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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后,查处金融腐败人员名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全面排查金融板块廉洁风险和监管监督现状!

时间:2023-04-06 22:22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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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后,查处金融腐败人员名录中国管理科学杂志社2023-04-04 22:19发表于北京2022年10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市场与投资部副总经理梁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

二十大后,查处金融腐败人员名录

中国管理科学杂志社2023-04-04 22:19发表于北京

2022年10月26日,国家开发银行市场与投资部副总经理梁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11月2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青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4日,原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监委研究决定,将李林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1月4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沈曙寰,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吉林省白城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7日,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菏泽市监委监察调查。

11月9日,广西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0日,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海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高海生违纪违法所得;经重庆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高海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11日,广东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李兵,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李兵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朱治龙,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朱治龙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13日,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周高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17日,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专家杨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天津市监委监察调查。

11月17日,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徐长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陕西省监委监察调查。

11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吉林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法所得,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23日,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大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24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饶雪峰,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1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傅小东,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2月2日,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2月28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原基建办公室主任,原青岛分行(现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学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东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予以处理。

2023年1月2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1月4日,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吴学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宁波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月6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潍坊市纪委监委研究,将冯鹤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月10日,中国建设银行研修中心华南研修院原副院长、资深副经理李保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青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月10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月11日,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风险处置与法律事务部原总监符飞,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北京市昌平区监委研究决定,将符飞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月15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牟善刚,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秘书局副局长李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丰台区监委监察调查。

1月1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四川分公司党委委员、长城华西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总经理赵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纪委纪律审查和成都市东部新区监察工委监察调查。

1月19日,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吉林省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将路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1月29日,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周高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青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月1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监事长贾继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月2日,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志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德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月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原主任王宗成,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河北省保定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宗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月6日,海南银保监局原一级巡视员秦会忠,给予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秦会忠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月6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仁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部高级专家滕光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枣庄市监委监察调查。

2月17日,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东,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云南省监委将周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月22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沈阳审计分部总经理侯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沈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月24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王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基建办公室原副主任董福海,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2月27日,中国人寿财险原业务总监兼宁波市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费剑锋,予以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决定将费剑锋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月2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三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北京市监委指定管辖,大兴区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3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龚蜀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怀化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月2日,原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宪,给予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深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月10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高级专家普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漯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卫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3月17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吴金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原助理巡视员董国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监委监察调查。

3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和辽宁省本溪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月23日,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抚顺市监委监察调查。

3月23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资深专员赵芝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青岛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月23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应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月24日,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呼和浩特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月24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易景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青岛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月31日, 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3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黄宪辉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新乡市监委监察调查。

4月5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全面排查金融板块廉洁风险和监管监督现状

中国管理科学杂志社2023-04-06 16:18发表于北京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新征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战略部署,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国资央企是“国之重器”,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作为联系国资央企的监督检查室,要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国资央企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当前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通过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国资央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观察分析形势注重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注重落实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注重防范政治风险,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业务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背后的政治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监督重点,坚持分类施策,结合国资央企职责使命和行业实际,找准找实具体监督的切入点、着力点。围绕践行“两个维护”,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督促国资央企认真落实“三新一高”、建设一流企业、优化国资布局等重点任务,着力查找和纠正违背党中央要求、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及时将新一轮国企改革、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基础性研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巡视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事项及时纳入监督内容,时刻对标对表,纠正政治偏差,防范政治风险。

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做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工作台账,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动态更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汇编》,夯实政治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不但要看是否“第一时间”学习传达,更要看有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有没有切实有效地执行到位,及时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加固国资央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

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党中央的徙木立信之举,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能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检验国资央企领导人员是否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必须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坚决破除“国企特殊论”,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国资央企落地生根。

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当前中央企业享乐奢靡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其中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报销等问题突出,隐形变异潜滋暗长,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现象明显。要紧盯不放、寸土不让,对国资央企领导人员享乐奢靡歪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处理。把握风腐同源、由风变腐特征,严查国资央企领域风腐一体的重点案件。

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也是影响制约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的“顽疾”,必须找准症结、精准纠治。要紧盯国资央企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机械野蛮执行,领导人员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任性用权乱作为、玩忽职守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从典型案例查起,动真碰硬、深挖细查、务求实效。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握中央企业作风建设行业性、阶段性特点,结合具体案例、典型问题加强对中央企业作风建设的工作指导,督促针对本行业本企业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在严厉惩治不正之风的同时,大力弘扬国有企业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新时代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更好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打赢国资央企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当前国资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决亮剑、重拳出击、精准拆弹,强化高压震慑作用。

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项目、物资采购、并购重组、国企混改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全面提升专业素质,提高穿透性核查能力,识别“白手套”,破解“防火墙”,揭开影子公司、影子股东“合法外衣”,严惩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症,坚决清除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深挖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大问题线索研判力度,扎实做好重点线索初核工作,提高核查工作质效。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指导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办案件,探索建立重大线索备案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党委(党组)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案件情况,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涉粮问题线索清底式“回头看”,持续加大涉粮案件查办力度,探索与公安、司法机关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推动深化粮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智慧粮库建设;深化拓展融合监督,指导相关企业深化与地方联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起底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办案件;组织开展对中央企业金融板块摸底监督,全面排查金融板块廉洁风险和监管监督现状,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产融结合;指导加强中央企业新能源业务板块廉洁风险防控,坚决查处典型案件;推动国资央企持续深化“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国资央企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巩固深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查办的重点案件,注重发现同类企业的共性问题,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进一步用好案件通报,督促国资央企持续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结合典型案件拍摄专题片、编印忏悔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国资央企反腐败同防风险、纠偏差、挽损失、修生态、强免疫结合起来,推动中央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推动国资央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规矩在国资央企已经旗帜鲜明地立起来、树起来,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还没有彻底根除。必须把国资央企领域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领导人员重视、警醒、知止。

聚焦“关键少数”做实日常监督。全方位了解干部,动态更新监督对象电子数据包,进一步破解信息不对称的监督难题,打牢日常监督基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用好工作沟通、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监督手段,督促国资央企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严格执纪执法与准确运用党的政策策略相统一,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改革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为试验者容错、为担当者担当,更好激发国资央企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切实提高日常监督能力水平。注重加强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力量的统筹衔接和有机贯通,全力配合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30家中管企业并督促做好巡视整改,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优先办理审计移交线索,加大对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督办力度,推动取得重大进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筛选、重复件排查等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问题线索,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精准有效处置,充分发挥线索处置的综合效应。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严格审慎、规范稳妥回复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加强对联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审核把关和抽查指导。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中央企业纪检监察组与党组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督促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筑牢派驻意识。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强化对国资央企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和精准画像。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指导,指导推动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探索实践“组组”协同监督,做实“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督促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动派员参与审查调查,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支持有条件的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全面行使监察权。

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

把教育整顿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深学习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保持学、思、践、悟的执着,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在实调研上下功夫。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大兴调查研究,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调研方式,突出成果转化,围绕中央企业金融板块腐败查处和风险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表现、新能源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等开展调研。

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抓主抓重,态度坚决、行动有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忘我工作体现忠诚老实,以动真碰硬体现责任担当,以攻坚克难体现实干实效,确保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国资央企领域落到实处,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原标题为《落实全会精神机关篇丨深入推进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