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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2-09-04 21:33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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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日期:2022-09-0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管科学研究院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社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

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2-09-0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中管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社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的二十大”)将于近期在北京举行。为保障党的二十大顺利举办,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就党的二十大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告》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寄递物品安全检查。邮政快递企业(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邮政快递企业一律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确认人证相符后方可收寄;对于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其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一律不予收寄。邮政快递企业对于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加强身份信息抽检复核。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并作出验视标识,对于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性的物品、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物品,以及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自2022年10月1日0时至党的二十大闭幕之日24时,各地邮政快递企业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一律强化安全检查和消毒处理,对可疑邮件快件按规定报告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等部门;北京地区邮政快递企业对进京邮件快件全面实行投递前“二次安检”,无安检及消毒标识邮件快件一律退返;对寄往安保核心区域的邮件快件,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实行投递前再次安检。经过安全检查和消毒处理的邮件快件要逐一加盖或粘贴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及消毒处理标识,安检及消毒标识应当载明实施安检及消毒的单位和省份。实行寄递物品临时管控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0时至党的二十大闭幕之日24时,严禁收寄和投递寄往北京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穿越机、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机(最大飞行速度50千米/小时以上且最大起飞重量8千克以下),以及相关头戴式显示器、图传模块、飞控模块等关键零配件。

《通告》强调,社会公众应当遵守党的二十大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交寄邮件快件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并配合邮政快递企业做好收寄验视工作,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物品。寄件人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交寄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邮政快递企业发现寄件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通告》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各级邮政管理、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通告要求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邮政快递企业未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未严格进行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查验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寄件人违反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邮政快递企业要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附:

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原标题: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通告

全力保障建党百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安全

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届时将在北京等地举行系列庆祝活动。6月16日,为保障庆祝活动顺利举办,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检查,社会公众应当遵守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庆祝活动期间寄递渠道安全监管。

《通告》要求,寄递企业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制度,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一律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登记,确认人证相符后方可收寄;对于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一律不予收寄。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并作出验视标识,对于禁止寄递、不能确认安全性、寄件人拒绝验视,以及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6月21日至庆祝活动结束,各地寄递企业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必须经过X光机安检,并逐一加盖或粘贴过机安检标识,安检标识应当载明安检单位和安检省份。北京寄递企业对各地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全面实行投递前“二次安检”,对北京市同城邮件快件落实投递前过机安检,无安检标识邮件快件一律退返,不得投递。实行寄递物品临时管控措施,6月21日至庆祝活动结束,严禁收寄和投递寄往北京的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日起至7月15日,严禁收寄和投递寄往京津冀等地的穿越机、具备超视距飞行能力的航空模型、轻小型无人机,以及相关头戴式显示器、图传模块、飞控模块等关键零配件。在北京以外同步举办相关庆祝活动地区的寄递企业,要参照北京地区相关做法,实施邮件快件投递前“二次安检”。

《通告》指出,社会公众应当遵守庆祝活动期间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交寄邮件快件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并配合寄递企业做好收寄验视工作,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物品。寄件人违反国家规定,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物品,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交寄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寄递企业发现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通告》强调,各级邮政管理、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和《通告》要求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寄递企业未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制度、未严格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未严格进行寄件人身份和寄递物品查验登记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邮政法、反恐怖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寄件人违反寄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寄递企业要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

中共中央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而举办的活动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是中共中央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而举办的活动。

202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就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主要包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行庆祝大会、开展“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举办大型主题展览、举办文艺演出、召开理论研讨会和座谈会、创作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和出版物、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八项内容。

2021年7月13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总结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行概括评价:庆祝活动盛大庄严、气势恢宏,礼序乾坤、乐和天地。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

主办机构:中共中央

主要包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行庆祝大会、开展“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举办大型主题展览、举办文艺演出等。

新闻发布

202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就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胡和平介绍相关情况。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晓晖,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介绍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活动安排

根据党中央批准的方案,庆祝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总的要求是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二是举行庆祝大会。将以中共中央名义,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发表重要讲话。

三是开展“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将以中共中央名义,向为党作出杰出贡献、创造宝贵精神财富的党员授予“七一勋章”,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发证书,颁授勋章。还将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向健在的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此外,还将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的家属等活动。

四是举办大型主题展览。将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型主题展览,全面、系统、生动、立体地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五是举办文艺演出。将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代表、基层党员和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来观看。

六是召开理论研讨会和座谈会。中央宣传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理论研讨会;中央组织部将召开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代表庆祝建党100周年座谈会,还要召开老党员老干部座谈会和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研讨会;中央统战部将商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和全国工商联,召开各界人士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

七是创作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和出版物。将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及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制作播出大型文献专题片和专题节目。创作推出一批具有较高思想艺术水平的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等各类优秀文艺作品。推出一批重点党史著作和理论文章,编写推出《中国共产党的100年》等重点出版物。此外,还将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发行纪念邮票、纪念封和纪念币。

八是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特别是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党史重要事件、重要活动和重要遗址旧址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活动标识

2021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标识由党徽、数字“100”“1921”“2021”和56根光芒线组成,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艰苦奋斗的百年光辉历程。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范围

1.用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

2.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3.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标识

领导小组

庆祝活动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名单,共8人,分别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张又侠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

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

报道称,庆祝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机构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解放军军乐团、仪仗队、飞行梯队、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合唱团、演职人员、安保一线执勤人员、志愿者、服务保障人员、媒体记者代表等参加活动。

活动影响

2021年7月13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总结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庆祝活动筹办工作各方面代表,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问候,对他们的辛勤工作和优异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勉励大家奋发进取、再创佳绩。

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行概括评价:庆祝活动盛大庄严、气势恢宏,礼序乾坤、乐和天地,充分体现了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办出了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风采,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的作用,完全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