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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部署物联网“新基建”三年行动(全文)

时间:2021-10-08 19:58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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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部署物联网“新基建”三年行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10月8日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元,...

八部门部署物联网“新基建”三年行动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10月8日

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元,能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共同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了以上目标。

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进入加速道,物联网作为“十四五”期间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任务。

具体来看,近年来,物联网跨界融合和示范应用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自2013年以来我国物联网行业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从2013年4896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5万亿元,物联网相关企业约有42.23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85%,形成了庞大的企业群体。

“十四五”时期是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未来三年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立了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推进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并提出了实施行动计划的总体行动目标和具体任务要求。

定义物联网的新基建属性 难点问题待突破

物联网是以感知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人、机、物的泛在连接,提供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服务的基础设施。2020年4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就新型基础设施给出说法,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被纳入信息基础设施当中,成为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能力源泉。

同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将物联网纳入7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并对物联网接入能力、重点领域应用等作出部署。

“十三五”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政策指引,印发《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引导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落地和产业发展。二是启动基地建设,推动杭州、无锡、重庆、福州、鹰潭等5个物联网示范基地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加速应用落地,2018-2020年连续三年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产业带动性、可规模化应用的创新示范项目,推动优秀成果推广应用。

“十三五”期间,我国物联网产业总体规模、骨干企业数、标准制定数量等指标全部达到规划预期目标,物联网应用部署范围和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尽管如此,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持续推进解决的问题。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技术创新积累不足,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新型短距离通信、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仍需加大攻关力度。

二是产业生态不够健全。我国物联网企业竞争力不高,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的领军企业较少,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流协作程度低。

三是规模化应用不足。现有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小、零散化,广覆盖大连接的物联网商业化应用场景挖掘不够,应用部署成本较高。四是支撑体系难以满足产业发展需要。标准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不强,物联网安全问题仍然严峻,相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足。

专家认为,解决上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汇聚合力,协同推进物联网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应用推广和安全等工作。

明确行动目标,实现数字化转型

近年来,物联网跨界融合和示范应用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自2013年以来我国物联网行业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从2013年4896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5万亿元,物联网相关企业约有42.23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85%,形成了庞大的企业群体。

对此,《行动计划》提出了四大行动12项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融合创新,构建协同创新机制。
二是开展产业生态培育行动,聚焦培育多元化主体,加强产业聚集发展。
三是开展融合应用创新行动,聚焦社会治理、行业应用和民生消费三大应用领域,持续丰富多场景应用。
四是开展支撑体系优化行动,聚焦完善网络部署、标准体系、公共服务、安全保障,完善发展环境。

同时,《行动计划》以专栏形式列出了各项任务落实的具体指引。为保障四大行动落地实施,《行动计划》明确了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健全统计和评估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行业应用驱动,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

《三年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为目标,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

行业应用是物联网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物联网为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从物理世界到数字世界映射的基础支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化部署需要与千行百业紧密结合。

《行动计划》综合考虑各领域对物联网需求的紧迫性、发展基础和经济效益等重要因素,按照“分业施策、有序推进”的原则,在社会治理、行业应用、民生消费三大领域重点推进12个行业的物联网部署。

一是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市政、乡村、交通、能源、公共卫生等应用场景,提升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二是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进物联网与农业、制造业、建造业、生态环保、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三是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家居、健康等领域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丰富数字生活体验。

多方合力支撑,物联网标准建设和落地实施

完善的产业生态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行动计划》着力从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加强产业集聚发展两方面壮大物联网产业生态。以多元化市场主体引领生态建设,分类培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物联网运营服务商,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以产业聚集构建创新生态,加强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持续跟踪评价现有示范基地建设效果,高水平培育新的物联网示范基地,进一步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标准是物联网发展的基础。《行动计划》从标准体系建设与关键标准制定方面推动物联网标准化工作,依托全国信标委及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进一步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计划三年内组织国内产学研力量加快制修订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贡献度。

安全是物联网发展的前提。《行动计划》提出依托科研机构与联盟协会,从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建设面向物联网密码应用检测平台以及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物联网安心产品”等方面发力,提升物联网安全技术应用水平和安全公共服务能力。

物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万物互联需要技术创新、市场应用模式和服务理念的创新,更需要政策的引领与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的推出,无疑是为正在蓬勃兴起和全面发展的物联网产业注入了“强心剂”,针对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直面应对,给行业提出了战略定位和顶层设计,也对今后精准施策指明了方向。我们坚信在政策的指引下,下放到市场,融合企业人才的共同努力,物联网必将迎来美好的春天。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中文名: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党委网信办、科技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农业农村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兵团卫生健康委、能源局,各中央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推进全面感知、泛在连接、安全可信的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技术创新,壮大产业生态,深化重点领域应用,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聚焦重点,精准突破。聚焦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技术的有效供给;聚焦发展基础好、转型意愿强的重点行业和地区,加快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部署,提高物联网应用水平。需求牵引,强化赋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进物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以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智能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统筹协同,汇聚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投资布局中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中的创新主体作用,形成技术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产业合力。自主创新,安全可靠。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加强物联网技术、网络、终端、应用等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升安全可靠运行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三)行动目标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创新能力有所突破。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新型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物联网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取得产业化突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能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物联网产业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高价值发展。
  ——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家居等重点领域,加快部署感知终端、网络和平台,形成一批基于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具有大规模推广价值的行业解决方案,有力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IPv6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
  ——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面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贯通“云、网、端”,围绕信息感知、信息传输、信息处理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体系化部署创新链。实施“揭榜挂帅”制度,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突破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关键共性技术,补齐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等产业短板,进一步提升高性能、通用化的物联网感知终端供给能力。

2.推动技术融合创新。面向“5G+物联网”,充分利用5G网络的高可靠、低时延、大连接特点,丰富通信技术供给,拓展物联网应用场景;面向“大数据+物联网”,实现数据高效协同处理,深度挖掘物理世界数据价值;面向“人工智能+物联网”,建立“感知终端+平台+场景”的智能化服务;面向“区块链+物联网”,建立感知终端的信用体系,保障数据确权和价值流通。

  3.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鼓励地方联合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一批物联网技术孵化创新中心,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工程化应用。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探索“专利+标准+开源社区”发展模式,激发创新活力。依托基金会、开源社区,聚集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共同打造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协同创新生态。

(二)产业生态培育行动

4.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技术领先、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深化产学研联合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高效配置,推动感知终端、平台、网络设施的规模化部署。培育一批物联网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面向特定场景和细分领域,成为先进技术产品和适用性解决方案供应方。培育一批物联网运营服务商,开展方案设计、集成实施、网络运维、经营管理、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等服务。

5.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好、应用示范效果突出的地区建设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持续发挥现有示范基地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做好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的先行先试,优化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配置。

(三)融合应用发展行动

6.社会治理领域。推动交通、能源、市政、卫生健康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将感知终端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打造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搭建综合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充分挖掘多源异构数据价值,推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7.行业应用领域。以农业、制造业、建筑业、生态环境、文旅等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驱动力,加快数据采集终端、表计、控制器等感知终端应用部署,支持运用新型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和行业专网,建设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追溯、状态预警、标识解析等服务的平台,打造一批与行业适配度高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标杆。

8.民生消费领域。推动感知终端和智能产品在家庭、楼宇、社区的应用部署。打造异构产品互联、集中控制的智慧家庭,建设低碳环保、安全舒适的智慧楼宇和新型社区。鼓励物联网企业与运动器械制造商、康复辅具生产商、养老机构、运动场馆等跨界合作,加快推动可穿戴设备、智能医疗健康产品、智能体育装备等应用普及。

(四)支撑体系优化行动

9.推进IPv6规模应用。完善物联网终端入网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明确IPv6网络接入要求。推进面向公众网络的物联网平台、终端、网关设备等进行IPv6升级改造和使用,推动新产品默认支持并开启IPv6功能。引导和鼓励企业面向行业应用采用基于IPv6的应用解决方案,推广支持IPv6的物联网终端和模组的应用。

10.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建立物联网全产业链标准图谱,加快新技术产品、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应用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团体标准先行先试。持续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工作,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贡献度。加强重点标准的实施和评估。

11.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创新工作思维理念,提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投融资等服务能力。搭建技术与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技术验证、测试认证、产品质量分级和系统评价等服务。引导地方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共同建立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开放科研仪器、检测设备、研发能力等资源。

12.强化安全支撑保障。加快围绕感知、接入、传输、数据、应用等安全技术的研究。加快物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分析和应对处置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感知终端、网络、数据及系统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物联网卡安全管理,推动形成售前风险评估、售时分类登记、售后使用监测的物联网卡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快物联网领域商用密码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建设面向物联网领域的密码应用检测平台,提升物联网领域商用密码安全性和应用水平。强化物联网应用场景与频谱资源使用的适配性,保障物联网频率使用安全。依托联盟协会,开展物联网基础安全“百企千款”产品培育计划,建设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安全能力评估,打造“物联网安心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发挥物联网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需求对接、资源共享。

(二)健全统计和评估机制。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体系,为评估考核行动计划成效提供科学依据。持续加强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质量评价工作,规范“揭榜挂帅”等重点行动的过程管理和第三方评估。

(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和引导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大物联网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补齐人才缺口。鼓励企业与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增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物联网人才供给。推动健全完善物联网人才职业技术技能标准体系。

(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推动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物联网专项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推动解决物联网融资问题。

(五)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合作机制,促进技术研发、产业化推广、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物联网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升国际化发展层次。

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未来三年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共同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