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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杭州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交流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交流暨社会组织专项工作调度会!

时间:2022-08-20 14:44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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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杭州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交流会时间:2022-08-20 08:00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2022年7月25日至27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社会组织...

民政部在杭州召开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交流会

时间:2022-08-20 08:00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2022年7月25日至27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的代表参加会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周立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一段时间以来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国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社会组织不法行为,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有效防范化解了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会议强调,当前社会组织领域安全形势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梳理总结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呈现出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着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全面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履行好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工作职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相统一,坚持政治功能和法定职责相统一,加强主动作为,不断开创社会组织执法监管新局面。要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大力加强执法宣传,把个案查处的点效应,扩大为社会关注的面效应。要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资金监管机制等协调机制,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要加强理论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执法工作规律,查找漏洞短板,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执法监管理论和政策水平。

8月18-19日,民政部在杭州召开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交流会。会议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第九轮巡视关于行业协会商会问题整改的部署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思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稳住经济大盘、服务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农业农村部、全国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会议主题介绍相关情况,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行业协会商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出台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颁布一系列基础性法律法规政策,明确一系列重大顶层制度设计,推动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迈入新阶段、踏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一是脱钩改革任务目标基本完成,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73706家行业协会商会,除部分协会商会暂不具备脱钩条件外,应脱钩70612家,完成脱钩70428家,完成率99.7%,初步建立起政社分开、行业指导、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新体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探索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起党建引领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正确方向的新机制。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从过去习惯于事前审批的管理方式,逐步转到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规范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多方发力的新型监管体系逐步建构。四是各地各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还注重加强扶持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五是行业协会商会始终坚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开展工作,承担了大量“企业干不了、行业无人干、政府顾不上”的事务,全程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一带一路”建设、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工作,独特优势和功能作用日益显现。

会议要求,要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一是围绕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两个“全覆盖”质量、切实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等工作不断探索,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引领行业协会商会沿着正确方向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完善内部治理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加强负责人教育培训、激发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等举措,着力加强自律自治,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内生动力和活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民主参与和协商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事项,不断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帮扶支持政策,持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三新一高”能力,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为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四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加快构建新型监管体制,发挥部门监管合力,着力加强综合监管,维护行业协会商会良好发展秩序。

会议强调,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高能力水平,不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要加强党的领导,做实深化改革的根本政治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实深化改革的合力基础;要完善法制保障,做实深化改革的法治基础;要处理好巩固改革成果和深化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做实深化改革的工作基础;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实深化改革的舆论基础。

会上,北京、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重庆、云南8个地方民政部门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实地考察和观摩了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和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幸福荟民生综合体,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开幕式并作会议总结讲话。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农业农村部、全国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社会组织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浙江省相关部门代表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

8月26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交流暨社会组织专项工作调度会。天津、上海、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等8个地方民政部门围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典型发言,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海南、陕西、甘肃、兵团等9个地方民政部门介绍了社会组织各专项工作最新进展情况。会议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围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重点抓了“五突出、五强化”工作:一是突出统一思想,强化政治站位;二是突出部署调度,强化系统推进;三是突出督促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四是突出沟通联动,强化整治合力;五是突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社会团体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有效整治了分支(代表)机构问题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部署对社会团体设立的89111个分支(代表)机构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抽查检查,其中,发现10078个分支(代表)机构存在12491个需要整治的问题。截至目前,810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68个分支(代表)机构终止退出。二是预防降低了社会团体管理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社会团体对分支(代表)机构开展了一次“全面体检”,及时清除了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了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了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激发了存量分支(代表)机构的内生动力,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团体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三是探索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民政部门围绕加强长效监管,探索出一批具有鲜明特点、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政策规定,为加强分支(代表)机构长效治理和综合监管提供依据和遵循;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使监管覆盖分支(代表)机构设立、运行、终止全过程;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分支(代表)机构监管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压实社会团体主体责任,规范分支(代表)机构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各专项工作。第一,关于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把社会服务机构自查和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结合年度检查、执法监督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稳字当头、稳妥推进,提前研判各种风险,拟定风险预案和应对举措,加强舆情监测和部门信息沟通,防范、遏制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的负面舆情事件出现。要针对不同类型社会服务机构特点细化监管要求,注重个案处置,对于情况复杂的要“一案一策”,稳妥有序推进。要加强协同监管,推动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前置许可部门履职尽责,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机构资金监管、财务审计等制度,探索建构非营利监管体系。第二,关于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各地要加紧排查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梳理本地区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信息,边推进、边总结,既要查漏补缺,又要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将风险排查成果转化为长期治理的制度举措,坚决守住守牢守好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第三,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各地要紧紧围绕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实施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等四方面任务,集中发力、重点突破。要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公开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回头看”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落地。第四,关于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要持续关注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及时组织动员各类社会组织有针对性举办招聘会,充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拓宽服务功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服务。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就业职能部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解决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第五,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各地要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多渠道发动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第一时间进行研判处理,依法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要在打击“非法”的同时,管住“合法”,对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的相关主体,会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要注重“回头看”,防范被打击的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第六,关于“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分类处置,提高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督促及时出清低效无效社会组织。要及时提炼常态化整治经验和做法,总结规律性认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补齐制度短板,形成长效机制。第七,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与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种资源,将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有机衔接,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社会组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弘扬新风正气,开展群众性主题文体活动、便民服务活动,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氛围。第八,关于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各省登记管理机关要主动了解、主动检查,加强项目执行、评估、审计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督,项目执行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依法查处。要带头做好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同时积极争取本地财政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民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