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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这样走过

时间:2021-06-17 11:33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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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历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中管院)由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和裴丽生、马洪等200多位高级科研人员发起,于1986年9月1日经陈云同志批...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历程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中管院)由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和裴丽生、马洪等200多位高级科研人员发起,于1986年9月1日经陈云同志批示,在宋平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1987年6月2日,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这是中国第一家经国家批准的专门从事管理科学和相关交叉科学研究的新型科研咨询机构。为国际管理学者协会联盟(IFSAM)的理事单位。

中管院坚持依法建院,依法治院,决心紧跟中央战略部署,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锐意开拓、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繁荣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管理科学事业和开创我国管理科学研究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文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外文名:China Academy of Management Science
成立时间:1986年6月12日
从事:管理科学和相关交叉科学研究
现为:国际管理学者协会联盟理事单位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主要成就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成立20年来,对我国的管理科学、科学管理以及相关交叉科学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管理创新等问题,展开了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举办了各种学术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承担了管理科学的教育培训和咨询传播工作,编写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科学教材、著作和较有价值的研究报告,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好评。

1993至1997年该院与《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大型“毛泽东与科学”学术研讨会等活动。1990年8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举办了“邓小平论著研讨会”,会后,编辑出版了《邓小平党建论著研究》一书。1992年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所属单位组织全国有关专家学者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科学管理思想,并于当年在上海举办了邓小平科学管理大型学术研讨会。会后,汇集了三十一篇获奖文章,编辑出版了《邓小平管理思想研究》一书。1991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举办了陈云论著研讨会,会后,编辑出版了《陈云论著研究文集》一书。1995年6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与中央文献研究室联合举办了“陈云生平与思想研讨会”。2005年5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举办了“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00周年——陈云同志治党治国方略学术研讨会”,并编辑出版了《陈云治党治国方略研究》一书。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一直坚持把宣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论著精神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同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坚持紧跟中央部署开展课题研究。2004年以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有关“三农”问题的研究报告,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引起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历史发展过程

1985年,筹备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地点是北京友谊宾馆北工字楼5702室。出席者有田夫、夏禹龙、刘吉、冯之浚、杨沛霆、张永谦、赵红州、蒋国华、陈四益等。
1986年,关于创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座谈会。地点:科学会堂102室。出席者:裴丽生、于若木、田夫、沙洪、周克、冯之浚、刘吉、赵红州、张碧晖、霍俊、杨沛霆、蒋国华等。
1986年,陈云同志在关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成立请示报告上亲笔批示:宋平同志:请你们同科委科协办理,并给以支持。
1986年,关于落实陈云同志批示座谈会。地点:科学会堂101室,出席者:肖克、裴丽生、于若木、田夫、杨海波、王忍之、龚育之、王昭华、李宝恒、于陆琳、孙小礼、冯之浚、赵红州、张碧晖、朱松春、何钟秀、李惠国、蒋国华、卢继传等。
1987年,国家科委同意成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并正式发文[(87)国科发综字0379号]给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该院隶属在国务院发展中心。
1987年,国际著名物理学家、英国皇家学会会员马凯应邀访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1987年,美国加州代理州务卿顾衍时博士访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1987年,根据钱学森同志的提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举办政治科学学、学术讨论会。科学学研究所是根据钱学森同志指示开展这项研究的。
1988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成立,龚育之教授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赵红州教授任副主任、蒋国华教授任秘书长。
1988年,美籍华人学者傅伟勋应邀来院作报告。
1988年,前苏联科学学代表团访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钱三强、龚育之会见了他们。
1989年,中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直属机关党组,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委批准正式建立。第一届党委会由田夫、于陆琳、胡琳、赵红州、冯国定、李冬民、阎学英等7人组成。田夫同志任书记,于陆琳、胡彬任副书记。
1989年,中国管理科学学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
1989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成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文件(院)字第(018)号89年2月13日。
1989年,国家人事部以[中编函(89)31号]文批准给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首批50名人事编制。
1990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按中央领导指示,总结李瑞环同志领导天津城市建设经验,开始组织编写世纪之交的城市建设--天津城市建设10年纪实。该书于1991年6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52万字),翌年荣获第二届全国建筑优秀图书一等奖。
1991年,根据中央部署,开展整党工作。这次整党工作总结报告得到国务院发展中心党组批准。
1992年,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成立由100名博士组成的研究所--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研究所。
1995年,第二届院务会议暨1995全院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展纲要(1995-2000年),修改通过了新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章程,此外,院领导成员和组织机构作了换届和调整。田夫同志任院长,副院长为罗伟、胡光伟、王兴成、黄范章、靳树增、赵红州。院设立院务委员会,田夫兼任院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方放、于陆琳、冯之浚、刘吉等。
1996年,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改革、发展事宜,并在关于中国管理科学院发展问题的请示报告上批示,请李贵鲜同志具体办理。
1996年,国务委员李贵鲜在院关于中国管理科学院发展问题的请示报告上批示,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步骤。
1997年,于若木同志与李贵鲜同志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发展问题。
1997年,李贵鲜同志作关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展问题的谈话记录,并送罗干同志。
1997年,国务委员李贵鲜同志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题词立足本国实际,学习国外方式方法。
199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题词:发展管理科学,促进科学管理。
2003年,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党委合并至全国政协党组。
2006年,中央编制委员会再次下发文件,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国家事业编制予以确认。
2007年~2012年,开始国家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和社团组织充当举办单位的可行性探索。

2013年~2021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有效期至 2021年11月24日法人证书到期 )2021年11月24日,王家粤中管院法人证书废止后重拳不断,2021年12月28日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约谈中管院原法定代表人王家粤、原举办单位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负责人黄智湧对四大问题进行问责。

        一问王家粤的法人问题。“王家粤当了9年法定代表人为什么不是院长?”王家粤不是中管院职工是旅促会旗下民企老板不具备条件,王家粤没有通过章程依法当选的行政负责人,他当法定代表人是不具备资格的,王家粤当中管院“院长”是违法的。王家粤9年拒绝向中管院交权是公开对抗中央编办指示的违法滥权行为。

  二问王家粤的公司问题。“中管院注册资金60万,你们成立上亿元的公司钱从哪里来的?”从事科研是中管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王家粤成立公司卖牌子敛财是违反中管院办院宗旨的违法行为。

  三问王家粤中管院二级机构的问题。“中管院到底有多少家二级机构?”带有“宗教、军事、非遗、量子、国家安全”涉密机构是怎么成立的?中管院二级机构“管理混乱”根子在于王家粤否定历史、放任管理、严重渎职而造成的。

四问王家粤滥发证书和牌匾的问题。中管院卖证书卖牌匾上行下效。王家粤卖一个牌子少则150万,多则上千万。下面卖一个证书少则几百元,高达上千元。

 以上四个问题都是要写在中管院历史决议中的重大事件,也是中管院广大人民不高兴、不满意、不幸福反响强烈的呼声!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中管院),由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和裴丽生、马洪等200多位高级科研人员发起,于1986年9月1日经陈云同志批示,在宋平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1987年6月2日,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这是中国第一家经国家批准的专门从事管理科学和相关交叉科学研究的新型科研咨询机构。为国际管理学者协会联盟(IFSAM)的理事单位。中管院坚持依法建院,依法治院,决心紧跟中央战略部署,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锐意开拓、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繁荣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管理科学事业和开创我国管理科学研究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八年的中管院内斗史无前例,请看以下记者报道和网络评论)
 
“真假中管院”:一个国家级事业单位的8年停顿与乱战 
新浪财经2020-12-01新浪财经官方账号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国经营报《等深线》记者 张锦 北京报道 
 
67岁的李树林,已经当选本单位的“临时负责人”3年了,但他还没见过自家单位的公章。 
 
作为“中字头”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管院”)出身非凡,使命独特:1987年,经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批示设立,旨在成为一个不同于体制内智库的市场化科研机构。 
 
8年前,按照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编办”)的安排,中管院时隔2年再次登记成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同时,开始事业单位理事会制度改革,即让理事会成为决策和监督机构。 
 
同时,根据安排,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以下简称“旅促会”)成为中管院新的举办单位(指事业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但本该在3个月内组建好的行政管理班子,至今未能完成,理事会也被指名存实亡。由举办单位旅促会委派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一挂就是8年,中管院的公章、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官网账号等,据称一直掌握在旅促会手中。 
 
李树林即在这一阶段当选,但却难掌实权,甚至接连遭到官网公告讨伐。而过去33年,中管院一边寻找挂靠的上级主管单位、一边构建下属二级机构、一边内斗的复杂历史,或许正是其当前难以“管理”的重要成因。 
 
中管院曾宣称拥有92个二级分支机构(研究所、研究中心),但受访者中,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名单和数量。现在,经过漫长混战,这些二级机构不仅归属不明,且也在积极发展下级单位,还牵出难以计数的纠纷和诉讼,其中不乏金额上亿元的集资案。也有二级机构可以提供多达400种资格证书,最快几小时就能出证,收费仅在600~1000元。 
 
这家中字头机构的极端混乱状态,尽管有其曲折复杂的历史成因,但也从某个角度,折射出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难度。 
 
消失的“当选者” 
 
“鉴于李树林同志到处诽谤、诬告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正常秩序,给中管院的声誉造成了极坏影响。”“编造谎言发表破坏团结的错误言论。他冒充常务理事、干部群众签字伪造民意和证据……请各研究所、中心,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不要上当……” 
 
在中管院官网过去一年发布的多份公告里,李树林被指“私挂院牌”“诬告造谣”“成立非法组织”…… 
 
公告“主角”李树林告诉《等深线》记者,3年前,经选举,他成为中管院的临时负责人,但1个月后的新班子启动大会上,因一纸律师函被迫停止了新班子的一切工作,又在2019年被宣布罢免,那之后,他成了上述公告中的讨伐对象。 
 
李树林称,3年来,他没有拿到过中管院的公章。按他的说法,中管院的公章,始终被办公地址在深圳的旅促会负责人黄智湧(原名“黄志勇”)随身携带着,往返于北京和深圳之间,李树林还将这些极具针对性的官网公告称之为“远程通告执政”。 
 
作为回应,李树林在自己组建的“中管院发展论坛”微信群中,向66名群成员发文:“这位(旅促会委派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中管院员工、不是负责人、不主持北京工作,他却拿着权力对中管院进行远程‘通告管理’,连发11个通告创下国内事业单位‘通告管理’之最……毒网祸根必定受到法律的惩处!早日还我绿网!” 
 
一样的斗争文风。不同的是,“官网掌控者”可以在不更改发布时间的情况下,悄然变换了公告的具体内容。 
 
李树林委托北京市首家公证处,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和9月9日对中管院官网的部分公告做了公证。记者对比两份公证书后发现,9月9日的官网截图中,公告九和公告十分别比4月24日的版本多添加了一个附件,但前后两个公告的发布时间均为2019年8月30日和11月12日。 
 
李树林还提供了一份2018年11月的官网截图,在2014年和2017年两次公示的中管院常务理事名单中,均可见“李树林”的名字,而在2020年9月9日的同一份名单中,“李树林”却消失了,常务理事的总数也由33名变为32名。 
 
官网2020年8月底发布的最新公告则称:“李树林于2006年已经被中管院免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管院先后两任法定代表人没有与他签订劳务聘用合同。” 
 
照此,这位“当选者”的“消失”节点定在了14年前,否定了李树林在中管院28年历程中的一半。 
 
1992年,从国家科委辞职而来的李树林,看中了中管院这一发展平台,向田夫院长提议成立科技进步研究所,决心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尽管没有编制,没有国家拨款,没有一般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但他仍然在最初的10年间编写了国内百余家企业的调研案例。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那个有着“红色背景”,曾承载了他无限事业理想的管理科学院,也逃不掉管理混乱的宿命。 
 
老领导赋予的“金字招牌” 
 
首任院长田夫,在创办中管院前曾是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1985年,在“以进一步做好经济体制改革”为首要任务的“七五计划”启动之际,在全国交叉科学讨论会上,田夫联合著名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等200余名国内知名学者,向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经济工作的领导人陈云请示成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经老一辈革命家亲笔批示,1987年,中管院由国家科委批准成立,隶属于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除财政部一次性下发一笔数目不明的开办费外,经费及人员编制均自行解决。 
 
“官批民办”的出身或许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中管院“小实体、大弹性”的创办思想。“只有几间办公室,20几个专职工作人员,但却拥有各学科专、兼职专家学者2000余人,下设若干个研究所,研究领域横跨30多门学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每一研究课题组,都是随课题的建立而设,随课题的解决而散。”《人民日报海外版》一篇题为《科苑公仆田夫》的文章中记录道。 
 
据李树林称,中管院早期的人员组成或许也决定了这批早已享有国家机关待遇的老领导,不会为李树林这样的“年轻人”谋福利。1989年,人事部致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同意批给中管院50个编制。“但这些编制最终没有落实。”他说。 
 
李树林回忆,后来,在田夫的领导下,中管院发展过于迅猛,在全国成立多家分院和若干个研究所,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院思想产生矛盾。20世纪90年代,中管院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脱钩,就此进入长达10余年的无主管阶段。 
 
1996年,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作出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就此诞生。 
 
1998年,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民政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中管院人不想丢掉老领导们留下的“金字招牌”,可如果要保留“中国”字样,需要找国家部委挂靠,重新登记成为事业单位。然而此后的10年间,因为种种原因,中管院并未找到挂靠单位,但“中字头”也就这样延续下来。 
 
最终,经由有关人士帮助,对其挂靠单位的要求“降格”为社会团体“也可以”。 
 
在苦苦找寻挂靠单位的过程中,中管院的管理层一心只想尽快确保事业单位的“身份”,而对社会人员把关不严,时间来到了2006年。 
 
“社会人”空降中管院 
 
李树林回忆,两次举办单位的提名均与“社会人”田志强有关。 
 
2006年,在中管院与中编办对接的过程中,自称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的田志强“空降”中管院,向田夫保证能解决中管院的挂靠问题。经运作,田志强联系到工信部直属社会团体——中国电子商会担任中管院的第一个社团举办单位。 
 
有中管院内部材料表明,当时院领导都因年龄偏大表示不愿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有政府的在职人员不宜担任,因此田志强于2006年3月14日出任中管院法定代表人。后经中管院内部调查,田志强伪造工作经历的事实确凿,国家发改委、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日报、经济消息报均有书面回复证实田志强从未在上述单位工作过。 
 
2006年底,田夫召开会议,以伪造履历、骗取领导信任、两次到中管院办公住所企图盗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为由,宣布撤销田志强的中管院法定代表人资格,并报中编办予以变更。 
 
一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田志强不服被剥夺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其他财产所有权纠纷为名起诉田夫方。田夫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章提前转移到河北老家,致使法院在北京搜寻无果。法院判决田志强代表的中管院胜诉,要求被执行人返还前述物品,但田夫方拒绝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之一的卢继传给予了司法拘留。 
 
2008年,西城人民法院通知中编办登记管理局协助执行,为中管院重新办理法人证书、公章。2009年6月,田志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4日。4个月后,中国电子商会发文免去田志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 
 
据了解,被举办单位撤销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后,田志强仍利用这一身份对外开展工作。 
 
中管院于2017年12月递交给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报案材料中提及,在2011年~2017年期间,田志强仍冒充中管院法定代表人,并私刻公章、伪造公文,非法成立了“中管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中管院司法维权研究中心”“中管院深圳分院”等21家机构。 
 
2019年加入中管院并担任科技管理研究所所长的王渊向记者透露,他与中管院结缘与田志强有关。大约在2012年,田志强找到王渊当时所任职的广东锦田集团党委书记寻求入党。王渊感到震惊:“一个堂堂的国家事业单位的副院长竟然要到我们广东省的一个国有企业找党组织入党。” 
 
天眼查显示,广东锦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9日,田志强担任法定代表人。 
 
在2020年9月关于中管院深圳分院的媒体报道中,田志强仍对外自称“中管院院长”。 
 
记者就上述问题多次试图向田志强本人核实,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并称李树林早就被中管院开除了。 
 
“新主”旅促会 
 
在中国电子商会作为中管院举办单位期间,中管院内部分化为三派争权夺利,滋生出种种事件。因中编办不满举办单位的工作,2010年6月,工信部发文,通知其直属社团中国电子商会不再担任中管院的业务主管单位。2010年7月,田夫去世。 
 
此后的两年间,中管院丧失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再次进入无主管的失控阶段,三派各自发展壮大。相关资料显示,2006年以前中管院下属二级机构(研究所、中心)共有39个,到2014年,二级机构的数量达到92个,至今沿用这一数字,再无精确统计。 
 
2010年,中编办对于解决中管院内部问题提出“和谐办院”的指示精神,同年8月,中管院25个研究所负责人在京召开“落实中编办和谐办院座谈会”,会上成立了中管院所际和谐促进会,李树林为发起人。 
 
2012年,中管院三派的领头人物各推举出一个新的举办单位,经过抓阄,最终由田志强举荐的、位于深圳的旅促会担任中管院的第二家社团举办单位。2012年8月2日,旅促会法定代表人黄智湧接过中编办颁发的中管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并委派旅促会助理秘书长王家粤担任中管院“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李树林告诉记者,中编办在登记时已将之前各方私刻的印章予以收缴。 
 
据李树林及多位研究所所长向记者反映,2012年8月中管院登记成为事业单位后,旅促会把中管院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公章拿到深圳,后来又掌握了中管院官网和银行账号,在2017年选举后打包选举材料和各研究所的成立批文。 
 
2012年8月,中编办明确规定中管院实行理事会制度改革,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制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举办单位旅促会在3个月内把中管院班子建立起来,并把登记时挂名法定代表人交给中管院。 
 
2012年11月,以中编办印发的《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为基准,中管院第一版章程在中编办备案。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届任期为4年,暂由19名理事组成,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人数各占35%,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分别占10%和20%。章程最后附有举办单位负责人黄智湧及中管院部分“代表人物”签字。 
 
2014年11月,中管院官网公示除上级委派人员外的拟任常务理事名单,分为5个组团,共27人,另外加上4名候补常务理事。2017年,又公布正式的33人常务理事名单,以及7名候补理事,常务理事会负责人为黄智湧。 
 
据李树林介绍,在2017年选举之前,又用了3年时间制定相关规则。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一直“虚位以待”,理事会“负责人”黄智湧每个月从深圳飞往北京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共计40余次。 
 
2017年9月25日,常务理事李树林,经28名到场常务理事的投票选举,获得17票,当选临时行政班子负责人。 
 
但是,据北京律师协会文件,2017年11月7日,在一个半月前的选举中落选的委托人田志强、潘福忠与北京元品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落款处加盖“中管院办公室”印章。该律师所委派一名律师致函黄智湧,指责举办单位负责人黄智湧及当选的李树林在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的行为。李树林称,当天黄智湧主持召开新班子启动会,当场收到律师函后当即宣布,停止新班子工作,并指示李树林,代表中管院起诉该律师,官司一打就是8个月。 
 
2019年2月~3月,在两次由黄智湧组织召开、并未通知李树林到场的中管院会议中,李树林的“过渡期临时行政班子负责人”身份被免去,这一决定于2019年8月底首次出现在官网中。 
 
“真假中管院” 
 
丰台、海淀、朝阳,用百度地图搜索,在北京的三个行政区分布着名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三处办公地址。而登记管理局网站显示,中管院的登记住所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新华大厦1226室,该住所曾被大厦工作人员证实:“这里从来没有一家叫作中管院的单位。” 
 
2019年5月31日,中编办登记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中管院未按规定申请住所变更,决定对该院作出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的行政处罚。然而,目前,登记管理局网站显示的中管院住所仍未作更改。中管院官网现仍对外公布前述地址,注明变更中。 
 
而这一“虚假地址”导致来访无人接待,邮件无法送达。 
 
一份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中管院法定代表人王家粤未按一审法院通知履行相关应诉手续,致使一审法院前往中管院“实际经营地”,将起诉状留置送达,虽然中管院对送达地址不认可,“但根据送达记录显示,该地址悬挂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之匾额”。 
 
据2011年中编办登记管理局约见中管院4位领导的谈话要点,待举办单位选定后,作为过渡,由举办单位的领导出任中管院的法定代表人,完成法人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可考虑3个月内左右),组织全院人员制定出章程,常务理事会推荐出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新的法定代表人人选,申请法人变更手续。 
 
多位研究所所长对记者表示,王家粤作为中管院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从未履行过管理的职责。 
 
天眼查显示,王家粤曾担任广东省惠州市一家食品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该食品加工厂于2007年成立,现已注销,现为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而中管院年报也有造假嫌疑。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显示,由王家粤签署的中管院近5年的事业单位年报中,净资产年末数与年初数的差距均维持在2万~5万元,且逐年递增,最高金额不过78.7万元。但据不完全统计,工商档案显示,自2014年起中管院对外投资的11家企业,认缴金额已超8亿元人民币。 
 
记者向王家粤求证中管院情况,在得知记者来意后,王家粤表示:“我不回答你任何的电话,你们是在加重中管院的混乱。” 
 
微信公众号“大国策”在过去3年间致力于与社会组织“掰手腕”,曾助力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某非法社会组织及其下设近40个国字头山寨“委员会”,也曾因不同的事由曝光过中管院和其举办单位旅促会,尽管文章作者对两者存在上下级关系并不知情。 
 
“中管院不是假的,不是非法注册的,是历史产物,有它的批准文号。但是违法乱纪的事儿干了很多。”大国策作者对记者表示,而且在中管院的官方网站上没有彰显事业单位身份的蓝色盾牌标志,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当中正常应该裁撤的。 
 
记者参照“大国策”辨别虚假机构的“六步法”,随机选择了几家名称中以“中管院”开头的疑似二级机构,很快便发现了破绽。一家名为“中管院教育创新研究所”的网站底部虽然附有“事业单位”的蓝色标志,但经查询存在“以假乱真”的行为。 
 
通常,点击“事业单位”蓝标,会直接跳出防伪信息,即由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发放的标识证书基本信息。但前述研究所只是链接到证书发放者的首页。记者又查询了该研究所的网站备案号,发现其在工信部备案的单位名称为“北京民教信息科学研究院”,单位性质为企业,根本不是事业单位。 
 
“黑户”二级机构 
 
在一起由中管院下设二级机构涉案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结果为,因社会工作研究所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非独立法人,其承担的民事责任应由被告中管院承受。 
 
近年来,中管院对外宣称有92个研究所或中心,1000多名工作人员,但临时班子办公室主任李德江向记者透露,实际上真实存在的、能运作的,或者通过电话能联系到的,“也就50多个所”。 
 
记者通过2014年11月的92个“拟任理事单位(第一批)”名单,与网络公开可查的信息进行比对,至少有10余个以中管院开头的二级机构不在此名单上。 
 
“下属机构的说明就在网上挂着,都在整顿中,8年了,也不说你是合法的,也不说你是不合法的,出了问题就说你不合法了。”李德江说。 
 
但知情认为,一条隐形的链条已就此形成:一纸批文就能成立一个子机构,实质为普通企业,对外,则以国家级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 
 
据裁判文书网,2017年和2018年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中管院社会工作研究所与原告湖南某建筑公司签订《承接工程委托意向书》,并保证原告承接中标,原告依约支付了保证金200万元,但到施工现场才发现被告并未进行任何招投标工作。 
 
中管院一审败诉,而其二审上诉的理由为:社会工作研究所是拟成立部门,尚未正式成立,不可能对外发生签订合同等民事行为。原告公司则称,社会工作研究所是存在的,一审开庭过程中,当庭打开中管院的官网确认,其二级机构中即有该研究所的名称。 
 
目前,中管院官网的下属机构一栏,二级机构的名单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则说明:“凡属于我院正式的二级机构,均须按照统一规定、标准条件和程序,经重新审核认定并正式颁发文件后,对外公布,敬请关注。” 
 
更有甚者,另一家二级机构的子机构卷入到涉案金额近亿元的传销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起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决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牵涉到中管院的四级子机构。中管院内部材料显示,中管院学术委员会于2012年批复成立廉政研究中心,后者在2015年成立全国中小型企业诚信联盟。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参与的传销组织自成立以来打着“全国中小型企业诚信联盟”的幌子,案发时,仅在盱眙县境内已发展会员超30人、层级5层,截至案发,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另据盱眙县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由全国中小型企业诚信联盟主任等人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涉及被害人2万余名,涉案金额近1亿元。 
 
然而,尽管诉讼缠身,正式行政班子尚未建立,中管院“下崽”的脚步仍未停止。 
 
多家中央新闻网站报道,2020年9月14日,中管院社会治理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在北京揭牌,中管院“常务副院长”田志强出席揭牌仪式。 
 
健康产业研究所所长陈廉焕告诉记者:“私下里,我们听到的太多了,你成为我的所,这是有条件的,就是说实际上他们(旅促会)可能在干卖牌子的事情。” 
 
中管院商学院网站显示,2019年11月16日,其在北京举行了揭牌成立仪式。李树林向记者透露,2019年10月,一位所长为求“合法性”,交给旅促会150万元,获批中管院商学院的牌子,并到公安局刻制了带有编码的印章。记者致电该所长核实情况,对方表示“我不知道这事”,随即挂断了电话。 
 
多位研究所所长表示,研究所在官网上不具备合法性,对工作开展有很大影响。 
 
“我现在的课题是原来利用在职身份申请,教育部批准的全国教育规划课题。”素质教育研究所所长张丹是辽宁省特级教师出身,她告诉记者,课题要有公信力的话,需要用网站做宣传,但现在的问题是,所有研究所的批件都被拿到深圳去了,没有批件的原件,无法注册网站。 
 
陈廉焕表示,研究所之间的工作没有交集,92个所互相没有联系。“大家都是各自为战。” 
 
陈廉焕告诉记者,他来到中管院10年时间,在3个不同的岗位上工作过,但是从来也没参加过类似于年初工作大会、年终表彰大会等会议,更是没有感觉到中管院是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在运作。“一个经营班子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更谈不上开展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 
 
陈廉焕介绍,中管院是国家智库,因为没有建立起行政班子,研究所开展的课题院里都不知情,更无法通过中管院的正规渠道将研究成果上报至国家机关,只能通过自媒体来宣传,“影响非常有限”。 
 
对于中管院多年来上层的变动是否知情,具体到2017年选举前是否有了解,陈廉焕表示,中管院没有建立一个上下级的沟通渠道。除了有部分研究所所长本身就是常务理事,其余所长知情的很少,即使知道也是后来道听途说,时间上有滞后性。 
 
3位所长认为,他们在经济上不需要中管院支持,如果研究所效益好,也愿意“反哺”中管院,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二级机构间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明确各研究所是中管院的下属业务部门,打造好中管院这一平台的品牌和权威性。“老一辈科学家的旗帜不能丢。” 
 
中管院一直没有成立党组织,现有四五百名党员,大多数人的党组织关系还在原单位。所长们表示,只有中管院从上到下正规起来了,才能解决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火锅调配师” 
 
在知乎上,多位网友表示,曾收到来自中管院的付费培训邮件,或是邀请成为客座专家,甚至缴纳管理费后直接任命研究所副所长,而最多的质疑指向以中管院为抬头的专业人才证书。 
 
记者从网上找到一份中管院专业人才技能证书的宣传单,可以办理的证书范围包含教育类、养生类、美容类、餐饮类、武术类等24个大项、400余个小项,其中不乏“青少年行为矫正师”“中老年健康指导师”“火锅调配师”等生僻古怪的“专业人才”。 
 
2019年6月,新华视点发文《花上千元就能买到“全国”“中”字头证书和奖状,谁是“神秘”卖家?》,曾对中管院售卖大量证书和奖状进行调查。其中,中管院副院长、中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卢继传称,近年来,有个别内部研究所搞歪门邪道,靠卖牌子、卖证书敛财,但也有机构冒充中管院名义行骗,目前收到群众举报的有10家左右。当时,卢继传还表示,证书项目已经全部叫停,正在进行检查。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上至今仍散布着中管院的证书广告。记者联系到微信名为“学历职业资格证-柒老师”的人士,对方称来自北京万物公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在朋友圈售卖大量不同机构不同种类的证书。记者在“柒老师”当天的朋友圈中,发现一张“中管院学术委员会 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万物公式教育培训基地”的招牌。“柒老师”向记者透露,“我们是源头,直接对接中管院的领导,你问别的机构资料也会最后汇总到我这儿”,但拒不透露具体对接人员姓名。 
 
“柒老师”告诉记者,中管院的双章证书“含金量高”,“是目前比较热门的国家事业单位的证书”,基本是万能工种,名称可以根据需求“自定义”。据“柒老师”介绍,中管院证件直出,无须考试和培训,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一寸照片。价格方面,单章的600元,双章要800元,加急再加200元,几小时就能出证,并表示量大价格再谈。 
 
双章指的是在一张证书上同时印有“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和据“柒老师”称“第三方鉴定机构”——“北京创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两个印章。双章被称为双网,即在上述两家机构的官网上可查到证书。 
 
天眼查显示,北京万物公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所谓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北京创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同为骆第海,该鉴定中心的成立时间为2020年5月4日。 
 
“柒老师”称,每周出的中管院证书量在1000个左右,还向记者发来一段视频,说“又到了一批”,“教务正在分”,视频中是一箱封面印有国徽的“专业人才技能证书”。 
 
2017年9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规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治理结构之变 
 
李树林挂在嘴边最多的词汇便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理事会制度改革”,他坚信在改革后,理事会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有关专家,得到的答案是,中管院改革“失败”的经历具有普遍性。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现在基本上不提了。改革的重心已经转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徐双敏告诉记者,她长期研究公共管理与中国政府改革,还曾负责起草其任职大学的章程。 
 
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确立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将公益类事业单位、尤其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为“事业法人”,用以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2011年,中央制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目标是在2020年建立起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16条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2012年2月,中编办登记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中分层次选择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试点。 
 
2012年5月,时任中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在接受《瞭望》记者专访时表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需要先行试点、逐步推进。”据张崇和介绍,中央国家机关的事业单位也开展了这方面试点工作,2011年组建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采取了理事会模式。 
 
徐双敏告诉记者,在她参与调研的全国范围内多家曾试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几乎就没有彻底改革成功的案例。 
 
徐双敏曾在文章《从事业单位到事业法人:“管办分离”改革的难点研究》中表示,事业单位转变为事业法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根本在于,政府和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事业单位也没有具备成为独立法人的基本能力。 
 
“那些不成功的‘管办分离’试点,问题就在于虽然组建了理事会、管委会,但是没有真正划分政府部门与理事会、管委会各自的职权;或者划分了各自的职权,但是政府部门仍然将理事会或管委会作为自己的下属,不仅直接对‘经营’事务指手画脚,而且仍然要求受托人像下属一样服从自己,听从自己的安排。政府部门与理事会、与事业单位或管委会职责划分不清,或者划分了也不能真正遵照双方已经达成的契约独立行事,这是改革不成功的根源之一。”徐双敏写道。 
 
对于中管院来说,李树林亲历了8年的理事会制度改革,最大的感受就是“换汤不换药”,虽说有了理事会,有了章程,但行政事业单位过去主管那套没有变,权力依然没有互相制衡。 
 
李树林说,当时是根据中编办搞的试验,“摸着石头过河”,大家都不懂什么是理事会,也没有法律,举办单位也没有研究。“我们这些人也没怎么看章程,不了解章程是怎么定的,过去在事业单位都没有章程的理念。” 
 
“我知道它顶着‘中国’这样的旗号,可能在外头好接活,舍不得这个名分,就带来一系列的困扰。”徐双敏对记者分析,没有编制、完全自收自支,在中编办有一个事业单位登记号,但实际上就是“顶一个空名”。“我估计这家(中管院)最后的出路就是彻底脱钩,完全市场化。” 
 
而近10年前声势浩大的事业单位制度性改革,在2020年的目标悄然而至之时,逐渐转变为具体到每一家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小规模的调整。徐双敏以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为例,称其为一种“改革信号”。 
 
“国家现在一个基本的思路是抓大放小。”徐双敏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面向公众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强化公益属性”,现在的改革方向是在此基础上从各个角度来改革,比如重点学校设立分校,大医院设立分院,目的都在于“使公共资源相对地能够均等化”。 
 
“脱缰”的旅促会 
 
另外一种声音是,社团去行政化后没有主管单位,有很大的自主权,而社团举办体制是否还应继续?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规定以“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的行业协会商会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查询网站显示,旅促会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李树林曾多次向民政部递交举报材料,未获回应。 
 
陈廉焕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也没弄懂,没研究透,举办单位在当前国家事业单位的管理体系中,到底还存不存在?如果不存在,中管院的法人治理结构该怎么解决?如果还存在,举办单位应该履行职责。“我想最大的一个职责,法定代表人是举办单位委派的,法定代表人应该担负起管理的责任。” 
 
李树林称,王家粤只是挂名法人,权力在黄智湧处,名义上的事由王家粤承担。 
 
李树林告诉记者,他至今不知道旅促会在深圳的办公地址。“这么长时间了,黄智湧到北京我都接待他,原来我是(临时班子)负责人嘛,他都不告诉我深圳的地址,中管院很多人到深圳,他都不给领到(旅促会的)地址去,就在饭店吃饭,而且那天公安局找他,找到他儿子的办公地方。” 
 
王渊向记者透露,他前段时间还曾前往深圳,但是打通黄智湧的电话,对方一听是反映研究所的工作,就挂断并拉黑。“找不到地方,见不到人。” 
 
记者致电黄智湧,表明想就中管院情况对其进行深入采访。对方数次重复:中管院是“独立法人”,“我不太清楚他们的情况”,看官网,有电话。而黄智湧所指的官网电话,应为某人的8位数小灵通号码,一直呈关机状态。 
 
“我黄智湧是(中管院)院长吗?是法人代表吗?都不是啊!”“我们(举办单位)对中管院有什么打算跟你有什么关系?”黄智湧反问记者。记者向其求证是否掌握了中管院的公章和法人执照,他表示:“我们不会管这些东西的,我们管这是违规违法啦,我不可能管这东西的,(中管院的)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在管着呢。” 
 
黄智湧挂断记者电话后,针对记者用短信发送的采访请求,回应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纪守法,都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法律责任。” 
 
早在2018年,大国策在《一地鸡毛:部级社团与直属事业单位的“战争”》一文中,就曾揭露过旅促会和其管理的另一家事业单位的纠葛。该事业单位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2013年,旅促会收走小康中心公章和法人证书,指定某某暂时主持工作,后将公章和证书丢失,造成严重损失,并将问题责任推卸到指定人身上。“由旅促会管理下的理事会操纵小康中心至今,时间多达四年半之久……” 
 
2013年~2020年,进行国家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基层治理现代化探索和改革。
2021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治理现代化白皮书于6月正式上市发行(27万字)。 

中管院治理现代化现状与政策展望(总报告) 
 
 习近平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着 重强调基层治理的重要性。作为国家重要学术资源的中国管理科 学研究院,只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两分法”化危为机, 才能自觉地推动中管院治理现代化,提高科研事业单位的效率、 质量和能力水平。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中管院)是我国最早被确定为“中 字头”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中央编办为了解 决中管院问题而制定了“和谐办院和依法办院”的基本原则。10 年来我院第二届理事会和院行政管理机构,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法 人理事会制度改革。中管院推动治理现代化道路并不平坦,始终 存在改革与倒退的矛盾。社团举办体制严重阻碍了中管院国家事 业的发展,影响现代治理结构优化,中管院改革创新迎难而上, 把改革难题转化为挖掘全面改革的巨大潜力。中管院实践证明: 改革求变、化危为机、求实创新是中管院治理现代化兴起的内在 原因;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法治精神,事业单 位法人理事会制度不能“行政化” ,国家品牌和学术资源不能“私 营化” ,事业单位法人权力依法产生不能“组团化” ; “体制配套、 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事业单位治理现代化的制胜之道。中管 院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组成,它是 一个事业单位基层治理典型案例。 
 
 一、中管院治理现代化的原因 
 
 中管院治理现代化是内在迫切需要与改革要求一种必然。中 管院治理现代化是解决“老大难”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落 实习近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首 先,中管院法人理事会制度内在有需求。33 年来中管院一直靠市 场生存发展,积累形成了“自主决策、自筹经费、人员自聘、自 负盈亏”灵活发展机制,迫切需要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提升。 从过去的垂直管理向现代法治管理转变,与上级管理单位实行“管 办分离”权力制衡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现代治理体 系,从国家公共事业总资源中获得有利于中管院发展资源,提高 资源利用率推动治理现代化。其次,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 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一种制度性安排。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决 策机构已列入《国家民法典》受法律保护,到 2020 年我国有 126 万个事业单位将取消编制,减少国家拨款、实行自主经营。所以,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就显得更加迫切,中管院近 10 年改革 经验教训为更多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价值。 

 二、影响中管院治理现代化主要问题 
 
 中管院成立当初是民办体制,2006 年更变为国家体制。一个 民办科研机构转向国家事业单位过程中,所暴露出“价值差异、 利益冲突、真假混淆”等一系列难题,正是中管院需要治理问题。 2006 年以来社团举办体制没有推动中管院难题的解决,而社团体 制“利益化”矛盾越来越大,“体制不服、有章不循、有法不依” 严重弱化了治理能力,导致中管院法人治理结构失控的根本所在。 
 
 第一,社团举办体制管理国家事业单位是不成功的。管理环 境、政治指向和专业协调能力对事业单位起决定作用。2012 年中 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简称旅促会)举办伊始与中管院矛 盾开始暴露,旅促会无法满足中管院政治与专业资源的需求,出 现了权力“真空”。中管院是我国从事管理科学和交叉科学的最高 学术机构,它是为社会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新型管理智库,旅 促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无能力为国家级事业单位把控方向,提 供政策资源和政治能力支撑。旅促会 10 年来,没把中管院领导班 子建立起来,足以证明旅促会政治能力不足。 
 
 管理体制另一个缺陷是,旅促会与中管院专业不对口、业务 不关联、不具有科研发展的协调能力。不足 10 个人搞旅游业务小 型社团,无法组织领导上千人专业研究机构,从事旅游业务与管 理科学研究专业无法兼容。旅促会地点在深圳,行政和党务很难 实行属地化管理。淤政抗法隐瞒中央脱钩政策五年,不向事业单 位传达落实。 
 
 作为理事会制度改革中管院,历史陈积多、复杂性强,不是 任何一个单位就能管理好的,选准选好管理单位至关重要。管理 体制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决定因素。 
 
 第二,章程篡改和盗用是中管院治理权力失衡根本原因。对 于法人理事会决策机构来讲,章程就是事业单位的“宪法”。实行 “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相制衡原则,通过制衡达到动态的统 一。旅促会受利益驱动,滥用举办权导致权力失衡。中管院法人 权力不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是被“三派五组团”所掌控。 把理事会决策机构当成领导机构,理事会办公会代替管理执行机 构,长期控制中管院独立法人权力,违反权力制衡原则,旅促会 代替中管院成为内设二级机构,在深圳另立中管院。个人代替组 织、一票否决、少数控制决策、举办单位包揽一切。按利益驱动 篡改章程,为了扩大旅促会在法人权益的权重,先后经 40 余次篡 改、修正和曲解章程本意,使章程歪离正确轨道,这正是中管院 第一届理事会建设不作为主要原因。 
 
 第三,有法不依是阻挠行政负责人和管理团队执政的根本原 因。行政负责人依法产生是理事会制度的核心。2017 年 9 月 25 日中管院第一届理事会和 2020 年 11 月 20 日第二届理事会依法产 生了领导班子,但是长期无法按章程规定正常运行,其主要原因 是受旅促会举办权的阻碍,一个违法产生中管院法定代表人,可 由挂名法定代表人演变为永久的法定代表人,假法人变为真法人, 拒绝向依法产生班子交权,根源是既得利益不容侵犯。旅促会用 中管院牌子成立多家公司敛财个人和小集团得到好处,他们交出 权力,意味要交出所有利益,这才是挂名法定代表人 10 年拒交真 正原因。 
 
 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中管院理事会制度建设。王家粤这位挂 名法人是私企小老板,不是中管院职工、不是依法产生中管院行 政负责人,他拿着中管院公章十年不到北京办公,十年无政府主 义出现“治理真空”,制造的管理混乱造成的严重损失。 
 
 三、加快事业单位治理现代化的政策建议 

 10 年来,中管院法人理事会制度改革困难重重,根本上是社 团举办体制干扰和破坏,治理结构出现系统性紊乱,一个不顺的 体制,必然造成有法不依,导致班子无法正常运行。中管院第一 届理事会遇到难题正是第二届理事会化危为机重生之处,通过四 年努力终于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成功换届产生了中管院第二届理 事会,潜力得到挖掘:第一,在举办单位脱钩条件下强化事业单 位内部“人民协调”自主能力,建立一个具有全体参与的第二届 理事会。第二,以经验教训为内容,修改完善了第二届章程,更 加突出了“政策性、创新性和实操性”。第三,依法产生了第二届 理事会领导机构和院长及法定代表人。第二届理事会是一个面对 现实、解决问题、坚持逆境开发潜力的治理新成果。对中管院来 讲,治理现代化经验教训是深刻的,也可以讲是用巨大牺牲付出 换来的来之不易。它的价值不在于中管院自身,而在于与更多事 业单位共享,用发展眼光来看,困难和难题不是包袱,而且摆在 我们面前尚在开发的巨大潜力,同样也是一笔财富,成为推动治 理现代化一种伟大力量。 

 (一)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措施。体制配套、有章 可循、有法可依是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的措施。 
 
  第一,体制配套是前提。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能进入法人理 事会制度改革的,应当在获得一定市场经验作为准入资格,在“编 制、经费、决策”具有灵活性比较强的单位中考虑。事业单位选 择上级管理机构时,要充分体现“政治资源、专业对口、业务关 联性”相互关系,特别把政治方向、业务资源协调能力、政策把 控能力放在重点。坚决取消社团举办体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 理事会单位的管理。

 第二,有章可循是根本。制定章程主要是建立管理单位与下 属单位“管办分离”制衡机制,从垂直管理向法治管理转变,实 行“决策、执行、监督”现代治理结构。为此,要保证章程内容 实施,必须建立相应机制作保证,要建立“人民协商、完善组织、 民主表决”三项系统制度。一个有效章程,不是秀才写出来,要 通过人民协商中产生,协商的过程也是形成对章程认知过程。章 程要体现广泛代表性,坚持以基层单位为基础,不能被派别组团 或顾问式组织来取代。完善组织原则,就是建立健全理事会领导 机构,通过组织和民主程序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监事会主席 为主的理事会组织机构,反对个人代替组织。坚持民主表决原则, 重大问题要发挥理事会成员表决作用,严格掌握理事会程序,认 真推敲理事会纪要,从法律高度做好每一个民主表决机制。 
 
 一个真正有效章程是一个遇到问题不断修改,动态调整更加 突出主业、特点更具有法定化的规章制度,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 通过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章程(修正稿)》,从法定化角度解 决了多年“老大难”问题。 
 
 第三,有法可依是关键。其核心是依法选举事业单位行政负 责人,依靠章程是原则,侯选人竞争是根本,程序聘任是关键。 排出“不按程序、不经过选举、非单位职工”的违法产生的挂名 法定代表人。防止把挂名不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转正为长期占 有的法定代表人。对长期侵害法人权益违反产生的法定代表人, 以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诉讼法律,进行维权,追究法人过错。 
 
 (二)加强事业单位理事会建设法治管理。“真假中管院”是 中管院法人理事会制度改革一大难题。旅促会的举办权侵占中管 院法人权力,使假中管院成为真的。中管院“法人权力”服从或 让位于“举办权”,那么真中管院就变成假的。在社团举办体制下 “举办权”始终凌驾于“理事会决策机构”之上,导致“公共权 力”严重失衡。这些问题存在,说明缺乏法律依据,为此,应以 “一个精神三个不能”为“法治管理”的标准和原则。 
 
 第一,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必须贯穿法治精神。任何一 种制度创新都离不开“公平”、“公正”法治原则。事业单位理事 会制度不能离开《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细则》和《章 程》正确法治轨道。社团举办体制所派生出违法“体制、机制和 方法”都是违背治理精神。 
 
 第二,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不能“行政化”。事业单位法 人理事会制度是一种“民主协商、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运行”的 机制,这个法律主体不允许用“主管型”事业单位的行政化取代。 社团举办体制表现出“违反章程、违背民意、违反程序”都是法 律不允许的。 
 
 第三,事业单位国家品牌和资源不能“私营化”。作为国家事 业单位“事业单位品牌、学术资源”一切归国家所有。社团举办 体制把国家整体资源进行“利益化、私有化、私营化”,窃用国家 资源和品牌做“买卖”,成为生意人,社团举办体制所表现“把院 所股份化,用国家牌子敛财,用钱划分阶层”都是学术腐败行为, 均为“法人过错”需要追究的。 
 
 第四,事业单位法人权力依法产生不能“组团化”。“维护依 法产生行政负责人,落实行政管理机构有职、有权、有责”是事 业单位法人理事会的核心。社团举办体制在理事会制度之外另搞 “三派五组团”,企图推翻常务理事大会选举结果,维护深圳中管 院权力都是违法的。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治理现代化白皮书》编辑出版,是我 院前 10 年改革的总结,希望通过它进一步提升我院治理现代化水 平,团结起来共同把习近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伟大思想 落实到基层,为建设新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而努力奋斗。 
 
改革15年的中管院,绝不能成为举办单位的私有化 
一一评中管院治理现代化白皮书 


近日,发布《中国管理科学治理现代化白皮书》(以下简称《中管院白皮书》),并自2021年6月1日起发行。 


《中管院白皮书》关于“举办单位不得利用国家资源参与举办实施义务的私有化”的规定备受中管院人关注,“法定代表人”“拿公章者”也成为《中管院白皮书》重点规范的管理形式。 


社会各界对《中管院白皮书》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问题也进行了关注,治“乱”必先治“管理者”规范行为。“中管院”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补充管理科学、交叉科学的不足,在政府鼓励“民办公助” “官办民助”的背景下开始的。在“公参民”发展之初,确实为拓宽管理科学、交叉科学的咨询、服务于国家、社会、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后来这一模式逐渐变味,一些“社团组织”成为举办单位的模式使中管院开始混乱。 


自2006年以来,为了争夺中管院法人治理权和院行政管理权,在治理过程中利用公办资源和国家事业单位效应,甚至配合相关利益方进行炒作,优质国家事业单位资源不断向少数人聚集,造成新的行政管理资源配置不公。“三派五组团”模式加剧了整个中管院的管理焦虑情绪。中央编办也发现了这一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着手进行解决,比如2018年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就发文批准举办单位旅促会退出中管院的举办权并进行清算。举办单位在几年前就开始对这一模式表示出“体力不支”而申请退岀,但由于“清算”不了而又被无奈地延续至今,这是举办单位阻碍了中管院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理事会制度改革,为其后中管院混乱埋下伏笔。没有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积累积极的实践经验,而是相反。举办单位权力过分集中、形成新的中管院不公、社会混乱焦虑情绪加剧等后果,只是看得见的表面结果。更大的问题,则是举办单位参与中管院的个人投入和利益输送及分配,使得“举办单位”变成了“掌权人”;吸纳民间资金参与中管院的管理合作,则又让许多“生意人”成为“管理者”。“掌权人”与“生意人”的过度融合,使中管院在举办过程中的利益取向逐步取代公益性质,使得从开办初心、管理科学过程到最终的管理混乱,都更多地向经济利益靠拢,对整个国家事业单位的负面侵蚀不可小觑,造成社会对中管院的“斜视”。举办“管理科学”的公益事业成了“做生意”的市场经营过程,一些管理者以做生意的绩效观办中管院,自然会对中管院的“管理科学”——质量进行更加简单化、功利化、极端化的评价。 


比如,对中管院的全面评估为一个字“乱”!中管院的混乱局面等被媒体作为“新闻”反复炒作。从而异化了中管院的真谛,模糊了管理科学的意义,放弃了许多真知灼见,也迷茫了许多中管院人的心。中管院的全面治理与发展成为口号,许多重要的内容比如服务国家、社会、企业的过程中就不再显得重要,似乎是只会卖牌子,售证书。中管院成立的任务是管理科学,具体化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国家智库并为交叉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成长进步。 


自2012年以来,到2016年作为举办单位是个民间社团组织的“生意人”,要遵从资本市场流动的规律,首要考虑的是经济效益。有一部分原本因情怀进入管理科学行业的“生意人”,在这个整体环境的影响下,也渐渐失去初心,从“有管理科学情怀的生意人”回到生意人本身。而另外的一部分“中管院边缘人”,则在实践的过程中成为“生意人”而倒向举办单位管理者一方投怀送抱。中管院作为正常的国家事业单位的提供,应该是会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管理科学观念和国家智库理念;但作为一门“生意”的管理产品提供者,考虑的是迎合社会不良的管理观念。引导和迎合,是管理和生意的一大区别,也决定了中管院的根本取向。中央领导人及中央编办显然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 


据介绍,中管院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的负责人、院长等主体对中管院的运行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实际上他们的行为也会直接影响中管院乃至国家事业单位系统的形象和声誉。”他们是真正的管理者还是“生意人”,他们是做科研还是做生意,直接关系着中管院及系统改革的健康发展。《中管院白皮书》对中管院举办单位管理者的“私有化”管理,正是从根本上扭转中管院目前乱象的一个切入口。因为中管院乱的源头在于举办单位的胆大妄为!(辛华)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小组成立
 
2021年6月13日,经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行政管理机构批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用小组成立。


学用小组宗旨和根本任务:运用种“实验田”学用一体的科学方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知识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管理科学,建立国际发展管理学理论体系,加快管理中国化与管理国际化为宗旨。发挥法人理事会体制优势,大力发展交叉科学为奋斗目标。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治理现代化白皮书》是学用小组的基础功课。2017年9月25日,中管院新班子自觉运用习近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央编办制定“法人理事会制度、和谐办院和依法办院”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对中管院治理现代化的原因、主要问题、政策建议等三个方面问题,系统融合提出了“中管院治理现代化”新理念,这是成立学用小组的基础条件。


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管理科学,建立国际发展管理学理论体系,大力推动管理中国化和管理国际化为学用小组根本任务。大力推动管理科学现代化、建立管理科学国家队、搞好新型管理智库建设。发挥中国管理案例库资源国际优势,与发展中国家分享管理经验、编写教材、培养人才建立知识供给的渠道。


发挥中管院法人理事会体制优势,大力发展交叉科学为学用小组奋斗目标。当前我国出台“区域一体化”、“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国全球南南合作”重大问题是传统学科解决不了的,迫切需要交叉科学“大科学、大工程、大系统”知识体系解决问题。社团举办管理体制不顺是当前主要障碍,中管院法人理事会新型体制必定加速我国管理科学和交叉科学的大发展。(前程供稿)

再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治理现代化白皮书》

近日,中管院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印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治理现代化白皮书》(简称中管院白皮书),针对事业单法人理事会方面作出明确说明,并要求举办单位不能“行政化、私营化、组团化”操纵中管院的信用和国家赋予的资源浪费,由此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和后果。


鄙人看到这则消息,很容易让我联想起近日发生的中管院官方网站(十三号)事件和公章私用随便行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公函》疯狂打压报复之能事。这起事件运用了“四个凡是”中,也让人们直观地看到举办单位对中管院在信用工作中存在的纰漏,特别是随意透支被报复人的相关信息及知情权的保障问题也凸显岀中管院的混乱。


中央编办早已明文显示了“举办单位”作为民间社团组织脱钩中管院之通知,然而举办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是谁给他们如此胆大妄为的权力?答案是中管院的公章、证书、官网使然。《中管院白皮书》提示:“中管院近10年来的改革、治理的艰难与和谐办院、依办院过程中的不易。”《中管院白皮书》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法人理事会的责任义务,要求各二级机构的理事单位在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前核准后存档于中管院,可是这些代表信用信息的存档全让“举办单位”驮到深圳而不知所踪。这既是对中管院的行政权私有化之举,也是违反法人理事会的恶劣作为。当然针对二级机构信息侵占也披露岀一个风险,提示我们应该团结起来扺制一切不法之徒,也为我们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但归根到底,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务必依法而为,依法办院。


在事业单位市场化的今天,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作为中管院二级机构的各院所(中心)成立之批复文件及所长简历等各类主体切身利益,容不得丝毫马虎,必须坚持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维护我们的权利,要回我们的相关文件。在《中管院白皮书》中,明确将“坚持依法依规”列为原则之首。因此,各所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理事会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和谐办院,加强人身安全和隐私保护,推动实现“第二届理事会制度”的落实,为中管院治理现代化的良好局面而砥砺前行。(幸华)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分支机构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成立于1989年2月13日,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文件》(院)字第(018)号89年2月13日, 是中国专门从事科技管理与管理科学研究的全国性智库机构。科技所下设科技管理研究、新兴经济产业研究、大健康产业研究、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研究、区块链科技研究、物联网科技研究、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研究和应用管理科学研究等所属研究中心(委员会)。并打造了医学堂、健康养生示范基地、中医药科技管理创新示范基地等交叉管理与管理科学示范基地。

科技所成立三十几年来,始终贯彻党的科技强国的方针政策,着力开展管理科学与科技创新培训、咨询服务和相关交叉管理学的研究工作,立足于科技所现有的研究课题,不断通过科技自立自强和自主创新,全面开展科技与政府、科技与院校、科技与企业的管理科学与科技管理交流与合作,注重科技管理和管理创新的研究与应用,创造了一批具有时代影响力的管理产品和科技实践精品。

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官网上的重要公告(十三)
来源: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理事会暨行政管理机构发布时间:2021-05-25

  近几日,在中管院官网上发现重要公告(十三)事件,令人寒心、痛心。表面上看似是为建设好中管院而合情合理,实则反映出“上级举办单位”的妄自菲薄,尤其是第二条中的第二款:
①凡中管院成立的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结构,必须经中管院行政班子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并报上级举办单位批准,方为合法有效;
②凡是上述职能部门和下属二级机构的印章刻制,均须持上级举办单位批文和中管院有效证件,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批准后,方可刻制;
③凡是上述职能部门、下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和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均按一定程序,报上级举办单位批准,方能任职;
④凡是以中管院及下属机构名义签订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协议(合同)等,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并盖公章,方能生效。
这“四个凡是”大有割据北京92个所(研究中心、委员会、院直属部门、养老、教育基地)而独自成立“深圳中管院”之疑问?这不能说是管理者的能力所为,恰恰表现作为“上级举办单位”管理者的无能和管理的混乱。这种割据北京92个所就有“安全意识”的缺位和管理存在的腐败漏洞。甚至是会由“清仓”换来的沉痛教训,无不警示相关单位,操作规范绝不能沦为一纸空文,更不能拿中央政策法规当儿戏而得不偿失。10年祸患常积于忽微。
每一个看似繁琐的操作环节就能简单粗暴地大笔一挥“一刀切”而否定了历史,这样难道就都能在给自己、他人乃至社会的财产安全加上一道保险而“坚壁清野”?与社会为伴的基层二级机构作为自身的第一责任人,社会和谐和安全意识丝毫不可松懈,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切忌麻痹大意、贪图名利。那么作为“上级举办单位”的管理人员同样不能作壁上观而高高在上,必须负起社会责任,与各所负责人及下属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守好社会和谐这一关,召开理事大会,公示领导人的简历和真名实姓。相关部门也应及时监管,排查隐患,提高违规违法者成本。 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不松懈,我们才能防止中管院更大“宫斗”的重演而贻笑大方。否则,“上级举办单位”管理者的“清仓”,就会演变为中管院人民对其的“清算”!
(注:这个“上级举办单位”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早已于2016年10月25日脱钩)

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暨管理委员会通告

各研究院、所、中心、委员会:

2012年8月中国旅游资源开发促进会举办中管院10年来,黄智湧、王家粤违法滥权、全面造假,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现通报如下:

第一部分关于年度报告全面造假情况

10年来,中管院在业务活动、资产收益、住所造假、卖牌敛财、涉法诉讼、司法案件、媒体报道、虚假文件、网络软暴力等九个方面全面造假。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0年来“利益团伙”在深圳长期控制“公章、官网和证书”,他们又不承认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的依法产生的选举结果和拒绝移交法人权力,使中管院既定“智库、培训和研发”三大主业无法正常开展。

二、资产损益情况。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显示,2012年-2014年两年报表缺失。由王家粤签署的中管院近5年事业单位年报中净资产年末数与年初的差距均维持在2-5万元,且逐年递增最高金额不过78.7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工商档案显示,自2014年起中管院对外投资的国家企业,认缴金额已超8亿元人民币。

三、住所造假。借2012年变更登记之机,把中管院30多年老地址,改为“北京西城月坛59号新华大厦1212房间”虚假地址,2012年-2021年长达9年之久,10多起公检法重大案件无法办理。

四、卖牌敛财情况。王家粤非法成立公司12家,认缴金额9个亿;黄智湧非法成立公司6个亿;田志强非法成立公司6家,注册资本3个亿,共计20亿。王家粤非法成立研究院所近10家,收取现金700万元没入中管院账号,都进入小集团和个人账号。

五、涉及法律诉讼情况。10多起法院重大案件被隐瞒上报。

(一)2016年状告中管院辛福革合同纠纷100万元一案(北京西城法院[2016]京01002执行8407号),因假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王家粤不应诉,法院依法缺席裁决,中管院不执行,于2016年12月22日北京西城法院从中管院银行账户强行扣款。

(二)2017年状告中管院杨庆云合同纠纷200万元(北京西城法院[2017]京0102民初23430号),因虚假地址、法定代表人不到庭、不承认二级机构问题,被一审西城法院和二审北京中级法院判决败诉。王家粤、黄智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19年偿还款已滚动至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家粤上黑名单,2019年中管院银行账号被查封。

(三)2020年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中管院执行裁定书([2020]京02执异60号),对中管院不执行(2017)成仲案字第1080号进行驳回。

(四)据不完全统计,2015-2020年期间中管院在人民法院有10多起诉讼判决案件:(1)2015年(朝民初字第37475号)郑宏状告中管院;(2)2018年(鄂019执898号)某某状告中管院;(3)2018(鄂01民终66803号)宫保贵状告中管院;(4)2019(鄂民中979号)G某某状告中管院;(5)2018(粤0391民初1289号)文建通状告中管院;(6)2019(京0106民初20758)高凡告中管院;(7)2019(京0102民初44006号)L某某状告中管院;(8)2020(京02民终4259号)陆戈状告中管院;(9)2019(京0102民初42393号)赵华状告中管院;(10)2021(案02民终10367号)X某状告中管院。

六、涉及司法案件情况。5起重大司法案件被隐瞒上报。

(一)2019年据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侦破,由中管院下设全国中小企业诚信联盟主任等人组织传销活动,发展会员超过30人,层级五层,涉及被害人2万余名,涉案金额近1亿元人民币。

(二)2018年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分局查获,中管院田志强向黑龙江犯罪团伙出售“国家安全管理研究中心、国家城镇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健康产业管理指导中心”三个牌子,获利300万元。

(三)北京律师协会(京律协纪[2018]第21号“关于对田志强状告李树林拉票贿选”结案通知),结论拉票贿选不成立。

(四)2018年7月4日中管院资格审查委发文《关于对徐向忱、田志强、潘福忠等人常务理事资格的审查报告》,结论对以上三人除名。

(五)2019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来调查函,中管院把有重大问题拜泉县委书空中飞人调到中管院。

七、涉及新闻媒体报道情况。10多起新闻曝光被隐瞒上报。

(一)2019年6月,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发文《花上千元就能买到“全国”“中”字头证书和奖状,谁是“秘密”卖家?》,报道出售4004余类职业证书情况。

(二)2020年12月1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发文《真假中管院:一个国家级事业单位8年停顿与乱战》,报道旅促会制造假中管院的情况。

(三)2019年2月凤凰网发文《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去哪儿了》。

(四)2021年4月《澎湃新闻》发文《“熟蛋返生”作者郭萍头衔涉中字头单位,对方称其“挂名”》,报道“熟蛋返生”作者与中管院关系。

(五)2021年4月18日《都市时报》刊发《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云南勐腊通报“事业单位老师招聘现假证”问题》。与中管院关系。

(六)2021年3月16日《云南网》发文《彩云网评:“24天回不了一个函”是啥在作案?》与中管院关系。

(七)《大国策》对中管院报道:(1)2021年8月7日《求证:这91个研究所是否合法,亟待权威机构认定》;(2)《“熟蛋返生”不奇怪,“中管院”脑中心换牌才奇怪!》;(3)《年轻女记者果真有两把刷子,揭开了“中管院”盖子》;(4)难以置信,中管院上演“宫斗”大戏!》;(5)《触目惊心!中管院原来与传销头子有“合作”》;(6)《一地鸡毛:部级社团与直属事业单位的“战争”》;(7)《“二尾子”事业单位竟然任命“局长”》。

八、炮制中管院“虚假文件”和实施“网络软暴力”情况。

(一)由2006年被罢免法定代表人田志强、中管院挂名法定代表人王家粤非法联合签署(中管院发[2019]1105号)《关于李树林有关问题的通告》等5份文件加盖中管院“公章”发至中央国家等20多个部委单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成李树林主编21年《管理观察》杂志被注销。

(二)挂名法定代表人非法利用“中管院官网”对依法选举负责人进5行万字五次公告,开除三次,实施“网络软暴力”。

第二部分关于“利益团伙”违法滥权情况中管院关系。

黄智湧、王家粤、田志强“利益团伙”政治上对抗中央、对抗法律,违反法规和政策,违背办院宗旨和主业范围。

一、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一)欺骗和对抗中央文件精神。违反中办国办2015年下发《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5号文)和违反(中编办[2015]38号文件)精神,不执行脱钩政策,黄智湧五年隐瞒中央文件不落实,脱钩后2016年暗箱操作领取(2016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24日)中管院事业法人证书,骗取举办权5年。

(二)对抗国家法律。王家粤黄智湧利用“三派五组团”派性组织,对抗《民法典》89条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利益团伙”替代理事会决策机构。

(三)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1、32条规定,民企老板王家粤不是中管院依法产生行政负责人,无资格出任中管院法定代表人,王家粤挂名法定代表人近10年。

(四)违反《民法总则》89条,2011年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发[2011]5号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国办《(国办发[2016]37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以及《中管院章程》和《中管院章程(修正稿)》的法章,不承认第一届和第二届理事会选举结果,拒绝向依法产生“决策和管理”机构交权。

二、涉及违反宗旨和业务范围情况。2012年旅促会在变更登记这时,把中管院“公章、官网、证书”从北京拿到深圳旅促会,实行旅促会与中管院“一手运作”社团举办体制与中管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相违抗,10年来无法按照登记时中管院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正常活动。

三、涉及长时间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由于挂名法定代表人拒绝移交法人权力,中管院建立班子无法正常运行,使10年停工停产。

四、涉及抽逃开办资金情况。旅促会注册资金60万元抽逃开办资金。综合可见,10年来,中管院“利益团伙”严重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全面造假,违法滥权性质恶劣,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我们来看一则“中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或许能解开大家的疑惑:

6月12日上午,一起以“院士评选”为名诈骗敛财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关制钧虚设“中国管理科学院”非法吸收“院士”,借机收取高额“评审费”。包括众多著名国企高管和高校教授在内的50余人上当受骗,受骗金额达280余万元。

2006年,央视《焦点访谈》曾播出了一期名为《天上掉下个“院士”来》的节目,节目披露了一个名叫关制钧的河北男子非法兜售“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时任国务委员的陈至立作出批示,要求北京市公安机关彻查此事。北京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预审处经过仔细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证据确凿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关制钧随后被警方逮捕。而他操纵的“中国管理科学院”及其“院士评选”的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夫妻店

早在2002年,关制钧就打起了做“高端策划”的主意。他想在内地注册成立“中国管理科学院”,他是想填补中国没有高层的民营管理科学机构的空白。然而,我国工商部门规定,民营机构不能注册带“中国”字头的公司。但如果不带“中国”字头,“就没有权威性了,不好开展‘业务’”。于是,他通过内地的中介公司,寻求转道香港注册。可是,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关制钧只能注册“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而不是他期望的“中国管理科学院”。

无奈之下,关制钧只有先注册了“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自己出任公司法人、董事长。而这家公司的股东只有关制钧夫妇两人。之后,关制钧又在“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之下注册了三个分支机构:中国管理科学院、中国管理学院和中国管理学会。这些行为并不违反香港法律规定。

到了2003年,关制钧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开始了他在内地的“院士评选”业务。

用知名学者作“招牌”

曾在关制钧公司任职的李志明(化名)称,所谓的香港中国管理学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员工只有他和一个前台。公司地点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国际大厦的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这里也是关制钧夫妇的住所。

李志明的日常工作是网站维护。他的工作就是每天把新的内容上传到服务器。而李志明同时介绍,平常单位里没什么事可做,最多时,公司里也不过十几名员工。

但关制钧没有闲着,他在忙着“甄别”院士资格。所谓的“甄别”,其实就是上网搜集知名学者的资料。收集到这些知名人士的联系方式后,关制钧给他们寄出邀请函,写明因其突出贡献,可以参评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甚至,关制钧还直接向他们寄出了院士证书。

这些知名学者成了关制钧的“招牌”。关制钧将他们的资料放到自己的网站上,吹嘘“中国管理科学院”的权威性。其中,包括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徐二明、吴晓求等人。

对于自己莫名其妙地就成为院士,这些学者都表示了自己的愤怒。

中央党校工作人员胡军说,几年前的确收到过中国管理科学院的一些材料,里面有邀请李君如副校长担任院士的表格。“因为每天都会收到类似的东西,我们没有理会。”但又过了几天,他直接收到了关制钧寄来的院士证书,“也没当回事,资料和证书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晓求同样收到了材料:“我当时就了解到中国只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这个中国管理科学院肯定是不正规的,于是我没有理会。”

对于关制钧支付给这些专家的“顾问费”,吴晓求等人也明确回应说没有收到过任何“中国管理科学院”支付的报酬。

关制钧曾对警方说,这些学者被聘为院士后,自己在2004年6月至2006年7月间都在向他们支付顾问费。“开始的时候顾问较少,每人每月支付2000元,后来顾问多了,就改为每人每月1000元。高级顾问在中国管理科学院都是兼职的,不负责具体工作,也不负责院士评审,只负责重要文件的把关。”

关制钧称,支付方式是由员工把钱装在信封里,送到顾问家。

最多交纳15万元“评审费”

不管这些专家学者同意与否,他们的资料都被关制钧放到了自己制作的中国管理科学院的网站上,成为关制钧诈骗敛财的“诱饵”。

接下来,关制钧就开始“钓鱼”了。

这些“鱼”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老总,也包括一些高校领导、教师以及私营企业主。关制钧称,这些人的信息都是从网络上搜索来的,就是在网络上搜索大中型企业的名称,这些企业都有自己的网站,在网站上有这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在其领域取得的成绩还有通讯地址,这样我们就给这些单位发函。

据曾在香港中国管理科学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过的白瑞霞(化名)称,按华北、华东等区域划分,从网上找到各自区域内的企业家、学校教授和高管人才的地址,再发邀请函。

“邀请函的内容是先介绍我院是科研机构,然后邀请接函人成为我院院士,具体情况可来电、来信咨询。如果收函人来电咨询,我们会讲我们中国管理科学院是大陆第三家可以评选“院士”的单位,目前国内一些管理者还达不到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要求,但是通过申请和我院的评审,可以成为中国管理科学院的院士,并发证书。”

院士分为两个序列,一个是正式序列,评选院士、资深院士、终身院士,另一个是非正式序列,评选荣誉院士、资深荣誉院士、终身荣誉院士。

“中国管理科学院”的评选有自己的标准,“普通院士必须学历专科以上,具有学士或硕士以上学位,但是对硕导博导并无具体要求,并不要求一定是硕导或博导。资深院士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有硕士或博士以上学位,同时必须是硕导或博导、知名专家或管理者。终身院士的硬性指标和资深院士差不多,但是要求必须是两院院士、高级管理者或知名专家学者。”

但这仅仅是关制钧自己的说辞,记者在调查受骗者资料时发现,很多被评为院士的受骗者并不符合上述标准。

获选的唯一标准是是否缴纳了“评审费”。关制钧自称评审费标准是普通院士3至4.5万元,资深院士5至6.5万元,终身院士不收取费用。但从记者的调查中得知,受骗者缴纳的评审费最少的是280元,最多的达到了15万元,平均在3.4万元左右。

国企老总“评审费”多由公款买单

受骗者中,企业家成为最大群体,甚至于一些知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管,也赫然在列。曾在中国冶金建设集团、东方航空公司、中铁十五局等大型国企任职的管理人员都被骗取了数万元不等的金额。而一些民营企业老板也不幸掉进了“陷阱”。

一些高校领导和教授也是行骗者的目标。上海商学院、邢台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的一些学者也进入了受骗者的名单。

甚至于个别政府公务人员也掉进了“陷阱”。负责侦办此案的海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何柏松说,有些受骗者甚至很清楚这个“中国管理科学院”是个骗人的把戏。

“受骗的原因很多,有的企业老总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为了"院士",是其手下秘书一手操办的。”也有一些人,是出于宣传自己的企业形象,“他们可能从宣传资料里看到,自己的竞争对手已经是"院士"了,为了不甘人后,结果中了圈套。”何柏松说。

当然最大多数,还是自身的虚荣心在作祟。

而这些巨额“评审费”多数是由公款“埋单”,其性质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这也是何柏松正在思考的问题。“公款是不能用于个人荣誉的支出的,是贪污、是侵占、是挪用,还是什么?值得进一步研究。”根据记者了解,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骗子集中营,受骗重灾区,反诈APP的盲区

原创 今日泗州 江淮视野 2022-11-29 19:19 发表于安徽

文前郑重提醒:所有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相关的证书全部是假的,没有例外!

谁能想到? 由三强(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发起成立的机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原副部级单位,以下简称中管院)现在竟然沦为:  骗子集中营,受骗重灾区,反诈APP的盲区。

偶然的因素,发现一个骗子自称中管院二级机构客座教授身份觉得可疑。在网络上搜索关键词中管院+客座教授,返回结果显示客座教授如过江之鲫,大多是些阿猫阿狗,靠自己奋斗在各自领域吃了些饱饭的自大狂,认为凭自己才艺足够匹配教授学术地位,欣然接受从中管院捐来的教授头衔招摇过市。(以上为随手列举一个受害人)

这些人有企业家,有国学“大师”,书画爱好者,养生导师,会计,退休干部,人民教师等等,居然没发现有律师。此类头戴中管院教授光环的人物网络上多到数不过来,他们都以为自己是够格教授,也知道聘书是多少钱买的,没有一个追问中管院到底是什么?

一查中管院,好家伙,突然打开了一个新世界!这里骗子集中营,受骗重灾区,反诈APP关注不到的地方。中央编办明知其是非法机构无可奈何,只能通告其二极机构了事。于是,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泛滥全国骗局败露追究甚少,所谓的高层更是长期逍遥法外。为什么可以对中管院下如此论断呢?(谁能想到这些人全部是骗子,而且是中字头的?)

中管院目前是一个非法机构!

百度百科显示其法人证书已于2021年11月24日过期,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中央编办)已查不到该机构,法律上该机构已经被撤销。尽管如此,不但中管院一直在运转,中管院数量众多的二级机构也在疯狂活动,中央编办只是不厌其烦地通报其多个二级机构非法,所举办的活动全部为非法,而对中管办本身定性只字不提。看来,即使是中央编办,对这个历史上的中字头诈骗团伙也是无可奈何,是不是里面老头子太多了不好下手呢?

令人不解的是,在历史上中央编办不断专门过问中管院的工作,还专门出席为其发证书的仪式,网上还有留影,这够奇特的。

中央编办曾经安排中管办属于中国旅游资源文化促进会(简称中旅促会)的行政主管部门,而旅促会只是在民政部注册的社团。一个小小的中字头社团能拉得动中管院这家曾经副部级的国家事业单位吗? 事实证明,不但拉不动,还搞得一地鸡毛,相关信息网上自行查找。

后来,编办可能也累了,干脆不再续发证书等于注销了该机构。在上面提到的时间,中管院从肉体上被宣布死亡,也仅止于此。

中管院有三套领导班子

现在,中管院在网络和现实中都存在三套班子,也就是三个中管院,每个班子领导一个中管院。这在首都北京政治骗子集散地也够出类拔萃了,一个名头由三路人马顶着,还能找到第二个这样的非法机构吗?

这三套人马除积极布局会展,培训、卖证、卖头衔,甚至是国家重大课题等业务,网上网下的互相斗争也如火如荼。他们都称自己是正统,都在各自“官方”网站上贴大字报猛批对方得位不正,连同其二级机构所开展的一切活动均不认可,统统是非法的。所以呢,需要点什么,都来我这边来,需要什么有什么?

中管院二级机构多达92个

多年来,多家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对中管院问题进行过深度报道。如《中国经营报》记者曾经发表:  “真假中管院”:《一个国家级事业单位的8年停顿与乱战》

2020年报道中披露了大量中管院前世和后生孽缘,指出中管院曾经称有二级机构92个,但受访者称自己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二级机构,有员工2000多人。中管院自身还悬着呢,它的二级机构壮大从来没有停止脚步,甚至在发展下级机构,多的发展到四级,牵扯出难以计数的纠纷和诉讼,有的案件高达上亿元。这是江苏盱眙公安办过的案件,有上万受害人。

单是二级机构不完全统计就发400多种证书,有的证据几个小时就可以拿到,收费则是几百到上千元不等。因为证据全国闹同不少新闻,有的还出现在招公领域,后来也不了了之。

中管院所证书泛滥到什么程度,可以说是全国的假证大本营,批发基地,百度上相关搜索以中管院证书为主,微博上有大量人晒它的证书,极少数人质疑真假,也有不少人在贴吧里呼吁中管院加强管理其二级机构,认为中管院应该对二级机构卖证书生意不可收拾负有责任,他们不知道中管院本身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机构。

目前,裁判文书网上公示和中管院相关的刑事民间案件多达数百个,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

中管院及二级机构所有网站全是非法的

等深线记者在报道时也提到中管院网站问题。这些网站无论是鼓吹自己还是批斗对方文字粗糙不堪,建站水平初级都够不着,有的甚至只是提供EMAIL联系,像极了地下工作者,有的则是手机号码。

有公众号关注过中管院网站,尽管有的挂有事业单位标识,但所有网站均是非法的,无论是ICP备案,还是公安备案。这些三无网站主要运营在北京,竟然多年没有获得网信和公安部门查处,可见能量之大。

现在,中管院及二级机构仍然在运转,以北京为中心辐射全国每天在营销大量骗局,什么热门经营什么,骗局如滚雪球越滚越大,受骗者越来越多。

中管院发的假证书占全国假证市场相当比例,还有更多的公司靠其打赏吃饭,从业人员达数千上万人之巨,一个庞大又松散,同源又互斗的犯罪集团被当作体制改革问题享受法外恩宠,逐渐养成尾大不掉的社会毒瘤,已经谁都在乎了。

钱学森九泉之下有知该当何想呢?


田夫:[公元1924年-2010年]简历

   田夫(1924~2010)原名许大一。新城(今高碑店)人。
1938年1月参加革命,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1月任晋察冀军区一分区宣传员、青年干事、二十五团特训队政治指导员。
1940年12月任晋察冀军区一分区政治部青年股长、司令部政治指导员。
1943年4月任抗大一大队青政队政治指导员、三分区抗联青年部副部长。
1944年6月任定易涞县四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张家口市八区委宣传部部长、新城县三区区委书记。
1947年7月到中共十地委党校学习。
1948年4月任冀中行署农业厅秘书。新中国成立前后,任河北省政府农业厅秘书。
1950年9月到中共中央马列学院学习。
1953年12月任中国科学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1958年8月任中国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
1960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化学所二部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国科学院宣传部副部长。
1968年5月到中国科学院湖北干校劳动。
1971年12月任北京市科技局党委副书记。
1976年10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
1978年8月任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北京市科协党组书记,北京市科协第一届、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1982年8月至1990年10月任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是中国科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田夫长期从事科技管理工作。
1985年4月,在首届交叉学科会议上,根据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等专家提议,牵头召开座谈会,邀请200多位高级科研人员参加。并向陈云提交报告,申请成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后经陈云批示,1987年成立专门从事管理科学和相关交叉科学研究的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担任第一任院长。
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建设社会主义需要又红又专的科学家》、《科研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培养科技干部》、《做攀登科学高峰的尖兵》等文章10余篇,主编有《科学学教程》、《领导与科学》、《科学领导与继续教育》等论著。
2010年7月14日在北京逝世。


关于陈雲与陈云的“十五字”精髓

陈云提出了九个字,即:“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意思是,不是一味轻信书本知识,不是一味盲从领导的指示,只是看实际情况来决定我们的工作方法。也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为了弄清“实事”,陈云还概括出了六个字:交换、比较、反复。
所谓交换,是指和其他人交换意见,既听下面意见,更听反面意见。
所谓比较,是指把各种情况进行前后左右的比较。
所谓反复,是指问题初步决定后,再摆一摆,留一个反复考虑的时间,听听不同意见,即使没有不同意见,也要设想出可能有的反对意见。通过这些方法,尽可能做到全面认识事物,做出比较正确的决策。
陈云总结说:“这十五个字,前九个字是唯物论,后六个字是辩证法,总起来就是唯物辩证法。”这是陈云对于自己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精辟归纳。

依靠调查研究作决策,是陈云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每逢重大决策之前,陈云同志总要做大量调查研究,听取多方面意见。他脚踏实地,反对虚夸浮躁、急功近利。他常说:“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作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作决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就够了。”

“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这是1990年1月24日陈云同志和浙江省党政军领导谈话时赠送给时任浙江省委书记李泽民的条幅上题写的字。这十五个字,是他在延安总结中国革命曲折发展的经验教训,学习毛泽东实事求是的思想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也是老一辈革命家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

十五字箴言,陈云讲了一生,用了一生来阐释。

1905年6月13日,陈云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因为自幼父母早逝,陈云从小被舅舅廖文光收为养子抚养长大。1919年高小毕业后,陈云为了不再加重家里的负担,放弃了继续求学的念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当学徒。

在学徒的五年期间,陈云看遍了书店中的童话、章回小说、少年丛书,还利用业余时间到商务印书馆办的上海图书学校学习了三年。结业后,陈云开始有选择地阅读一些政治书籍,以探求救民强国的真理。虽然只有高等小学学历,陈云却是当时商务印书馆年轻职工中学识最渊博的一个。

1925年,陈云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历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淞浦特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沪宁巡视员、江苏省委常委兼农委书记,中共上海闸北、法南区委书记和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书记等职,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事业。

在延安的时候,陈云学习并仔细研究了大量的哲学与毛泽东的著作,并联系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深入思考。后来,陈云讲了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说:“在延安,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我都看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要实事求是。”

2015年6月12日,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纪念陈云同志,就要学习他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实事求是,陈云同志践行了一生。”


答好科技自立自强时代考题 | 人民时评
喻思南 人民日报评论 2021年6月10日

  “天问一号”搭载“祝融号”火星车成功着陆火星,新一代“人造太阳”首次放电,北斗导航全球组网,“九章”量子计算机问世……近年来,基础研究和工程科技领域捷报频传,折射出我国科技实力的整体跃升。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和知识产出大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十四位。不断涌现的最新科技成果,是自主创新的有力注脚,增强了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底气。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是我们主动求变识变应变、因时因势而动的战略选择,是对科技创新规律认识的丰富和深化。如何回应时代对科技创新提出的更多更高的要求,让自立自强生长扎根,是我国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答题。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无论是探索未知奥秘,增进人类对世界的认识,还是攻克“卡脖子”难题,推进产业应用,都需要科技工作者以更宽广的视野、更加自觉的使命担当,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目前,在一些研究领域,我国开始进入并行、领跑阶段,比如,2019年,在化学、环境与生态学、材料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我国高质量国际论文数量已经排名世界首位。在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我国拥有了世界一流的实验条件。更加充足的经费保障,更加有利的科研条件,更有力度的政策支持,将助力广大科研人员更有作为。

  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从根本上改变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自立自强的勇气,勇攀科技高峰,勇闯科技创新“无人区”。前不久,龙芯发布新一代自主指令系统架构,让“中国芯”自主化再进一步。这得益于20年来,龙芯团队从零起步,走自主研发道路,啃下一个个硬骨头;“奋斗者”号完成万米海试,背后是科研团队多年持续攻关,攻克了控制、浮力材料、水声通信等一系列世界性难题。眼下,在工业软件、科学仪器、医疗设备等领域,各行各业的科研人员正在奋起直追。这说明,只要保持定力、下大力气,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科技发展主动权。

  挑战往往孕育着机遇。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更加坚定了我国科技自立自强的决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验证了我国科技创新有迎难而上、敢打硬仗的能力,也积累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的宝贵经验。面向未来,我们信心满怀。我们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有强大的制度保障;我们有较为完整的科技创新链、产业链体系,足够的韧性支撑了较强的突围能力;我们有庞大的市场容量和巨大的技术需求,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树立科技自立自强的信心,还应正视差距,主动谋划,提前布局,办好自己的事,充分释放科研人员的潜能。同时,强调自立自强绝不是闭门创新,还要以全球视野用好国际创新资源,让创新之路越走越宽。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抱有不畏艰难险阻的意志。“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宏图已经展开,相信科技界和产业界一定能肩负起历史责任,发扬我国科技工作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国家发展筑牢战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