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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时间:2022-06-16 16:55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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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共产党员 2022-06-15 15:43 发表于北京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习近平今天,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七次...

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共产党员 2022-06-15 15:43 发表于北京
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习近平


今天,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内容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安排这次学习,目的是总结新时代我国人权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成就,分析国际人权领域斗争形势,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中华文化历来强调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孔子的“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孟子的“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荀子的人“最为天下贵”,墨子的“兼相爱”,都强调人的自身价值。古人还说:“万物之中,以人为贵。”“济大事者,必以人为本。”“理天下者,以人为本。”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启蒙思想家提出“天赋人权”等观点,强调人人生而平等,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推动了英国、美国、法国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历史进步意义给予肯定,同时也对其否定人权的社会性、历史性、阶级性进行了彻底批判。马克思指出,“个体是社会存在物”,“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已经不再是人的奴隶,而变成了物的奴隶”;“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都牢牢把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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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会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巴切莱特。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打下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我们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我们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我们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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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四川考察。这是8日下午,习近平在宜宾学院考察时,向正在参加企业招聘宣讲会的教师、学生、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招工需求和毕业生签约率等情况。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我们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是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各国人权发展道路必须根据各自国情和本国人民愿望来决定。我们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从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  
四是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坚持依法保障人权。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
六是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我们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6条,既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主要特征,又是我们在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坚持好、发展好。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人权也不是装饰品,也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陷入政党恶斗、政府失信、社会失序、疫情失控的困境,政治极化、贫富分化、族群对立不断加剧,种族主义、民粹主义、排外主义大行其道,人权问题日益凸显。但是,他们还打着所谓“普世人权”、“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在世界上强行推广西方民主人权观念和制度,利用人权问题大肆干涉他国内政,结果导致一些国家战乱频发、社会长期动荡、人民流离失所。  
现在,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认识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我说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要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第二,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当前,我国人权法治保障还存在不少短板。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坚决杜绝因司法不公而造成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情发生。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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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这是14日下午,习近平在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互助幸福院,同村里的老人亲切交流。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第三,弘扬正确人权观。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场合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如公安、法院、检察、民政、社保、卫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的人权知识培训。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要加强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
第四,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义之所在,天下赴之”。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的作用,增强对联合国等多边人权机构的影响力。  
第五,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不能脱离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空谈人权。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要把握战略主动。要着力讲好中国人权故事,运用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要最大限度凝聚国际人权共识,占据人权道义制高点。要指导海外中国企业增强人权意识和自信,有效应对一些西方国家策划的人权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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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至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西藏,祝贺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看望慰问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这是22日下午,习近平在位于拉萨西郊的哲蚌寺考察。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落实好。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提高认识,增强自信,主动做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形成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合力。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2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郭声琨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奋力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高质量发展

求是网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2022-06-16 10:52 发表于北京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成就彪炳史册。党和人民百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在法治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揭示了党团结带领人民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为我们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提供了丰厚滋养。

《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的出版,是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化法治领域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刻领会总结党的百年法治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

第一,总结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是牢记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就是一部矢志不渝运用法治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奋斗史。这一百年,既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一百年,也是党领导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迎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百年。总结运用好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历史经验,才能更准确把法治建设的过去、现在、未来有机贯通起来,更深刻把握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在新征程上更好坚持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第二,总结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是增强历史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百年奋斗,我们党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团结带领人民深入探索并成功开辟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赢得人民拥护、具有显著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充分展示了党的优良法治传统、坚定法治信仰,充分体现了党始终坚持法治为民、奉法强国的强大决心意志,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总结运用好党百年法治奋斗历史经验,有助于我们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对法治建设历史规律的把握,看清楚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更好运用历史智慧判断形势、把握主动,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信念。

第三,总结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百年来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基础上,对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历程进行科学总结,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新的实践力量。奋进新征程,我们要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历史经验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伟大理论品格,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理论创新,真正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第四,总结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是提高政治能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时代呼唤、历史选择、全党所愿、民心所向。历史充分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总结运用好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历史经验,有助于我们从法治维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深刻认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历史必然性。我们要把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历史经验有效转化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二、深刻把握党的百年法治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法治奋斗,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进、自总结中提高,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浴血奋战中发端起源、持续探索,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革故鼎新、体系初成,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恢复重建、加快完善,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守正创新、铸就辉煌,党领导人民走过的百年法治奋斗伟大征程,谱写了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史上的壮丽篇章。

——党始终注重科学理论指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取得重大成果。党从成立之初,就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法治实践探索的理论指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提出一系列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法律思想和原则,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新的实践和时代特征出发,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始终注重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从革命年代适应时局变化和不同阶段中心任务开展法制建设,到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恢复重建法治号角,到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法治建设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并作出系统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2020年11月,党历史上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迈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新阶段。

——党始终注重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彰显。党始终高度重视宪法建设,从革命时期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到新中国成立前夕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些探索和实践为新中国宪法制度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全面修改后施行的现行宪法,党通过制定实施宪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监督,成立宪法监督专门机构,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达到前所未有高度。

——党始终注重推进良法善治、立法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并日益完善。党在成立初期领导工人运动时,就十分注重通过制定法令支持、推动革命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央苏区先后颁布120多部法律、法令,陕甘宁边区政权建立后制定了1000多部法律、法令,华北人民政府也制定颁布了200多项关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制成果为巩固革命政权、夺取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在较短时间内制定了宪法、国家机构组织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框架确立并逐步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目标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编纂民法典,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法律制度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党始终注重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强。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颁布关于组织机构、惩治贪污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令,到陕甘宁边区政府推行“精兵简政”,依法行政是政府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建立,真正实现了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改革开放后,先后进行8次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规模不断缩减、职能不断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连续颁布实施两个五年纲要,接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日趋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党始终注重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早在1922年,党发表的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就包含改良司法制度、废止肉刑等内容。从领导工人运动时设立仲裁部、军法处等具有司法裁判性质的机构,到中华苏维埃政府设立最高法院、工农检察部等,司法始终是党团结人民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新中国成立后,划清了新旧司法制度界限,明确了司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司法体系。改革开放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得到进一步加强,确立实施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司法工作发展进入快车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职权配置不断优化,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党始终注重推进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展现新气象。党在成立之初,就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法治实践探索的重要导向。从土地革命时期组织工会、农会开展革命斗争,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苏维埃政府,到陕甘宁边区依靠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实施土地制度改革,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始终。新中国成立后,党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枫桥经验”成为贯彻群众路线化解矛盾的典范。改革开放后,党制定实施了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并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不断拓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圆满完成,“八五”普法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全民守法迈出新步伐。

——党始终注重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为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从革命年代党派代表参加联合国制宪会议,到新中国成立后,审时度势推动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从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旗帜鲜明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到改革开放后提出和平和发展是时代主题,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成果丰硕,反腐败国际合作成效显著。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完善,推动国际治理体系变革,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新贡献。

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历程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经验。比如,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人民至上,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要坚持理论创新,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引领、指导法治建设实践。要坚持中国道路,始终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文化、解决中国问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对这些宝贵历史经验,要深入总结、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大事记》,不断为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党同志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我们要把学习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掌握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主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信心和动力。

第一,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在学习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更加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实践基础、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研究阐释,结合新的实践、立足时代要求,推动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在中国大地上展现出更强大的真理力量。

第二,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坚持不懈推动法治保障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总结历史经验,是为了更好凝心聚力、推动工作。要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强化战略思维,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做好法治支撑,准确判断法治建设面临的时代要求,不断提高保障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要强化底线思维,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续写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党的事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学习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结合起来,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健全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法律制度体系,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第四,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坚持不懈推动法治领域改革发展。唯有开拓创新,才能适应潮流、赢得主动。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等,健全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围绕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领域改革经验做法和短板不足进行全面评估,研究提出并推动落实新一轮法治领域改革的意见措施。

第五,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坚持不懈筑牢“关键少数”和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信仰。学习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意义重大。要用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课程内容,进一步筑牢“关键少数”的法治信仰。要完善法治工作队伍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要着眼提升政法队伍建设实效,把学习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政法系统自我革命意识、忠诚履职能力。

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赶考路上,我们要传承弘扬党百年法治奋斗的历史经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