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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二、三号

时间:2023-03-13 18:28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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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3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女,白族)、秦刚为国务委员;


任命吴政隆(兼)为国务院秘书长;


任命秦刚(兼)为外交部部长;


任命李尚福(兼)为国防部部长;


任命郑栅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怀进鹏为教育部部长;


任命王志刚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任命金壮龙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任命潘岳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小洪(兼)为公安部部长;


任命陈一新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任命唐登杰为民政部部长;


任命贺荣(女)为司法部部长;


任命刘昆为财政部部长;


任命王晓萍(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任命王广华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任命黄润秋为生态环境部部长;


任命倪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任命李小鹏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任命李国英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唐仁健为农业农村部部长;


任命王文涛为商务部部长;


任命胡和平为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任命马晓伟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裴金佳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


任命王祥喜为应急管理部部长;


任命易纲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命侯凯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