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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汪洋致辞

时间:2023-05-20 20:25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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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汪洋致辞新华社 2022-09-27 22:33 发表于北京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

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中国侨联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 汪洋致辞

新华社 2022-09-27 22:33 发表于北京

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中国侨联27日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国庆招待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并致辞。

汪洋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3年,是改天换地、翻天覆地的73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经受住了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考验,中国之路越来越宽广、中国之治越来越成熟、中国之理越来越彰显。

汪洋强调,今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举国关注、举世瞩目的中共二十大即将召开。这次历史性盛会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共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扬理想信念的旗帜,凝聚万众一心的伟力,保持勇毅笃行的坚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汪洋强调,团结就是力量,奋斗开创未来。团结奋斗是中华民族跨过一道又一道难关、创造一个又一个辉煌的重要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创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全国人民大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全力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祖国统一势不可挡,“挟洋谋独”没有出路,“以台制华”注定失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侨务政策,更好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让世界对中国多一份了解和认同,让中国梦和世界梦相融相通。

招待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主持。部分在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领导同志,约700名港澳台侨各界代表出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

中文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英文名: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缩写:CPPCC)

简称:人民政协

所属区域:中国

性质定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历史沿革

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自成立以来,人民政协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毛泽东同志在开幕词中豪迈地说,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旗、国歌、纪年4个重要决议,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职能。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情回顾人民政协70年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人民政协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所作的重要贡献,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深刻阐述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使命任务、总体要求、着力重点,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人民政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落实专门协商机构职能责任,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组织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投身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伟大实践,聚焦中心任务深入协商议政,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助推决策落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政协组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加强同地方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研究地方委员会带共同性的问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应发挥基础性作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政协界别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政协界别设置不断调整和完善、界别代表性不断增强。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共设34个界别,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

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地方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各级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各级政协中,党外代表人士占有较大比例,在换届时委员不少于6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廉洁自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在政协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政协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权利;有通过政协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等等。

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应当依照政协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增强履职能力,锤炼道德品行,既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遵守政协会议通过的决议,又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做好联系服务、团结引导界别群众工作。

加强委员联络工作,鼓励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宣传大政方针,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等工作。尊重和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履职服务管理,强化纪律约束,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适应新时代新使命,人民政协在努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的同时,更好凝聚共识。凝聚共识的内涵十分丰富。在协商中,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接受党的主张是凝聚共识;中国共产党采纳并集中大家的意见建议,体现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中,也是凝聚共识。在统一战线和政协内部,把共同目标作为奋斗动力源和方向标,是凝聚共识;面向社会,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解读好,也是凝聚共识。在协商中,通过有效的说理说服,在界别群众中增信释疑,是凝聚共识;在不同场合运用不同方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克服极端,也是凝聚共识。人民政协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目标要求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简称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全国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每届任期5年。

中文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外文名:The 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缩写:NCCPPCC)

简称:全国政协

所属区域:中国

官网:http://www.cppcc.gov.cn/

组成和机构

政协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共设34个界别,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

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选举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加或者变更;(三)协商讨论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四)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其他报告;(五)讨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重大工作原则、任务并作出决议。

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会务,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在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处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全国政协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召集并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三)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四)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五)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的重要建议案;(六)协商决定全国委员会委员;(七)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八)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要依托,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201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设以下十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适应新时代新使命,人民政协在努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的同时,更好凝聚共识。凝聚共识的内涵十分丰富。在协商中,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接受党的主张是凝聚共识;中国共产党采纳并集中大家的意见建议,体现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中,也是凝聚共识。在统一战线和政协内部,把共同目标作为奋斗动力源和方向标,是凝聚共识;面向社会,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解读好,也是凝聚共识。在协商中,通过有效的说理说服,在界别群众中增信释疑,是凝聚共识;在不同场合运用不同方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克服极端,也是凝聚共识。人民政协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履职方式

全国政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握性质定位,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座谈会议等,开展提案、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大会发言、团结联谊、对外交往、文史资料、新闻宣传等经常性工作,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十三届全国政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汪洋主席主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历届全国政协奠定的基础上推进工作。坚持政协性质定位,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着力增进共识,积极推进履职工作方式改进创新,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协商形式,有效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进一步提高经常性工作质量。依托互联网开展远程协商、联动协商、视频调研、网络主题议政,发挥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作用,同民主党派中央联合开展调研、协商活动等,建立健全协商工作相关制度规则,强化互动交流,着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讲真话、讲诤言,为国家治理出实招谋良策、添助力增合力。建立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坚持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的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思想政治引领、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寓凝聚共识于各项经常性工作之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面向社会和界别群众,组织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等,开展委员读书活动,建设书香政协,推动实现委员读书、理论武装、互动交流和思想能力提升相统一,更好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团结界别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工作制度

十三届全国政协切实加强工作制度建设,着力建立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一是落实党对政协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政协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负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督查机制。三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

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按照构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要求,更好落实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制定出台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健全人民政协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等相关文件,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及协商工作相关制度规则,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常委提交履职报告、委员履职评价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集成、严格制度执行,发挥人民政协制度整体优势,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保障。

历届政协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1日~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0月~1954年12月)

第一次会议(1949.10.9)

第二次会议(1950.6.14~23)

第三次会议(1951.10.23~11.1)

第四次会议(1953.2.4~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1954年12月~1959年4月)

第一次会议(1954.12.21~25)

第二次会议(1956.1.30~2.7)

第三次会议(1957.3.5~2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1959年4月~1964年12月)

第一次会议(1959.4.17~29)

第二次会议(1960.3.29~4.11)

第三次会议(1962.3.23~4.18)

第四次会议(1963.11.17~12.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1964年12月~1978年2月)

第一次会议(1964.12.20~1965.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1978年2月~1983年6月)

第一次会议(1978.2.24~3.8)

第二次会议(1979.6.15~7.2)

第三次会议(1980.8.28~9.12)

第四次会议(1981.11.28~12.14)

第五次会议(1982.11.24~12.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1983年6月~1988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83.6.4~22)

第二次会议(1984.5.12~26)

第三次会议(1985.3.25~4.8)

第四次会议(1986.3.23~4.11)

第五次会议(1987.3.24~4.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1988年3月~1993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88.3.24~4.10)

第二次会议(1989.3.19~27)

第三次会议(1990.3.18~29)

第四次会议(1991.3.23~4.4)

第五次会议(1992.3.18~2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1993年3月~1998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93.3.14~27)

第二次会议(1994.3.8~19)

第三次会议(1995.3.3~14)

第四次会议(1996.3.3~13)

第五次会议(1997.2.27~3.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

第一次会议(1998.3.3~14)

第二次会议(1999.3.3~11)

第三次会议(2000.3.3~11)

第四次会议(2001.3.3~12)

第五次会议(2002.3.3~1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2003年3月~2008年3月)

第一次会议(2003.3.3~14)

第二次会议(2004.3.3~12)

第三次会议(2005.3.3~12)

第四次会议(2006.3.3~13)

第五次会议(2007.3.3~1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2008年3月~2013年3月)

第一次会议(2008.3.3~14)

第二次会议(2009.3.3~12)

第三次会议(2010.3.3~13)

第四次会议(2011.3.3~13)

第五次会议(2012.3.3~1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2013年3月~2018年3月)

第一次会议(2013.3.3~12)

第二次会议(2014.3.3~12)

第三次会议(2015.3.3~13)

第四次会议(2016.3.3~14)

第五次会议(2017.3.3~1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2018年3月~)

第一次会议(2018.3.3~15)

第二次会议(2019.3.3~13)

第三次会议(2020.5.21~27)

第五次会议(2022.3.4~ )

历届全国政协主席

第一届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

第二届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第三届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第四届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第五届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

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

第七届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

第八届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

第九届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

第十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汪 洋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主席:汪 洋

副主席: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藏族)、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回族)、马飚(壮族)、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杨传堂、李斌(女)、巴特尔(蒙古族)、汪永清、何立峰、苏辉(女)、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

秘书长:夏宝龙(2018.03-2020.05兼任);李斌(女)(2020.05-兼任)


新华社评论员:凝心聚力担使命 踔厉奋发谱新篇

人民日报 2022-09-27 19:56 发表于北京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国38个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同其他51名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同志作为党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全部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党的二十大代表的选举产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凝聚了广泛共识,奠定了坚实基础,提升了自信自强的精气神,注入了奋发奋进的正能量。


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举世瞩目。选好党的二十大代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事关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在广西,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为党的二十大代表。会场内,全体代表起立鼓掌,热烈掌声经久不息。其他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同志也陆续在有关选举单位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参选、当选的过程,充分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远的政治考量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进一步展现了党中央优良作风形象,体现出鲜明的政治导向和实践导向,极大激发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决心,凝聚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恢弘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总揽全局,运筹帷幄,展现了卓越领导才能、崇高人格风范、赤诚为民情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回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其真理力量、精神力量、实践力量充分彰显。实践充分证明,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是全党意志的高度凝聚,是党心民意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衷心爱戴,对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坚决维护,体现了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充分认可,彰显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心。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其他同志带头到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以及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重点省份参选并将参加分团讨论,为领导干部作出表率,形成示范引领之效。习近平总书记到边疆民族地区参选,是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光辉典范,体现了党中央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关怀,对推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导向意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参选,有利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利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利于加强工作指导,有利于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激发起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强劲正能量。


旗帜引领方向,使命凝聚力量。包括52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将在党的二十大上承载党和人民期望,履行庄严神圣职责,开好历史性盛会,团结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不懈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