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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3-27 06:46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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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来源:法治日报 3月26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2020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

司法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法治日报 3月26日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2020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部长唐一军同志带领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后,司法部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承担起草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重要法治规划纲要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文件过程中,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部领导班子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部长唐一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情况书面调研,全面总结纲要实施五年来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形成经验,为统筹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基础上,2020年继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由省部级领导带队对内蒙古、黑龙江等8个省份进行实地督察,深入32个市州、68个县区,与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人员个别谈话589人次,访谈律师、民营企业家、群众1073人次,发现并推动整改各类问题,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成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命名工作,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示范地区和项目宣传交流活动,在《法治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专栏,集中展播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的成绩和经验。

  大力开展法治培训和表彰激励。在2020年度培训班计划中设置“法治建设”专题,在网络培训平台开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专题,上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解读》等专业课程,累计培训4万余人次。加强表彰激励,评选出1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300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开展涉外法治战略布局相关工作。推动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抓紧制定修改重要、急需领域的涉外法律法规;做好重要条约审核工作,完成国际条约协定审核项目20件;加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涉外律师、公证、仲裁机构的国际化水平,持续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司法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依法防控。研究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参与防控政策举措的研究制定,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推动及时处理疫情防控中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过度执法等问题。

  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统筹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编写发布法律服务指导案例。组建3300个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咨询70万人次,集中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编写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和法律法规汇编,重点向全国5亿多手机用户发送依法防控疫情的公益宣传短信。针对哄抬物价、破坏防疫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连续发布300多篇典型案例。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2019年试点以来,18个地区和部门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60多个方面,共2000多项,切实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了营商环境。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在全国部署推广。

  三、坚持提质增效,做好行政立法工作

  2020年,司法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审查项目48件,包括法律类项目15件、行政法规类项目25件和法律法规类办件8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成印花税法草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完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等审查工作;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成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审查工作;围绕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国防法(修订)草案等审查工作。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项清理和调整适用工作。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揽子修改22部、废止1部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揽子修改7部、废止10部行政法规;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审查完成国务院关于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的批复。围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调法调规决定出台。

  建立并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库。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核校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目录和标准文本,向社会公开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公共产品。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共接收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071件,依法逐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处理。成立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一年来,司法部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发力,夯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实现“三项制度”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推动实施全国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式样,明确行政执法证件的样式标准、制发机关、工作职责、编号规则等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确定第一批行政裁决示范点的通知》,建立行政裁决重点领域部门的示范建设联系机制。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清理工作,推动印发《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清单》(第二批)。

  五、坚持公正高效,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2020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1万件。司法部全年共审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693件,审结部机关行政复议案件213件。司法部机关全年应诉案件142件,无一起败诉。

  严格依法办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726份,办结的立案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6万件,直接纠错率为14.6%。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为11.8%;国务院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纠错率为19.2%。司法部机关行政复议纠错率为42.96%。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通过建立台账、调研督导、召开专题视频推进会等方式全力推动改革方案落实落地。截至2020年年底,天津、内蒙古、浙江、山东、河南、广西、海南7个省区市已印发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贵州、陕西9个省已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或依法治省办审议。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

  统筹推进调解工作。发布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和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8万个,人民调解员320.9万名,全年排查矛盾纠纷470.9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19.6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为民工作。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律师调解工作室达到8600多个,列入调解名册的律所9500多家,律师调解员4.9万多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国共有236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达59.1万件。从全国选派74名优秀律师到西藏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

  完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动印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深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稳步推进,2020年新核准备案合作制公证机构17家。全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印发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改革意见,出台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执业分类规定,建立完善干涉司法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管理制度等。推进中国仲裁协会筹建,完善行政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命名第三批47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促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作用。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全年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7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175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余万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共54.5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近30万人参加主观题考试,全年共授予12.9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制定出台《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推进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七、坚持规范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司法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南、目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件信息公开案例被编入《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选编》。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08件,提交复议答复意见、诉讼答辩意见50份。探索形成司法部部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及动态更新的工作模式,率先实现集中统一公开。

  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104件人大议案、40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继续做好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通过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收集社情民意,对司法行政业务评价数据进行排名,对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厅局和相关省份。开通“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截至11月底,平台共收到批评建议783件,均按规定予以分类处理。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与新业态新模式相关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空白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省市县乡全覆盖还没有实现;部分地方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度不够,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有待强化,信息化水平还需要提升;等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司法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推动出台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加强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发展,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