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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社会团体)

时间:2021-11-25 07:34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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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CLACA),于2014年05月30日成立,是由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和关心支持文艺评论工作的相关单位...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CLACA),于2014年05月30日成立,是由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和关心支持文艺评论工作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国文联和民政部的指导,是中国文联所属的第十二个团体会员单位。
中文名: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外文名: China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s Association,CLACA
注册机构: 民政部
业务主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组织状态: 正常

发展历史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2014年05月30日在京举行成立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负责人。文艺评论家仲呈祥当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李准被推选为协会名誉主席。
中宣部副部长黄坤明在成立大会上指出,成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意义重大,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文艺工作实现在服务群众中引导群众、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的内在需要。协会的成立,必将对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建设、促进文艺繁荣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是由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和关心支持文艺评论工作的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中国文联和民政部的指导。
2015年10月16日,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同期,举行了《中国文艺评论》杂志创刊、中国文艺评论网开通仪式。

主要职能
宗旨是团结和凝聚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培养文艺评论人才,繁荣发展文艺评论事业。
开展的主要活动:团结凝聚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投身文艺评论事业,培育和发展壮大文艺评论工作者队伍;规划组织文艺评论活动,协调会员开展文艺评论工作,打造文艺评论活动品牌和文艺评论阵地,宣传、推广文艺评论成果;推进文艺评论工作者组织管理和网络建设,建立文艺评论工作者管理、评价、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科学、健康、理性、客观、公正的文艺评论和学术活动,推介文艺评论的精品力作,鼓励新生力量,提高鉴赏水平;组织开展与外国文艺评论家和相关团体的合作和交流。

组织结构
2014年1月9日,中国文艺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网站,受中国文联委托,公布了艾自由、蔡骥鸣、陈德民、陈欲亮等285名文艺评论家、文艺评论工作者成为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首批会员。
截至2017年12月,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共有1363名个人会员,27个团体会员。副省级、地市级文艺评论家协会近130家,全部会员近2万人。

主席团名单
名誉主席:李准
主席:夏潮
副主席:夏潮、郭运德、路侃、于平、王一川、王丹彦、王次炤、毛时安、尹鸿、向云驹、张德祥、陈振濂、范迪安、庞井君、崔凯、傅谨
顾问名单: 张世英、傅庚辰、冯骥才、冯远、黄会林、蓝天、刘厚生、陆贵山、陆文虎、罗扬、邵大箴、沈鹏、谢冕、叶朗、袁行霈、袁毅平、曾庆瑞、张炯
理事名单(部分): 陈传席、陈晓明、陈晓云、程阳阳、楚小庆、戴清、邓光辉、胡智锋、解玺璋、乐泉、李舫、李昌菊、李春青、李少君、李树峰、厉震林、梁鸿鹰、刘巽达、刘玉琴、刘宗超、娄文利、祁述裕、钱念孙、乔晓光、饶曙光、尚辉、邵燕君、罗斌、罗钢、王艳梅、吴涛毅、谢柏梁、谢有顺、周晓风、周由强、叶青

专业委员会组织构架
第一届理论委员会
第一届青年工作委员会
第一届戏剧戏曲艺术委员会
第一届书法篆刻艺术委员会
第一届民族民间艺术委员会
第一届艺术产业研究委员会
第一届视听艺术委员会
第一届音乐舞蹈艺术委员会
第一届曲艺杂技艺术委员会
第一届网络文艺委员会
第一届美术设计艺术委员会(筹建中)
第一届传媒工作委员会(筹建中)

会员名单(部分): 白锐、支菲娜、陈旭光、马季、夏燕靖、孙佳山、张慧瑜、庄庸、刘悦笛、夏烈、欧阳友权、皇甫宜川、姚国强、曹卫东、龚宇、盖琪、聂伟、冯宝麟、杨光祖、赵凤兰、刘大先、祝帅、范玉刚、王璜生、张子康、常江、李松、周志雄、王进玉、温朝霞、许苗苗、伍明春、薛晋文、张应辉、周文萍、金永兵、裴春芳、马晓雁、苏刚、郑焕钊、向彬、杨碧薇、钟雅琴

自律公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进一步规范文艺评论工作者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文艺评论事业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一、爱国为民。热爱祖国,服务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
二、坚定立场。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引导创作、多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力量。
三、科学说理。提倡科学的批评精神,实事求是、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尊重艺术规律,尊重艺术创造,营造包容和谐的批评氛围,遵循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
四、敢于担当。牢记文艺评论工作者的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客观公正把握艺术质量和水平,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亮剑,说真话,讲道理。
五、继承创新。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继承中国传统文艺理论评论优秀遗产,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批判借鉴外国文艺理论,关注时代、关心当下、锐意创新、精益求精。
六、遵纪守法。严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坚决抵制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自觉抵制远离“黄、赌、毒、黑”。
七、德艺双馨。勤奋敬业、刻苦学习,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倾向,拒绝红包评论、人情评论、跟风炒作式评论,不做“市场的奴隶”。反对庸俗媚俗,吹捧造势。秉持职业操守,树立良好形象。
各级文艺评论家协会及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要积极宣传推动本公约,自觉响应遵守本公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6年3月18日

入会细则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入会的实施细则
按照《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章程》有关个人会员入会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需经中国文联团体会员推荐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或由本会两名理事推荐;
(五)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有专著(第一作者)或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艺评论的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具体如下:
1.主要从事文艺评论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10篇;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有1部专著或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
(5)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或“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1次,或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主要含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级文联、各产行业文联)组织评选的文艺理论评论奖2次,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6)具有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7)参加过各类全国文艺评论方面的研修培训,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2.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编辑、翻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编发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艺评论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3.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级文联、省级文艺评论家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在地市级以上文联、地市级以上文艺评论家协会专职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对组织开展文艺评论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身份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本人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并请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作品集1-2部(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作品均须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5篇,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文艺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有关报刊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三、审批程序
(一)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
(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每年6月份集中接受个人入会申请,团体会员推荐或个人申请者应于6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计划。
(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形成初审意见,报协会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新会员名单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从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四)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均不退还,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五)请用快递方式寄送申报材料,并注明“申请入会”字样,勿用包裹;
(六)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将取消其五年内的申请资格;
(七)本办法仅适用于内地申请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申请者另作规定;
(八)成为正式会员需交纳会费,会费标准为每年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