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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ACYF)全文介绍

时间:2017-07-17 19:19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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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成立于1949年5月4日。全国青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成立于1949年5月4日。全国青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全国青联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全国青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全国青联成立至2020年8月已历经十三届。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1375名,他们是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的。现任主席由汪鸿雁担任。

2020年8月17日上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致以诚挚的问候。

中文名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外文名称:All-China Youth Federation

简称:全国青联(ACYF)

成立时间:1949年5月4日

最高权力机关:全国委员会

发展沿革

新中国诞生前夕,为了更广泛地团结、教育全国各族各界青年,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设新中国而奋斗,也为了巩固和发展中国青年统一战线,在着手建立青年团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将成立全国青联的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了1949年上半年召开全国青年代表大会、成立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问题。

1949年5月4日,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53名,他们代表着全国各个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民族、不同阶级、不同党派、不同信仰的青年及青年工作者。毛泽东为大会题词,号召"团结各界青年,参加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工作"。这次大会正式宣告全国青联诞生,并选举出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廖承志为全国青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会议还通过了全国青联章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从此,全国青联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1950年前后,各地按全国青联的要求定期召开了青代会。通过召开青代会,广泛接触各界、各阶层和城市街道的青年,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青联广泛联系青年开辟了工作渠道,也达到了团结教育各界青年的目的。

各地在召开青代会时,相继建立了青联组织,到1950年8月,宁夏、唐山、成都、开封、天津、太原、福建、长沙、武汉、沈阳、厦门、重庆、兰州、南昌和西安等地在召开的青代会上相继成立了青联组织。

1950年11月15日,全国青联发表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宣言》,代表青联700万会员和全国各族各界青年表达了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的决心。1951年3月14日,全国青联发出决定,号召全国各地青联及其会员团体,立即在青年中普遍召开抗美援朝青年代表会议或座谈会,在广大青年中普及和深入抗美援朝运动,用实际行动努力生产、努力工作,发扬高度的爱国主义热情来支援抗美援朝斗争。

1953年6月10日,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此次大会的代表共560名,还邀请了12个国家的青年代表参加。会议修改了全国青联章程,并选举廖承志为全国青联第二届委员会主席。根据全国青联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开展青联工作,大会还通过增设全国青联办公室、工商青年工作部、宗教青年工作部、社会青年工作部、科技青年工作部、民族青年工作部和国际联络部等工作机构的决定。

从1953年开始到1957年,全国青联和各地青联配合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着重在城市中的社会青年、工商界青年、少数民族青年、宗教界青年和青年技术人员等五方面青年中开展了工作。

经过8年多的时间,全国青联完成了全国各级青联的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逐渐明确了工作对象,形成了一套包括青联工作制度、工作形式在内的工作机制,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作出了重要贡献。

1960年和1961年,全国青联还积极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青年工作,组织或接待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青年参观团。在中共地方组织的领导下,一些地方的青联还动员少数民族青年积极参加废除宗教封建特权的活动,对广大青年普遍开展了无神论的教育。

1962年4月16日至27日,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家面临着严重的困难,百业待兴,百废待举。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青联组织的恢复工作。1979年1月19日,全国青联在中断工作十二年之后在北京召开了第四届全国青联常委扩大会议,与会的80余人,认真讨论了全国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和将提交五届一次全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青联章程修改草案;会议还通过了《致台湾省各青年团体和台湾青年的邀请信》,诚恳邀请台湾青年同胞选派代表来祖国大陆参加青联活动,共商全国青联和青年工作的大事。在这次全国青联常委会期间,中共中央领导人胡耀邦、邓颖超接见了出席这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并讲了话。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民在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鼓舞下,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前进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青联的历史也翻开了新的一页。1990年8月19日至23日,全国青联在北京举行了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青联七届一次会议之后,各级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加重视青联工作,各地青联工作的环境和条件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广大青联委员和青联干部工作积极、信心倍增,为"八五"期间和九十年代全国青联工作迈出新的步子、推向新的阶段奠定了基础,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1991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国青联在北京召开了七届二次常委会议。全国青联副主席洛桑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1995年7月18日至20日,全国青联八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族各界的1006名委员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在会上致祝词,刘鹏在会上作了题为《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中华青年,为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全国青联八届一次会议的召开,为中国跨世纪青年工作的发展明确了任务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八届全国青联启动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包括“百名博士西部行”、“青年企业家西部行”、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和海内外青年博士服务企业等活动,举办了一系列中国青年科技论坛。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国青联先后获得了联合国世界青年奖和一九九九年度亚太经社人力资源开发奖,在国际舞台上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青年德才兼备的风貌。 

2000年7月12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这是在世纪之交召开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坚持爱国团结进步,动员和团结各族各界中华青年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九届全国青联以形式多样主题教育活动对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面深化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年创业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海外学人为国服务活动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7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与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十届全国青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凝聚各族各界青年,开展了传承长征精神,弘扬民族精神全国青联志愿者艺术团老区行等活动,举办了百场共享成长――十杰青年进校园活动。在港澳台交流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举办了规模最大、港澳台地区参加人数最多的“龙耀浦江”青年大型交流活动,1000多名港澳台地区青年赴上海与内地青年交流。青联事业保持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0年8月24日上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国青联十届全委会以来的工作,确定全国青联今后五年的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班子;修改全国青联章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贺辞。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邓楠代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全国侨联、全国台联、中国残联等团体向大会致贺词。8月24日下午,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15年7月24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向大会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代表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贺词。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代表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7月25日,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在京闭幕。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当选为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

会员团体和委员

概述

全国青联实行团体会员制,截至2015年7月,共有团体会员55个。其中全国性社团会员19个,地方会员31个,行业(系统)会员5个。

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1369名,他们是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的。

全国青联共有16个界别,分别是:科学技术界别、教育界别、农业界别、社会科学界别、经济界别、金融商务界别、法律界别、文化艺术界别、新闻出版和新媒体界别、体育界别、医药卫生界别、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界别、宗教界别、海外学人华侨界别、技能人才界别、台胞和港澳特邀人士界别。

全国性社团会员

(截至2015年7月,共19个)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

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

首都青年编辑记者协会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国青年创业促进会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

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

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

中国青年报刊协会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地方会员

(截至2015年7月,共31个)

北京市青年联合会

天津市青年联合会

河北省青年联合会

山西省青年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

辽宁省青年联合会

吉林省青年联合会

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

上海市青年联合会

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浙江省青年联合会

安徽省青年联合会

行业会员

(截至2015年7月,共5个)

全国民航青年联合会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

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

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

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

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部分修改,2015年7月25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二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和法律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加强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三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四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和委员

第五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全国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组成。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

第六条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第七条会员团体的权利

一、会员团体有向本会推荐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委员的权利;

二、会员团体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会员团体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团体的义务

一、会员团体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

二、会员团体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会务的义务;

三、会员团体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九条会员团体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复审议一次的权利。

第十条 委员的条件

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本会委员应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各族各界青年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三、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除指定席位外,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常务委员当选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第十一条 委员的权利

一、委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委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委员有参加本会和当地青年联合会举办的活动,要求本会维护委员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员的义务

一、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委员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各族各界青年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担任代表和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中担任委员的本会委员有反映本会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十三条 委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

第十四条 会员团体和委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委员会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委员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委员组成。每届全国委员会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决定。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委员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七条 本会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

第十八条 会员团体在本会指定席位的人选工作变更后,由新任人选替补。

第十九条 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会员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会员团体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团体参加全国委员会的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按规定替补,并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全国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条 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委员会予以调整和增选。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同是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一般举行两次,会期由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全国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二十三条 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第二十四条 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 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会务。秘书长由主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副秘书长及工作机构负责人由主席会议决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或派出办事处,承办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

二、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三、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四、决定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五、行使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七条 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全国委员会根据委员不同的界别,成立界别工作委员会。界别工作委员会组织本界别委员开展有益于本会事业和界别工作的活动。界别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四章地方青年联合会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地级市,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市,均可依据本章程,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成办法,建立地方青年联合会。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经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每届委员会召开的会议次数由该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一条地方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的重要工作;

三、选举本地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认为有必要处理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三十二条地方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负责领导会务;

二、召集并主持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国性决议以及上级地方青年联合会作出的全地区性决议;

四、执行本地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的决议;

五、决定本地青年联合会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三十三条 上一级青年联合会与下一级青年联合会的关系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下一级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向上一级青年联合会报告并备案。

第五章 经 费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团体的会费、事业收入和其它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地方青年联合会统一章程。地方青年联合会还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本地的组织和工作细则,并报上一级青年联合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后实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历届大会

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

1949年5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成立的前夕,标志着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大团结的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553名,他们代表着全国各个地区、不同职业、不同党派、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青年及青年工作者。中共中央向大会发来祝词,毛泽东同志向大会题词并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朱德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在大会上讲话,刘少奇、周恩来等先后到会讲话。会上,廖承志作了题为《中国青年基本任务》的报告。大会正式宣告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诞生。大会还发表了《宣言》,指出:"全国青联把全国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爱国青年,不分阶级、党派、政治信仰、宗教信仰、民族、职业和性别的差异、紧紧的团结起来,为着将中国人民大革命进行到底,将农业的中国建设成为工业化的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会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章程,选举出中华全国民族青年联合总会第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87名,候补委员22名,常委25名。选举廖承志同志为全国青联主席,钱俊瑞、谢雪红(女)、钱三强、沙千里为副主席,吴晗任秘书长。

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

1953年6月10日,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60名,广泛代表了全国各族各界的青年。大会还邀请了12个国家和地区青年组织的22名代表列席了会议。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胡耀邦、世界民主青年联盟书记皮埃罗·皮埃拉利向大会致词。会上,廖承志作了题为《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将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根据全国青联工作发展的需要,大会还通过全国青联下设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和科技、工商、民族、宗教、社会青年工作部等7个工作机构的决定。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20名,候补委员28名,常委27名。选举廖承志为全国青联主席,刘导生、钱三强、吴晗、区棠亮为副主席,于北辰任秘书长。

中华全国第三次青年代表大会

1958年4月9日,中华全国第三次青年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全国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共600名。周恩来、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代表。陆定一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祝词。会上,刘西元作了题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在社会主义大跃进中起先锋作用》的工作报告。大会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将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更名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并将原全国青联章程中规定的每三年举行一次大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全国委员会的体制。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49名,常委31名。选举刘西元为全国青联主席,胡绳、杨静仁、张超、吴学谦、王光英、李梦华、李林(女)、刘良模为副主席,钱李仁任秘书长。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

1962年4月16日,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302名委员出席会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在会上讲话。4月30日,周恩来与党和政府各部门的40多位负责同志再次到会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周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全国青联第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商讨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全国青联副主席王照华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委41名。选举刘西元为全国青联主席,王照华、丹彤、王光英、李梦华、刘良模、魏巍、钱李仁、孙轶青、林兰英(女)、雪康·土登尼玛、杜近芳(女)为副主席,王传斌任秘书长。

1965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共580人,其中委员302名,还有278名各族各界青年代表列席了会议。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陈毅、贺龙、叶剑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人员。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重新改选了第四届全国青联领导机构,选出常委47名。选举王伟为全国青联主席,王照华、胡启立、李文耀、钱大卫、杜近芳(女)、徐寅生、曹锦如、徐建春、希林贝赫、刘厚明、陆钟武、胡颖、傅德喜、罗冠宗为副主席,朱良任秘书长。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

1979年5月3日,全国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青年团体、各族各界的委员460人出席会议。邓小平、李先念、邓颖超、王震、乌兰夫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祝词,乌兰夫同志在会上作了报告。会上,胡启立作了题为《胸怀祖国,献身四化》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选举出常委55名。选举胡启立为全国青联主席,刘维明、徐寅生、周鹏程、杜近芳(女)、高占祥、李海峰(女)、伍绍祖、李寿葆、刘厚明、杨乐、曲钦岳、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为副主席,殷明连任秘书长。以此次会议为标志,宣告了全国青联因"文革"中断工作十多年之后又重新恢复了工作。1980年5月16日,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宋任穷代表中共中央书记处看望了与会常委。胡启立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增选李瑞环、荣鸿仁、刘汉良为全国青联副主席。1981年4月5日,全国青联五届三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李瑞环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增选克尤木·巴吾东、朱善卿、殷明连为全国青联副主席。1981年8月7日,全国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351名委员出席会议。李先念、习仲勋、韦国清、宋任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徐向前、聂荣臻、王震等领导同志来信或来电表示祝贺。会议决定刘维明为全国青联代主席,增选何光副主席,冯若赐任秘书长。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

1983年8月17日,全国青联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族各界的523名委员出席会议。胡耀邦、李先念、彭真、邓颖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国家副主席乌兰夫代表党和政府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和统一大业贡献力量》的讲话。会议期间,宋平同志作了国民经济形势的报告,钱其琛作了国际形势的报告,王兆国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会上,克尤木·巴吾东作了题为《团结各族各界青年,为祖国统一和繁荣昌盛贡献青春》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选举胡锦涛为全国青联主席,克尤木·巴吾东、刘延东(女)、李海峰(女)、何光日韦、刘厚明、杨乐、李富荣、吴英辅、戚烈云、孙家昶、刘能元为副主席,克尤木·巴吾东兼任秘书长。1984年12月1日,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增设文体部、科技部、港澳台联谊部等工作机构,决定覃志刚任秘书长。1985年4月25日,全国青联六届三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刘延东为全国青联主席。1986年6月30日,全国青联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立足国内,面向海外,面向青年,面向未来,团结海内外中华青年,为祖国早日完成统一和繁荣富强而服务"的思想。薄一波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词。宋德福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会议增选常委20名,增补委员177名。增选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施光南为全国青联副主席。1989年12月19日,全国青联六届六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洛桑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决定俞贵麟任秘书长。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

1990年8月19日,全国青联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664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万里、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与会全体委员。李鹏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词。8月20日,江泽民、宋平、李铁映、丁关根等领导同志还邀请出席青联、学联会议的部分委员、代表到中南海座谈。宋德福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刘延东作了题为《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中华青年,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指导思想: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最广泛地团结海内海外、各族各界中华青年,为中国青年的健康成长和奋发成材,为中国社会的稳定、进步和祖国的繁荣、统一,为世界的和平、发展而努力奋斗。会议选出常委92名。选举刘延东为全国青联主席,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吴英辅、倪以信(女)、盛承发、张蓉芳(女)、策墨林·丹增赤列、关牧村(女)、秦大河、霍震寰、杨岳为副主席,俞贵麟任秘书长。

1991年12月27日,全国青联七届二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全国青联副主席洛桑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改选张宝顺为全国青联主席。1993年12月8日,全国青联七届四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刘鹏为全国青联主席,增选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为副主席。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

1995年7月18日,全国青联八届一次全委会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006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乔石、朱镕基、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荣毅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祝词。李克强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刘鹏作了题为《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团结一切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中华青年为祖国的繁荣统一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会议选出常委145名。选举刘鹏为全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白春礼、陈章良、陈肇雄、李登海、郝鹏、关牧村、蔡振华、阿嘉·洛桑图旦、赵玉芬、霍震寰、王敏刚、高开贤、张菁为副主席,俞贵麟任秘书长。1996年1月4日,全国青联八届二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建立全国青联界别工作委员会,决定成立青联之友联谊会。1997年1月7日,全国青联八届三次常委会在广西桂林举行。会议接纳全国民航青联为团体会员。会议决定增设社团工作部、人力资源开发部两个工作机构。1998年1月7日,全国青联八届四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接纳重庆市青联为团体会员。会议决定巴音朝鲁任代主席,改选姜大明为副主席。1998年11月26日,全国青联八届五次常委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巴音朝鲁为主席,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2000年1月8日,全国青联八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发出《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为早日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作贡献》的倡议,会议接纳全国金融系统青联为团体会员。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

2000年7月11日,全国青联九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180名委员出席会议。江泽民、李鹏、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全体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致祝词。周强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巴音朝鲁作了题为《坚持爱国团结进步,为新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全国青联章程。会议选出常委165名。会议选举巴音朝鲁为全国青联主席,选举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李静海、秦文贵、竺延风、夏敬源、李杨、冯巩、张继禹、杨慧珠、黄英豪、霍震宇、黄树森、申跃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2000年12月18日,全国青联九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巴音朝鲁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2001年12月16日,全国青联九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改选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孙金龙为全国青联主席,崔波、赵勇为副主席,增选邱晓华为副主席,增补21名常委和170名委员。会议接纳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并决定青联之友联谊会换届。

2003年1月9日至10日,全国青联九届四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即席讲话。孙金龙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会议增补常委14人和委员175人,决定郭长江任秘书长。

2004年1月4日,全国青联九届五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改选赵勇为主席,胡伟为常务副主席,杨岳、尔肯江·吐拉洪为副主席,增选张庆伟、黄松有、刘志强为副主席,增补常委23人和委员189人。赵勇在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

2005年7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1380名委员出席会议。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与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周强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赵勇作了题为《奏响团结、创新、奉献、合作的青春旋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委190名。会议选举赵勇为全国青联主席,选举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张庆伟、秦文贵、竺延风、张继禹、刘志强、郭雷、彭丽媛、屈冬玉、申长雨、卢柯、廖明宏、黄英豪、曾智雄、陈明金、刘凯为副主席,决定安桂武任秘书长。

2006年1月22日,全国青联十届二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改选杨岳为主席,尔肯江·吐拉洪为常务副主席,王晓、张晓兰为副主席,增补常委42人和委员109人,并接纳中国青年报刊协会、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为全国青联的团体会员。尔肯江·吐拉洪在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6日,全国青联十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亲切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为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卢雍政为全国青联副主席。王晓作了工作报告。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

2010年8月24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1405名委员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各族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的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开幕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陆昊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大会致词。王晓作了题为《增进共同理想信念、凝聚青年智慧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创造新的青春业绩》的工作报告。会议选出常委226名。会议选举王晓为全国青联主席,选举贺军科、卢雍政、王曦、邓中翰、陈雨露、于旭波、潘刚、郎朗、杨扬、学诚、程红、纪斌、陈仲尼、郑志刚、马志毅、齐兴达为副主席,决定刘佳晨任秘书长。

2013年9月17日,全国青联召开十一届四次常委会议,会议选举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为全国青联主席,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梅、汪鸿雁、周长奎为全国青联副主席。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各族各界青年和青年学生、向广大海外中华青年表示诚挚问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代表党中央向大会致祝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向大会致词。中国科协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代表人民团体向大会致贺词。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代表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2015年7月25日,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在京闭幕。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青联第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全国青联新一届领导机构,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十一届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当选为十二届全国青联主席。会议还选举产生了222名全国青联十二届常委会委员。

2016年12月5日至6日,全国青联十二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推进青联改革有关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勇担时代责任、坚持自我革新,扎实推进青联改革的决议》《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审议通过了副主席、秘书长等人事事项,对部分违反章程的委员作出了处理。

现任负责人

主席:贺军科

副主席:汪鸿雁、潘建伟、徐涛、潘刚、靳伟、马化腾、邰丽华、杨扬、宗性、李嵘、冯鸿昌、郑召龙、王亚平、颜珂、郑志刚、施荣忻、莫志伟、王圣博。

秘书长:王阳

(信息截至:2016年12月)

历届负责人

中华全国第一次青年代表大会(1949年5月4-11日)

主席:廖承志

副主席:钱俊瑞、谢雪红、钱三强、沙千里

秘书长:吴晗

与会代表:552人,委员:87人,候补委员:22人,常委:25人

中华全国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1953年6月10-15日)

主席:廖承志

副主席:刘导生、钱三强、吴晗、区棠亮

秘书长:于北辰

与会代表:560人,委员:120人,候补委员:28人,常委:27人

中华全国第三次青年代表大会(1958年4月9-14日)

主席:刘西元

副主席:胡绳、杨静仁、张超、吴学谦、王光英、李梦华、李林、刘良模

秘书长:钱李仁

与会代表:600人,委员:249人,常委:31人

全国青联四届一次全委会(1962年4月16-30日)

主席:刘西元

副主席:王照华、丹彤、王光英、李梦华、刘良模、魏巍、钱李仁、孙轶青、林兰英、雪康·土登尼玛、杜近芳

秘书长:王传斌

委员:302人,常委:41人

全国青联四届二次全委会(1965年1月15-27日)

主席:王伟

副主席:王照华、胡启立、李文耀、钱大卫、杜近芳、徐寅生、曹锦如、徐建春、希林贝赫、刘厚明、陆钟武、胡颖、傅德喜、罗冠宗

秘书长:朱良

委员:302人,常委:47人

全国青联五届一次全委会(1979年5月3-9日)

主席:胡启立

副主席:刘维明、徐寅生、周鹏程、杜近芳、高占祥、李海峰、伍绍祖、李寿葆、刘厚明、杨乐、曲钦岳、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

秘书长:殷明连

委员:460人,常委:55人

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1980年5月16日)增选李瑞环、荣鸿仁、刘汉良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五届三次常委会(1981年4月5日)增选克尤木·巴吾东、朱善卿、殷明连为全国青联副主席。

全国青联五届二次全委会(1981年8月7─15日)决定刘维明为代主席,增选何光日韦为副主席,选举冯若赐为秘书长。

全国青联六届一次全委会(1983年8月17-24日)

主席:胡锦涛

副主席:克尤木·巴吾东、刘延东、李海峰、何光日韦、刘厚明、杨乐、李富荣、吴英辅、戚烈云、孙家昶、刘能元

秘书长:克尤木·巴吾东(兼)

委员:523人,常委:53人

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常委会(1984年12月1日)决定覃志刚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六届三次常委会(1985年4月25日)改选刘延东为主席。

全国青联六届二次全委会(1986年6月30日-7月5日)增选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施光南为副主席。全国青联六届六次常委会(1989年12月19日)决定俞贵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七届一次全委会(1990年8月19-23日)

主席:刘延东

副主席:洛桑、李源潮、张宝顺、李克强、吴英辅、倪以信、盛承发、张蓉芳、策墨林·丹增赤烈、秦大河、关牧村、霍震寰、杨岳

秘书长:俞贵麟

委员:664人,常委92人

全国青联七届二次常委会(1991年12月27日)改选张宝顺为主席。

全国青联七届四次常委会(1993年12月8日)改选刘鹏为主席,增选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八届一次全委会(1995年7月18-22日)

主席:刘鹏

副主席:巴音朝鲁、袁纯清、赵实、俞贵麟、白春礼、陈章良、陈肇雄、李登海、郝鹏、关牧村、蔡振华、阿嘉·洛桑图旦、赵玉芬、霍震寰、王敏刚、高开贤、张菁

秘书长:俞贵麟(兼)

委员:1006人,常委:145人。

全国青联八届四次常委会(1998年1月7日)决定巴音朝鲁任代主席,增选姜大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八届五次常委会(1998年11月26日)选举巴音朝鲁为主席,增选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为副主席,决定胡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九届一次全委会(2000年7月10-15日)

主席:巴音朝鲁

副主席:孙金龙、胡春华、黄丹华、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李静海、秦文贵、竺延风、夏敬源、李杨、冯巩、张继禹、杨慧珠、黄英豪、霍震宇、黄树森、申跃

秘书长:胡伟

委员:1180人,常委:165人。

全国青联九届三次常委会(2001年12月17日)改选孙金龙为主席,增选崔波、赵勇、邱晓华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九届四次常委会(2003年1月9日)决定郭长江任秘书长。

全国青联九届五次常委会(2004年1月4日)改选赵勇为主席,胡伟为常务副主席,增选杨岳、尔肯江·吐拉洪、张庆伟、黄松有、刘志强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届一次全委会(2005年7月22-24日)

主席:赵勇

副主席:胡伟、杨岳、尔肯江·吐拉洪、陈章良、陈肇雄、蔡振华、吉狄马加、张庆伟、秦文贵、竺延风、张继禹、刘志强、郭雷、彭丽媛、屈冬玉、申长雨、卢柯、廖明宏、黄英豪、曾智雄、陈明金、刘凯

秘书长:安桂武

委员:1380人,常委:190人。

全国青联十届二次常委会(2006年1月22日)改选杨岳为主席,尔肯江·吐拉洪为常务副主席,王晓、张晓兰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届五次常委会(2009年2月16日)改选王晓为主席,贺军科、卢雍政为副主席。

全国青联十一届全委会(2010年8月24-26日)

主席:王晓

副主席:贺军科、卢雍政、王曦、邓中翰、陈雨露、于旭波、潘刚、郎朗、杨扬、学诚、程红、纪斌、陈仲尼、郑志刚、马志毅、齐兴达

秘书长:刘佳晨

委员:1401人,常委:224人。

全国青联十一届四次常委会(2015年9月17日)改选贺军科为主席,罗梅、汪鸿雁、周长奎为副主席。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2015年7月24-25日)

主席:贺军科

副主席:罗梅,汪鸿雁,周长奎,潘建伟,徐涛,潘刚,靳伟,马化腾,邰丽华,杨扬、宗性,李嵘,冯鸿昌,郑召龙,王亚平,颜珂,郑志刚,施荣忻,马志毅,王圣博。

秘书长:刘佳晨

委员:1369人,常委:243人。

全国青联十二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2016年12月6日),改选莫志伟为副主席。

工作委员会

十二届全国青联界别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名单

一、科学技术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涛

副主任委员:刘庆峰、周涛、段海滨、王秀杰(女)

秘书长:胥伟华

二、教育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建伟

副主任委员:杨丹、刘林、邓辉、任芳(女)、姜秀谦

秘书长:童之磊

三、农业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刚

副主任委员:吴文庆、裴春亮、郑召龙、袁虎、吴艳(女)

秘书长:张沛军

四、社会科学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雪松

副主任委员:陈启清、郭丽琴(女)、袁红英(女)

秘书长:廉思

五、经济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靳伟

副主任委员:陈缨(女)、王均豪、郭健辉

秘书长:王兵

六、金融商务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珺

副主任委员:李波、田丰、梁惠江、范文仲、陈阳海

秘书长:田丰(兼)

七、法律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志刚

副主任委员:宋锐、林文学、佟丽华

秘书长:于腾群

八、文化艺术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邰丽华(女)

副主任委员:陈思思(女)、黄豆豆、魏新、赵春森

秘书长:王平久

九、新闻出版和新媒体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磊

副主任委员:薛松岩、胡果(女)、杨新华、康辉、李响

秘书长:赵亚辉

十、体育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扬(女)

副主任委员:倪振年、姚明、罗雪娟(女)

秘书长:张国政

十一、医药卫生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志明

副主任委员:艾华、徐文东、雷光华、颜宁(女)、王学海

秘书长:刘宗杰

十二、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昌伟

副主任委员:张宁、杨怀保

秘书长:钱俊冬

十三、宗教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宗性

副主任委员:正慈、吉宏忠、黑德昆、克斯•洛桑确吉江参、闫一杰、郭云、杜永波

十四、海外学人华侨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嵘

副主任委员:张辉、林东、赵淦森、陈峰、林峰

秘书长:李学龙

十五、技能人才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冯鸿昌

副主任委员:傅文韬、方文墨、曲岩、陈庆城

秘书长:薛志勇

十六、台胞和港澳特邀人士界别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志刚

副主任委员:施荣忻、莫志伟、叶振都、张毅、颜奕萍(女)、许可慰

秘书长:叶振都(兼)

(截至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