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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召开 王沪宁出席并讲话(全文)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

时间:2022-12-08 09:19 来源: 编辑:admin

核心提示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于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成立,是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于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成立,是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传统,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密切联系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同心同德,为增进乡亲情谊和台湾人民福祉,为反对“台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为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为振兴中华、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而贡献力量。

中文名: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外文名:All-China Federation Of Taiwan Compatriots

成立时间:1981年12月22日

现任会长:郑建闽

郑建闽当选全国台联理事会会长

12月14日,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13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由42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郑建闽当选会长,王慧、卢丽安、江尔雄、江利平、纪斌、杨毅周、邹振球、陈云英、周琪、郑平、符之冠、曾旭晴、颜珂当选为副会长。

组织简介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于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成立,是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全国台联历任会长为林丽韫、张克辉、杨国庆、梁国扬、汪毅夫,现任会长黄志贤[5]。

全国台联是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

全国台联团结依靠定居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协助他们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关心和协助定居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返乡探亲、扫墓、访友、定居和进行经济、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交流。

全国台联加强与台湾岛内同胞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理解他们当家作主的愿望,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常住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和理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协助他们在祖国大陆投资、求学、就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全国台联发展同香港、澳门及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及其社会团体的联谊关系,相互沟通,增进共识。

目前,祖国大陆除西藏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兵团)和台胞比较集中的地、市和县都已建立了地方台联。随着海峡两岸往来的日益增多,作为台胞之家的台联将一如既往热情周到地为台湾同胞服务。

历史沿革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之后,为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尽快结束骨肉同胞长期分离的局面,经居住在祖国大陆17个省、市的50多位台湾同胞的倡议和筹备,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台湾同胞第一次代表会议,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规定其宗旨是: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广泛联络国内外台湾同胞,增进乡亲友谊,同心同德,积极促进全民族的大团结,为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为振兴中华,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繁荣的伟大祖国而贡献力量。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全国台联第一届理事会。

1985年3月6日全国台联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确定台联的方针和任务是:努力开创台联工作新局面,使台联成为海内外台胞满意的“台胞之家”。1988年2月27日,全国台联举行第三次代表会议,会议提出要积极协助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返乡探亲、扫墓、旅游和进行各项交流活动。1991年 5月11~15日,全国台联举行第四次代表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章程修改草案。

组织宗旨

其宗旨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传统,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密切联系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同心同德,为增进乡亲情谊和台湾人民福祉,为反对“台独”,推动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为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祖国统一,为振兴中华、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而贡献力量 。

内设机构

◆联络部

联络接待台湾岛内、港澳地区和海外各界台湾同胞及团体;为来祖国大陆的各界台胞提供协助和服务;组织举行各种形式的海峡两岸交流活动。

◆台胞事务部

团结联络定居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协助政府解决他们的困难;组织台胞参政议政,培养推荐台胞人才;为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和求学的台湾学生提供服务并开展联谊活动。

◆文化宣传部

联系和组织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宣传祖国大陆的对台方针政策;负责本会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的其他宣传工作;编辑有关图书,制作有关声像制品。

◆研究室

跟踪台情动态,研究分析台湾民情;组织举办台湾民情学术研讨会,出版《台湾民情》月刊,为各级台联处理涉台事务提供民情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办公室

负责承办本会文秘、会议、信访、信息及相关人事、财务、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保障机构,提供文印和车辆服务,承办本会各项服务性工作。

◆台声杂志社

《台声》杂志是由全国台联主办,沟通海峡两岸的综合性月刊。刊物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方面,设有“海峡时评”、“一语中的”、“作家专栏”、“两岸合作”、“那年那月”、“两岸一家人”、“星人在线”、“中华艺术”等栏目。

◆同源国际旅行社

同源国际旅行社隶属全国台联,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具有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国际旅行社。

社会作用

全国台联密切联络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统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作贡献;积极了解和反映居住在大陆台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还努力协助他们返乡探亲、扫墓、访友、旅游、定居和进行各项交流活动。

全国台联发扬台湾同胞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加强与岛内台胞和港澳、海外台胞的沟通与联络。协助他们到祖国大陆经商、投资、建厂、求学、兴办公益事业和进行科技、文化、学术、体育等各项交流。对于前来祖国大陆寻祖、探亲、访友、求医、旅游等活动的台湾同胞,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名单

会长:郑建闽

副会长:(共1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慧、卢丽安(女)、江尔雄(女)、江利平、纪斌、杨毅周、邹振球、陈云英(女)、周琪、郑平、符之冠、曾旭晴(女)、颜珂(女)

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共4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昱、王慧、卢丽安(女)、白天亮(女,高山族)、吕晓亮(女)、庄振文、刘芳颖(女,高山族)、江尔雄(女)、江利平、纪斌、苏伟(女)、李婷(女,回族)、杨远(女)、杨晓红(女)、杨毅周、何勇、邹振球、张晓东、张晓春(女)、陈瑛(女)、陈小艳(女,高山族)、陈子云(女)、陈云英(女)、陈铁铭、陈清莉(女)、林敏、林红霞(女,高山族)、周琪、郑平、郑建闽、柯英(女,高山族)、徐友洪、徐立波、高伟、陶骏、符之冠、韩梅(女)、曾力群(女)、曾旭晴(女)、蔡培辉、管勇(高山族)、颜珂(女)

历任会长

林丽韫(1981年-1991年)

张克辉(1991年-1997年)

杨国庆(1997年-2005年)

梁国扬(2005年-2012年)

汪毅夫(2012年-2017年)

黄志贤(2017年-2022年)

郑建闽(2022年-)

附一:

共促两岸和平发展 共谋祖国统一大业——写在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召开之际

人民日报2022-12-12 22:18发表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题:共促两岸和平发展 共谋祖国统一大业——写在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召开之际

新华社记者石龙洪

在党的二十大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时刻,广大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胞迎来了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的召开。

作为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及各级台联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广泛团结凝聚海内外台湾同胞智慧力量。过去五年来,全国台联以促进两岸和平发展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为目标,反映台胞心声、促进融合发展、推动联谊交流、增进心灵契合,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服务对台工作大局 用心解决台胞急难愁盼

丹心系国运,良策济民生。全国台联作为“台胞之家”,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台胞国家治理、政策制定、社会发展和两岸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广大乡亲代言,表达诉求,建言献策。

五年来,全国人大台湾代表团代表和全国政协台联界别委员认真履职,积极参政议政,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提案467件,涉台内容涵盖“31条措施”落实、促进台胞在祖国大陆的社会融入、鼓励台胞台企参与脱贫攻坚、加强两岸教科文卫体等方面合作等各领域。这些建议提案均是在充分听取广大台湾乡亲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的。

在台湾省人大代表、台联界别政协委员呼吁推动下,一批关系大陆台胞生活、学习、就业、创业的建议提案得到积极回应。2018年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事项的举措,就是源于全国政协台联界别的相关提案。台胞的意见建议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受到他们的欢迎和肯定。

全国台联心系台胞,不断深入大陆各地调研座谈,全方位了解台胞反映的情况和意见。五年来,全国台联有关负责人开展走访、调研、座谈、考察活动逾300次,征集台胞乡亲意见总数逾万条。

每年春节开展在京台胞青年围炉活动;慰问北京冬奥会台湾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常住台胞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全国台联时刻铭记职责与使命,围绕对台工作大局,热情服务台胞,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台胞乡亲真切感受到:“台胞之家”是最真诚可靠的代言人、家里人。

倾情助台胞筑梦圆梦 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两岸一家亲,共圆中国梦。五年来,全国台联以积极行动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助力广大台胞在祖国大陆筑梦圆梦,促进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为让台胞“首来族”更快了解祖国大陆,让台湾青年更好把握大陆机遇,让广大台胞充分理解政策法规,全国台联想方设法提供支持。组织台青赴企业实地走访、实习体验,开展台青经验分享会,与企业、高校、社团等合作创造面向台胞的实习就业岗位,通过线下活动和线上渠道推广政策解读……一项项精心推出的举措,切实助益乡亲更好融入祖国大陆。

台湾青年走进大陆各地的双创基地,了解创业政策;台湾少数民族同胞参加博览会,推广特色产品;“两岸青少年新媒体论坛”洋溢青春创意;“优秀台湾青年全国巡回宣讲交流分享会”吸引数万台青参与……全国台联的努力,让广大台胞在圆梦征程中更加充满信心与力量。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

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台湾同胞定然不会缺席,正以实际行动奋力打拼。全国台联积极协助广大乡亲在大陆施展才华、实现抱负、落地生根,“台胞之家”与家人们正共同谱写两岸融合发展的昂扬乐章。

广泛深入开展联谊交流 促进同胞心灵契合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五年来,全国台联以亲情为纽带,以联谊为方式,以服务为基础,以融合为目标,交朋友、建渠道、搭平台、促合作,积极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不断拉近两岸同胞心灵距离。

——聚焦两岸青少年交流,持续举办台胞青年“冰雪之旅”冬令营、两岸和平小天使交流互访、台胞青年夏令营等活动,让台湾年轻一代领略祖国壮美河山、了解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感受大陆经济社会发展,两岸青少年结下深情厚谊。

——致力增进两岸同胞血脉亲情,接连举办“爱我中华”主题研修班、两岸婚生子女夏令营等逾百场两岸婚姻家庭活动。台胞社团论坛等活动持续深化交流互动,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凝聚民意。

——传承弘扬中华文化,设立“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传承发展交流基地”,持续举办中华文化论坛、在京台湾少数民族同胞“丰年祭”等活动,让两岸同胞以文会友、增进认同。

——用心促进心灵沟通,举办两岸媒体人大陆行、两岸媒体分享会等活动,持续邀请岛内和海外台胞乡亲来大陆参访交流,深入了解祖国大陆发展成就,他们更加坚定祖国必然统一的信心。

不管遭遇多少干扰阻碍,两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近年来,全国台联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坚定推动两岸交流,五年间接待、联谊、交流的台胞乡亲约320个团组共3万余人。

从小小少年到耄耋老人,从百姓人家到业界精英,从创业青年到社团领袖……“台胞之家”的“亲友群”不断扩大。真心交流、真诚服务,全国台联以泡“功夫茶”、煲“佛跳墙”的耐心,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用心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依依故乡情,拳拳报国心。

五年来,全国台联与广大台胞乡亲风雨同舟、和衷共济、携手同行。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号角,全国台联将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为两岸关系谋发展,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团结凝聚广大台湾同胞智慧力量,为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而奋斗。

附二: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召开 王沪宁出席并讲话

新华网2022-12-13 21:52发表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13日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13日,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沪宁表示,过去5年和新时代以来的10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提出新时代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5年来,各级台联组织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围绕争取台湾民心、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职责使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沪宁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政策主张,提出新征程上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目标要求。各级台联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要积极促进两岸民间交流,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台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苏辉代表台盟中央致贺词,中国侨联主席万立骏代表各人民团体致贺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全国台联会长黄志贤主持。

本次会议为期2天,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单位的台胞代表共300多人与会。会议将审议通过全国台联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全国台联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及其领导班子,表彰全国台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网2022-12-14 21:29发表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14日在北京闭幕。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全国台联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全国台联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由113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

会议期间召开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2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郑建闽当选会长,王慧、卢丽安、江尔雄、江利平、纪斌、杨毅周、邹振球、陈云英、周琪、郑平、符之冠、曾旭晴、颜珂当选为副会长(按姓氏笔画为序)。

郑建闽在致闭幕词时指出,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立足新起点、开创新时代台联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是新一届全国台联理事会领导班子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新时代台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各级台联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全国台联党组书记纪斌主持闭幕会。闭幕会上还宣读了给不再担任全国台联理事职务的老同志的致敬信。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中文名丨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成立时间丨1947年11月12日

党派性质丨参政党

简介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是在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省人士继承台湾人民的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根据当时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愿望,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本盟成立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支持台湾人民的反帝爱国民主斗争;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 “五一口号”,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本盟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贡献。[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八个民主党派之一。 

台盟中央委员会机关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景山东街20号。

台盟在19个省、直辖市建立了组织,现有成员3000多人。

发展历史→成立背景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的居民约98%是汉族,其中85%是日本统治(1895年)前,从福建、广东迁移过去的,13%是台湾光复(1945年)后从大陆各省过去的。此外2%是台湾的原住民,统称高山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

台湾属于中国,向来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即使在老牌殖民主义者猖獗时期,也从来没有被怀疑过。在帝国主义历次侵略中国大陆和台湾时期,台湾同胞为了反对侵略者的蹂躏,维护祖国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一直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同祖国大陆同胞并肩抗击外敌,写下了一页页光辉的篇章。1895年日本侵略者占领台湾初期,台湾同胞组织义军抵抗日军占领达6个月,紧接着又前赴后继地进行了7年反日游击战争,掀起了6次武装起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祖国“五四”运动影响下,台湾同胞组织文化协会、工会、农民组合、共产党、民众党及其他团体,展开了波澜壮阔的、以政治文化斗争为主的反日民族解放运动,高山族同胞还举行了壮烈的雾社反日武装起义。即使在日本发动侵华战争,进行残酷镇压时期,台湾同胞仍不屈不挠地进行抵抗斗争,不少台湾青年奔赴祖国大陆,参加抗日战争,为抗战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的50年中,台湾同胞牺牲了数十万生灵,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1945年8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取得胜利,日本侵略者被赶出中国领土,台湾光复。台湾同胞欢庆归回祖国怀胞,热烈欢迎祖国政府接管台湾。但是当时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政府派到台湾的统治集团垄断政权,独裁专制,肆意贪污舞弊,军警素质极差,到处欺压台湾同胞。光复不到一年半,台湾工厂关闭,农地荒芜,物价飞涨,发生了空前的经济危机。终于导致1947年遍及全省的“二·二八”武装起义。

“二·二八”起义是国民党缉私警察殴打一女烟贩,并镇压请愿队伍而引发的全岛人民自发的武装起义。他们反对贪官污吏、反对国民党腐败专制,反对打内战,要求民主自治,是和当时大陆国民统治区风起云涌的反独裁、反内战、反饥饿斗争一脉相承的爱国民主运动。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以“台湾的自治运动”为题发表社论,指出:“台湾人民的武装自卫是被迫的,是必要的,是正义的,是正确的”,支持了“二·二八”斗争。

面对台湾同胞掀起的革命风暴,国民党当局迅速从大陆调遣两个师的兵力到台湾,对台湾同胞进行了残酷的武力镇压,起义终于失败。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起义中及起义失败后被屠杀的民众约二万人。参加起义的幸存者,有的在台湾继续坚持斗争,有的到大陆上海等地,有的转移到香港从事爱国民主运动。

台盟成立

1947年“二·二八”起义失败后,在上海,一些台湾人士感到为了有效地、继续坚持反对国民党反动派——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代表,谋求台湾人民的解放和幸福,必须组织一个能团结台湾各界人士的政治团体,提出正确的政治主张,进行公开号召,联合各种力量共同斗争。同年5月,领导台中“二·二八”起义的谢雪红、杨克煌等撤离台湾到上海,与有志之士酝酿在香港成立政治团体。

同年7月,谢雪红、杨克煌到香港,在中共组织的帮助下,开始筹备。首先邀请苏新(原台湾“人民导报”总编辑,“二·二八”被通缉而撤到上海转到香港),于9月间成立了“新台湾出版社”。期间他们曾联络廖文毅(原台北市公共事业局长、因竞选国民党“参政员”失败而反蒋,从上海到香港),一起出版刊物。廖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在联合国主持下举行台湾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地位问题”,暴露了“台湾托管论”立场,因而谢杨苏就与廖决裂了。之后,征得台湾岛内中共地下党的同意,并得到大陆的台籍革命人士李伟光等同志的支持,于1947年11月12日正式成立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成立时制定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纲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规程》、《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筹委会时局口号》、《成立文告》等文件,于12月1日在香港《华商报》正式公布。台盟的建立得到了中国共产党的热情帮助、支持和指导。

由于台湾革命是中国革命的一部分,台盟的基本政治主张是赞成和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实行人民民主制度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所以台盟成立时的《政治纲领》第一条规定“设立民主联合政府,建立独立、民主、富强与康乐的新中国”。同时考虑到台湾同胞在“二·二八”起义中提出“民主自治”的强烈要求,并根据1946年1月各民主党派参加的旧“政治协商会议”所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中“积极推行地方自治”的规定,在《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规程》第三条规定“本同盟以实现台湾省之民主政治,及地方自治为宗旨”,组织命名为“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针对当时国民党统治的情况,在政治上,强调“打倒独裁政权,实行人民民主制度”,“打倒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撤销政治警察、经济警察、秘密警察及一切特务机关”;在经济上,主张“没收官僚资本”,“发展民族工商业”,“取消苛捐杂税”,“实行耕者有其田”,“恢复生产,救济失业者及贫民”;对外,主张“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确立独立自主之外交”,“中国之领土及领海不许任何外国军队之驻扎”,“反对美军在台湾建立军事基地”,“不许日本侵略势力复活,反对非法的对日和约”。台盟的领导机构在成立时没有公布,直到1948年7月12日才在香港公布了台盟总部成立的消息和总部负责人名单,他们是谢雪红(理事)、杨克煌、苏新。

台盟的成立和活动得到了台湾的进步团体和许多台籍人士的支持和帮助。上海台湾同乡会会长李伟光和谢雪堂等部分进步理事,《大公报》的李纯青,北平台湾同乡会的曾明如,日本东京的台籍政治活动家杨春松和他领导的“留日华侨民主促进会”,香港的台籍人士林良材、林田烈、陈金石等都对台盟的建立和工作做出了贡献。

台盟的成立使岛内外台胞有了一个公开的政治团体,这对团结广大台胞共同反对当时的美蒋统治,为解放台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截至2022年6月底,台盟在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有盟员3400余人。

台盟章程

总纲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本盟是在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省人士继承台湾人民的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根据当时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愿望,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本盟成立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支持台湾人民的反帝爱国民主斗争;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 “五一口号”,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本盟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贡献。

本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本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本盟继承和发扬台湾人民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中共中央确定的“两个阶段”战略安排,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本盟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准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政治交接,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本盟作为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基本职能。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本盟坚决维护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台独”分裂图谋,反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本盟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秉持 “两岸一家亲”理念,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广泛联系台湾岛内外各界人士,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本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整体政治素质,努力把本盟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

本盟维护盟员和所联系台胞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本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并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同时,加强内部监督。

第一章 盟 员

第一条 凡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愿意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加入本盟。

第二条 盟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

第三条 发展盟员要贯彻巩固和发展相结合的方针,注重素质,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稳步发展,坚持以大中城市、中上层、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申请入盟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盟员二人介绍,经组织考察和盟的基层组织通过,报盟的省、直辖市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盟中央备案。盟中央必要时可直接发展盟员。

第四条 盟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机密;

(二)遵守盟的章程和盟组织纪律,执行盟的决议,参加盟的组织生活,完成盟组织的任务;

(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对台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自觉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投身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

(五)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盟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按期缴纳盟费。

第五条 盟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盟的会议,阅读盟的有关文件和刊物,在盟的会议和刊物上讨论盟的工作;

(二)行使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参加盟所组织的有关国家大事的讨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向盟的各级组织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盟组织鼓励和支持盟员积极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并对有显著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盟员工作调动或迁移时,应该转移组织关系。

第八条 盟员有退盟的自由。盟员要求退盟,须向盟地方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由盟的省、直辖市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盟中央备案。

无正当理由一年不参加盟的组织生活、不缴纳盟费,本人又不提出退盟的盟员,由所在基层组织提出意见,经省、直辖市委员会核准,予以注销盟籍,并报盟中央备案。

第二章 盟的中央组织

第九条 本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盟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是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全盟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条 全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盟的方针、任务和重大事项;

(三)修改盟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十一条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全盟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地缩短或延长。中央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调整、增选部分中央委员,调整和增选的人数,不得超过原有中央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并报下一次全盟代表大会予以追认。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中央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主席会议提名,由中央常务委员会任命秘书长。

第十三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中央机关设立若干职能机构并任命其正职负责人。

第十四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必要时可设立若干非职能机构并任命其正职负责人。

第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必要时可召集全盟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 全盟代表大会和全盟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全盟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三章 盟的地方组织

第十七条 盟的地方组织是:

(一)省委员会、直辖市委员会;

(二)省辖市委员会、直辖市的区委员会和区工作委员会。

第十八条 盟的各级地方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地方各级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是它选举产生的同级委员会。

地方各级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同级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地方各级盟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上届同级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盟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同级委员会的重要事项;

(四)选举同级委员会。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亦由同级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职权。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会议,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主任委员会议提名,由常务委员会或委员会任命秘书长。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委员会根据需要,设若干职能机构,也可设非职能机构的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委员会批准,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调整、增选部分同级委员会委员,并报下一次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予以追认。

地方各级委员会必要时经上一级委员会同意,可召开盟员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盟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 盟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三条 盟员三人以上可成立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盟员人数,并经上级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盟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小组。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总支部、支部盟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经上级委员会批准,选举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总支部、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小组可以推选组长。

第二十四条 盟的基层组织的任务是:

(一)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二)组织盟员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盟的历史,对盟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开展盟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关系,加强团结;

(三)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盟基层工作开展活动;

(四)推动盟员做好本职工作,组织盟员参加社会活动;

(五)反映盟员及所联系台胞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六)发展盟员;

(七)收缴盟费;

(八)维护盟的纪律,提出对盟员的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五章 盟的干部

第二十五条 本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和任用干部。

第二十六条 盟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要重视教育、培训、选拔、使用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盟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章程所规定的盟员义务,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具有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组织和盟员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盟中央和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原则上在同一职务上可连选连任两届,最多不超过三届。

第二十九条 本盟重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议,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六章 盟的纪律和内部监督

第三十条 盟员违反盟的纪律,盟的组织要进行教育。如教育无效,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一条 对盟员的处分分为:警告、撤销盟内职务、开除盟籍。

第三十二条 对盟员的处分,须经本人所在的基层组织讨论决定,报省、直辖市委员会批准。

对地方各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处分,须由同级委员会讨论决定,报上一级组织批准,并报中央备案。

对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处分,须报经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三条 处分盟员要严肃、慎重,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处理恰当。受处分的盟员对处分有不同意见,有权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第三十四条 本盟设立中央监督委员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对盟的中央领导机构履行职责进行监督。重点对领导班子、领导机构成员和在盟中央机关担任公职的盟员遵守章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第三十五条 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中央委员会决定,组成人员由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监督委员会的任期同中央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省、直辖市委员会参照中央监督委员会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构。有条件的地市级组织可以设立内部监督机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属于中央常务委员会。

历任主席

谢雪红(1949—1958)

蔡啸(1979—1983)

苏子蘅(1983—1987)

林盛中(1987—1988)

蔡子民(1988—1997)

张克辉(1997—2005)

林文漪(2005—2017)

苏辉(2017—2022)

现任领导

主席:苏辉(女)

副主席:  李钺锋、吴国华(女)、郑建闽、江利平、孔令智、符之冠。

常委(2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昱、孔令智、吕少军、刘艳(女)、刘江东、江尔雄(女)、江利平、许可慰、苏辉(女)、李钺锋、杨晓红(女)、吴国华(女)、邹振球、张嘉极、陈军(女,高山族)、陈椿、陈子云(女)、陈玉玲(女)、陈清莉(女)、林敏、郑建闽、符之冠、蔡欣(女)、蔡睿、潘新洋。

「全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第十一次全盟代表大会的贺词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2022-12-09 07:56  发表于北京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十一次全盟代表大会的贺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值此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十一次全盟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之际,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谨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台盟全体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具有光荣历史和爱国爱乡优良传统,成立75年来,始终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拥护支持中国共产党主张,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合作,广泛动员全体成员和所联系台胞,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为推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台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作为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始终不渝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是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五年来,台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弘扬优良传统、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加巩固。按照“三抓两促一提升”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参政党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显著增强。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促进共同富裕等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一系列兼具国家发展与两岸视角的政策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圆满完成对口甘肃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任务,扎实开展对口重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为推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构建新时代台盟对台工作大格局,聚焦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通过大江论坛、两岸同胞节庆“云团圆”、两岸融合发展交流营等品牌活动,搭建情感联谊和信息传递桥梁;面向台湾各界别各阶层,积极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不断增进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认知认同,为促进两岸同胞交流融合、心灵契合发挥了独特作用。倾力开展贵州毕节试验区同心帮扶实践,组织实施“两岸同心”帮扶活动、“筑梦”系列培训、金银山少儿活动中心等示范项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台盟同中国共产党勠力同心、携手抗疫,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责任担当和无私大爱。在此,谨向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全体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是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战略方针。中国共产党将按照中共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职能,把多党合作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凝聚起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新时代新征程为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施展才能、发挥作用创造了更好机遇、提供了更大舞台。希望台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团结和引导广大成员坚守合作初心、传承优良传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巩固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始终心系“国之大者”,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动员组织广大成员围绕深化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希望台盟充分发挥同海内外台湾同胞广泛联系的独特优势,团结和引导广大台湾同胞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致力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厚植支持和追求国家统一的民意基础,为增进台胞福祉、促进心灵契合、推进祖国统一作出新贡献。

台盟第十一次全盟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台盟五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台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我们相信,台盟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广大成员,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使命任务,在深化政治交接中传承光荣传统,在参与协商民主中体现特色优势,在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开创台盟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共同开创多党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祝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十一次全盟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