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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国家一级行业协会)

时间:2021-10-18 19:08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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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国家一级行业协会)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METROS,简称CAMET),是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唯一的国家一级协会,也是国家4A级协会。协会党组织领导机关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外事工作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
协会现有会员单位906家,完整涵盖了城轨交通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装备制造、运营管理、资源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教育机构。
中文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外文名:CHINA ASSOCIATION OF METROS
简称:CAMET
类别:社会团体
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历史沿革
2011年10月14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在北京举行了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原机械工业部部长、原国家计委副主任包叙定同志当选为会长。
2016年10月24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会员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修订案,确定协会采用会长轮值制和会长负责制相结合的领导体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和5位轮值会长,分别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出任协会会长,每人任期一年。
2018年3月31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三次理事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全国400多家会员单位的600余位代表出席。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员自律规约》、《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第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副会长、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增补副秘书长议案》、《增补常务理事、理事及新会员议案》和《传媒、会展公司战略调整及设立传媒会展中心的议案》。
2019年3月30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议暨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1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
(三)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五)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六)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
协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协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协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理事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协会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组织会员
会员范围
据2020年2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官网显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单位会员692家。
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关心支持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相关人士,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入会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权利与义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协会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接受协会的协调;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会员管理
会员退会
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内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对中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和技术进步、安全生产、资源经营等领域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建议;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相关行规行约,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廉洁管理,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根据政府部门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建立行业发展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分析报告;
(四)开展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跨地区人才培训和交流工作;
(五)建立协会团体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动标准的实施;
(六)依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开展城轨装备认证工作;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城轨交通领域评估评审;
(八)举办城轨交通、论坛、研讨会、交流会等相关行业活动; 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城轨交通展览;
(九)开展城轨交通领域咨询服务工作;
(十)开展国际交流,跟踪中国国外城轨交通的发展动态,帮助会员单位引进中国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协助会员单位“走出去”;
(十一) 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2012年10月18日,2012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论坛暨第三届中国长春国际轨道交通论坛召开。
2015年8月20至21日,为了交流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及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及工程应用,“2015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论坛”在南京召开,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世界轨道交通发展研究会、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筹)联合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投资事务促进局轨道交通产业国际合作联盟共同举办。
2016年11月3至4日,为了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人防的健康发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会同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承办第四届全国人防与地下空间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7年5月26日,在北京举办城轨交通行业人才培养政策宣贯及校企需求对接研讨会。
2019年9月10日,中国城轨交通业主领导人峰会2019广州年会召开,会议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主办,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承办。
2019年11月28至29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学术年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专家论坛暨中国单轨交通创新应用与产业发展研讨会暨《都市快轨交通》理事会2019年会在芜湖召开,同期召开了专家学术委主任扩大会议,此次会议介绍了市域快轨、跨座式单轨、悬挂式单轨、胶轮有轨电车、APM等多种新制式轨道交通系统,聚焦新型多制式智慧化轨道交通发展。

报刊资源
学术期刊
《城市轨道交通》创刊于2013年,是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中国能源汽车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交通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类月刊。
《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奖项设置“中国地铁50年致敬人物”2019年9月10日,庆祝中国地铁运营50周年暨“中国地铁50年致敬人物”颁授典礼在广州举行。颁授典礼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主办。

科技进步奖为促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科技进步,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协会于2018年度开始面向全国城轨行业设立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对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科技创新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单位给予奖励。

培训活动
2015年10月21日至25日,在上海举办“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师资第一期培训班”,由协会副会长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2015年11月25日至29日,在上海举办“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师资第二期培训班”,由协会副会长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2015年12月17至18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这些标准规范,增进行业交流,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运营管理专业委员会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素质和技能要求》(JT/T1002.1-2015)、《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素质和技能要求》(JT/T1003.1-2015)和《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素质和技能要求》(JT/T1004.1-2015)的培训。
2017年6月19日至23日,为适应城轨交通行业快速发展需要,不断提升行业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北京举办“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师资第五期培训班”,由协会副会长单位北京交通大学承办,由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识整体为红色,整体框架呈椭圆形,下部分红灰相间形似列车的轨道,上部分形似飞驰远去的的列车。

会徽
精神理念
协会宗旨遵守法规加强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诚为政府企业服务,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社团领导
职务 名单
顾问: 施仲衡、傅志寰、刘友梅
会长 辛杰
轮值会长: 俞光耀、丁建隆、王峙
常务副会长:周晓勤
副会长: 李国勇、郝伟亚、丁树奎、姜义、孙公新、刘辉、贾世瑞、周健君、苟护生、王汉军、赵有明、崔学忠、金泽培、佘才高、胡庆汉
秘书长:
副秘书长:王雁平、黄建伟、李元胜、王飚、李成新、朱军、秦国栋、宋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