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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学生职合会(简史)全文

时间:2021-09-29 14:43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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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全国学联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于2015年7月24日至7月25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8月17日上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
中文名: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外文名: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
简称:全国学联
英文缩写:ACSF
最高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历史沿革
全国学联是“五四”运动的直接产物。
在五四反帝爱国运动中,全国各地先后出现了许多学生自己的组织——学生联合会,在其基础上,伴随着学生运动的日益高涨,全国学联应时而生。1919年6月16日至8月5日,来自全国各地和留日的学生代表60余人,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学生联合总会章程》,宣告全国学联正式成立。
1949年9月,全国学联作为46个派出代表的单位之一,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时任全国学联主席谢邦定代表全国学联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从“五四”运动到全国解放,全国学联共召开14次全国学生代表大会。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学联响应党的号召,团结和引导全国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一批又一批的青年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从1951年到1965年,全国学联召开了十五大至十八大4次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祸国殃民,教育战线成了“重灾区”,全国学联被迫十多年没能开展工作。粉碎“四人帮”后,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祖国的发展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全国学联也重新焕发了应有的青春活力。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各个阶段,全国学联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引导全国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才,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学联注重引导和帮助广大同学树立起振兴中华的使命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团结起来,奋发成才,勇敢地担负起振兴中华的历史责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全国学联团结带领广大同学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从1966年至2020年,全国学联召开了第十九次至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
2020年8月17日上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

组织体制
全国学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学联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全国学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凡承认全国学联章程的,均为全国学联会员。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全国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全国学联委员会内设若干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委员成员团体组成。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团体一个,委员团体若干。
全国学联主席团是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全国学联主席团由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会员团体派出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团体认为必要时,可以更换自己派出的代表。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全国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全国学联主席团内设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组成。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全国学联秘书处是全国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全国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为充分发挥学联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学联工作,同时加强对学联骨干的培养,自1990年起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学联的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工作的制度。驻会时间为一年。
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选举钱菱潇为全国学联主席。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8月18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国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学联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全国学联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全国学联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团体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全国学联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全国学联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对于需由全国学联委员会决定的个别事项,可以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召集全国学联委员开会议决。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召集的委员会议,由所在地方的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主持。
全国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代表大会;
(三)选举全国学联主席团;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全国学联委员会内设若干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委员成员团体组成。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团体一个,委员团体若干。
第十一条 全国学联主席团是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学联主席团由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会员团体组成,分别派出代表行使其在主席团职权。主席团成员团体认为必要时,可以更换自己派出的代表。主席团体派出的代表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任期中不宜继续履职的,应及时依程序变更人选。
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
全国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全国学联主席团推选若干执行主席并实行驻会制度。
全国学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和全国学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国学联委员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全国学联秘书长、副秘书长;
(四)审议和批准全国学联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批准任免全国学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全国学联主席团内设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组成。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二条 全国学联秘书处是全国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全国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全国学联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国学联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全国学联日常工作;
(三)管理全国学联的经费和财产;
(四)在全国学联主席团闭会期间,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全国学联。

第四章 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地方学生联合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凡在学的中国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
第十四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十六条 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修改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高等学校的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大会可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为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它们向各自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或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联合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员团体的地方联合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代表大会一般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委员会、主席团、秘书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对全国学联的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区学联组织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历次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19年6月16日至8月5日在上海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和留日的60多名学生代表出席了会议。工、商、教育各界也分别派代表到会讲话表示祝贺。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学生联合总会章程》,确定“以联络感情、昌明学术、促进社会、辅卫国家为宗旨”,讨论了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的办法,组织了全国学生拒签和约的斗争,出版了《全国学生联合会日刊》,决定由京、津、沪等7处学联各派一人组成全国学联第一届理事会,会址设在上海。这次会议宣告了中华民国学生联合总会的正式成立,推动了全国学生运动的健康发展。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20年5月在上海举行。1920年4月,为抗议日本政府对我国主权的粗暴干涉,全国学联决定实行罢课,天津、杭州、上海等地学生的罢课游行遭到镇压,学生运动转入低潮。全国学联于5月底举行会议决定:北京、南京各选理事一人参加第二届理事会,会址仍设在上海。但由于会议在匆忙中召开,迟至10月,各地理事仍未报到,于是只能组织全国学联临时委员会,推举李达为主席。直到1921年1月底,这届学联理事会才最终组成。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21年8月14日在上海举行。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全国16个省区的30多位学生代表。会议通过了《对太平洋会议之提案》,要求废除二十一条,收回青岛及山东的一切权利。当会议讨论“否认北庭案”及学生运动的方针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两派意见僵持不下,使会议陷于分裂。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3月15日在上海大东旅社召开。出席大会的有全国17个省区26位代表。会议在法巡捕房的干涉下,于26日被迫闭幕。这次大会以讨论改革政治为中心,确定了“独立教育,澄清政治,拥护人权,力争外交”四项原则;明确提出“打倒国际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建立自由独立民主的国家,为青年学生的利益而奋斗,为被压迫的民众利益而奋斗”的政治主张,大会讨论通过了《学生界与其他民众关系案》等重要文件,并最后决定由北京、上海等7处各出一名理事,组成第四届理事会。这次大会由于一批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的积极努力,改变了以前学生运动“只问外交,不问政治”的倾向,制定了明确的奋斗目标,这标志着中国学生运动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成为“五四”以后学生运动从低潮走向高潮的起点。

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8月16日至29日在广州举行。出席会议的有12个省区30多位代表。孙中山派代表出席大会。大会在《为本会今后运动之目标和进行的计划案》中明确提出:学生要加入民主革命,赞助三民主义。大会发表了敦请孙中山重组政府的宣言。大会还通过了《为对于长沙“六一”案应取之态度案》等20多个议案。大会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于1923年6月提出的召开国民会议来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的主张,号召各地学联开展国民会议运动,并最后决定由北京、广州等7处各派一理事组成第五届理事会。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加入国民革命战线起了积极作用。从此,学生运动成为革命统一战线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4年8月4日至18日在上海复旦中学礼堂召开。18个省市40余名代表出席了大会。在开幕式上,恽代英、施存统、于右任、吴稚晖、邵力子等发表了演说。这次大会确定今后反帝斗争主要任务是:开展收回关税权、司法权、教育权三种运动。大会决定与上海其它团体联络,发起组织上海废约运动大同盟和上海反帝运动大同盟。大会向全国学生提出了“我们不能做一个奴隶式的学生”的口号。大会最后选出了执行委员会,中共党员李硕勋任主任,副主任梅龚彬,组织刘一清,宣传陈企荫。这次大会有力地促进了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和国民会议运动的开展,并为动员学生积极参加五卅运动作了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6月26日至7月6日在上海小西门少年宣讲团团部召开。出席大会的有30多个地区的61名代表。杨善南任大会主席,恽代英任大会党团书记。大会认为帝国主义是中国一切祸乱的根源,确定反对帝国主义及其军阀走狗为中国学生的历史使命。大会规定各地学生会组织中要设立工农部。大会修正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通过了《改进学生本身利益问题决议案》等8个决议案,并发表了大会宣言及《致广州革命政府》、《致全国各界》等10个电文。大会选出了学联主席、副主席、文书、庶务、编辑、新闻等各部负责人。这次大会对于巩固和健全发展全国学生组织,扩大民主革命力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6年7月23日至31日在广州国立广东大学召开,有21个地区的54名代表出席了这次大会,上海代表张超为大会执行主席。这次大会是在中共广东区委学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召开的。大会总结了一年来全国学生运动的发展情况,确定学生对目前政治的态度,“第一是要继续‘五卅’反抗帝国主义、反抗军阀的精神;第二是要积极参加民众一切的运动”,完成民族解放与自身解放的历史使命。大会提出统一全国学生运动和集中全国学生力量共同奋斗的口号,大会通过了《会务总报告决议案》等10项决议案,发表了大会宣言,选举了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及学联总会各部负责人。这次大会确定的统一学生运动和支援北伐战争的任务,成为当时全国学生运动的指针。

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7月15日至20日在武汉国民党省党部礼堂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学联代表共51人,刘荣简任总主席。大会分析了中国革命的形势,指出全国学生应团结起来,巩固革命力量,拥护革命的国民政府,消灭蒋介石、张作霖,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中国革命。大会号召全国学生到农村去,到军队中去,到群众中去。大会谴责了在南京成立国民党学生总会筹备处。大会通过了《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关于会务工作报告决议案》等议案和讨伐蒋介石宣言,并最后决定由上海等地学联代表15人组成第九届执行委员会,执委会推举上海刘荣简为总务部负责人,湖北包泽英、湖南李绥立、江西邹努分别为组织部、工农商部和宣传部的负责人,福建林隶夫为秘书长。

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年2月在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国民党政府的批准下召开的,大会就联合全国民众、实行平民教育、提倡师生合作、切实保护学生利益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宣言。大会选举了全国学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1929年3月13日,全国学联在南京召开第十届二次执委会时,遭到国民党南京政府的干涉,被迫迁移至上海继续开会。同年10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被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勒令停止活动。
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36年5月29日,在中共北方局和中共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来自广州等21地的学联代表28人在上海集会,上海各界救亡团体的代表也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被列为中华全国学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号召,决定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改名为中华全国学生救国联合会,并讨论通过了联合会的《纲领》、《宣言》、《简章》及“加入世界学联”等项提案。大会选举了北平等11个地区的代表为本届学联执行委员会委员,选举北平地区代表刘江陵为学联主席,董毓华为组织部长、唐守愚负责全国学联党组工作。这次大会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学生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为迎接抗日战争的全面到来作了思想上的准备。

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38年3月25日至27日,中华全国学生救国联合会在汉口商务大礼堂召开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商讨全国学生救亡运动方针,这次会议被列为中华全国学联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73个单位123名代表,蒋南翔、黄华、姚雪冰、李柏等9人为大会秘书。国共双方的代表陈诚、冯玉祥、邵力子、陈公博、黄琪翔、康泽、周恩来、董必武、徐特立、王明等到会发表演讲。大会向全国学生提出支持抗战到底、深入农村开展救亡运动的号召。大会最后选举郑代巩为学联主席,李庚、方谏百、张鉴英为常委。周恩来、董必武、徐特立等为本届大会题了词,周恩来的题词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到前线上学习,到军营中学习,到群众中学习,一切学习都是为着争取抗战胜利,都是为着建设国家,复兴民族!”这次大会为抗日战争时期的学生运动指明了方向。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在1947年的反饥饿、反内战运动中,各地学生进一步组织起来,京、沪、苏、浙、豫等地学联相继成立。在此基础上,各地学生代表于6月15日至19日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了《全国学联章程》,宣告了中国学生联合会的成立,并发表宣言,号召全国学生团结起来,斗争到底。解放后,全国学联把这次大会作为第十三次全国学生代表大会。这次大会上成立的全国学联,被国民党当局于6月20日以“未经办合法手续”为由,予以撤销。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1949年3月1日至6日在北平召开,到会代表207人,代表着100万大中学生。中共中央致电祝贺,并希望大会能号召全国学生再接再厉,积极参加和援助中国人民解放斗争,使这个斗争迅速取得最后的胜利。会议通过了《中国学生运动的当前任务》的决议,要求全国学生在新民主主义的教育下加强学习,使自己成为建设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有用人材。大会决定成立全国学生的统一领导机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并通过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1951年7月20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63 人,特邀代表60人,他们代表全国160多万大、中学校学生。这次大会是新中国成立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建设取得初步成就,全国学生的政治觉悟空前提高的形势下召开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陆定一、彭真、朱德等先后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建国两年来中国学生运动的经验,确定当前的具体任务,修改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改选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开幕式上,陆定一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辞,彭真向大会作了报告。代表听取了上届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团中央副书记蒋南翔向大会作了题为《目前学生运动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他强调,为了适应新中国建设事业的需要,应努力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开展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会议总结了两年来学生运动的经验,明确了当前的任务。大会号召全国学生更加广泛紧密地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并为争取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光明前途而斗争。会议还对《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联执委会选举法做了修改。

第十六次代表大会
1955年8月1日至6日,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195名汉、藏、蒙、回、维吾尔、壮、朝鲜等民族的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党的教育方针,讨论和确定全国学生当前的努力方向;修改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主席田德民代表全国学联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大会期间,中共中央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向代表作了政治报告。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杨英杰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曾昭伦作了关于当前高等教育问题的报告,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耀邦作了关于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报告。大会修改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全国学联直接吸收各高等学校学生会为团体会员,中等学校学生会则直接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青年团组织的帮助下进行工作,不再成为全国学联的会员,大会选举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十六届委员会,并通过了向毛泽东致敬电。8月7日下午,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全体代表。

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1960年2月4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大会听取、讨论并一致通过了胡启立代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十六届委员会所作的《又红又专,攀登科学文化高峰》的报告,大会听取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毅的指示和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报告。一致通过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大会认为全国学生要认清共产主义的远大前途,以毛泽东思想武装自己,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学习态度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引下,在党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指导下,沿着又红又专的道路,努力攀登科学文化高峰,为社会主义做出应有的贡献,大会最后选出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十七届委员会。

第十八次代表大会
1965年1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68人,代表全国高等学校67.4万学生。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彭真代表党中央到会作了重要报告。会议认真学习了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了胡启立作的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朝着革命化、劳动化的方向奋勇前进》的报告。会议对学联章程作了修改,决定恢复中等学校学生会参加学联组织,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学联第十八届委员会,伍绍祖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

第十九次代表大会
1979年5月3日至9 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50人,代表全国高等学校102万学生。华国锋、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代表。这次大会的中心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在新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会上,伍绍祖代表全国学联第十八届委员会主席团作了题为《继承“五四”传统,立志献身四化,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的报告。大会一致通过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全国学联19届委员会,伍绍祖继续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1981年8月林炎志继任)。

第二十次代表大会
1983年8月17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665名,列席代表18名,代表全国115万大学生和4,684万中学生。胡耀邦、赵紫阳、李先念、邓颖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代表,乌兰夫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林炎志代表全国学联第十九届委员会向大会作的题为《团结起来,奋发成才,勇敢地肩负起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的工作报告。大会一致通过了新的《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十届委员会和由北京大学等19个委员单位组成的全国学联委员会主席团。刘能元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

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
1990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470人。江泽民、李鹏、万里、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李铁映、丁关根、宋任穷、杨白冰、温家宝、习仲勋、邹家华、杨静仁等领导出席开幕式。李鹏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祝词,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青年的历史使命;为肩负起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特别希望大家在爱国、团结、学习、创业四个方面,不断作出新的努力,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宋德福作了《团结带领各族各界爱国青年,坚定不移地跟着党走社会主义的道路》的致词。指出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一心一意地为青年服务,是学联在新时期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中国科协副主席高镇宁代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七个人民团体致祝辞。全国学联二十届主席黄维在全国学联二十一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的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改善和完善学联体制的措施:扩大全国学联主席团的构成、实行省级以上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实行秘书长聘任制度和述职制度、实行交纳会费制度和经费预算决算制度,设立全国学联课外科技与社会实践活动奖励基金。报告要求各级学联和学生会组织最广泛地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投身实践,推动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发挥学生会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把学联和学生会工作推向新阶段。报告提出了当代青年学生面临的历史选择是:在党的领导下,承担起在21世纪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使命。会议期间:江泽民、宋平、李铁映、丁关根等领导邀请学联二十一大部分代表到中南海进行座谈。这次大会是全国学联组织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动员广大同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勤奋学习、投身实践、奋发成才的大会,是全体代表和广大青年学生学习与实践社会主义民主的大会,在中国学生运动史上写下了崭新的一页。大会选举杨岳为全国学联主席。

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
1995年7月18日至23日,全国学联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25名。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荣毅仁等领导出席开幕式。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祝词,指出实现中华民族全面振兴,是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希望大家树立远大理想、脚踏实地奋斗、努力发愤成才。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李克强作了《为中华民族的跨世纪发展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人才大军》的致词。指出造就跨世纪青年人才大军,要用爱国主义构筑青年一代的精神支柱;要动员广大青年在学习和实践中发愤成才;要推动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加快成长。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张玉台代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七个群众团体祝辞。全国学联主席杨岳在全国学联二十二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作《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奋发成才》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五年来我国学生运动的发展。报告要求学联组织和学生会组织最广泛地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投身实践,勇敢地肩负起跨世纪的历史重任,努力成为推进科教兴国的生力军。大会选举张菁为全国学联主席。

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
2000年7月11日至14日,全国学联第二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490名。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祝词,祝词中希望广大青年学生胸怀祖国、勤奋学习、注重修养、锐意创新,努力朝着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目标迈进,在新世纪谱写出更加壮丽的青春之歌。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作了《肩负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责任》的致词。指出当代青年和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是时代的召唤,是党和人民的期待,是历史赋予的神圣责任。要肩负起这一历史责任,就要树立坚定不移地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的信念,始终保持不懈奋斗的进取精神,脚踏实地,艰苦创业。创造出无愧于历史和时代的新业绩。全国学联主席张菁在全国学联二十三次代表大会上作了《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奋成才》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五年来我国学生运动发展和广大同学成长进步的轨迹,号召广大同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构筑强大精神支柱,打牢知识基础,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身心素质,努力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大会选举清华大学学生申跃为新一届全国学联主席。

第二十四次代表大会
2005年7月22日至24日,全国学联第二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57名。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领导出席开幕式。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祝词,他指出广大青年要弘扬民族精神,谱写爱国篇章,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来,把炽热的爱国热情倾注到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具体实践中去;要弘扬科学精神,不懈追求新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无愧于时代的贡献;要弘扬创业精神,提高创业本领,自觉到基层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在艰苦创业的奋斗历程中唱响壮美的青春之歌;要弘扬奉献精神,倡导文明新风,热心服务社会,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作了题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谱写新的青春篇章》的致词,希望广大青年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更好地肩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全国学联主席申跃在全国学联二十三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为创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奋发成才》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2000年来学联和学生会工作。大会通过了关于第二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北京大学学生刘凯为新一届全国学联主席。

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
2010年8月24日至25日,全国学联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36名,特邀代表15名,列席代表51名。8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专门向大会发来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和中央书记处各位同志、有关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王兆国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大会作了题为《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进程中谱写新的青春篇章》的祝词。在开幕式上,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作了题为《广泛凝聚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青春力量》的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邓楠代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全国侨联、全国台联、中国残联等人民团体向大会致了贺词。这次大会讨论通过了刘凯同学代表全国学联第二十四届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团结凝聚广大同学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书写美好人生》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草案)》。全国学联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195个会员团体组成的全国学联第二十五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共37个会员团体组成的全国学联第二十五届主席团,清华大学学生会为本届全国学联主席单位。

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
2015年7月24日,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大会开幕式。李源潮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向大会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代表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贺词。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二十五届全国学联主席齐兴达,代表全国学联第二十五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2015年7月25日,全国学联二十六大在京闭幕,北京大学学生王圣博当选为第二十六届全国学联主席。全国学联二十六大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践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决议》,确定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会徽。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学联第二十六届委员会和主席团,北京大学学生会当选为全国学联第二十六届主席团体,北京大学学生王圣博当选为第二十六届全国学联主席。

第二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020年8月17日上午,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在北京京西宾馆开幕。党和国家领导人王沪宁、丁薛祥、孙春兰、杨晓渡、陈希、郭声琨、黄坤明、尤权、艾力更·依明巴海、辜胜阻等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宣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怀进鹏代表人民团体致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代表党中央致词。二十六届全国学联主席王圣博代表全国学联第二十六届委员会作了题为《勇于自我革命服务同学成长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书写青春篇章》的报告。8月18日上午,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在京闭幕。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和主席团,清华大学学生会当选为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主席团体,清华大学学生钱菱潇当选为第二十七届全国学联主席。

主要领导

历届主席团
第十五届
主 席 田德民
副主席 宋锡恒、 方光宇 、关若鸾、陈震雷、冯荫复、张文洁 、董学隆、 托乎提艾力
第十六届
主 席 胡启立
副主席 田海亭、 叶绍宾、 伍慧莲 、孙寿珠、 黄照康 、傅杰
第十七届
主 席 胡启立
副主席 张寅安、 潘丽华、马娴华、 李清泗 、林敏瑞、关东明、 暨植榆 、索 更 、彭仲皓、 滕世甲 、徐葵
第十八届
主 席 伍绍祖
副主席 黄伯诚、曹小冰、 魏章玲、 屈忠、 张明卿、曲耕莘 、范顺荣、 唐文合 、张永子、 王同亲、 易元双 、白姚生、 赵淑敏、 阿不都拉. 哈木都拉
第十九届
主 席 伍绍祖
副主席 袁纯清、 齐宝林、吴学范 、楼志豪 、韩建敏、 崔丽、杜松岩、俞贵麟、 黄鸣奋、许为扬、 胡树祥、王胜洪 、王济川、 张荐华、郭汝艳 、艾尔肯.司迪克
第二十届
主 席 刘能元
副主席 宋军、 李一 、张少林、崔建中、王立春 、张海滨、 姚为群、 丁绮、 姚卫民、 谢鹏云、 王艺华、胡军 、郭立兴、 区锦明、 张 轩 、何俊 、吴炜、 买买提艾力.达尼
第二十一届
主 席 杨岳
副主席 陈伟、 王学勤、毛劲松、 张雁、 薛剑文、 包钢、 孟志强、李胤辉 、安桂武、 张伟、张立军 、朱庆、 徐明书、 王晓 、童磊、 郭孝实、 刘宏伟、李献峰 、明铭、 毛晓峰、洪军、 包红胜、 冷光明、 郭晓帆、 章勋宏 、陈颖 、邵备、 边巴、 金志鹏、 刘见明、石 敏、 郭书印、 安尼瓦尔.热合曼
第二十二届
主 席 张菁
副主席 杨瑞东、代鹏、 陈建文、黄可瀛、 王宏乾、 任佩文、 郭晓峰、苏小军、 张健为、 陈凯云、朱健 、宋歌、 张锁庚、 唐屹峰、 周治、 陈烨辉、 谢康 、刘钊、 金玉磊、 刘山鹰、欧阳峻、 陈小峰、卢慧敏、 何期、 张彬熏、 杨云志、任利波、 彭文才、 普布顿珠 、苗彦民、 吴飞、 马金芳、赵瑞宁、 阿里木.克里木
第二十三届
主席:申跃
副主席:秦春华、 尹飞、李胜兰、王银龙、武卫强 、杜刚 、刘蔽、许研、 牟大鹏、冯杰鸿、 李棋、 李作言、胥伟华 、周健、 瞿晖、 叶斯挺 、余科豪、 刘杰、 潘晗、何其生 、曹磊、 康峰、 吴彦慧、何美玲、李静、张卫华、 姜风鸣 、喻文科、 马锐、马继梁、 梁嵩 、周琳琳、库凤玲 、李新灵、 阿里木
第二十四届
主 席:刘凯
副主席 :孙伟、郝鹏程、高杰、潘喆、刘斌、李登春、巴依勒、王睿、王佐、葛生亮、张宁、荆伟、梅峰、于成龙、刘思杨、雷连鸣、纪旭、彭利国、薛建龙、陈苏、穆瑞欣、郭予填、何志强、陈国华、何励、黄进、周鸽、李侍效、侯方俊、张楠、宋红叶、靳瑞明、袁俊乐、马雁梅、拉拉·海力、朱沛胜

第二十五届
主席:齐兴达
主席团体:清华大学学生会
副主席团体: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 天津大学学生会, 河北大学学生会, 山西大学学生会, 内蒙古大学学生会, 东北大学研究生会, 吉林大学学生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会,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南京大学研究生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会, 厦门大学学生会, 南昌大学学生会, 山东大学学生会, 郑州大学学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湖南大学学生会, 中山大学学生会, 暨南大学学生会, 广西大学学生会, 海南大学学生会, 四川大学研究生会, 重庆大学学生会, 贵州大学学生会, 云南大学学生会, 西藏大学学生会,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 兰州大学学生会, 青海民族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新疆大学学生会,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会

第二十六届
主席:王圣博
主席团体:北京大学学生会
秘书长:杜汇良
副主席团体: 清华大学研究生会, 山东大学学生会,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 北京市十一学校学生会, 北京城市学院学生会, 南开大学学生会, 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学生会, 河北大学学生会

现任主席团:第二十七届
主席:钱菱潇
主席团体:清华大学学生会
秘书长:齐虎
主席团成员团体: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会, 南开大学学生会, 河北大学学生会, 山西大学学生会, 内蒙古大学学生会, 东北大学研究生会, 吉林大学学生会,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会,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会,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南京大学研究生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会, 厦门大学学生会, 南昌大学学生会, 山东大学学生会,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郑州大学学生会, 新乡市技师学院学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湖南大学学生会, 中山大学学生会,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 广西大学学生会, 海南大学学生会, 重庆大学学生会, 四川大学研究生会, 成都石室中学学生会, 贵州大学学生会, 云南大学学生会, 西藏大学学生会,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 兰州大学学生会, 青海大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新疆大学研究生会, 石河子大学学生会

委员团体: 清华大学学生会, 北京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会,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会,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会,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 北京城市学院学生会,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北京市通州区潞河中学学生会, 北京市商业学校学生会, 南开大学学生会, 天津大学研究生会, 天津理工大学学生会,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会, 天津财经大学学生会, 天津市南开中学学生会, 河北大学学生会, 河北工业大学学生会,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会, 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学生会, 承德技师学院学生会, 山西大学学生会,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 太原市第五中学学生会, 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学生会, 内蒙古大学学生会,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会,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会,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学生会, 东北大学研究生会,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会, 中国医科大学学生会, 辽宁财贸学院学生会,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 本溪市高级中学学生会, 朝阳工程技术学校学生会, 吉林大学学生会,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 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会,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学生会,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会,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复旦大学学生会, 同济大学研究生会,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会, 东华大学学生会, 上海大学学生会, 上海市格致中学学生会, 南京大学研究生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生会, 东南大学学生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会, 南京理工大学学生会,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会,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会,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会, 南京外国语学校学生会, 浙江大学学生会,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会,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会, 宁波大学研究生会, 杭州高级中学学生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会,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合肥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学生会, 厦门大学学生会, 福州大学学生会,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会, 福州第一中学学生会, 南昌大学学生会,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生会,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会, 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生会, 山东大学学生会,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会,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会,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会, 滨州医学院学生会, 潍坊科技学院学生会, 山东省实验中学学生会, 淄博市工业学校学生会, 郑州大学学生会,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会,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开封高级中学学生会, 商丘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新乡市技师学院学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会,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会,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 湖北大学学生会,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学生会, 武汉市财政学校学生会, 湖南大学学生会, 中南大学学生会,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雅礼中学学生会, 长沙财经学校学生会, 中山大学学生会,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 暨南大学学生会,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会,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 广东实验中学学生会, 深圳外国语学校学生会, 东莞理工学校学生会, 广西大学学生会,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南宁市第三中学学生会, 海南大学学生会, 海南中学学生会, 重庆大学学生会,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会,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重庆市巴蜀中学学生会, 四川大学研究生会,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会, 西昌学院学生会, 西南民族大学学生会, 四川警察学院学生会, 成都石室中学学生会, 四川省旅游学校学生会, 贵州大学学生会, 贵州医科大学学生会, 贵阳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云南大学学生会,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昆明第一中学学生会, 云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 西藏大学学生会, 拉萨中学学生会,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会,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会, 长安大学学生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西安培华学院学生会,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铜川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兰州大学学生会,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会, 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学生会, 青海大学学生会, 西宁市第二中学学生会, 宁夏大学学生会, 银川市第二中学学生会, 新疆大学研究生会, 石河子大学学生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华山中学学生会, 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学生会,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生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会, 德国柏林及波茨坦地区国家公派留学生学者联合会, 加拿大渥太华地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联谊会, 英国剑桥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 法国巴黎地区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 在韩中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联谊会, 全日本中国学生学者友好联谊会, 澳大利亚首都地区中国学联理事会, 中国留俄学生总会, 新加坡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 新西兰奥克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