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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件大事!文旅部: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时间:2023-01-12 07:33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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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件大事中国教育新闻网2023-01-11 08:5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是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改革攻坚的关键年,也是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

2022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件大事

中国教育新闻网

2023-01-11 08:5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是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改革攻坚的关键年,也是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利好政策;在一线,职业教育工作者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待转化为职教战线“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本期,我们特别邀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新波对过去一年全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事件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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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关于职业教育的新论述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报告中强调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首次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观、整体观阐发“三教”协同和“三融”发展思想;要求“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首次在党中央的报告中明确将“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行列;提出通过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指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是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新论述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体现出党中央对职业教育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寄予的新期待,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能力,提升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产业与科技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的能力,将成为未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施行

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篇幅由原来的3000多字增加到10000多字,内容大大拓展,体系更加完备,体现了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反映了新时代新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的自身需求。

该法的修订与颁布具有4个鲜明特点:一是历时长、参与面广、论证充分。从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规划,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历时14年完成,过程中数易其稿,多次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作出多轮重大调整,最终的定稿成熟完善、认可度高。二是集重要政策文件、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探索经验之大成。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吸收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总结经过长期实践检验证明有效的宝贵经验,将之上升为法律。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该法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突破,特别是对类型定位、职普分流、办学主体、断头路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上予以积极回应,为澄清误区,引导职业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颁布时机成熟,引起社会持续广泛关注。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一年后颁布该法,社会关注度高,媒体讨论充分,无论是解读阐释还是观点争鸣,都产生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2022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战略任务、重点工作和组织实施4个部分,共计14条,提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各方互动联动协同发展机制为改革方向,以探索省域体系建设新模式、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战略任务,做好关键办学能力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等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和4个方面的条件保障工作。

《意见》是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教育改革工作的首个指导性文件,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指明了前进方向。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把握好如下3点:其一,领会《意见》精神,更新全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的理念和认识。彻底改变对于职业学校和职校生的歧视性观念,切实把职业学校作为协同创新重要主体、国家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和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会建设重要支撑来看待。其二,按照《意见》要求,将“三融”发展理念落到实处。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发展职业教育,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其三,根据《意见》部署,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行企校协同的机制是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前提。

4. “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线

2022年3月28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汇聚数字教育资源654万条,提供在线课程近两万门,覆盖600个职业教育专业,初步形成了包括职业教育决策大脑系统和决策支持中心、专业教学资源中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心、虚拟仿真实习实训中心、职业学校治理能力提升中心在内的职业教育数字化“1+5”体系,在助教、助学、助管、助研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领域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阶段性成果,是适应新一代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要求,主动探索从传统工业时代教育模式向智慧教育新范式转变的重要标志。目前各地各校正在加快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建设步伐,以数字化转型驱动教学模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的探索不断深化,职业教育的智慧教育新形态正在形成。

5. 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成功开展

2022年5月8日,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正式启动。活动周继续以“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教育部、中宣部、网信办、人社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十部门牵头组织开展15项全国性活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常规活动和本地特色活动。活动周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活动周。活动周期间,各地围绕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教育部专门组织了《职业教育法》专场宣传活动。此外,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改革发展重要成果、典型集体和人物以及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也成为本次活动周的宣传重点。

自2015年国务院将每年5月第二周设为“职业教育活动周”以来,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活动周迄今已连续举办了7届,成为宣传展示职业教育的重要平台。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也规定每年5月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目的是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6. 首届职业教育本科生毕业

2022年6月10日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大学等职业本科学校陆续举行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迎来了首批本科层次的毕业生。与此同时,职业本科学校学生就业情况良好备受关注。

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培养出了自己的第一届本科毕业生,颁授出了自己的首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在体系内部更高一级的“梯田”里收获的第一茬果实。从2019年起,教育部批准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目前全国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招生4.14万人。首届毕业生就业赢得开门红,根本原因在于其素质达到了用人单位的需求,是近年来党和国家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划部署的成效体现。有专家指出,职业本科教育是教育外部需求和内部需要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主要面向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培养有潜力成为“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首届职业教育本科学生毕业,标志着我国“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纵向贯通的学校职业教育体系已经确立。

7. 首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成功举办

2022年8月19日,首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在天津开幕。本次大会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起并主办的国际性职业教育大会,来自123个国家(地区)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代表出席大会,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发表主旨演讲。大会形成了《天津倡议》,发布了《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白皮书》。同期成立了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举办了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博览会,形成了“会、盟、赛、展”的国际交流合作新范式。

以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举办为标志,我国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开辟了新主场,转入主动作为的新阶段。2022年,我国还成功举办了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论坛、“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研讨会等区域性职业教育国家会议,持续深化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的交流合作,继续推广“中文+职业技能”教育,不断完善“鲁班工坊”建设标准,加快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步伐。

8. 《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和《职业分类大典》完成修订并公布

2022年9月7日和9月28日,教育部、人社部分别向社会正式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将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专业简介框架统一调整为9项内容,覆盖新版专业目录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49个专业。2022版《职业分类大典》对分类体系进行了修订,在保持八大类不变的情况下,净增了158个新职业,首次标识了97个数字职业,职业数达到了1639个。

专业简介是介绍专业基本信息与人才培养核心要素的标准文本,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分类大典则是职业分类的成果形式和载体。两部文献的修订都突出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充分反映了数字经济和绿色产业的新要求,体现了汇聚群智、与时俱进、求新务实的特点。二者的发布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以及开展需求预测、统计分析等科研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和导向性价值。

9.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启动

2022年10月25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启动了认定工作,明确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同时发布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将“双师型”教师分为中职和高职两类,分别划分为初、中、高三级。

这是我国职业教育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组成部分,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启了国家行动的新篇章,“双师型”教师认定进入了有国家标准可循的新阶段。各地各校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文件要求,消化吸收国家标准,研制符合本地实际的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

10. 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启动实施

2022年11月7日,教育部、工信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全国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该计划提出,面向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和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到2025年,累计不少于500所职业院校、1000家企业参加项目实施,累计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

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多次予以强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部署。因此,提前谋划布局,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对于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研究所所长)

文旅部: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科技日报 2023-01-11 16: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防控策略调整、稳步进入新阶段争取了防疫战略主动。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二、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三、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1月11日



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