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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

时间:2021-09-30 16:11 来源: 编辑:admin

核心提示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是在电子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层面上,以用户为主体,联合科教、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各方面的代表组成的,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是一个...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是在电子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层面上,以用户为主体,联合科教、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各方面的代表组成的,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是一个自律性和公益性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
中文名: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性质:国家一级社团组织
服务对象:计算机用户
协会地址:海淀区万寿路27号2504室
主管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宗旨

建设宗旨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宗旨是:为广大用户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的正当权益,加强用户之间、用户与厂商之间、用户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效率;沟通国内外计算机技术、产品、应用的信息,促进计算机应用成果的推广;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发展计算机应用事业的建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发展计算机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办会原则,促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部门当好参谋和助手。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英文译名是China Computer Use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是CCUA。本协会会徽为在圆形地球中间标以CCUA四个字母,在四个字母下面冠以“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字样。
第二条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是由广大计算机用户为主体,吸收计算机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等部门的代表和个人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的、具有公益性、学术性、联合性、非营利性和自律性的全国社团组织,是中国发展计算机应用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办会原则,维护国家和用户的正当权益,加强用户之间,用户与国内外计算机厂商之间、用户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为广大用户、为制造厂商和政府部门的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技术讲座和展示展览;
(二)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协作、技术培训和维修服务;
(三)组织研究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战略,向政府部门和业界单位提出咨询建议;
(四)组织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用;
(五)组织编辑、出版会刊、会报及相关图书、资料;
(六)举办用户对国内外计算机厂商及其产品的信誉调查、评议和评测;
(七)反映广大用户在计算机应用中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会员排忧解难;
(八)积极参加国家或政府部门有关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系统项目的科学论证、评标工作,并提出建议;
(九)接受委托,承担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项目评估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的评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成果鉴定;
(十)召开行业、机种等专业计算机用户大会;
(十一)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其他活动;
(十二)促进与港、澳、台民间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合作和交流;
(十三)促进民间国际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交流,参与有关的国际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交流活动,积极参加相关的国际组织;
(十四)承办政府部门及其他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申请加入本协会、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办理手续后即可为本协会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凡装备、使用计算机的单位或在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内,从事应用、服务、管理以及科研、教学、开发、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四)单位会员应是中国境内合法企业、事业单位或是依法成立并登记的社会团体;
(五)个人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协会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讨论并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事项,通过重大提案并形成决议;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本协会终止等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需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时,需由本届理事会通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时,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理事会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并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取理事通讯会议形式。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和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审定协会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注销和更名;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审查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的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有较大贡献和较高声誉;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理事长不得兼任其他学会、协会、研究会的理事长(会长);
(八)副理事长兼任其他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副职不得超过两个以上。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为每届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由于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时,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长会议;
(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向理事会推荐秘书长人选;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秘书长在协会理事长领导下工作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征得理事长同意后,报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实行理事长会议制度。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会议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它的成员由本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组成。理事长会议的执行理事长为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现任理事长。理事长会议执行全国理事会的决定,提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建议议题;按照年度经费预算决定具体经费的支出,并向全国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理事长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团体或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同意,并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等有关的事业。

第八章 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在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下属机构。
第四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提名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由理事长聘任。
第四十九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五十条 本协会分支机构的设立、更名、场所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注销,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同意,报民政部办理手续。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1年1月22日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在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成员
协会名誉理事长:吕新奎 陈正清
理事长(法人代表):洪京一
副理事长: 蔡 阳 慈林林 段洣毅 郭瑞明 郭作玉
华平澜 孔祥清  林宁(女) 刘九如 罗方述
毛 昕 宁家骏 彭艳祥 石治平 王继业
王云生 王智玉 吴建中 吴幼毅 肖殷洪
徐富春 许剑毅  姚琴(女) 杨文彬 叶 路
张艳(女) 张广沛 张云卿 赵进延 赵锡铭
秘书长:唐群(女)
资深副理事长: 蔡金荣  陈倚(女) 戴维镛 房贺祥 冯国治
何玉舟 李正男 李中浩 刘彦明 苗玉峰
潘显灿 漆永新 曲凤山 荣兴全 盛智龙
施雨农 石俊岭 王寿根 王正中 徐铁夫
张 科 周全胜


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
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简称电信协会,英文缩写EIT(Association Of Electronic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成立于1985年秋,是四川轻化工大学校团委和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指导下的学生社团。数年后的今天它已经成为四川轻化工大学校最大的技术性学生社团之一,并多次被评为A级社团,十佳社团。
中文名: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
外文名:Association Of Electronic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协会宗旨:服务大众、锻炼自我
现任会长:第35届 蒋卓
成立时间:1985年秋

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简称电信协会
在管理方面,各学校、学院领导对协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帮助。在技术方面,自电学院实验中心、人工智能实验室、教研室各领导、老师为协会指点迷津,传授前沿科技知识以及对协会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协会宗旨:服务大众、锻炼自我;不懈追求、共同奋斗!

组织机构
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学术委员会
理事会:智能控制研究部、电源电能研究部、计算机技术部、网络工作部、组织部、办公室、企划宣传部、外联部

主要成绩
协会会员获奖科技作品100余件,发表科技论文30余篇。协会干部、会员曾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三等奖;“ITAT”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四川省团体一等奖、全国二等奖;获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1200余人次。

协会平台
于2012年,经学院相关领导同意,由第27届常务理事会修改了协会的发展方向,调整了协会的部门构建,使协会更有专业性质。

技术实践平台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全国信息应用水平大赛、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

社会科学平台
挑战杯、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基金项目、暑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周末村官。

协会会庆
会庆是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最大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会庆的意义,一方面旨在庆贺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的诞生、总结年度工作、指出下年工作方向,另一方面,会员通过形式多样的表演,展现自己的才能,充实日常文化生活。借助这样一个平台,促进协会内部交流与资源信息的分享。对外,通过精心策划的会庆活动,扩大协会影响,提升协会知名度,不断发展壮大协会队伍,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气氛。四川轻化工大学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会庆定期在每年的12月份举办,根据协会的情况举办相应主题的会庆活动,同时邀请学校、学院领导、老师以及往届协会成员和各兄弟社团,各院学生会等参加。

义务维修活动
义务维修活动(包括校外社区维修、上门维修)最能体现协会服务大众,锻炼自我的本质,是全校最受欢迎的活动之一,也是协会最传统的活动之一。主要维修的物品有听力耳机、音响、手机、电视机、电磁炉、电饭煲、DVD/VCD、电吹风、收音机、台灯等各种常用电器及电脑除尘、电脑系统优化/杀毒、网络异常。伴随四川轻化工大学社团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电子与信息技术协会义务维修也进入了社区中,帮助社区居民进行家电维修并宣传家电维护及日常节能的常识,方便社区居民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电子设计制作比赛
电子设计制作比赛可谓是表现协会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项目。电子设计制作比赛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设计制作比赛,例如电子DIY实践、功放设计制作比赛、直流电源制作比赛、废旧元件趣味焊接竞赛、智能车竞赛。等独具特色的实践比赛类活动。以电子技术为主题展开的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对电子制作的兴趣,同样也增强了他们继续往下学习的信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新基金是为了进一步浓厚学生创新活动氛围,激励广大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自觉开展的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学术科研能力,培育创新意识,锻炼创业精神。自2012年起协会负责四川轻化工大学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的创新基金的组织申报、管理、验收答辩等工作。

暑期社会实践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为在校大学生接触社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通过实地的调查,切身了解当地具体情况,分析问题实质,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在实践中不但可以锻炼队员的团结协作能力更能提高队员的自主探索能力。

黄岭电子培训班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2012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四川轻化工大学组委会组织建立黄岭电子培训班,至今历经4届,其成员来自黄岭校区各个学院,电信协会一直协助电赛指导老师从事管理和培训工作,每周定时免费开展培训课,培养了一大批电子爱好者,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真正履行了“服务大众,锻炼自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