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二级导航 > 社会组织机构 > 正文

中华职业教育社(简历)什么是群众团体?

时间:2021-09-29 14:44 来源: 编辑:admin

核心提示

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教育性、民间性”的群众团体,主要由教育界、经济界、科技界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组成,是党和政府团...

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教育性、民间性”的群众团体,主要由教育界、经济界、科技界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组成,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职业教育界和民办教育界有关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由黄炎培先生联合蔡元培、梁启超、张謇、宋汉章等48位教育界、实业界人士于1917年5月6日在上海发起创立。
截至2017年底,中华职业教育社在全国共有省级组织31个,省辖市(区)、县、乡级社624个,团体社员近4000个,个人社员4万余人。
中文名:中华职业教育社
外文名: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简称:CVEA
主管单位:中央统战部
属性:群众团体

历史沿革
1917年5月6日,黄炎培联合蔡元培、梁启超、张謇等48位教育界、实业界人士发起创立中华职业教育社。
1917年10月,职教社创办中国首份职业教育专门刊物《教育与职业》杂志。
1918年6月,职教社创办中国第一所专门以“职业”为名称的学校——中华职业学校。
1925年12月,职教社提出“大职业教育主义”,开始推行职业补习教育、职业指导和农村改进等面向全社会的事业并创办《生活》周刊。
1931年12月,职教社提出“全力赴国难”,并创办中国最早专门报道抗战救国的期刊《救国通讯》,后改名为《国讯》。
1940年12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的组织和工作的指示》,明确职教社是党的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之一。
1941年3月,职教社作为三党三派之一,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3年9月,职教社创办中华工商专科学校。
1945年7月,职教社负责人黄炎培、冷遹等以国民参政员身份访问延安,受到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人的接待,回渝后黄炎培写成《延安归来》,在国统区引起轰动。
1945年12月,职教社与迁川工厂联合会联合发起成立民主建国会。
1946年9月,职教社创办比乐中学。
1957年5月,职教社在京举行立社40周年纪念会,周恩来总理席纪念会会并做重要讲话。
1995年1月,由孙起孟理事长倡议开展的温暖工程公益项目启动实施。
2004年12月,职教社成为联合国公共信息部所联系的非政府组织。
2005年7月,温家宝总理对温暖工程作出重要批示:“中华职业教育社实施温暖工程,协助党和政府为困难群众的就业做了很多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2010年7月,职教社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成员。
2012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对温暖工程作出重要批示:“要支持中华职业教育社继续实施好温暖工程。”
2012年5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召开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95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发来贺电。
2017年4月,在中华职业教育社立社百年之际,为了加强党对中华职业教育社的领导,经中央组织部批准、并经中央统战部任命,中华职业教育社正式设立党组。
2017年5月5日,在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中共中央,对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致以热烈祝贺。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领导机关
该社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其所产生的理事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在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该社的重大事项;
(三)修改该社的章程;
(四)选举理事;
(五)其他应当由全国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执行机构
理事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社工作,对外代表该社。该社理事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召集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召开时,它的任期相应缩短或延长。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由常务理事会召集和主持。
其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该社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四)决定总干事任免;
(五)增免理事;
(六)筹备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七)讨论并决定该社的其它重大事项。

常设执行机构
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在理事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领导全社。
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查总干事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按程序审查批准省级新建地方组织;
(五)按程序审查批准省级地方组织领导机构调整事宜;
(六)决定副总干事、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省级组织领导班子的任免。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若干专门委员会,承担常务理事会交办的事项。

组织成员

综述
截至2017年底,中华职业教育社在全国共有省级组织31个,省辖市(区)、县、乡级社624个,团体社员近4000个,个人社员4万余人。

地方组织
地方组织包括省级、省辖市级、县级组织。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由同级社务委员会召集,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同级社务委员会决定。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社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同级社的重要事项;
(四)选举同级社务委员会成员;
(五)选举出席上一级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的代表。
地方各级社务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地区的社务工作,对外代表该地区社的组织。
其职权是:
(一)贯彻上级组织和本级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的决议,并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社的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级社组织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主要负责人,决定有关人事事项,增免社务委员;
(五)筹备召开本级社员代表大会;
(六)讨论并决定本级社组织的其它重大事项。
地方各级社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也相应缩短或延长。各级社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地方各级社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需要时,可设秘书长)。 确有工作需要且具备条件并经批准,省级组织可设立常务委员会。省级社常务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社员大会以及社务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级社务委员会职权,领导该地区的社务工作,任期与同级社务委员会一致。
地方组织根据需要可设专门委员会和必要的工作部门。其机构设置和负责人由同级社务委员会决定。

基层组织
该社的基层组织是社员小组。社员在三人以上即可成立社员小组。该社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
(一)传达和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二)结合实际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
(三)关心社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四)吸收社员,收缴社费,传递社的内部刊物。

社员
该社有个人社员和团体社员。
(一)从事或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以及与该社有工作关系、历史关系的人士,赞成并愿意遵守该社章程,可以申请加入该社为个人社员。
(二)赞成并愿意遵守该社章程的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热心职教事业的组织,可以申请加入该社为团体社员。
社员有下列权利:
(一)在社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社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阅读该社的有关文件;
(三)对该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享受该社提供的有关服务。
社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社章程,执行该社的决议和决定;
(二)为职业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三)支持该社的事业和活动;
(四)缴纳社费。

省级职业教育社一览表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主要任务
(一)开展职业教育调研与实践,探索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途径,参与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积极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开展职业教育研究。
(二)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引导社员积极参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推动中国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
(三)开展温暖工程等公益事业,推进社办事业发展;支持并指导职业教育办学实践;指导团体社员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评比、竞赛、评估等活动。
(四)为社员开展教育活动提供服务,关心支持民办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与民办职业教育界人士的联系,了解并反映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五)密切与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与合作,引导他们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促进民间友好往来;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与国外有关教育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

资产经费
该社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社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建言献策
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是中华职业教育社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多年来,中华职业教育社就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领域的有关问题开展调研,不定期向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呈送《情况专报》,通过各种途径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多次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如建议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以法律形式为职业教育称谓定名;建议将“科技兴农”改为“科教兴农”;建议将“职业指导”写入职教法等,这些建议均被政府采纳。

理论研究

综述
中华职业教育社一直重视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承担课题、召开学术研讨会等多种方式,针对中国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一些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会
2011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专门从事黄炎培思想研究的学术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会。2021年7月16至17日,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会第十一次学术年会在上海举办,会议主题是“党的领导与百年中国职业教育”。

第三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峰会
2020年10月28日,中华职业教育社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峰会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

职业教育与城市发展高层对话会
2020年5月28日,由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多方共同主办的第九届职业教育与城市发展高层对话会在湖北省黄石市召开。

海峡论坛-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
从2013年起,中华职业教育社、台湾私立科技大学校院协进会、民生文教基金会(台湾)共同主办海峡论坛的分论坛—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为推动两岸职业教育的交流合作搭建了平台。2019年6月15-16日,第11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在厦门成功举办。

温暖工程
综述
温暖工程是中华职业教育社根据自身特点,于1995年发起倡导并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旨在整合、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指导和介绍等方式,为社会上迫切需要就业和优化就业条件的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温暖工程“百县百万农民培训计划”
2005年10月,中华职业教育社启动温暖工程“百县百万农民培训计划”。2007年11月,重庆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实施“双百计划”开展温暖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温暖工程毕节项目
在中央统战部的领导下,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毕节试验区启动实施了温暖工程毕节项目,帮助并资助毕节地区中职院校新入学的贫困学生。

温暖工程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项目
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就业需求和产业经济发展需要,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新疆、西藏以及四川、甘肃省藏区开展了同心温暖工程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项目。

温暖工程教育移民项目
温暖工程教育移民项目主要通过资助、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发展或参加职业教育实现脱贫。项目自2012年在武陵山区试点启动以来,共有170余所学校参与,累计招生1.8万余人,资助总人次近3.6万,就读学生中家庭困难和贫困学生占70%以上。

奖项设置
黄炎培职业教育奖
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由中华职业教育社于2007年创立,并在2009年顺利通过国务院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审核,至2021年已举办六届,是中国职业教育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奖项。2018年12月,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陈昌智等领导出席颁奖大会并讲话。

竞赛设置
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为激发职业教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激情和创新能力,中华职业教育社于2017年开始举办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截至2020年底,已经举办了四届。2020年11月,第四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在重庆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长郝明金出席开赛仪式并讲话。

科普教育
台湾大学生研习营
2010年以来,中华职业教育社于台湾贤德惜福文教基金会合作,先后在北京、湖北、重庆等省区市举办台湾大学生研习营活动,帮助台湾大学生增进对大陆的客观认识,加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2016年7月,第八届台湾大学生研习营在兰州开营,来自台湾17所大学的78名大学生和百余名内地大学生参加了研习活动。[22] 第八届台湾大学生研习营

社徽
该社社徽图案,外环图形代表大脑,环内图形代表双手,其含义为“双手万能,手脑并用”。该社社徽为中华职业教育社及各地方中华职业教育社专有,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
该社社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和会场悬挂,可作为纪念品、办公用品的标志,也可作为徽章佩戴。

宗旨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广泛联系海内外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人士和团体,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职务 姓名
理事长 郝明金
副理事长 辜胜阻、孙尧、汤涛、张伯军、龙庄伟、王刚、李家杰、苏华
党组书记 方乃纯
党组成员 刘华、李英爱
总干事 方乃纯
副总干事 李英爱

历任领导
历任理事长
姓名 职务
钱永铭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一、二届理、监事会理事长
黄炎培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三、四届理监事会理事长
胡厥文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
孙起孟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长
成思危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八、九届理事会理事长
张榕明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届理事会理事长
陈昌智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群众团体[qún zhòng tuán tǐ]
群众团体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因某一方面的目的,意愿,利益,需求,由此形成以众多人员因共同目标,而产生出纲领,章程的民众组织。它是人类的社会属性的表现。 广义的讲,它可以涵盖政党在内的一切组织。
中文名:群众团体
外文名:mass group; mass organization.
团体分类: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组织类型:群众性组织

分类
我们国家的群众团体分为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人民团体
是指中国共产党所依靠的各类群众组织,是中共执政的坚强后盾。是指中共中央序列,全国政协,全国人大的组成界别和单位。写进宪法的群众性组织。

社会团体
是指在我国政府管理下,因社会上的一些门类或学科需要研究、发展。 由一些具有专门学识的人员围绕一定的规则和章程组成,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组织。

工具书解释
1、新方志篇目。是指有广大群众参加的而非国家政权性质的团体。新方志的群众团体,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种群众性组织,如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学生会、科协、文学联合会、侨联等。在群众团体篇目内,主要记述这些组织的历史和现状及其发挥的作用。
2、为一定目的自愿结合成的群众集体。包括学术团体,如哲学学会、党史研究会、数学学会;行业协会,如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由特殊需要、特殊爱好而组成的协会,如老年人协会、消费者协会、残疾人协会,武术协会等。
群众团体的主要作用是:互通信息;交流学术观点、成果,切磋技艺,促进专业、行业内部的协作;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等作用。

学术文献解释
群众团体主要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正式组织,这些组织都是与党政体制高度一体化的组织。
民间组织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志愿组织等社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