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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概述这四大文化片区分别是:洛阳文化片区、新疆吐鲁番片区、西安周原片区、吉林集安沿渤海湾片区。大遗址是我们的祖先以大量人力营造、并长期从事各种活动的遗存,它体...
“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如何保护利用?国家文物局这样规划
11-18 13:51中国管理科学研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刘佳)为明确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定位,做好“十四五”时期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国家文物局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坚持国家属性。强化大遗址的核心文物资源地位,突出中央主导、央地互动、部门协调,压实政府责任,依托大遗址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考古支撑。发挥考古研究在大遗址保护利用中的基础作用,将考古研究贯穿于大遗址保护利用全过程,不断廓清大遗址价值内涵,明确保护重点,丰富展示内容,拓展传播渠道,全面阐释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灿烂成就以及对人类文明进步的突出贡献。坚持保护第一。推动“先考古、后出让”政策落地,严守文物安全底线。引导预防性保护与抢救性保护并重,促进考古、保护与展示措施有效衔接,系统保护各个历史时期的大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文物本体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展示利用。坚持合理利用。以“价值利用”为导向,兼顾“相容使用”,发挥大遗址的社会教育功能和使用价值,充分运用创意、科技手段多维度、多方式展现大遗址价值内涵,让大遗址活起来、传下去。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方法创新,不断健全中国特色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丰富保护利用传播技术手段,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融合发展。正确处理大遗址保护利用与城乡发展、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的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分类管理、多方参与、社会共享,探索文物领域深层次改革,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推动大遗址融入现代生活。
《规划》提出,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总体安全,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闲、传承创新、传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中国特色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彰显。
《规划》要求,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支持重要大遗址编制中长期考古工作计划,系统持续开展考古测绘、调查、勘探和发掘,搭建全国大遗址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大遗址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健全完善大遗址规划体系,突出《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指导作用。深化理论制度研究与科技应用,重点开展大遗址价值标准、预防性保护、权益分配,以及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文物补偿、土地增减挂钩等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实施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城乡建设需求,统筹开展文物本体抢救保护、文物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大遗址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综合保护。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实施大遗址展示提升工程和大遗址研学精品工程,推介一批实证文明起源、彰显文化传承、见证民族融合、印证文明互鉴的大遗址展示利用项目。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开展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新增10—15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培育长江三峡考古遗址公园等20—30处立项单位。构建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格局,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经济圈建设、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依托大遗址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形成重要大遗址、国家遗产线路、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为代表,“点、线、面”相结合的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格局。创新大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强化中央主导、央地互动,支持大遗址纳入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公园,探索中央与地方合作共建大遗址保护利用片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十四五”时期大遗址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145处)
1. 北 京(3处):周口店遗址、圆明园遗址、琉璃河遗址
2. 河 北(7处):泥河湾遗址群、燕下都遗址、中山古城遗址、赵邯郸故城(含赵王陵)、邺城遗址、定窑遗址、元中都遗址
3. 山 西(5处):陶寺遗址、侯马晋国遗址、曲村—天马遗址、晋阳古城遗址、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
4. 内蒙古(4处):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居延遗址(含甘肃部分)、辽上京遗址(含辽陵及奉陵邑)、元上都遗址
5. 辽 宁(3处):牛河梁遗址、高句丽遗址(凤凰山山城、五女山山城)、三燕龙城遗址
6. 吉 林(4处):高句丽遗址(洞沟古墓群、丸都山城、国内城、罗通山城、自安山城、龙潭山城)、渤海遗址(渤海中京遗址、八连城遗址、磨盘村山城)、辽金捺钵遗址(城四家子城址、春捺钵遗址群)、长白山神庙遗址
7. 黑龙江(2处):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会宁府遗址
8. 上 海(1处):青龙镇遗址
9. 江 苏(7处):鸿山墓群、阖闾城遗址、徐州汉墓群、黄泗浦遗址、南朝陵墓群、扬州城遗址、明故宫遗址
10. 浙 江(8处):上山遗址、河姆渡遗址、良渚遗址、安吉古城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大窑龙泉窑遗址、临安城遗址、宋六陵
11. 安 徽(6处):凌家滩遗址、双墩遗址、禹会村遗址、寿春城遗址、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明中都遗址
12. 福 建(4处):万寿岩遗址、平潭壳丘头遗址群、城村汉城遗址、德化窑遗址
13. 江 西(5处):吴城遗址(含筑卫城遗址)、紫金城城址与铁河古墓群(南昌汉代海昏侯墓)、铜岭铜矿遗址、吉州窑遗址、御窑厂窑址(含湖田窑址、高岭瓷土矿遗址)
14. 山 东(10处):大汶口遗址、焦家遗址、两城镇遗址(含尧王城遗址)、城子崖遗址、大辛庄遗址、东平陵故城、临淄齐国故城、曲阜鲁国故城、杨家盐业遗址群、即墨故城及六曲山墓群(含琅琊台遗址)
15. 河 南(16处):仰韶村遗址、北阳平遗址、大河村遗址、平粮台古城遗址、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郑州商城遗址、小双桥遗址、殷墟、郑韩故城、汉魏洛阳故城、邙山陵墓群、隋唐洛阳城遗址、北宋东京城遗址、宋陵、清凉寺汝官窑遗址
16. 湖 北(6处):屈家岭遗址、石家河遗址、盘龙城遗址、铜绿山古铜矿遗址、楚纪南故城 (含龙湾遗址)、擂鼓墩古墓群
17. 湖 南(4处):城头山遗址、炭河里遗址、铜官窑遗址、老司城遗址
18. 广 东(3处):石峡遗址、南越国宫署遗址、笔架山潮州窑遗址
19. 广 西(3处):甑皮岩遗址、合浦汉墓群与汉城遗址(含草鞋村遗址、大浪古城遗址)、靖江王陵
20. 重 庆(1处):钓鱼城遗址
21. 四 川(5处):成都平原史前城址、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罗家坝遗址、城坝遗址
22. 贵 州(2处):可乐遗址、海龙囤遗址
23. 云 南(2处):太和城遗址、石寨山古墓群
24. 西 藏(3处):古格王国遗址、芒康盐井古盐田、藏王墓
25. 陕 西(15处):杨官寨遗址、石峁遗址、周原遗址、丰镐遗址、秦雍城遗址、栎阳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阿房宫遗址、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西汉帝陵(含薄太后陵)、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含大明宫遗址)、唐代帝陵(含顺陵)、统万城遗址、黄堡镇耀州窑遗址
26. 甘 肃(3处):大地湾遗址、大堡子山遗址、锁阳城遗址
27. 青 海(2处):喇家遗址、热水墓群
28. 宁 夏(2处):水洞沟遗址、西夏陵
29. 新 疆(9处):吉仁台沟口遗址、北庭故城遗址、苏巴什佛寺遗址、交河故城、高昌故城、达勒特古城遗址、卓尔库特古城遗址、阔纳协海尔古城遗址、坎儿井地下水利工程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5处)
1. 长城: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
2. 大运河:路县故城遗址、大名府故城、大运河南旺枢纽、河道总督署遗址、板闸遗址、回洛仓遗址、含嘉仓遗址、州桥遗址、荥阳故城(含古荥冶铁遗址)、柳孜遗址等
3. 秦直道:秦直道起点遗址、秦直道延安段、秦直道庆阳段、秦直道东胜段等
4. 蜀道:子午道南段驿站、傥骆道周至段、褒斜道留坝段、金牛道广元段等
5. 明清海防:大鹏所城、蒲壮所城、蓬莱水城、大沽口炮台等
大遗址概述
这四大文化片区分别是:洛阳文化片区、新疆吐鲁番片区、西安周原片区、吉林集安沿渤海湾片区。
大遗址是我们的祖先以大量人力营造、并长期从事各种活动的遗存,它体现着我国古代先民杰出的创造力,综合并直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是构成中华5000多年文明史史迹的主体。
据介绍,国家历来重视大遗址保护,一直将其放在文物保护重中之中的地位,但大遗址面积大、保护难度非常大。如今,大遗址主要受着自然和人为两方面的破坏。相对于风、雨侵蚀等自然因素,人为破坏是大遗址保护面临的最大威胁。这些人为因素包括:遗址所在地群众生产、生活活动对遗址造成的破坏,如平整土地、修建道路、宅基地改建、扩建、用土取土等;基本建设工程尤其是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如高速公路、铁路等对遗址的占用和影响;遗址所在地及其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对大遗址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等。
保护与规划
“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在我国已公布的六批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约有500余处是大遗址,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一部分已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中国五千多年灿烂文明史的主体和典型代表,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向世界展示悠久的中华传统文化,促进大遗址所在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大遗址保护面临机遇和挑战。快速发展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和盗掘文物的犯罪活动以及千百年来自然力的破坏,使许多本已异常脆弱的大遗址本体及其环境风貌受到致命威胁。设置大遗址保护专项,抢救保护祖国珍贵的文化遗产,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国家设立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在有效保护遗址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同时,加强展示和宣传工作,对于全面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重要遗址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1、北 京:周口店遗址、圆明园遗址、琉璃河遗址
2、河 北:赵邯郸故城、定窑遗址、邺城遗址、燕下都遗址、泥河湾遗址群、磁县北朝墓群
3、山 西:陶寺遗址、侯马晋国遗址、天马一曲村遗址、晋阳古城遗址、蒲州故城和蒲津渡遗址
4、内蒙古:辽上京遗址、元上都遗址、辽陵及泰陵邑、居延遗址
5、黑龙江: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会宁府遗址
6、吉 林:渤海中京城遗址、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含辽宁桓仁五女山山城)
7、辽 宁:牛河梁遗址、姜女石遗址(含河北北北戴河秦行宫遗址)、凤凰山城
8、江 苏:扬州城遗址、鸿山墓地
9、福 建:万寿岩遗址、屈斗宫德化窑遗址、崇安汉城
10、江 西:吴城遗址、湖田窑遗址、景德镇御窑遗址
11、安 徽:尉迟寺遗址、凌家滩遗址
12、浙 江:良渚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大窑龙泉窑遗址、临安城遗址、河姆渡遗址
13、山 东:临淄齐国故城、两城镇遗址、城子崖遗址、桐林遗址、大辛庄遗址、曲阜鲁国故城
14、河 南: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汉魏洛阳故城、隋唐洛阳城遗址、殷墟遗址、郑韩故城、古城寨城址、北阳平遗址群、郑州商代遗址、黄冶三彩窑址、宋陵、清凉寺汝官窑遗址、邙山陵墓群、三杨庄遗址
15、湖 北:石家河遗址、楚纪南故城、盘龙城遗址、京山屈家岭遗址、龙湾遗址
16、湖 南:城头山遗址、里耶遗址、铜官窑遗址
17、广 东:南越国宫署遗址
18、广 西:靖江王府及王陵、合浦汉墓群
19、四 川: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邛窑
20、云 南:太和城遗址、石寨山古墓葬
21、西 藏:古格王国遗址、藏王墓
22、陕 西:丰镐遗址、秦咸阳城遗址、周原遗址、阿房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隋唐长安城遗址、大明宫遗址、秦始皇陵、姜寨遗址、秦雍城遗址、周公庙遗址、西汉帝陵、唐代帝陵、统万城遗址、栎阳城遗址
23、甘 肃:大地湾遗址、许三湾城及墓葬群
24、宁 夏:西夏陵、水洞沟遗址
25、青 海:喇家遗址、热水吐善墓群
26、新 疆:丝绸之路新疆段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1、长 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2、大运河(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
3、秦直道(内蒙古、陕西、甘肃)
大遗址保护的历程
简介: 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指出:“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在我国已公布的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和古墓葬总数为710处,符合大遗址标注的共583处,其中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近200处;在7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属于大遗址的有近2000处。
“大遗址”始见于1997年的《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这份由国务院印发的《通知》第一次使用了“大型古文化遗址”的提法。大遗址的保护每一项活动都是“国家行动”。国家文物局在对各类遗址保护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启动了对较大规模、承载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作为我国五千年灿烂文明史的典型例证、在中国古代史上具备突出价值的大型古代文化遗址的重点保护工作,至此中国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拉开序幕。“十一五”期间,我国有100个大遗址项目进入文化发展规划,以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新疆段和西安片区、洛阳片区三线两片等形成大遗址保护的核心区。遗址区是一个新名词,尚未有明确概念或界定。遗址区名称首次正式出现是在2007年11月西安市关于唐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规划方案中。
国外的遗址保护
1964年,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ICOM)在威尼斯召开会议,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亦《威尼斯宪章》。从此,对城市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成为世界性的潮流,文物保护的对象从历史性建筑物扩展到“包含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意义的发展或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威尼斯宪章》要求,“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
法国的文物工作者在对遗址保护的探索中,认识到仅仅保护历史建筑只能将保护停留在孤立、静止、消极的状态。应该把历史建筑周边和周边的自然景观地结合起来,把山峰、森林、溪水瀑布等自然景观和城市建筑景观都被纳入了保护范围,巴黎城区内的三月广场和埃菲尔铁塔周边区域都成为列级保护的对象,而“巴黎之所以是巴黎,里昂之所以里昂”的历史街区,也被整片保护起来,保护区内居民有关居住、就业、服务和交通等日常生活的场景也得到了保护。在意大利的老城区都被划为历史保护区,并制定专门的保护政策,新城区则通过城墙、绿化带和河流与老城区分割开来。在德国的明斯特和法兰克福,都把城墙遗址建成公共绿地,以树木花卉进行植物造景,其间布置了良好的步行道,人们可以在这里娱乐或休息。日本则启动了对历史公园的建设,许多遗址在考古发掘完成后,都建成了规模不同、风貌协调、特色各异的历史公园,然后面对公众开放。
199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成立了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CIIC),标志着“文化线路”作为新兴遗产形式被国际文保界所认同。2003年,CIIC将“文化线路”定义为:“是一种陆地道路、水道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代表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一定时间内国家、地区内部或国家、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不断的交流。”线性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由“文化线路”衍生并拓展而来,是近年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门词汇。在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桑地亚哥朝圣路(西班牙)、米迪运河(法国)、阿姆斯特丹防御战线(荷兰)、塞默林铁路(奥地利)、大吉岭铁路(印度)、乳香之路(阿曼)、印加之路(南美洲)都是典型的线性文化遗产。马耳他规定的各种类型的保护区,包括被登录的历史建筑和遗迹,设立保护区的原则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空间及单体遗迹、建筑、遗址或景观风貌特色。埃及规定,该地区内的任何一块土地,如经文物局核实,其内没有文物古迹或被划在经批准的文物古迹整修线区外,根据主管文化事务的部长的建议,经总理批准,可划为非文物古迹区或非文物公益区。
国内的遗址保护
从石器时代的良渚遗址、牛河梁遗址、姜寨遗址……到夏商时代的二里头遗址、殷墟遗址……再到曲阜鲁国故城、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太和城遗址、辽上京遗址、西夏陵、南宋临安城遗址、景德镇御窑遗址、圆明园遗址等100个沉甸甸的名字构成了大遗址保护项目库的首批名录。
尽管大遗址作为学术名词,进入公共传播领域时间不长,但是,良渚、牛河梁、二里头这些大遗址的发现、发掘和保护,重新书写和阐释了中华文明的历史;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这些中华大地上人类活动的重要遗址、遗迹,不仅应被每一个华夏子孙所熟知,同样也是世界人类文化历史的骄傲。有些大遗址的名字已经为人们所耳熟能详,得到广泛的宣传、科学的保护;但有些却非常陌生,就连生活在其上的居民也不知道它们真实的面貌,这是我国大遗址的现状。其实对遗址的保护很早就开始了,武王伐商后立杞、宋等国就是恢复对它们先祖的祭祀,就要保护的意味。公元前195年,刘邦下令对秦始皇陵妥为保护,安排20户人家住在秦始皇陵附近,作为守陵人看管秦始皇陵。此后,各朝各代的统治者对前代帝王陵墓也都保护,但重点是各代的皇帝陵园,而都城等其他遗址保护较少。
早在1983年,北京就建成了中国第一个遗址公园——圆明园遗址公园。1985年,北京大兴又建成团河行官遗址公园。
1997年国务院提出要加强大遗址的保护。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江泽民、朱镕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交河古城、三星堆遗址、西夏王陵、赤峰辽墓群等大遗址的保护做出过重要指示。
2002年11月国家文物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提交了《“大遗址”保护“十五”计划》,根据我国大遗址的保护现状和实际情况,开始了50处大遗址保护的重点实验项目。
自2005年我国设立了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以来,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的总体规划》,将100处重点大遗址列入保护项目库。《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确定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行业规则和评价标准;并对文物保护法律相关条款做了专业阐述,对保护程序、原则、工程等做了规定,这符合国际原则,又符合我国文物保护法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大遗址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和专业的依据。
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形成的《西安宣言》,呼吁世界各国深入认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范围扩大至遗产周边环境以及环境所包含的一切历史、社会、精神、习俗、经济和文化的活动。这一新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反映了国内外学者对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由单纯注重遗产本体保护,延伸到与遗产有相关联系的空间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
2007年6月由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举办的“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城市规划国际论坛”形成了《城市文化北京宣言》。其肯定了《雅典宪章(1933)》《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马丘比丘宪章(1977)》《文化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2005)》等对城市的发展和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强调文化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内涵。同年还召开了大遗址保护洛阳现场会、无锡现场会等。
2008年10月,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共同主办了“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来自西安、洛阳、杭州、成都等大遗址重点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论坛,围绕“做好大遗址保护,推进城市和谐发展”为主题发表了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与会城市领导代表政府在《西安共识》中庄严承诺“我们不但承担着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职责,更肩负着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重任”。
2009年的《良渚共识》中重点探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在我国现阶段大遗址保护中的推广价值,以及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同年的洛阳高峰论坛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
2009年底,国家文物局颁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大遗址保护由部门行为向上升为一种国家战略进行尝试。
2010年6月12日我国的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发表《保护发展文化遗产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文章对保护文化遗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做好文化遗产事业的指导方针。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本法将在6月1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大遗址保护又走上了新的阶段。
201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先后与湖北、陕西、甘肃、四川等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大遗址片区的协议,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大遗址保护工作模式,相信随着实践工作推动深入,大遗址保护能通过吸收更多部门和人员的智慧,以更大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解决前进中的更多问题。在“十二五”结束之年,将形成五片(西安片区、洛阳片区、荆州片区、成都片区、曲阜片区)、四线(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一圈(边疆和海疆)为重点、150处重要大遗址为支撑的我国大遗址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