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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0-27 19:19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毛选”是一部宏大的著作,是教员的智慧、思想、经验结晶。读毛选,我并不是买一部回来,立马从头读到...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0-27 19:19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毛选”是一部宏大的著作,是教员的智慧、思想、经验结晶。
读毛选,我并不是买一部回来,立马从头读到尾,这样肯定读不透的,就像看小说一样,从头看到尾,合上书本,除了记住了触动你的故事情节,什么也不知道。这就需要一点框架思维。
道德经:“曲则全,枉则直”。要想全,就要先曲,曲则全之,走迂回路线。
列宁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列宁全集>第38卷,第 411页)。
《毛选》之“论持久战”说:事物是往返曲折的,不是径情直遂的,战争也是一样,只有形式主义者想不通这个道理。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即要对前途充满光明,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就是说我们要最大限度的吸收毛选的思想,就要走曲折的路线。
什么叫迂回路线?先学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教员的思想结构,学习他分析问题的逻辑、了解近代历史等基础知识。这些问题弄通透了,再一次把毛选拿起来,就能吸收到更大的部分,知道他的内容怎么来?怎么分析出来;? 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来运用于实践的?
如:教员分析抗日战争之“论持久战”原来用的矛盾分析法,矛盾论其实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结合了中国革命战争的经验,把经验总结浓缩成哲学理论。
他的战略战术的内容,是吸收了“孙子兵法”和“战争论”的内容,结合了马哲的辩证分析,结合的了中国的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达到融合贯通,灵活运用。
再持久战中,对中日的民族特点,如力量强弱,从军力、经济力、政治力来分析,这是日本的强项,中国的弱项。再从中日两国的特点看,中国地大、物博、人多、兵多;日本地小、物资有限、兵少,这是中国的强项对日本的弱项。再从国际形式看,日本是法西斯式的帝国主义,中国是半殖民半封建的国家,日本的战争是野蛮的、掠夺的,总体看他的战争是退步的,在国际上是寡助的;中国为着人民的解放, 为着和平而战,虽然中国弱,但是中国的战争是进步的,在国际上是多助的。从而也说明,日本的战争是非正义的,中国战争是正义的。从军力的力量来源上看,中国的红军有人民的援助,这就获得了最大的力量来源,
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是如何统一战线,团结全国人民一致抗日的问题。而日本的战争是帝国主义的,是为着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而发动的战争,是得不到日本人民的支持的,所以他们的战争没有人民力量的支持,是没有中国这种强大的团结力量和凝聚力的。......
当然不止这些,教员分析的非常全面透彻。
从而得出一个结论:中国战胜日本是有可能的,而且随着客观条件的具备和变化,中日之间的这种优劣会互相转化,互移其位,最终胜利是中国,日本必败。但是中日之间的力量差距就决定了,这场抗战只能是:持久战!如果战略失误、指挥不当、战术不对,这场抗战中国很有可能失败,但因为中国的战争是进步的,日本的战争是退步的,所以最终胜利一定是中国的。
这就叫:实事求是。
这种分析中日战争持久战的过程,就用了矛盾分析法,也叫:唯物辩证法的分析法。
把中日双方的各方面的矛盾统一分析,而且还要放在国际大环境,各种特殊情况中加以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把各种可能性考虑进去。这就叫辩证唯物的看问题,用的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什么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规律?
1. 对立统一
2. 质量互变
3. 否定之否定
一、什么是对立统一?
以后说矛盾论,就知道说的是对立统一。
关于矛盾有个典故:有个卖盾和矛的楚国人,夸他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穿不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有人问他:“用您的矛来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便答不上话来了。刺不破的盾和什么都刺得破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
这个典故说的就是矛盾的对立性,矛盾本身是不可调和的,但是这种互相对立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又是统一的。
那什么是矛盾呢?如:天和地、高和低、强和弱、美和丑、前和后、战争和平都是一对对矛盾,相反而对立。再如:数学中的正数和负数、化学中的化合和分解、物理的作用和反作用、生物学中遗传和变异、电力的正电子和负电子等等,都是成矛盾存在的。
传统文化易经“阴阳”,道德经的“高下相倾,前后相随,音声相和”,说的都是矛盾。
什么是矛盾?也很好理解,只要有一存在(事、物、概念),就一定有它的对立面同时存在,和它相反。自然、社会、思维普遍都是矛盾的存在。
得出一个结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存在。事物就是矛盾,事物的运动就是矛盾斗争,矛盾具有普遍性,贯穿在一切事物的中,贯穿在一切事物从头至尾的过程中。
所以矛盾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世界没有了矛盾,世界不存在,矛盾就是运动,就是生命体,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对立而存在,互相斗争,所以我前面的文章说,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呈矛盾存在的,这是哲学一直发展的内在动力。
既然矛盾是对立存在,为何又说统一呢?虽然矛盾都是对立的,斗争的,这是绝对性的,但是我们说矛盾又是统一的,这说的是相对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双方统一起来。
举例说明:生和死是一矛盾,对于我们整个生命来说,没有生不存在死,没有死也就不存在生,生死本身就是生命,人的生命不是生的状态就是死状态。对于整个生命过程来说,生和死这个矛盾是一个统一体。在这个统一的过程中,生命处在生生不息的转化中,一边生命本身要维持生的状态,一面生命又不得不走向衰亡。就正数和负数而言,他们是对立矛盾的,不可能同时存在,可是就整个数学而言,是不是正数和负数就统一起来了?没有一方的存在,另一方就不存在。没有负数,就没有正数,数学就不可能成立。就数学而言,正、负的矛盾是统一的。没有作用力,就不会有反作用力,就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而言,他们是矛盾对立的,就他们的整体而言,又是统一的。
从哲学上说,力学就是研究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的矛盾和统一的关系问题。
就阴阳而言,他们永远都是相反矛盾的,但是没有了统一的条件,阴阳就不见,就不能成立。“孤阴不生,独阳不长”说的其实就是阴阳统一问题。
对立到底如何统一起来呢?
就像开始说的那个矛盾典故,无所不能的矛和攻无不克的盾两者之间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加入人的这个条件,战争的条件,就统一起来了,我左手使矛,右手使盾,进可攻退可守,这就是矛盾对立统一。战争年代的坦克,既有矛的作用,又有盾的作用,这就是矛盾的统一。
得出个结论:事物是普遍矛盾存在的,对立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
矛盾的统一是相对而言的。说到矛盾对立,就知道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说到统一问题,就知道矛盾的统一是有条件为前提的,相对而言的。同时也是相对存在的,世界上没有矛,就不可能有盾,没有男人就不可能有女人,没有天,地就不可能存在。矛盾能对立存在而转化,前提是它们又是统一的。对立统一就是即对立又统一。对立中有统一,统一中有对立,这就是对立统一规律。
这个问题和阴阳的思想本质上相同的,我们说太极的时候,说的是阴阳的统一,我们说阴阳的时候,指阴阳对立。太极就是阴阳,阴阳就是太极,对立就是统一,统一就是对立,因为无对立就无统一,无统一也就无对立。
如果懂点中国道家的思想,辩证法就能灵活掌握和运用。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是最难理解和学透的,靠的是悟和辩证理解。这是三大规律的核心,可以反复读矛盾论来领会。
二、什么是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是辩证法的第二大规律。《战国策》中有:“积羽沉舟,群轻折轴”。
《荀子》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河”。
《老子》有:“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质量互变规律,但他是以唯心主义为基础的,把绝对精神作为辩证法的的主体,且只集中讲了如何由量变引起质变。马哲把辩证法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础上,作了全面科学的阐述。揭示了事物是由于内部矛盾运动引起发展的。量变是事物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是不彻底的,非性质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突变、飞跃、具有革命性、彻底性。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然后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往复不已,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这个过程就叫做量变质变规律。质,可以理解为性质,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都是因为各自的性质的不同,各有各的质、都有着各自的规定性。量,可以理解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事物量的积累会引起质的变化,质变之后进入新质又会引起新的量变,这个过程反反复复。如:人吃饭,吃一口和吃一碗饭没感觉,当你吃到三碗的时候,就吃饱了,这个吃饭的过程,就是量的积累,第三碗吃下去,就饱了,这就是量变引起了质变,吃饱以后,是不是要进入新的一个阶段。这个过程反反复复,不会是一次吃饱了可以管一年或者一辈子。为什么我们吃饭不是吃一口就饱了,而是吃三碗或者四碗的才能吃饱呢?小孩子为什么吃一点点就饱了?这就引出了一个“度”的问题。
质量互变规律是在一定限度之内进行的,超过这个度,在这个限度之内,量变不会引起质的变化,如刚才说的,一个人吃三碗饭就很饱了,一口饭和三碗饭之间这个限度就叫“度”。
如:水在0—100度之间,温度变化不会引起水的质变,低过0度,水就变成了冰块,超过100度,水就成了水蒸气。这个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明白了质量互变规律,就明白了坚持的意义,我们常说坚持下去,坚持下去就是在做量的积累,当量到了零界点的时候,都会发生质变。没有发生质变,根本的变化,一定是量的积累还不够。很多人的努力付出是在99度水快要开的时候,放弃了,水烧开到99度再坚持一下就开了,可是放弃了,前面的努力就白费了,这就是不懂质变量变的规律,同时他们的变化是有度的限制,没有超过度,就不会出现质的根本性质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是如何引起的呢?
本质上还是事物矛盾对立统一引起的,这才是质量互变发生的本质原因。
所以教员说,这三大规律本质还是一个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所以他在矛盾论中,只说了对立统一规律,
三、什么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即二次否定,否定是自我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否定之否定,是在否定的基础上二次否定,刚好就是一个周期,肯定到否定,就是走向它的反面,再一次否定,又是一个循环,但是要注意的是,第二次否定并不是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和位置重合,应该理解为一个螺旋式的回旋上升过程。
这就是事物的发展规律,总是呈波浪式,螺旋式的上升,而不是直线式的上升,事物的发展前进都是成否定之否定构成螺旋式的循环前进。
之所以能否定之否定的发展,本质上还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引起的。事物肯定的一面,本身就包含着否定的因素,因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肯定就是为了走向否定,就像白天就一定会走向黑夜,这就是第一次否定,走向了肯定的反面。因为否定同样包含着肯定的因素,就像黑夜一定会走向白天,又会经过再一次的否定,就回到了正面,这就是事物发展的一个完整周期。
亦如:从白天到黑夜,第一次否定,从黑夜再走向白天,是第二次否定,完成一个循环,回到正面,进入了第二天。完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从时间上看,第一天进入到第二天,是一个进步的过程的,而不是简单的回到昨天的重复。这样就结束了吗?当然没有,事物反反复复的这样进行,成螺旋式的前进,永无止境。理解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再回去理解道德经“反者道之动”。也会对道德经有更深的体会,只不过道德经说的玄、加入了神秘色彩,只能靠悟,说的比较模糊些。
而辩证法这三大规律总结的比较详细,彻底。可以详细的论证证明,是可以实践推理出结论,都是有根据的。我们只是站在辩证法的角度来说,道德经的智慧在于它的广大无量,而辩证法哲学是具体论证,剖析事物,是找事物内部的根据。在这个层面说,他们没有可比性,各有各的妙用。
对立统一规律是本质,质量互变规律是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过程。
我只是总结了三大规律的基本原理,要想学透,靠几篇文章那是不现实的,还需要我们大量去阅读《矛盾论》、《实践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有黑格尔的著作《逻辑学》,同时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如《六祖坛经》中很多内容,都有辩证法思想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