于1959年3月10日发动全面武装叛乱。中央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叛乱,并决定在西藏进行一场彻底废除封建农奴制度的民主改革运动。

  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实现政教分离;废除生产资料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农牧民个体所有制;废除对“三大领主”的人身依附,使农奴和奴隶获得人身自由。在民主改革中,农奴和奴隶共分得土地约280多万克(约18.67万公顷)。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电灯。民主改革是西藏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史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使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多方面实现了翻身解放,有效促进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西藏的现代化建设开辟了道路。

  ——成立西藏自治区,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西藏民主改革过程同时也是民主建政过程。1959年3月叛乱发生后,国务院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决定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随后相继撤销了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建立了统一的人民民主政权。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选举产生西藏各级人民政权,一大批翻身农奴和奴隶担任各级领导职务。1965年8月,西藏县乡选举工作完成。9月,西藏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开幕,西藏自治区及其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西藏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行,保障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发展政策在西藏的实现,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为西藏实现与全国共同发展进步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经过各族人民艰苦奋斗,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基础更加扎实,发展机遇更加良好,发展后劲十足。

  ——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中央政府为西藏制定了许多特殊优惠政策,涉及财税金融、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保护、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中央财政对西藏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在不同时期相继安排一大批关系西藏长远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大工程项目,极大改善了西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1994年至2020年,对口援藏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及中央企业分9批共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6330个,总投资527亿元,并选派9682名优秀干部援藏。1951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仅为1.29亿元,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900亿元,经济实力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45.78亿元,比1959年增长2192倍。

  1930年出版的《西藏始末纪要》中形容西藏的道路:“乱石纵横,人马路绝,艰险万状,不可名态。”解放前从青海西宁或四川雅安到拉萨往返一次,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和平解放以来,西藏逐步建立起涵盖公路、铁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如今,建制村村村通公路,西藏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88万公里,乡镇、建制村通畅率分别达94%、76%。高速及一级公路通车里程约700公里。青藏铁路和拉日铁路建成通车,川藏铁路开工建设。昌都邦达、林芝米林、日喀则和平、阿里昆莎等支线机场建成,国际国内航线达到140条,通航城市66个。以光缆、卫星为主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将西藏带入信息快速路,所有行政村都有移动信号,光纤宽带通达率为99%。和平解放前西藏仅有一座只供少数上层贵族享受的小电站,目前已经形成以水电为主,太阳能、风能、地热等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2020年,阿里与藏中电网联网工程正式投运,西藏实现主电网全区覆盖。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绿色工业和第三产业。西藏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从1965年的2.6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33.5亿元。2015年,粮食产量突破100万吨,青稞产量保持在79.5万吨以上。清洁能源、天然饮用水、农畜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藏医药、建材等在内的富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建立。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电力总装机容量达423万千瓦,发电量超过90亿千瓦时。2020年,即使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西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仍达9.6%,居全国首位;旅游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接待国内外游客3505余万人次。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市县乡村四级电商服务全面推开,网络零售额累计突破200亿元,高新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数字经济规模突破330亿元。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和平解放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没有自己的住房,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目前,西藏各族人民生活已迈进全面小康。通过实施农牧民安居、城乡保障房建设等系列工程项目,2020年西藏农牧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41.4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33.4平方米,幸福指数大幅提升。2011年至2020年,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72.8亿元,支持西藏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35.19万套。2019年以来,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3亿元,支持西藏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约8900户。推进农牧区水、电、路、气、讯、邮政、广播电视、优化环境为主的综合整治工程,乡村面貌发生彻底变化。2019年,西藏城镇化率达到31.5%。2020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98元,比上年增长12.7%,连续1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近5年增速保持在13%左右,增速均居全国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56元,比上年增长10%。

  ——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进步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西藏已建成区、市(地)、县(区)、乡(镇)、村(居)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已成为人民群众自发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现有10个专业文艺院团、76个县区艺术团、153个民间藏戏队、395个乡镇文艺演出队和5492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专兼职文艺演出队伍超过10万人。推出了《洗衣歌》《再唱山歌给党听》等一大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西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日益丰富,惠民演出已超过2.4万场次,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数字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施“美丽西藏 可爱家乡”优秀文化产品乡村供给工程,建成并通过公共文化数字文化网发布地方特色资源和红色资源总量达9.33TB,外购资源2950余部20TB,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数字资源4169小时。

  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快速发展。2020年,西藏已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75座,乡(镇)村级广播电视收转站112座,中、短波转播发射台27座,调频电视转播发射台3933座。60万户农牧民群众通过直播卫星可以收听收看到26套广播、54套电视节目。制作译制少数民族广播节目时长18594小时,制作译制少数民族电视节目时长6881小时。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超过99%。目前,西藏公开发行的报刊种类已达66种,建成5464个农家书屋和1787个寺庙书屋,实现了行政村和寺庙全覆盖。

  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文盲率高达95%,现代科技更是一片空白。1951年至2020年,国家累计投入教育经费2239.65亿元,推动西藏建立起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的现代教育体系,实行15年公费教育,小学数学课程开课率、中学数理化生课程教学计划完成率、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目录规定课程开出率等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如期完成。2015年以来,通过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有力提升了西藏的教育水平。目前,西藏有各级各类学校319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7所,中职学校12所,中学143所,小学827所,在校学生79万多人,另外在区外就读的西藏学生9.2万多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7%,小学净入学率达99.93%,初中、高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106.99%、90.2%、56.14%,县域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95.03%,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1年。坚持政府、社会、企业多渠道解决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保持在95%以上、2020年达到99%。科技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快,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万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5.6%。

  和平解放前,西藏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目前已建立起健全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疾病防控、藏医藏药等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1642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1家。每千人床位数4.9张,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5.89人。实施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使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医疗卫生网遍布城乡,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8/10万,婴幼儿死亡率下降到7.6‰,均为历史最低值。人均寿命由1951年的35.5岁增加到2019年的71.1岁。400多种较大疾病不出藏就能治疗,包虫病、大骨节病、先天性心脏病、白内障等肆虐西藏的疾病得到历史性消除和防治。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重点群体就业率居全国前列。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585元,实现先诊疗后结算、保障人口全覆盖、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城乡居民年度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达14万元,是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7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8种,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已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各族人民享受到全面社会保障。

五、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西藏是全国贫困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扶贫成本最高、脱贫难度最大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消除贫困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贯政策,早在西藏和平解放初期,进藏人民解放军及工作人员就做了许多扶贫济困的工作。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西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为己任,一代一代人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工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连续5年召开深化对口援藏扶贫工作会议,创新开展“央企助力富民兴藏”等活动,通过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西藏打赢脱贫攻坚战,各族人民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截至2019年底,全区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历史性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目前已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万元,脱贫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事实说明,民主改革使西藏社会制度一步跨千年,脱贫攻坚让西藏人民生活方式一步跨千年。

  ——绝对贫困彻底消除

  发展特色产业,找准发展路子。大力发展青稞和牦牛产业,推广“藏青2000”“喜玛拉22”“帕里牦牛”“类乌齐牦牛”“岗巴羊”等优良品种,提高单产水平。扶持深加工,创新产品供给,扩展产业链。2020年,西藏共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2家,农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57亿元,比2015年末翻了一番。通过“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生产效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推进电商扶贫,量身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整区推进模式,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79亿元,带动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促进农牧民增收就业,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发展旅游业,创新升级“藏文化体验游”,打造“最美318线”,推出“冬游西藏”等。截至2020年,西藏农牧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就业8.6万人(次),年人均增收4300余元。发展文化产业,扶持传统文化的市场化开发,唐卡、塑像及传统手工技艺如纺织、服饰、家居装饰等供需两旺,已形成颇具规模的新兴产业。建成各级各类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产值超过60亿元,年均增长率15%。2016年以来,西藏累计整合涉农资金753.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037个,直接带动23.8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发放贴息贷款647.68亿元、小额信贷63.32亿元,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2008年以来,累计下达资金36.18亿元,支持西藏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39.97万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告别了破旧的夯土房、石砌房等危房,住上了宽敞明亮的安全房。对于部分鳏寡孤独等无力改造住房的特困群众,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易地搬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西藏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藏北高海拔牧区、南部边境地区和藏东横断山区等海拔高条件差、远离腹心市场的地区,易地搬迁成为摆脱贫困的合理选择。2016年以来,西藏加大了以扶贫脱贫为目标的易地搬迁力度,截至2020年,在海拔较低、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建成了964个易地扶贫搬迁区(点),26.6万人自愿搬迁。全区产业扶贫资金的5%用于安置点产业发展,确保每个搬迁户至少“一户一人”就业,实现了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坚持扶贫先扶志扶智,培育内生动力。坚持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倾斜政策,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西藏已全面建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政策达40项,资助范围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目前,教育“三包”经费标准提高到年生均42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辍学生动态清零。推动高校面向农牧区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招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十三五”期间累计资助在校贫困大学生4.67万人次。结合市场需求和贫困群众意愿,开展建筑、生活服务、食品加工、汽车维修、护理、手工艺等职业技术教育,为贫困人口提供相对稳定和报酬更高的就业机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兜底保障。西藏对11.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0164元和4713元,农村分散供养和城乡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7070元、13213元;临时救助平均水平提高至4334元/人次。在74个国家级贫困县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改善6至24月龄儿童营养状况。

  实施“强基惠民”工程,创新结对帮扶措施。2012年至2020年,连续9批选派干部19.33万余人次开展驻村帮扶。各级干部与所有贫困县、乡、村、建档立卡户结对帮扶,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户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等提供一对一帮助。

  ——兴边富民大力推进

  西藏边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多数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贫困发生率高,兴边富民一直为各级政府所重视。在党中央的关怀下,边境地区投入逐年增加。特别是2012年以来,边境县、乡、村充分享受到国家更加优惠的政策,水、电、路、居等人民生活急需的基础设施加大了建设力度。2017年西藏发布《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规划(2017-2020年)》,主要目标是改善边民的住房条件和边境村庄的“水电路讯网、教科文卫保”以及产业建设。截至2020年底,边境一、二线行政村公路通达通畅,主电网延伸到全部边境乡(镇),实现村村通邮,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保障。边境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各类产业蓬勃发展,边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乡村振兴有序实施

  2017年,中国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党中央部署,西藏编制《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发展高原生物、旅游文化、绿色工业、清洁能源、现代服务、高新数字、边贸物流等产业。着力创新农牧区人才培养方式,规模化培训乡土人才,建立完善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各类人才向乡村聚集。着力推广新型村规民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繁荣农业农村农民题材文艺创作,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文化队伍建设等,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着力通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产业发展、乡村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把西藏农牧区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六、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传统文化,投入巨大人力、财力、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得到了弘扬和发展。

  ——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使用

  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受到法律保护。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发布的公告都使用汉藏两种文字。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大型会议和主要活动中,行文坚持使用汉藏两种文字。司法诉讼活动中,根据藏族诉讼参与人的需要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制作法律文书,保障藏族公民使用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目前,西藏公开发行藏文期刊16种、藏文报纸12种,累计出版藏文图书7185种、4009万册。此外,藏语言文字在卫生、邮政、通讯、交通、金融、科技等领域都得到广泛使用。

  藏文典籍得到保护和利用。1984年,国家拨款新建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和收藏了大量珍贵的藏文档案,目前馆藏档案达300多万卷(册、件)。持续支持重要藏文经典的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工作,组织对勘出版《中华大藏经》藏文版,抢救整理《格萨尔王传》,出版《先哲遗书》丛书、《中华大典·藏文卷》、“雪域文库”丛书等众多宝贵藏文典籍。

  高度重视藏语术语标准化工作。1995年,成立全国藏语术语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18年,工作委员会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审定的藏语新词术语》,包含近1500条藏语新词术语。藏语文信息化、藏文软件研发推广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果。1997年7月藏文编码标准正式获得通过,成为国际标准《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的重要组成部分,藏语言文字成为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获得全球信息高速公路通行证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2004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签订《关于藏文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合作协议》,研发出输入法、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网页浏览器等一系列基础性藏文软件。2015年底,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藏文词汇》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文字的信息技术词汇国家标准正式诞生。

  ——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

  国家尊重和保障西藏各民族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和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各族群众在保持服饰、饮食、住房的传统方式和风格的同时,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现代文化习俗。藏历新年、拉萨雪顿节、那曲赛马节等一大批群众性文化传统节庆得到继承和创新。近年来,增设“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及日喀则珠峰文化节、山南雅砻文化节、林芝桃花节等各种文化旅游节,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展示了新时代西藏人民的精神风貌。

  ——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

  几十年来,西藏多次组织大规模、有系统的文化遗产普查、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现已调查登记的各类文物点427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0处。继1972年维修大昭寺之后,国家持续投入巨额资金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等文物古迹进行维修保护,仅1989年至1995年,国家就投入2亿多元对布达拉宫进行维修及广场扩建。2018年底,启动了周期10年、投资3亿元的布达拉宫文物(古籍文献)保护利用项目。2006年至2020年,安排资金34亿多元,实施西藏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等155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程。3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央财政支持6900万元,保护了农耕文明传承和文化遗产,改善了农牧民居住环境。

  国家重视支持藏医药的传承发展。建立西藏藏医药大学,培养了7000余名藏医药专业人才。规范藏医诊疗标准,目前西藏公立藏医医疗机构达44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藏医药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4.4%和42.4%。藏药生产迈向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工业化生产,藏医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西藏已有17家藏药生产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拥有311个藏药国药准字号。启动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整理项目,截至2020年,已完成145部藏医药、天文历算的古籍整理与出版发行。国家已先后整理出版300多部藏医药古籍文献,收集珍贵古籍文本600多卷。

  200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09亿元,用于西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以及扶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基地建设等。目前,西藏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项(格萨〈斯〉尔、藏戏、藏医药浴法);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460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522名。

七、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国家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选举产生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施。1984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经过几十年探索实践,西藏各民族人民构建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西藏人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权利。自治区成立以来,先后出台152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维护各族人民的各项权益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1979年以来,先后进行多次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都在90%以上,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439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共289人,占65.8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委员会历届委员中的绝大多数是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士。坚持各民族平等参与、共同管理原则,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设立民族乡保障人口较少民族的权益。目前在山南、林芝、昌都三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共设立9个民族乡,其中门巴民族乡5个、珞巴民族乡3个、纳西民族乡1个。

  国家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和平解放后,特别是民主改革过程中,大批农奴和奴隶出身的积极分子迅速成长,成为优秀的民族干部。1981年,西藏专门设立培养教育民族干部的机构,1989年,成立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培训学习、基层锻炼、异地交流、岗位轮换等多种形式,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行政和专业技术干部。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西藏自古以来就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优良传统。早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初,就有大批各族各界人士到其他省市参观考察。改革开放后,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更加紧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每年在国庆节、西藏和平解放、“民族团结月”等节庆节点,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国务院、西藏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共有1985个(次)、先进个人2846人(次),拉萨、日喀则、昌都、阿里先后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截至2020年,西藏颁布实施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部、规范性文件4个。西藏籍学生和劳动者到其他省市就业创业,每年约有10%以上的西藏籍大学生选择区外就业。鼓励其他省市人员在藏求学投资兴业,不断创新招商引资举措,2016年以来出台涉及税收、金融、土地等52条特殊优惠政策,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2535亿元。积极打造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尊重他们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风俗习惯。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在西藏,各宗教、各教派一律平等,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视同仁。现有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众12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与秩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制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并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按照法规规章、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有序开展活佛转世认定。1995年,通过金瓶掣签,经国务院批准,完成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认定以及十一世班禅坐床工作。2010年,经金瓶掣签,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完成六世德珠活佛的认定和坐床工作。截至2020年,已有92位新转世活佛严格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批准和认定。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寺庙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

  西藏佛学院及其10所分院现有学经僧尼3000余人,2005年到2020年共有240人获得藏传佛教最高学衔“拓然巴”。寺庙传统印经院得到保留和发展,现有布达拉宫印经院等规模性传统印经院3家。信教群众正常参加萨噶达瓦节、拉萨祈愿大法会、马年转冈底斯山、羊年转纳木错等各种各样的宗教和传统活动。当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有600余名宗教界人士担任代表、委员。

八、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西藏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高度重视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筑牢科技文化支撑、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目前,西藏生态系统整体稳定,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态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西藏成为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

  和平解放初期,中国科学院就派出专家学者对西藏生态、地质气象进行综合考察。1973年和2017年国家先后开展两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2012年以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不断完善监测监察考核体系。截至2020年,西藏累计投入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达814亿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和“两江四河”流域绿化项目。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工作。拉萨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和阿里地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巴宜区、亚东县和当雄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隆子县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设立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1.48万名,实现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噶尔县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激励名单。

  ——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现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9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8.75%。建立1个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5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禁面积达到4.8万公顷。2004年至2014年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9.24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10.07万公顷。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2.31%,天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提高到47%,湿地面积达到652.9万公顷。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黑颈鹤由不到3000只上升到8000多只,藏羚羊约30万只。在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发现白颊猕猴等新物种5个,东歌林莺等中国新纪录物种5个。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巨柏稳步增加并得到有效保护。调查中发现桫椤、喜马拉雅红豆杉等21个物种的新分布点。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良好,雅鲁藏布江、纳木错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珠穆朗玛峰下绒布河达到Ⅰ类标准。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土壤处于自然本底状态。2020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降低28.1%和37.5%,西藏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9.4%。

  ——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西藏将建设成为国家清洁能源接续基地。截至2020年,清洁能源已达到发电装机容量的89.09%。2015年至2020年底,累计外送清洁电力65亿千瓦时,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34%,医疗废物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2016年至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从50.19%提高到96.28%。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相继实施薪柴替代、厕所革命、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项目,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起覆盖草原、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肇事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9年至2020年,累计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74亿元,支持选聘生态护林员7.82万名,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31.82亿元,生态环境权益得到保障。持续开展“爱粮节约”活动和“光盘行动”,城乡居民节约用水用电意识显著增强,新能源电动汽车数量快速增长,绿色生活正成为新时尚。

九、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是西藏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西藏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坚实依托。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从未停止利用所谓“西藏问题”扰乱遏制中国,十四世达赖集团从未放弃过“西藏独立”的图谋,不断制造事端,危害西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了保障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西方反华势力图谋搞乱西藏遏制中国

  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不断插手干涉中国西藏事务,企图破坏西藏社会稳定。早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前,美国政府即与西藏地方亲帝分裂势力建立联系。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中央情报局在科罗拉多州训练从事暴力活动的“藏独”分子。西藏武装叛乱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不仅派特工帮助十四世达赖逃亡,而且还空投大量武器装备,帮助重建叛乱武装。“四水六岗”则由美国中央情报局提供武器装备、教官,并直接指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藏发生的历次骚乱都有西方某些势力的插手。近年来,西方反华势力对西藏的干涉更是变本加厉。美国先后炮制了《2002年西藏政策法》《2018年对等进入西藏旅行法》《2020年西藏政策及支持法》等多部法案,图谋以所谓“西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十四世达赖集团阴谋从事分裂祖国活动

  1959年,西藏反动上层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失败逃往印度后,公开主张以暴力手段实现“西藏独立”。随后,在美国支持下重组“四水六岗”,在尼泊尔木斯塘建立武装基地,长期在中尼边境进行骚扰活动。1962年,在外部势力支持下,组建以流亡藏人为主的“印藏边境特种部队”,不断袭扰中国边防军队和边境地区的平民。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十四世达赖集团迫于形势压力,开始变换策略,一方面连续制造骚乱暴力事件向中央政府施压,1987年、1988年、1989年多次策划煽动暴力事件,2008年策划实施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并在北京奥运会筹办期间在国际上制造一系列干扰破坏活动,引起国际社会极大愤慨。2011年以来,十四世达赖集团煽动蛊惑境内藏族僧俗信众自焚,并在网上发布《自焚指导书》,造成一段时间中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自焚事件。另一方面宣扬“非暴力”,提出所谓“中间道路”欺骗世人,1987年在美国国会人权核心小组会议提出“西藏和平五点计划”,1988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提出解决所谓“西藏问题”的“七点新建议”,2008年提出《为全体藏人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

  所谓“中间道路”,其核心内容是:不承认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宣称“西藏历史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图谋建立历史上从不存在的所谓“大藏区”,要将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藏族及其他民族聚居区合并建立所谓统一的行政区;要求实行不受中央约束的“高度自治”,不承认中央政府的领导和西藏现行的社会政治制度,宣称建立“自治政府”,“除外交和国防,其他所有事务都由藏人(即达赖集团)负责,并负有全权”;反对中央在西藏驻军,提出中国军队“全部撤出去”,把西藏变成“国际和平区”;无视青藏高原自古多民族杂居共处事实,要求驱赶在青藏高原世代居住的其他民族。“中间道路”既不符合中国的历史、现实、宪法、法律、基本制度,也不符合西藏的历史、现实和民族关系,更有违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国家的安全,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就难以得到维护,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项事业就难以得到发展,人民的安定幸福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及其支持的十四世达赖集团一直是影响西藏社会团结进步的消极因素。十四世达赖叛逃后,中央政府始终是仁至义尽、给予出路,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一直保留到1964年。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为十四世达赖改正错误指明出路,提出“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邀请他派人回国探亲参观。1979年至2002年,中央政府13次接待十四世达赖的私人代表,2002年至2010年,又10次同意他们回国。然而十四世达赖屡屡辜负中央期望,始终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其政治主张。

  对于西方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和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坚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同任何分裂势力、反华势力进行坚决斗争。西藏高举宪法法律旗帜,坚决抵制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形成了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十、新时代新征程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7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作出“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亲自主持召开中央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新形势下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确定了中央政府支持西藏的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制定了惠及西藏各族人民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艰苦奋斗,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

  新时代的西藏,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筑牢、民族团结日益巩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日趋适应、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

  ——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今中国正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深化对西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总结领导人民治藏稳藏兴藏的成功经验,提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这一方略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是对党治藏稳藏兴藏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做好西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恰逢“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到2035年,西藏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结束语

  浩荡雄风藏万卷,磅礴大气独凛然。70年在历史长河中犹如白驹过隙,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创造了彪炳千秋、利泽万代、亘古未有的历史功绩。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西藏社会的面貌日新月异,西藏人民的生活蒸蒸日上。

  7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维护祖国统一、领土完整,才能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为西藏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才能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满足西藏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有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才能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当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西藏各族人民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全面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西藏的明天必将更加辉煌灿烂,西藏人民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好。


瞭望|20世纪西藏历史的分水岭: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签订始末
原创 《瞭望》新闻周刊 瞭望 5月21日

  20世纪的西藏,经历了由旧西藏到新西藏划时代的变迁,其中标志性的历史事件就是: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
  这个协议是20世纪西藏百年历史的分水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前50年,旧西藏经历了三次重大危机,社会动荡不已,边地屈辱不堪;后50年,新西藏发展实现了三次飞跃,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安居乐业。
  前50年西藏虽有离心,但未与祖国断线;《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的主权问题,民主改革解决了西藏的政权问题,自治区成立解决了西藏的制度问题,全国人民的支援解决了西藏的长治久安问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签订70周年。我们在纪念党的若干丰功伟绩时,重温中国共产党对解放西藏人民、发展西藏经济、促进民族团结作出的伟大贡献,很有现实意义。

◆ 本期《瞭望》专题报道:《十七条协议》西藏分水岭,今日全文播发:
文 | 刘伟 本组报道刊于《瞭望》新闻周刊2021年第20期

壹、20世纪前50年旧西藏经历三次社会危机

○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兴,则西藏兴
○ 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由于清政府自身衰败,无暇顾及边陲,也难逃衰落之厄运。尤其是在外部势力操纵下,分裂的危机频现,其中以英军入侵西藏、达赖外逃及西姆拉会议、驱汉事件三次遗祸为最
○ 中国政府始终未承认英国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订立的《西姆拉条约》。此非法条约受到中国各界广泛谴责,贻祸至今
○ 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享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朝时纳入国家行政版图,置宣政院衙门管辖西藏,驻扎军队,开通驿道,征收税赋、普查人口,划分十三万户。明朝以“多封众建”、册封噶举派首领为大宝法王、萨迦派首领为大乘法王、格鲁派首领为大慈法王等,以册封政教首领的方式、同时还设立都司、卫所等军政机构管辖西藏。清朝基本完善了西藏的治理结构,康熙时设立僧俗共治的噶厦机构;雍正时设置驻藏大臣衙门;乾隆时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以法律文件方式,确立活佛转世金瓶掣签、驻藏大臣与达赖权限相等共治西藏的制度。

  但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遭到列强频繁入侵,割地赔款,不平等条约一个接一个,到20世纪初,中国有如一艘千疮百孔即将沉没的巨轮。

  祖国兴,则西藏兴,祖国衰,则西藏衰。正是在这个列强掠夺、国家衰弱、民众苦难的大背景下,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由于清政府自身衰败,无暇顾及边陲,也难逃衰落之厄运。尤其是在外部势力操纵下,分裂的危机频现,其中以英军入侵西藏、达赖外逃及西姆拉会议、驱汉事件三次遗祸为最。

英军入侵西藏

  早在1600年,英国就在印度开设东印度公司。1849年,英国征服印度全境,印度不仅沦为英国殖民地,而且,印度也成为英国向东扩张的基地。19世纪下半叶,英国先后蚕食了廓尔喀、不丹。1888年,英军发动第一次入侵西藏战争,以武力胁迫签订了与西藏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即《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及续约,将锡金割走列为其保护国,割走西藏边界大片土地并在亚东开埠。“通过这个条约,英国终于打开西藏对外封闭的大门,给西藏地方的社会历史发展带来了严重后果。……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严重损害。……西藏上层一部分人见清廷无力对付外国列强的入侵,不能维护其在西藏的统治势力,开始产生离心倾向。”

  1903年11月,英军再次入侵西藏。这是20世纪初期前后数年之间,英国第二次入侵西藏并深入西藏腹地。英军3000多人,携机枪大炮等现代武器,在荣赫鹏上校率领下,越过西藏边界,击败守卫帕里、江孜城堡的藏族军民,一路烧杀抢掠,北上攻入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闻讯逃往内地,藏区诸事混乱,慈禧、光绪下旨革去达赖名号。英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拉萨条约》。主要内容是西藏方撤除边界防卫设施,赔款750万卢比(后减为250万,由清中央政府赔付)增开西藏更多的商埠,商务、海关事宜由英人监管,未经英国同意,西藏土地不得让卖、租典与其他国家,西藏一切事务不准第三国干涉等。英军入侵西藏,强迫签订不平等条约,让本来就贫瘠的西藏陷入更深的苦难,英国还因此制造了清王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隔阂,埋下了分裂的种子。

  英国势力楔入西藏,清廷上下震动,光绪皇帝谕曰:“西藏为我朝二百余年藩属,该处地大物博,久为外人垂涎。近日英兵入藏,迫胁番众立约,情形叵测。亟应思患预防,补救筹维,端在开垦实边,练兵讲武,期挽得权而资抵御,方足自固藩篱。”

  为挽救藏边危局,在辛亥革命成功、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孙中山、袁世凯均宣布五族共和,“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回藏诸族为一人。”“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 北洋政府还及时声明对藏政策,“恢复达赖喇嘛之名号,以安全藏人心,派人赴藏,宣谕共和大义,顺藏人之所欲,不施一切新制,凡在前清时代,与英缔结之约,继续遵行。”

  然而,民国虽立,列强仍然环伺,各地军阀混战不已。

十三世达赖喇嘛外逃及西姆拉条约

  英军第一次侵入西藏,强迫签订不平等条约以后的1895年,“西藏形势急转,而且越来越复杂。噶厦、三大寺召开会议,请求年已20岁的达赖喇嘛亲政。清朝皇帝接报后下旨,为授权达赖喇嘛掌政教事务,特遣使带去重礼,尔要喜纳,并要尤当扬佛教,造福于众生,为之勤奋。”十三世达赖喇嘛曾有两次从西藏出逃,一次是到内地,一次是到印度。他从幼年到亲政,身处西藏动荡多事之秋,而母国——中国受列强不断入侵,清王朝如风中残烛,无力西顾藏边。1904年英军侵入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出逃蒙古、山西等地,被清廷革去“达赖”名号,后来进京觐见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清廷又恢复“达赖”名号。清廷的软弱与英国的强势,对比之下,十三世达赖喇嘛离心日甚。

  清王朝虽处风雨飘摇之中,但仍未放弃西藏。先后派遣张荫棠、联豫、赵尔丰处理藏事,张荫棠在藏实施改革,如是一股新风,西藏境况有所好转;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遣川军进军,则如沙尘暴,川藏军的交战,使本已有起色的西藏陷入更大的社会动荡。1910年2月(宣统二年),川军进入拉萨,在混乱与流言中,十三世达赖喇嘛再次出逃,这次没去内地,而是在英人诱惑下,去了印度噶伦堡。随即,清廷颁发上谕,又一次宣布革去十三世达赖喇嘛名号。此乃历辈达赖喇嘛唯一被中央政府两次革去名号之事也。

  之后,被英国势力裹挟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更坚定了谋求西藏独立的想法。

  1913年,英国以调停藏边事务为借口,提出召开中英会议,勘定印藏边界,目的是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北洋政府派出陈贻范(曾任驻英代理公使)为中央政府首席代表,英国政府首席代表是英印外务大臣麦克马洪,之前中国提出会议在北京召开,由中英双方参加,而英国坚持在其殖民地印度西姆拉召开,英方还坚持代表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伦钦夏扎·班觉多吉(亲英的贵族、达赖喇嘛特使)为单独一方,三方为同等地位。结果会议成为“中英藏三方会议”,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史称“西姆拉条约”。

  会议伊始,夏扎·班觉多吉马上按照事先与英方秘密商妥的方案,首先提出6项要求,主要内容是:西藏独立,中藏划定边界,其边界包括青海及川边各地;中国不得派员驻藏等。中方代表陈贻范当即针锋相对提出: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中国有派驻长官之权力;西藏外交由中国政府主导等。麦克马洪立即又以中间调停人姿态提出另一方案:西藏分为内藏外藏,内藏为中国甘、青、川、滇之其他藏区,由中国政府管理;外藏以西藏现有之范围实行自治,诸事中国政府不得干预。此出卖中国利益之条约草案,受到西藏及中国各地民众反对,袁世凯不得已,电令陈贻范不得签押。但是,老奸巨猾的英方代表,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私下沟通西藏地方代表夏扎,出示一边界地图,将西藏东南部边界9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划归英印,此为臭名昭著的“麦克马洪线”。提出只要藏方签字,即支持西藏独立。夏扎·班觉多吉请示了拉萨,为了得到英方支持,达到西藏从中国分离的目的,背着中央代表私下与英方代表单方面签字,陈贻范始终拒绝在正式文本上签字,中国政府始终未承认英国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订立的《西姆拉条约》。此非法条约受到中国各界广泛谴责,贻祸至今。

驱汉事件

  辛亥革命成功之后,驻西藏的川军分裂两派,一部分勤王,一部分支持革命,但更多的是内部哄乱。英国抓住时机推动西藏从中国分离。“1911年底,印度总督明托到大吉岭与达赖晤面,进行策划。1912年1月,达赖派达桑占东从印度潜回西藏,组织一万多民军,煽动民族情绪,围攻驻藏川军,并掀起反汉暴动,走向民族仇杀和分裂祖国的罪恶道路。”

  辛亥革命次年,流寓印度多年的达赖喇嘛回到拉萨,支持藏军向川军发动攻击,结果又是英方出面“调停”,驻藏办事长官钟颖及各地川军,孤立无援,不得已放下武器,经由西藏边界到印度,有的留在印度,有的返回内地。此为第一次“驱汉事件”。

  1933年10月30日,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圆寂,享年58岁。国民政府认为这是申明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主权、接续中央与西藏地主关系的良机,当即指派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进藏致祭,“黄慕松在拉萨停留期间,和噶厦方面进行了多次政治性会谈。但由于噶厦方面顽固坚持他们在西姆拉会议上的分离主义立场,谈判没有取得任何积极成果。”但黄慕松抓住机会,在拉萨设立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以延续中央政府驻藏大臣衙门之部分功能。

  1940年1月,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到达拉萨,看视达赖喇嘛转世灵童拉木登珠,上报国民政府,经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签署命令,特准免予掣签。然后与摄政热振活佛主持了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吴忠信在报告中感慨:“综观此一阶段内中央与西藏之关系,外有英人之指使,内有达赖之反复,冲突频仍,纠纷迭起,洵属两方感情最恶劣之时期。此后筹藏,必须将此种恶影响洗刷尽净,始能有进一步之收获。”

  第二次“驱汉事件”发生在新中国诞生前夕。中国抗战正处艰难之际,在英国操作下,西藏分裂势力加紧“藏独”步伐:1942年夏,西藏地方政府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要求驻藏办事处凡有接洽之事,须等同外国如英印、尼泊尔驻藏代表。英印政府也乘机派出军队按麦克马洪线之划分,占领西藏东部的提朗宗、门达旺、白马岗等地。1946年“泛亚洲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英人黎吉生游说西藏地方政府派出代表团出席,“黎吉生又向‘外交局’及摄政达扎建议,西藏代表团应带一面国旗。西藏本来没有什么国旗,于是急忙制了一面藏军平时用的'藏独'旗帜派专人送去。于是在泛亚洲会议开会时出现了怪事,一是在亚洲地图上将西藏划在中国领土之外,一是出现了'藏独'旗帜。此事经出席会议的中国代表团交涉,尼赫鲁才命人纠正。”

  下面引自《西藏百科全书》“驱汉事件”条目: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解放了全国大部分省区,并迅速向西北、西南地区挺进。7月,在英国驻拉萨代表黎吉生的策动下,摄政达扎召集全体噶伦及重要官员15人开会,决定乘国民党覆灭之际,断绝西藏与祖国的政治联系,驱逐汉人出境。7月8日,西藏地方当局通过印度噶伦堡电台,突然要求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将其驻藏办事处撤离拉萨,又派遣藏军包围了国民政府驻藏机关,占据电台,封闭学校,并将驻藏办事处全体官员眷属、在藏经商的汉人及汉籍喇嘛等百余人,于11、17、20日分三批强制送往印度。西藏地方当局制造驱汉事件的目的是乘国民党政权无力管理西藏事务,而中国人民解放军尚未到达西藏之时,断绝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摆脱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阻止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把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

  针对西藏地方上层分裂脚步加快,中共中央授权新华社发表了题为《决不容许外国侵略者吞并中国的领土——西藏》的社论。这篇社论刊登在1949年9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社论强调:“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容许任何外国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国人民的一个不可分享的组成部分,绝不容许任何外国分割。这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坚定不移的方针。”

贰、《十七条协议》永载史册

○ 《十七条协议》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西藏地方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 《十七条协议》是由中央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共同协商签订的。十四世达赖亲自派出西藏地方要员参加签订,代表动身前觐见了达赖喇嘛,噶厦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
○ 《十七条协议》有两个附件,一个是《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另一个是《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
○ 无论哪条协议的签订,都要经过协商、谈判、签字、决定、批准、公布的过程。《十七条协议》经历了上述所有的过程,其严肃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这个协议,作为新中国严肃的法律文件,永远载入了史册,其历史意义用一句话概括:《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主权归属问题。

西藏和平解放的大门得以打开

  1949年4月,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发出向全国进军、解放全中国的命令。解放全中国,当然也要解放西藏,不过,党中央考虑到西藏的历史、现状及国际形势,明确在采取军事行动同时,尽力争取和平方式解放西藏。之前的2月,毛主席在西柏坡会见国际人士时,就提到解决西藏问题:“需要稳步前进,不应操之过急。”118月,又致电彭德怀司令员:“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

  早在英军第二次入侵西藏之后,有分离意向的十三世达赖喇嘛与坚持爱国的九世班禅逐渐失和,达赖喇嘛由印度返藏后,双方矛盾加剧。1923年11月九世班禅出走内地,1937年12月在青海玉树圆寂。新中国成立后,年仅11岁的十世班禅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凡有血气,同声鼓舞。今后人民之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

  与之相反,西藏地方上层却加快分裂步伐。“11月2日,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竟然致电毛泽东主席,声称西藏是独立国家,‘请不要将军队越境进入西藏领土’。经英国驻拉萨代表黎吉生授意,摄政达扎还令噶厦草拟‘西藏独立宣言’。”14 向英、美、印、尼等国派使团乞求经济、武器和政治支援的计划,也因新中国中央政府严厉警告而流产。

  1950年2月,中央提出和平解放西藏的原则和方针,命令十八军作为解放西藏主力部队准备进军西藏。

  5月,中央批准邓小平亲自起草的《进军西藏及和平谈判的十大政策》,这十大政策后来成为《十七条协议》的蓝本。其内容为:
①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
②实现西藏民族区域自治;
③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达赖活佛地位及职位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④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⑤维持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变;西藏现有军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
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与学校教育;
⑦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⑧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业,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采取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⑨对于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任职,不咎既往;
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的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人民解放军实行买卖公平。

  5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藏语节目开播,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后来担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的喜饶嘉措向达赖喇嘛和藏族同胞发表广播讲话,呼吁达赖喇嘛不要听信帝国主义的谣言,速派代表赴京协商解决西藏问题。

  7月,西北局、西南局分别派出促和团进藏劝说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和谈,以实现和平解放西藏。青海一路甫抵藏北那曲即被软禁;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格达活佛率领的促和团被滞留昌都,格达活佛后遭毒害。

  在英国的支持下,西藏地方政府决定以武力抗拒和平,派出藏军主力和其他武装分子共8000多人,在川康入藏要道的昌都周围及金沙江西岸构筑工事,企图抵抗解放军进藏。

  10月6日,昌都战役打响。十八军先遣部队兵分两路渡过金沙江,经过数日战斗,歼灭藏军主力,一部藏军起义,其余放下武器投诚。“以打促和”,西藏和平解放的大门得以打开。

中央政府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共同协商签订协议

  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代表团成员先后来到北京,参加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中央人民政府指派李维汉为首席代表(中央统战部部长、民委主任),张经武(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张国华(进藏十八军军长)、孙志远(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为全权代表;西藏地方政府方面指派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凯墨·索安旺堆(藏军司令)、土丹旦达(四品僧官、译仓秘书长)、土登列门(四品官)、桑颇·登增顿珠(四品官、藏军团长)为全权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在1981年发表的《回到温暖的祖国大家庭》一文中写道:“我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认真、亲切地谈判”“经过反复磋商,根据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贯方针和西藏的特殊情况,正确地解决了各项复杂的问题”。

  时任僧官代表的土丹旦达在1982年撰文回忆道:“先是我们西藏代表接受了中央提出的十条,接着我们也提出了九条建议,中央也对正确的部分加以采纳和研究综合,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我作为译仓派出的僧官,在谈判过程中对宗教信仰、寺庙收入等提的建议较多,中央大都采纳了。”

  在谈判之前,周恩来要求中央政府的代表要尊重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李维汉还就谈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征询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意见。4月29日开始的第一次谈判,没有涉及实质性问题,仅是就谈判的程序、步骤进行协商。

  谈判先后举行了6次。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第一个问题,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不同意解放军进藏。中央政府代表认为解放军理应驻守国防,驻军不要西藏地方供给,不会增加西藏地方负担。经过三次谈判和多次会下协商,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接受了“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巩固国防”的条款。

  第二个问题,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担心对西藏原有的制度进行改革。中央政府代表仔细阐述了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策,解释说不改变西藏原有的制度,即使要变,也得由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决定。

  第三个问题,当中央政府的代表提出将班禅的地位、职权等问题写入协议时,西藏地方政府代表认为没有权力处理此事,表示难以接受,这是在整个和谈中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意见相左,几乎导致谈判破裂。

  2001年5月,时年90多岁的阿沛·阿旺晋美在中央电视台制作并播出的文献纪录片《西藏五十年》中回忆说:“可是过了几天,孙志远来找我,他说,我们应该恢复谈判,我们建议这样提:维持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彼此友好相处时的地位和职权。这样行吗?我说,这样的提法我们可以接受。于是,谈判又恢复。

  经过25天艰苦细致的谈判,最终意见达成一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国旗和国徽的背景下,由朱德总司令、李济深副主席、陈云副总理主持,庄严地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全文见附录一)。

  《十七条协议》在之前邓小平起草的十大政策的基础上,内容更加充实,更加全面。协议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西藏地方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十七条协议》是合情合理的,它正确地回答了西藏历史发展所提出的问题,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也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十七条协议》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同和平解放西藏斗争实践紧密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成功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范例。”

《十七条协议》是达赖亲自派西藏地方要员参加签订的

  然而,西藏地方反动上层在1959年3月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了武装叛乱。达赖喇嘛逃到国外以后,就在一些公开场合说,“《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值得怀疑”,还在自传中写道,他第一次是从广播听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一个严厉、爆裂的声音宣读当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他们所谓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所签署的十七点‘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西藏流亡政府”在2001年5月22日发表声明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的一大悲剧”,“是非法的、无效的”。还说“中国代表自始至终对西藏代表以歧视、欺凌和强制威胁等方式施加压力,将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西藏人”“西藏代表完全失去自由,是被迫签字”。

  然而,事实却不容歪曲。

  “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在团结友爱的基础上,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和祖国各兄弟民族一样,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根据《十七条协议》,1956年4月22日,西藏成立了自治区筹委会,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筹委会主任,这是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的致辞。

  西藏地方政府参加北京和平谈判的五人代表分别由拉萨和亚东派出,达赖的姐夫尧西·彭措扎西还以汉译员身份随行。由亚东派出的代表由印度经海路到香港,再到北京。

  土丹旦达撰文回忆道:“动身前觐见了达赖喇嘛。噶厦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证书外面注明西藏全权代表五人姓名及身份,里面写有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等内容。可答应每年向中央政府进贡,此外不得作任何许诺等字样。同时还让我们带了一封达赖致印度总理尼赫鲁的信件。……到达北京后,我们旋即会晤前期到京的西藏首席代表、噶伦阿沛·阿旺晋美等,转交了噶厦发的证书,传达了达赖吩咐的有关事项;接着又拜见了中央首长,呈交了达赖喇嘛的信件和礼品。”他还写道:“为了便于在返藏后让达赖了解谈判的详细情况,使他接受签订的协议,我们五名西藏谈判代表每次商量问题时都请尧西·彭措扎西参加。就这样,我们和中央的全权代表一起,于五月二十三日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向全世界作了公布。我们西藏代表也立即发电报给达赖和噶厦,向他们报告《十七条协议》的内容。”

  昌都战役藏军大败的消息传到拉萨,在西藏上层分裂势力中产生强烈震动。1950年10月8日,亲英美并主张武力抗拒的摄政达扎下台,16岁的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一个多月后,达赖喇嘛从拉萨逃到边境小镇亚东,派人与印度政府联系,试探去外国的可能性,伺机逃往印度或美国。然而,外国势力除了单方面要求达赖抵制《十七条协议》,在广播、报纸声援“藏独”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动作。

  1951年1月18日,夹在是逃还是谈两种势力之间的达赖喇嘛,再三权衡,批准了噶厦的决定,并亲自致信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转呈毛主席。信中说:“近日已通知阿沛及随员从速启程赴北京。但因路途遥远,不易及时赶到,为争取时间,我们将再给阿沛派去助手,经印度前往北京。所派的助手是扎萨索康苏巴和堪仲由配土登,他二人带去全体噶伦、西藏会议及人民的详细书面报告,向您呈报。请您用增进藏汉友好关系的纯正善良愿望,向尊敬的毛主席及时转呈。”

  “1月29日,中央复电袁仲贤转告达赖喇嘛,欢迎他派代表到北京商谈和平解放西藏问题,并让袁仲贤代表毛主席祝贺达赖喇嘛亲政。中央电报中指出,应劝达赖喇嘛不要离开西藏,如果离开了不仅有碍于西藏和平解放的谈判,而且达赖喇嘛也将失去原来在西藏的地位。”

  《十七条协议》签订的次日,中央人民政府设宴庆祝。毛泽东在宴会上讲话说:“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特别是汉民族与西藏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西藏民族内部也不团结。这是反动的清朝政府和蒋介石政府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现在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这是中国人民打倒了帝国主义与国内反动派之后才达到的。这种团结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

关于《十七条协议》的两个附件

  我最早是在1989年7月31日,在拉萨直接听阿沛·阿旺晋美谈起《十七条协议》的附件之事。当时,他在西藏自治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阿沛·阿旺晋美在发言中回忆《十七条协议》谈判中提到解放军进藏问题时说:“万一协议不符合达赖喇嘛的意愿,他以不同意让人民解放军进藏守卫边疆这一条为借口去了国外怎么办呢?我们要求中央在协议里写上一条,就是协议签订后,如果达赖喇嘛和噶厦承认,那是再好不过了;如果达赖喇嘛不承认,到国外去了,应该允许他到国外去看一年,看到西藏情况有好的变化,有发展时,他再返西藏,到时中央保证维持达赖固有地位和职权。我们提出这个要求后,中央答应了。但是中央提出,《十七条协议》要向全世界公布,如果把这条写进协议里面,世界上可能有很多议论,建议写在附件里。我们也同意了。”

  《十七条协议》有两个附件,一个是《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内容诸如进藏兵力一个军左右、藏军改编、解放军经费及物资由中央供给等;另一个是《关于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声明》,内容主要是执行协议第一年,达赖喇嘛可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返职,地位职权不变。(见附录二)

  在北京的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翻译都是藏族人。中央政府代表的藏汉语翻译是列席会议的平措旺杰同志,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的汉译员是尧西·彭措扎西,英译员是桑都仁青。时任中共西藏工委委员的平措旺杰后来撰文写道:“由于面临复杂的各种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干预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有些问题,事实上无法在电报上,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加之通讯联系条件的局限,西藏代表团不可能事事及时向噶厦请求。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为了对历史负责,作为和谈的全权代表,只好履行自己的权力,作出必要的决定,包括协议的附件在内。”

  土丹旦达回忆文章提到,协议签订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即把协议全文发电报到亚东,亚东回电报说,需将协议附件全文电发亚东,等待研究决定。因当时北京到亚东的电报要通过印度转发,往复需很长时间,我们回电说,“协议附件关系国家机密,不能电发,只能我们带回。”27 但噶厦和达赖坚持要看到文本文件才能对《十七条协议》正式表态。

  6月,受毛泽东主席和中央委派,中央代表张经武携带毛泽东给达赖喇嘛的亲笔信和《十七条协议》藏汉文副本及附件,千里迢迢,经香港和印度,跋涉一月,到达亚东。同行有参加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谈判和签订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桑颇·登增顿珠、土丹旦达及译员尧西·彭措扎西等人。

  据赵慎应所著《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一书所述:“当张经武走进达赖的住室时,达赖从座椅上站起,跨前几步迎接,并让座请坐下。达赖和张经武在两把紫檀木椅上入座,张经武和蔼地问候达赖喇嘛身体健康。达赖有礼貌地问候毛主席身体健康,并说张将军路上辛苦啦。张经武说,‘您亲自派代表到北京谈判,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对您这种爱国态度,毛主席非常赞赏,非常高兴。’张经武说着,向达赖递交了毛主席的亲笔信和协议副本以及两份附件。毛主席在信中说:西藏地方政府在你亲政以后,开始改变以往的态度,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派遣以阿沛·阿旺晋美先生为首的全权代表来北京举行谈判。你的这项举措是完全正确的。……我希望你和你领导的西藏地方政府认真地实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尽力协助人民解放军和平开进西藏地区。”

  最终,在张经武和部分噶厦官员的劝说下,十四世达赖喇嘛回到拉萨。

  为什么《十七条协议》的两个附件当时没有公布呢?

  一个附件内容是为消除西藏地方政府对人民解放军驻守边防的疑虑,明确规定了进藏的兵力及藏军今后逐步进行改编。这在当时确属军事机密,当然只能内部掌握,不能对外宣布。

  另一个附件内容是:如果达赖喇嘛不同意协议,跑去了国外,可让他观望一年时间,只要再回来,中央还认可他的地位。但是,达赖喇嘛接受了《十七条协议》,没有去国外,而是从亚东回到了拉萨,认可并批准了协议,还给毛主席发了拥护协议、执行协议的电报。原先的附件也就没有公开的必要了。

《十七条协议》的法律地位不容否定

  无论哪条协议的签订,都要经过协商、谈判、签字、决定、批准、公布的过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十七条协议》经历了上述所有的过程,其严肃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1951年8月17日,达赖喇嘛回到拉萨后,亲自听取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汇报。这段时间,西藏地方僧俗官员不时就协议展开讨论,爱国的支持,亲英美的反对,两种意见都很激烈。而中央代表张经武,则积极做上层人士工作,逐一拜访地方官员、三大寺院堪布,赠送协议的藏文文本,耐心讲解协议内容。10月20日,噶厦在布达拉宫召开了300多人参加的西藏僧俗官员大会,参加和谈的代表们在会上详细介绍了每个条款从协商到签字的整个经过,并回答了一些质疑。了解了协议签订的经过以后,大家表示拥护,并通过了噶厦呈报达赖喇嘛的文稿:“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29 达赖喇嘛看了文稿以后,于10月24日向北京发出拥护《十七条协议》的电报:

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

  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西藏地方政府达赖喇嘛
公历1951年10月24日
藏历铁兔年8月24日

  毛主席复电达赖喇嘛:

达赖喇嘛先生:
  你于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来电,已经收到了。我感谢你对实行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努力,并致衷心的祝贺。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六日30

叁、20世纪后50年新西藏社会经济发展三次飞跃

○ 《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的主权问题,民主改革解决了西藏的政权问题,自治区成立解决了西藏的制度问题,全国人民的支援解决了西藏的长治久安问题 ○ 20世纪前50年,旧西藏经历了三次重大危机,社会动荡不已,边地屈辱不堪;20世纪后50年,新西藏发展实现了三次飞跃,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安居乐业;如今的西藏,已彻底摆脱了束缚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发展基础之实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之好前所未有、发展后劲之足前所未有

  回首《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前后经过,正是在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和平协议,也正是这个伟大的和平协议,使西藏全境获得和平解放,协议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西藏的主权归属。协议签订后,纪律严明的解放军以和平方式进军,以实际行动帮助西藏人民,得到了西藏广大僧俗民众真心实意的拥戴和欢迎。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至达赖集团叛逃境外之前,《十七条协议》一直是西藏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共同履行的法律性文件。

民主改革解决了新西藏政权属性问题

  如果说,《十七条协议》解决了西藏主权归属问题,民主改革则是解决了新西藏政权属性问题,从两种政权并存到建立统一的人民政权,实现了西藏社会发展历史性飞跃。

  《十七条协议》签订,虽然使西藏正式回到祖国的怀抱,但当时西藏地方政权机构不统一,以卫藏为中心是以达赖为首的噶厦政府,掌管西藏绝大部分地方,以后藏日喀则为中心有班禅的堪布会议厅,在昌都有新成立的人民解放委员会。1954年9月,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分别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同年12月,班禅喇嘛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在北京期间,经过商议并在国务院会议上通过,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达赖喇嘛为主任,班禅喇嘛、张国华为第一、第二副主任,阿沛·阿旺晋美为秘书长。专程赴藏参加筹委会成立大会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宣读国务院命令,并代表国务院授予达赖喇嘛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印鉴。

  本着毛泽东对西藏工作“慎重稳进”的方针,进藏解放军、地方干部和西藏爱国力量积极执行和维护《十七条协议》,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民族隔阂逐步消除,民族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得到加强;1954年底,康藏、青藏公路通车,1956年,民航在拉萨试航成功,极大地改善了西藏交通运输,增加了物资供应,保持了物价稳定,赢得了基层群众对共产党、解放军的信赖。

  《十七条协议》除了提到几个“不变”,如西藏现行政治制度不变,达赖地位职权不变,尊重西藏人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不变等。协议也提到西藏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要逐步发展西藏的教育、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如此,西藏有必要进行改革,但协议第十条细致地提到,有关西藏各项改革,中央不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

  1956年10月,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共同赴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结束后班禅喇嘛即返回祖国,达赖喇嘛一到印度即受到国外势力及流亡美国的达赖哥哥及西藏地方政府原官员夏格巴等人的包围和鼓动,他们力劝达赖喇嘛留在印度,组建流亡政府,争取美国和联合国的支持。达赖喇嘛在游说中瞻前顾后,滞留印度不归。

  正在印度访问的周恩来总理抽出时间,连续三次找达赖喇嘛谈话:“周总理给达赖喇嘛转达毛主席的指示说‘毛主席要我告诉你,已决定西藏在六年之内不进行民主改革。六年之后是否改,仍然由西藏人民和你们决定。毛主席希望你早点回西藏。’周总理指出,有人想把你留在印度搞‘独立’是行不通的。闹独立,反对中国,是叛国行为。……世界上有人喜欢听骂共产党的话,你骂一次共产党,他可以给你一些钱,再骂一次,还可以给些钱,骂三次四次以后,你拿不出什么新鲜内容,人家听着也没什么味道了,也就不再给你钱了。何况你骂共产党,并无损我们的事业胜利发展。”31 周总理苦口婆心晓之以理,使达赖喇嘛解除了在改革上的顾虑,于1957年2月由陆路经印度噶伦堡到达西藏边境小镇亚东,4月回到拉萨。

  西藏广大农奴和奴隶急切盼望改革,而西藏反动上层为了维护三大领主既得利益和特权反对、阻挠并拖延改革。

  为什么怕改革、反对改革?我们看看当时是怎样的西藏:“1959年之前的西藏,实行的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西藏总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西藏上层一些坚持分裂立场的顽固分子则是为自己谋私利,甚至为了保护自己的特权,不惜勾结国外势力破坏协议,背叛祖国,他们制造分裂的活动一直没有消停。
  1952年,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支持西藏地方非法组织“人民会议”不断在拉萨闹事,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解放军撤出西藏。在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交涉下,达赖喇嘛同意将两个司曹撤职。

  1955年,噶伦索康到康区煽动武装叛乱,1957年成立“四水六岗”卫教军。1959年3月以“卫教”名义从其他藏区汇集到拉萨的武装分子已有数千名之多;8日,达赖喇嘛原定10日到西藏军区看演出,受到煽动的2000多市民和一些武装分子包围了达赖居住的罗布林卡,阻止去军区看演出。西藏军区政委谭冠三给达赖喇嘛连去三封信,要求西藏地方政府制止武装挑衅,达赖喇嘛也回复了三封信。12日给谭冠三政委的复信说:“对于发生的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16日复信说:“现在此间内外的情况虽然仍然很难处置,但我正在用巧妙的办法,在政府官员中从内部划分进步与反对革命的两种人的界线。”但是,在次日即17日深夜,达赖喇嘛在噶伦索康等人及美国中情局培训的藏籍特务挟持下,逃离拉萨去了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党政机关发动了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藏族爱国僧俗人民的支持下,仅用两天时间,就彻底平息了拉萨市区的叛乱。”

  虽然达赖喇嘛逃亡路上宣布成立“西藏独立国临时政府”并在抵达印度即发表了声明,宣称“西藏是独立的国家”,但中央人民政府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仍对达赖喇嘛采取耐心等待态度,对他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一直保留到1964年。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很多国家存在过农奴制,由于其制度的落后和严重侵犯人权,相继被废除。“法国于1794年宣布废除奴隶制。1807年、1833年,英国先后通过《废除奴隶贸易法案》和《废除奴隶制法案》。1861年,俄国以自上而下的和平改革废除了农奴制。1865年,美国联邦政府凭借南北战争的胜利,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废除了奴隶制和强制劳役。……1948年,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1956年,联合国专门通过了《废止奴隶制、奴隶买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一切实际而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逐渐地和迅速地加以完全废除。”

  搬开绊脚石,西藏历史的脚步得以轻松迈进。西藏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主所有制,废除了农奴对三大领主的人身依附,消除了封建农奴的压迫和剥削,废止了旧西藏的法典和野蛮刑罚,农奴和奴隶获得人身自由,成为新西藏的主人,开始享受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民主权利。这些,都是西藏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变革,是划时代的飞跃。2009年1月19日,出席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82名代表一致投票表决同意,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以纪念50年前在西藏进行的民主改革。《人民日报》为此评论道,“民主改革是新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又一重大贡献。”“民主改革是国际废奴运动的重要里程碑。在二三百年来一些国家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堡垒被相继攻破之后,西藏的民主改革彻底解放了长期生活在痛苦和屈辱中的百万农奴群体,并使他们迅速开始了现代化建设进程,其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绝不亚于发生在世界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废奴运动,有力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和寺庙在经济上、政治上的特权,参与叛乱的寺庙的土地及生产资料给予没收,没参与叛乱的寺庙土地生产资料实行赎买,全部分配给之前寺庙所属的农奴和奴隶,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寺庙实行民主管理。

  停止使用藏币、藏钞,人民币作为全藏流通唯一合法货币。群众手中的藏币藏钞限期予以兑换。

  实行了土地改革。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生产资料给予没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据统计,“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反动政权,逐步建立起了新西藏各级人民政权,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西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普选,翻身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到1960年底,全区共建立乡级政权1009个,区政权283个,78个县和8个专区(市)的人民政权也建立起来。这是西藏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

  1995年11月,我采访了西藏民主改革第一个乡级政权——古荣乡。第一任乡长欧珠当时已退休。他对我说,古荣以前太穷了,很多人到外地流浪乞讨。因为欧珠是种地好手,为人正直,在1961年夏天的民主选举中,被选为乡长。他有一儿一女,儿子成长为解放军军官,女儿在家务农。30多年过去,每家每户都盖了新房,有的已翻新了两三次。当时,已有村民自组的建筑队、运输队,还办起了公司。我将采访内容写为通讯报道,刊发在《人民日报》上。

自治区的成立从根本上解决西藏的制度问题

  民主改革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扫清了社会制度障碍。如果说,民主改革解决了西藏的政权问题,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则从根本上解决西藏的制度问题,这是新西藏发展道路上一次跨越式的飞跃。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自治机关及其领导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职务。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从此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宪法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纳入国家根本大法。1951年签订的《十七条协议》规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1955年3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通过了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明确了筹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西藏具体情况,筹备在西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

  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成立。本来西藏可以更早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然而,1959年3月西藏叛乱和达赖喇嘛出逃印度,使西藏社会文明进步迟滞了若干年。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明确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给西藏人民充分行使自治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自治区成立以来,西藏人民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已先后制定、颁布了300多项地方性自治法规和规定。历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政府主席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藏族公民担任。

  仅是2016年,在西藏自治区县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全区有181万余名选民参加了选民登记,有172万余名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投票率达95%以上。截至2016年8月底,遍及全区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结束,共选举产生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3.5万余名;选举产生市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负责人250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负责人2600余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乡(镇)长3400余名。

  目前,西藏自治区有35963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2.8%。

  先前的《十七条协议》和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提到要加快发展西藏地方经济,西藏人民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享有充分的自治权。比如,改革开放伊始的1984年,西藏实行了“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即在农牧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极大地调动了西藏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生活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又如,在税收方面,全国只有西藏一直执行比全国低3个百分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牧民则一直免收各种税费;在金融方面,西藏一直实行比全国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政策。此外,还对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农牧民子女实行上学免费吃住政策。

  有了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保障,西藏人民享有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在西藏无论是教育领域还是公共场所及社会活动,都采用藏汉两种文字。在书店,两种文字的各类出版物,琳琅满目,内容丰富。西藏现有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1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藏戏、格萨尔史诗说唱和藏医药浴法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西藏重视文物保护,但凡重大的文物保护项目我都曾参与采访报道,例如,中央拨专款维修布达拉宫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我跟踪报道了5年。1992年国务院宗教局批准十七世噶玛巴坐床,1995年按宗教和历史定制掣签认定十一世班禅并在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坐床,我都参与了报道。我亲身经历并亲眼目睹的事实证明,西藏人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目前,西藏有寺庙及其他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住寺僧人4.6万人。重大传统节庆和宗教活动如藏历新年、雪顿节、望果节、萨嘎达瓦节、传召大法会等都正常开展。

全国支援西藏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的分布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地域广阔,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富裕。

  全国对口支援西藏,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这一决策的实施,使西藏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了重大飞跃,解决了西藏长治久安问题。

  长期以来,根据西藏的特点和需要,中央在财政、金融、税收和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持续给予西藏各方面特殊的扶持,努力帮助西藏加快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从1980年中央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到现在,中央已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每次会议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都要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的主题均是全国支援西藏,帮助西藏发展,让西藏各族群众受益。

  上世纪80年代,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由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四川、浙江和江苏9个省市根据西藏提出的需要,投资4.8亿元援建西藏43项工程。这是中央首次动员全国援藏进行大规模建设,使西藏现代化建设实现一次大的飞跃。43项工程涵盖西藏所有地市,大的有水电站、公路、城市上下水、医院、星级酒店,小的有加工厂、电影院、群艺馆等。从投资、设计、施工到培训均由建设单位负责,被誉为“金钥匙工程”。

  上世纪90年代,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定期轮换”的援藏方针。决定中央直接投资48.6亿元建设62项工程,由29个省、区、市和中央各部委投资31.6亿元援建西藏716个项目,这些建设项目覆盖了西藏所有的地(市)和县。

  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进一步加大全国支援西藏的力度,形成经济援藏、干部援藏、人才援藏、技术援藏的机制。国家的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中央投资312亿元,建设117个项目,同时财政补贴379亿元。

  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援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会议提出,“当前西藏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西藏还存在着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西藏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西藏工作的主题必须是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2015年和2020年中央召开第六、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前五次会议精神和60多年来治藏稳藏兴藏的成功经验,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 明确了“中央支持西藏、全国支援西藏,是党中央的一贯政策,必须长期坚持”。

  由于地理、自然、历史的原因,西藏发展落后于全国其他省区,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加大了全国支援西藏脱贫攻坚的力度。仅2016年以来,国家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984个,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965个;资助在校贫困学生4.68万人次;把1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国家在西藏落地援藏扶贫项目313个,援藏资金达195亿多元。2019年底,西藏宣布实现了62.8万贫困人口脱贫,取得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胜利。

  2021年1月,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西藏自治区主席齐扎拉说:“半个多世纪前,百万翻身农奴得到解放;今天,西藏彻底摆脱了束缚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我们已经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和全国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发展基础之实前所未有、发展机遇之好前所未有、发展后劲之足前所未有。”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组数字的对比:

  人口: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地方政府上报人口数量是100万人,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西藏人口为125.1万人,其中藏族人口120.9万人;2018年西藏统计人口为343.82万人,净增200多万人,藏族占总人口90%以上。

  医疗卫生:旧西藏只有3所藏医机构,没有一张病床。目前,西藏已形成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61个,病床18942张。

  人均预期寿命:1951年为35.5岁,2020年增加到71.1岁。

  教育: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的学校,青壮年文盲率达95%以上。现在西藏有各类学校2995所,其中7所普通高校,在校生84.15万人,形成了完整的现代教育体系。仅近10年来,国家投入西藏的教育经费就达1656亿多元。

  交通:旧西藏没有一条正规公路。目前,西藏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1.88万公里,青藏铁路、川藏(部分)、拉日铁路已通车运营,通航机场5个,开通了130条国内国际航线,通航城市61个,西藏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主体的综合性交通网络。

  生产总值:1965年为1.29亿元,2020年为19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