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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时间:2018-03-17 21:18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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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192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192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成立时间:1927年5月

性质:中共中央领导机构

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主要职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忠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中共中央组织和领导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事机构为中央书记处。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组织实施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方针政策,行使以下职权:

(一)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

(二)研究讨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并提出意见,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

(三)研究决定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四)对重大突发性事件作出处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五)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等的工作汇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决定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事项。

(七)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机构沿革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设立于1927年。

1927年召开的中共五大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为中共全党的最高决策机关,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党的决策机关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首次分为两个机构。

1927年6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是:第一,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包括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若干名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第二,中央政治局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第三,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处理党的日常事务。

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及其政治局“选举常务委员会以进行日常工作”。

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改选中央政治局,同时成立中央书记处。一般认为,当时的中央书记处事实上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后,正式以中央书记处替代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共七大党章延续了这种制度安排,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由此,七大没有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这一制度沿用至1956年中共八大。

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对中共中央组织机构作出调整,恢复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这一规定沿用至十九大党章都没有改变。


组成人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若干名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还设置了候补委员。详见词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常委

产生方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设立时间:1927年5月

产生方式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历届名单届次 职务称谓 名单 产生会议

第五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

1927年5月中共五届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瞿秋白、苏兆征、李维汉

1927年8月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


第六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苏兆征、向忠发、项英、周恩来、蔡和森

1928年7月中共六届一中全会[18]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候补委员

李立三、徐锡根、杨殷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

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改选

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卢福坦、博古、张闻天、康生

1931年9月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

陈云

1932年3月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

博古、张闻天、周恩来、项英

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19]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

1935年1月政治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


第七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

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

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


第八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

1956年9月中共八届一中全会

林彪

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五中全会

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陶铸、陈伯达、邓小平、康生、刘少奇、朱德、李富春、陈云

1966年8月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一中全会改组


第九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林彪、陈伯达、周恩来、康生

1969年4月中共九届一中全会


第十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王洪文、叶剑英、朱德、李德生、张春桥、周恩来、康生、董必武

1973年8月中共十届一中全会

邓小平

1975年1月中共十届二中全会


第十一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

陈云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胡耀邦、赵紫阳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


第十二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

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

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调整


第十三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

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

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议调整


第十四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


第十五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


第十六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


第十七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一中全会


第十八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


第十九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届一中全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2018年1月1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10日全天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目的,也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政治领导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中央书记处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协助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指导群团工作尤其是群团改革,推动一批党内法规文件制定和实施,配合办好一系列重要会议和重大纪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会议强调,今年我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要扎实做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中央书记处要带头讲政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大局出谋划策,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好党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