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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反腐月报出炉:39人被查,73人被处分,其中中管干部13名!“狗咬狗”后“人告人”,法院判了!

时间:2022-10-02 17:54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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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反腐月报出炉:39人被查!73人被处分,其中中管干部13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研究所2022-10-02 14:26广东省中管科学研究院一、2022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

9月反腐月报出炉:39人被查!73人被处分,其中中管干部13名!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研究所2022-10-02 14:26广东省中管科学研究院

一、2022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99起。

  9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2年8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今年8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9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2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752人,这是连续第108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8月,全国共查处问题2884起,占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3.2%。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40.2%、19.1%、17.0%。

  作风建设点多面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必须始终抓住落实责任这个关键。踏上新的赶考之路,要保持政治定力,驰而不息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总体战。

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2年上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以党性立身做事,加强自我改造,自觉锤炼过硬作风素质,切实防止“灯下黑”。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1.14万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300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3500余件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近1200件,处分11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230余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8700余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500余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80余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0余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6人。

三、密集通报!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9月5日,在中秋、国庆节假到来之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等等。

  通报的10起案例中,有的利用过节之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心怀侥幸以隐蔽手段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安排,有的不知收敛啃食公款,有的政绩观扭曲任性用权。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专区“每周通报”栏目分3次集中对各地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具体通报案例可点击链接查看↓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首批通报6起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第二周通报6起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第三周通报7起典型案例

  此外,北京、云南、辽宁等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60余起。

四、多名中管干部、厅局级干部被处分或审查调查

  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通报——

  39人接受审查调查。

  包括:北京市昌平区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副厅级干部孟宪锋,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洪山,等等。

  73人被处分。

  其中,中管干部13名,分别是:

  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辽宁省政府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湖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希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国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厅局级干部60名,包括: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于长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重庆市公安局原一级巡视员姚昌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等等。


“狗咬狗”后“人告人”,法院判了!

法治日报 2022-09-30 22:22 广东省中管科学研究院发表于北京

两只不同品种的狗在各自“遛弯儿”时不期而遇,不知道是谁多看了谁一眼,双方当即上演“全武行”。咬斗过程中,一只狗不敌另一只狗,被咬伤送医。此次事件的法律责任应由谁承担呢?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狗咬狗”引发的民事纠纷案。 


张某和楚某住在同一个小区,都是爱狗人士,张某养了一只雪纳瑞犬,楚某养了一只金毛犬。2021年9月的一天晚上,楚某遛完狗回家途中与正在遛狗的张某相遇,楚某饲养的金毛犬将张某饲养的雪纳瑞犬扑倒咬伤。

 

张某认为,依照法律规定,楚某违反规定在唐山市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并在共同场所溜犬造成张某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张某请求法院判令楚某赔偿各项损失共6500余元。 


楚某则认为,自己的狗之所以扑倒、撕咬张某的狗,是因为张某的狗没有拴牵引绳,其间他还告诉张某把狗带走,自己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而且报警后,张某没有提到赔偿问题,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楚某均为动物的饲养者和管理者,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楚某饲养的金毛犬将张某所有的雪纳瑞犬咬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楚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张某作为雪纳瑞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在遛狗中未牵引绳,存在一定过错,故对自己的损失承担一半的责任。关于张某损失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张某主张伤犬治疗费5015元,提供了相应证据,应予支持;张某主张存在误工费1509元,理据不足,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楚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507.5元。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城市是我们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养狗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办理登记证和年检手续、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禁止带入公共场所、遛狗时应当牵引绳并注意避让他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等。 


广大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一定要依法、科学、文明饲养,对自己的爱犬务必尽到看护、管理责任,遛狗时一定要好牵引绳,既为他人筑牢安全,也为自己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