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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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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五年,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职务累计达到十五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规定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该文件同时还规定,党政领导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健康原因、辞职或罢免等情况者,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一、国家级正职有:国家主席,总理、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国家级副职有:国家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副总理、国务委员、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近年来,国家级领导在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退休年龄没有相关规定,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由党中央决定。
四、省部级党政正职领导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数68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人大、政协等"二线"。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长任职规定:62岁可新(升)任,63岁可连任,64岁不留任,65岁必退任。换届年龄到职规定:省委书记、省长65岁,纪委书记63岁,其他常委60岁。
六、大军区以上级别的高级将领没有明确规定的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
■ 正国级70岁:大概是75周岁左右,要根据一届中央、人大、国务院、政协的任期需要由党中央决定。国家级正职有国家主席,总理、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军委主席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
■ 副国级70岁: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副主席、副总理、国务委员、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
■ 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
■ 副省部级60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副省部级满60岁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专门委员会主任,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社团组织任职,或转到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作为退休前的过渡。
一般称副省部级以上文职干部,副军级以上军职干部为高干
官员级别说明
■正省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各级别从上到下分别为: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省部级、地厅级、副厅、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
全面从严治党 铸就百年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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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最大政治优势之一。在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回顾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艰辛历程,总结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历史经验,从中汲取接续奋斗的前进动力,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新长征路上勇往直前、再创辉煌,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从严治党让中国共产党越来越强大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就如何管党治党进行了艰苦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观点和论断,不断赋予从严治党新的时代内涵,使得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思想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发展脉络,为全面从严治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厚重的理论来源。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把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学说与中国国情和革命实际相结合,创新性提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从严治党思想。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党的建设作为取得中国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明确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通过开展整风运动实现了党内的空前团结和统一,为打赢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迎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进一步探索了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1949年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和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3月,中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并于1962年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进一步发展了从严治党的理论建设和制度建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严治党的体制机制得到恢复和加强。党中央决定以党内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处严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案件,转变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营造廉洁党风。在纯洁组织方面,清理一批存在严重问题的不合格党员,通过规范流程、建章立制、制定标准,使这次整党有章有据,体现出较强的规范化、制度化治党理念和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党的十四大提出“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命题,并强调“坚持从严治党”是加强党自身建设的根本方针。党的十五大提出从严治党的根本目标,要求把党打造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时期从严治党最大亮点,是将反腐倡廉建设从党的作风建设中分离出来,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并列,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初步形成反腐败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发扬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优良传统,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大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形成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新理论,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
第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布局,把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纳入治党布局中,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用纪律治党,明确思想净化的基础性作用,以反腐败斗争取代反腐倡廉建设,将原来单独并列的制度建设改为制度建设同其他建设相融合,凸显制度重要性,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布局的系统充实和科学调整。
第二,坚持把抓“关键少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保障。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中坚分子和骨干力量,党的理论、方针、政策需要依托各级领导干部来贯彻执行,党的坚强领导需要依靠各级领导干部支持和拥护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并明确提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第三,坚持把抓作风建设作为突破口加强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正风、肃纪、反腐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利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突破口。因此,党中央从抓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入手,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狠刹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乱象。充实加强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力量,支持、鼓励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开展巡视巡察、扫黑除恶、追逃追赃,打虎、拍蝇、猎狐,清除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第四,坚持把“扎牢制度笼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制度治党是最管用、最有力、最持久的治党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也是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强调必须形成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自律机制,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反腐力度不放松,构建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全方位扎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第五,坚持把从严治党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从严治党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其程度反映了执政党自身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决定引领推动国家治理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必然成为决定国家治理体系水平的关键要素。进入新时代,引领国家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更需要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谋划我国改革发展大局,科学统筹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协调推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更需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的治国理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从严治党的历史经验
回顾建党百年历史,我们党不断加强从严治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创新实践,可以总结概括以下几点历史经验。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先决条件。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离开党的领导,中国任何真正意义上的革命都不会成功。在伟大社会革命的新征程上,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从严治党要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前提,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以新的自我革命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新时代推进伟大工程,实现伟大梦想,必须遵从人民立场这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始终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社会活力,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证。从严治党敢于向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问题开 刀,解决好影响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检视、纠正与党的性质宗旨不一致、与人民根本利益不相符的思想和行为;按照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执政骨干,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长期执政能力;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正之风,树立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丰富巡视等手段,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规定。
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自觉、政治自觉和历史自觉
建党百年来的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政治品质,是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政治要求,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回答好的历史命题。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是永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实现党的初心使命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决定了它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使命与担当决定了党必须是坚强有力的群体,坚持反腐倡廉并进行自我革新,时刻不脱离群众并不断提升执政能力。这些要求本身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应该具备的特质。通过从严治党,确保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引领力不断增强,让我们党在引领新时代建设中变得更成熟、更睿智,为巩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根本保障。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政治要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来讲,必须加强和改善我们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净化党的队伍,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因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练就“打铁必须自身硬”功夫,就是要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随时纠正脱离人民群众的不良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永远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使党的事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党只有不断培育和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品格,人民群众才会真心拥护共产党,才能为实现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一历史命题的实践应对。回顾建党百年历史,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并非一帆风顺,充满了各种问题、风险和挑战。历史反复证明,解决各种问题、风险和挑战的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长期执政本领,为锻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提供坚实的根本保障,这既包含了对我们党执政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充分认识,也是我们党勇挑国家发展重担的时代呼唤和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