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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时间:2002-11-24 22:55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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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共中央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192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成立时间:1927年5月

性质:中共中央领导机构

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主要职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忠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中共中央组织和领导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事机构为中央书记处。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组织实施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方针政策,行使以下职权:

(一)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

(二)研究讨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并提出意见,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

(三)研究决定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四)对重大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五)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等的工作汇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决定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事项。

(七)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机构沿革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设立于1927年。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为中共全党的最高决策机关,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党的决策机关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首次分为两个机构。

1927年6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是:第一,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包括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若干名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第二,中央政治局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第三,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处理党的日常事务。

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及其政治局“选举常务委员会以进行日常工作”。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改选中央政治局,同时成立中央书记处。一般认为,当时的中央书记处事实上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后,正式以中央书记处替代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共七大党章延续了这种制度安排,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由此,七大没有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这一制度沿用至1956年中共八大。

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对中共中央组织机构作出调整,恢复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这一规定沿用至十九大党章都没有改变。

组成人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还设置了候补委员。详见词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

中国共产党高层会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高层重要会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政治局会议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召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到会方可召开,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

别名:中共政治局会议

召集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召开时间:通常每月一次

召开程序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召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确定。

中央政治局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到会方可召开。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当经过充分讨论,涉及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决定。

历次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2022年10月25日 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2022年9月9日 研究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稿,审议《十九届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30日 研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2022年7月28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年4月29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

2022年2月25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1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1月24日 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信访工作条例》。

2021年12月6日 分析研究2022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1年11月18日 审议《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2021年咨询报告》。

2021年10月18日 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问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

2021年8月31日 决定2021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问题。审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1年7月30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21下半年经济工作。

2021年5月31日 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2021年4月30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审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3月30日 审议《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年2月26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稿和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审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1月28日 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0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1日 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020年11月30日 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20年10月16日 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2020年9月28日 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重大问题,审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0年8月31日 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0年7月30日 决定2020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2020年6月29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020年5月15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

2020年4月17日 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硏究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

2020年3月27日 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审议《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0年2月21日 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020年1月16日 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9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6日 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同意翌年1月13日至15日召开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2019年11月29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年10月24日 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

2019年9月24日 审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2019年8月30日 决定当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2019年7月30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19年6月24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2019年5月13日 决定从当年6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审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9年4月19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汇报,对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出要求;审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2019年3月29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019年2月22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审议《关于2018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2019年1月25日 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8年12月27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2018年12月13日 分析研究2019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8年11月26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2018年10月31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

2018年9月21日 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18年7月31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6月29日 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

2018年5月31日 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2018年4月23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新时代加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意见》。

2018年3月30日 听取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对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出要求。

2018年2月24日 决定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2018年1月30日 听取和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

2018年1月12日 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

2017年9月18日 会议听取了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稿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这3份文件稿提请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讨论。审议《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31日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向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

2017年7月24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2017年6月28日 审议《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年5月26日 审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巡视中央意识形态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年4月25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关于巡视中央政法单位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听取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出要求。

2017年2月21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审议《关于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情况的专题报告》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2017年1月22日 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

2016年12月9日 分析研究2017年经济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6年11月30日 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2016年10月28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2016年9月27日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

2016年8月26日 审议通过“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2016年7月26日 决定2016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2016年6月28日 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年5月27日 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工作。

2016年4月29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2016年3月25日 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2月22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和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稿。

2016年1月29日 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

2015年12月30日 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015年12月14日 分析研究2016年经济工作,研究部署城市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2015年11月23日 审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听取关于巡视五十五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5年10月12日 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5年9月11日 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2015年7月30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研究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决定设立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0日 决定当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5年6月26日 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2015年5月29日 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2015年4月30日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5年3月24日 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2015年2月12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审议《关于巡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情况的专题报告》。

2015年1月23日 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汇报工作的综合情况报告;听取关于2014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改进作风工作。

2014年12月29日 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2014年12月5日 分析研究2015年经济工作。

2014年9月30日 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总结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部署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工作。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2014年8月29日 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年7月29日 决定当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以城市,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

2014年6月30日 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4年5月26日 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

2014年4月25日 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2014年2月24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

2014年1月24日 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听取关于一年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改进作风工作。

2013年12月31日 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任组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意翌年1月召开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3年12月3日 分析研究2014年经济工作,听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情况汇报。

2013年10月29日 审议并同意签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

2013年9月30日 审议并同意印发《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

2013年8月27日 决定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部署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工作。

2013年7月30日 讨论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 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讨论研究深化改进作风举措。

2013年4月19日 研究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2013年2月23日 决定召开十八届二中全会,确定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议题。

2013年1月28日 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2012年12月31日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2年12月4日 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

2012年11月16日 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

2012年10月22日 研究拟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

2012年9月28日 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2012年7月31日 讨论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2012年5月28日 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2012年2月20日 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

2011年12月30日 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1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部署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1年12月9日 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物价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2011年9月26日 讨论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问题。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

2011年7月22日 决定2011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2011年5月30日 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

2011年4月26日 研究当前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011年3月28日 讨论研究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干部管理工作。

2011年2月21日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

1943年3月20日 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推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决定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同时,决定刘少奇任军委副主席,并负责管理华中党政军民工作。

1937年12月9日~14日 中共中央在延安举行政治局会议,讨论全国抗战开始以来中共中央的政治、军事路线及组织问题。

1937年8月22日 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洛川会议),25日结束。会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作出了《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制定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1936年12月1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北志丹召开扩大会议,进一步确定并完善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

1935年12月2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窑堡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

1935年1月15日~1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红军和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

1927年6月1日 根据中共五大的要求,通过了修改党章的决议,正式提出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附一: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常委

产生方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设立时间:1927年5月

产生方式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历届名单

届次  职务称谓  名单  产生会议

第五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 1927年5月中共五届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瞿秋白、苏兆征、李维汉 1927年8月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

第六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苏兆征、向忠发、项英、周恩来、蔡和森 1928年7月中共六届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候补委员 李立三、徐锡根、杨殷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 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改选

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卢福坦、博古、张闻天、康生 1931年9月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

陈云 1932年3月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 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 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 1935年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

第七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 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 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

第八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 1956年9月中共八届一中全会

林彪 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五中全会

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陶铸、陈伯达、邓小平、康生、刘少奇、朱德、李富春、陈云 1966年8月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一中全会改组

第九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林彪、陈伯达、周恩来、康生 1969年4月中共九届一中全会

第十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王洪文、叶剑英、朱德、李德生、张春桥、周恩来、康生、董必武 1973年8月中共十届一中全会

邓小平 1975年1月中共十届二中全会

第十一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

陈云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胡耀邦、赵紫阳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

第十二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

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调整

第十三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

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 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议调整

第十四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

第十五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

第十六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

第十七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一中全会

第十八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

第十九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届一中全会

第二十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 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一中全会

附二: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的正式成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相同。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

性质:  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

简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任期:  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设置历史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成员。根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二、三、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都没有设立中央政治局。早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局。1924年11月,中共中央首次设立政治局,由陈独秀、蔡和森、维经斯基3人组成。1927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始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陈独秀、张国焘、李维汉、蔡和森、李立三、瞿秋白、谭平山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此后中国共产党每届中央委员会都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历届名单

届次  名单  备注

第一届 陈独秀、张国焘、李达 中央局委员3名(未设立中央政治局)

第二届 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等 中央执行委员5名(未设立中央政治局)

第三届 陈独秀、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罗章龙 中央局委员5名(未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

第四届 陈独秀、张国焘、彭述之、蔡和森、瞿秋白 中央局委员5名(未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

第五届 陈独秀、张国焘、李维汉、蔡和森、李立三、瞿秋白、谭平山 开始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委员7名

第六届 向忠发、周恩来、苏兆征、项英、瞿秋白、张国焘、蔡和森 政治局委员7名

第七届 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彭真、康生、高岗、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 政治局委员13名

第八届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 陈云、邓小平、林彪、林伯渠、董必武、彭真、罗荣桓、陈毅、李富春、彭德怀、刘伯承、贺龙、李先念 政治局委员17名

第九届 毛泽东、林彪、叶群(女)、叶剑英、刘伯承、江青(女)、朱德、许世友、陈伯达、陈锡联、李先念、李作鹏、吴法宪、张春桥、邱会作、周恩来、姚文元、康生、黄永胜、董必武、谢富治 21名,毛泽东、林彪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届 毛泽东、王洪文、韦国清、叶剑英、刘伯承、江青(女)、朱德、许世友、华国锋、纪登奎、吴德、汪东兴、陈永贵、陈锡联、李先念、李德生、张春桥、周恩来、姚文元、康生、董必武 21名,毛泽东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一届 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华国锋、叶剑英、刘伯承、许世友、纪登奎、苏振华、李先念、李德生、吴德、余秋里、汪东兴、张廷发、陈永贵、陈锡联、耿飚、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冲 2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二届 万里、习仲勋、王震、韦国清、乌兰夫、方毅、邓小平、邓颖超(女)、叶剑英、李先念、李德生、杨尚昆、杨得志、余秋里、宋任穷、张廷发、陈云、赵紫阳、胡乔木、胡耀邦、聂荣臻、倪志福、徐向前、彭真、廖承志 2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三届 万里、田纪云、乔石、江泽民、李鹏、李铁映、李瑞环、李锡铭、杨汝岱、杨尚昆、吴学谦、宋平、赵紫阳、胡启立、胡耀邦、姚依林、秦基伟 17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四届 丁关根、田纪云、朱镕基、乔石、刘华清、江泽民、李鹏、李岚清、李铁映、李瑞环、杨白冰、吴邦国、邹家华、陈希同、胡锦涛、姜春云、钱其琛、尉健行、谢非、谭绍文 20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五届 丁关根、田纪云、朱镕基、江泽民、李鹏、李长春、李岚清、李铁映、李瑞环、吴邦国、吴官正、迟浩田、张万年、罗干、胡锦涛、姜春云、贾庆林、钱其琛、黄菊、尉健行、温家宝、谢非 2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六届 王乐泉、王兆国、回良玉、刘淇、刘云山、李长春、吴仪(女)、吴邦国、吴官正、张立昌、张德江、陈良宇、罗干、周永康、胡锦涛、俞正声、贺国强、贾庆林、郭伯雄、黄菊、曹刚川、曾庆红、曾培炎、温家宝 2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七届 习近平、王刚、王乐泉、王兆国、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女)、李长春、李克强、李源潮、吴邦国、汪洋、张高丽、张德江、周永康、胡锦涛、俞正声、贺国强、贾庆林、徐才厚、温家宝、薄熙来、郭伯雄 2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八届 习近平、马凯、王岐山、王沪宁、刘云山、刘延东(女)、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女)、孙政才、李克强、李建国、李源潮、汪洋、张春贤、张高丽、张德江、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俞正声、栗战书、郭金龙、韩正 2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九届 丁薛祥、习近平、王晨、王沪宁、刘鹤、许其亮、孙春兰(女)、李希、李强、李克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汪洋、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声琨、黄坤明、韩正、蔡奇 2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二十届 丁薛祥、习近平、马兴瑞、王毅、王沪宁、尹力、石泰峰、刘国中、李希、李强、李干杰、李书磊、李鸿忠、何卫东、何立峰、张又侠、张国清、陈文清、陈吉宁、陈敏尔、赵乐际、袁家军、黄坤明、蔡奇  2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