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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通知(全文

时间:2021-10-20 11:07 来源: 编辑:admin

核心提示

中央网信办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通知》10-18 23:33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近日,中央网信办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

中央网信办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通知》
10-18 23:33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科技管理研究所

近日,中央网信办会同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其中,申报试点分为特色领域试点和综合性试点两类:

特色领域试点的申报主体可以是各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政府事业单位等),涉及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填写和编制完整的申报书。特色领域试点是面向试点工作内容中实体经济、社会治理、 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四个大类16个领域开展的行业性试点。

综合性试点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副省级行政区域人民政府,综合性试点原则上是在地级及副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的跨(多)行业应用,促进本地区区块链技术基础设施集约化、均衡化布局,形成规模化生产级的跨链数据交换支撑能力,推动形成多方协同的区块链产业生态,助力本地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基于区块链的内容审核标准体系(2021版)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标准在基于区块链的内容审核系统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研究建立了基于区块链的内容审核标准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基于区块链的内容审核标准体系(2021版).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3月29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信办发文〔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九部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9月17日

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以下简称“算法”)在加速互联网信息传播、繁荣数字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算法不合理应用也影响了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算法应用,全面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现就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以算法安全可信、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导向,建立健全算法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完善算法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算法自主创新,促进算法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强化科技伦理意识、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发挥算法服务正能量传播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创新技术监管模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算法安全治理机制;坚持风险防控,推进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有效识别高风险类算法,实施精准治理;坚持权益保障,引导算法应用公平公正、透明可释,充分保障网民合法权益;坚持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我国算法创新研究工作,保护算法知识产权,强化自研算法的部署和推广,提升我国算法的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治理机制健全。制定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治理政策法规,算法安全治理的主体权责明确,治理结构高效运行,形成有法可依、多元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
——监管体系完善。创新性地构建形成算法安全风险监测、算法安全评估、科技伦理审查、算法备案管理和涉算法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多维一体的监管体系。
——算法生态规范。算法导向正确、正能量充沛,算法应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算法发展安全可控、自主创新,有效防范算法滥用带来的风险隐患。

二、健全算法安全治理机制

(一)加强算法治理规范。健全算法安全治理政策法规,加快制定算法管理规定,明确算法管理主体、管理范围、管理要求和法律责任等,完善算法安全治理措施,制定标准、指南等配套文件。

(二)优化算法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网民在算法安全治理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科学合理布局治理组织结构,规范运作、相互衔接,打造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算法安全多元共治局面。

(三)强化统筹协同治理。网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广电等部门,建立部门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履行监管职责,共同开展算法安全治理工作。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建立算法安全责任制度和科技伦理审查制度,健全算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对算法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企业应强化责任意识,对算法应用产生的结果负主体责任。

(五)强化行业组织自律。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开展算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逐步组建算法安全治理力量,吸引专业人才队伍,汇聚多方资源投入,承担算法安全治理社会责任,为算法安全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六)倡导网民监督参与。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算法安全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网民间的信息交流和有效沟通。政府积极受理网民举报投诉,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做好结果反馈。

三、构建算法安全监管体系

(七)有效监测算法安全风险。对算法的数据使用、应用场景、影响效果等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感知算法应用带来的网络传播趋势、市场规则变化、网民行为等信息,预警算法应用可能产生的不规范、不公平、不公正等隐患,发现算法应用安全问题。

(八)积极开展算法安全评估。组织建立专业技术评估队伍,深入分析算法机制机理,评估算法设计、部署和使用等应用环节的缺陷和漏洞,研判算法应用产生的意识形态、社会公平、道德伦理等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应对措施。

(九)有序推进算法备案工作。建立算法备案制度,梳理算法备案基本情况,健全算法分级分类体系,明确算法备案范围,有序开展备案工作。积极做好备案指导帮助,主动公布备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持续推进监管模式创新。持续研判算法领域技术发展新形势,推进监管模式与算法技术协同发展,不断完善、升级、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治理举措,防范监管模式落后导致的算法安全风险。

(十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算法安全问题,对算法监测、评估、备案等工作中发现的、以及网民举报并查实的涉算法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

四、促进算法生态规范发展

(十二)树立算法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算法应用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提高正能量传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规范信息分发行为和秩序,推动企业借助算法加强正能量传播,引导算法应用向上向善。

(十三)推动算法公开透明。规范企业算法应用行为,保护网民合理权益,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促进算法公开透明。督促企业及时、合理、有效地公开算法基本原理、优化目标、决策标准等信息,做好算法结果解释,畅通投诉通道,消除社会疑虑,推动算法健康发展。

(十四)鼓励算法创新发展。提升算法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算法研发工作,支持算法与社会、经济各领域深度结合。提高算法自主可控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研算法产品的推广和使用,增强算法核心竞争力。

(十五)防范算法滥用风险。维护网络空间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防止利用算法干扰社会舆论、打压竞争对手、侵害网民权益等行为,防范算法滥用带来意识形态、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
2021年09月15日 15:01来源: 中国网信网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了解资讯、获取知识、娱乐交流的重要途径,成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网站平台日益成为信息内容生产传播的重要渠道,兼具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在坚持正确价值取向、保障网络内容安全、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网站平台健康有序运行,日益重要而迫切。

近年来,网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网站平台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保障信息安全、规范传播秩序、维护良好生态等方面,发挥了主体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网站平台还存在责任认识不充分、角色定位不准确、履职尽责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管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导致违法和不良信息禁而不绝,网络生态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切实提升管网治网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国家利益,统筹规范与发展,以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促进网站平台自我规范管理为着力点,围绕强化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工作主线,引导推动网站平台准确把握责任,明确工作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规则,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二、主要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管互联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互联网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网站平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类网络乱象,着力破解网站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存在的认识偏差、管理失范、能力不足、效果不彰等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网站平台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体现互联网不同领域的规律,准确把握不同产品功能特点,分领域确定重点职责,分平台抓好重点任务,分环节明确工作标准,促进网站平台规范管理、有效履责。

坚持强化监管。加强源头治理、规则治理,注重风险管理、行为管理,增强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强化头部网站平台日常管理。以管理促规范,激发网站平台履职尽责的内生动能。

三、重点任务

(一)把握主体责任内涵。网站平台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确保网上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严防违法信息生产传播,自觉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建设良好网络秩序,全链条覆盖、全口径管理,规范用户网上行为,遏制各类网络乱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健全管理制度机制,准确界定行为边界,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约束,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保障日常运营规范健康。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注重保障用户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完善平台社区规则。制定和完善适合网站平台特点的社区规则,充分体现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充分体现行业管理要求。明确网站平台在内容运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细化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权限、程序,明晰处置原则和操作标准,切实强化网站平台自身行为约束。完善用户行为准则,编制违法和不良信息清单目录,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增强用户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并留存处置用户违规行为记录。严格执行社区规则,不得选择性操作,不得差别化对待,不得超范围处置。

(三)加强账号规范管理。制定账号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账号运行监管,有效规制账号行为。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强化名称、头像等账号信息合规审核,强化公众账号主体资质核验,确保公众账号名称和运营主体业务相匹配。加强账号行为管理,严格分类分级,实现精准管理、重点管理、动态管理。加强对需要关注账号管理,建立目录清单,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规范有序。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建立黑名单账号数据库,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四)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总编辑负责制度,明确总编辑信息内容审核权利责任,建立总编辑全产品、全链条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审核制度,进一步扩大人工审核范围,细化审核标准,完善审核流程,确保审核质量。建立违法违规信息样本库动态更新机制,分级分类设置,定期丰富扩充,提升技术审核效率和质量。健全重点信息多节点召回复核机制,明确重点信息范围、标准、类别等,对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信息,增加审核频次,加大审核力度,科学把握内容,确保信息安全。

(五)提升信息内容质量。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奋发昂扬精神面貌。完善内容生产扶持政策,采取资金、流量等多种支持方式,鼓励引导用户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结合网站平台实际,增加主流媒体信息服务订购数量和比例,优化信息内容生产供给。建立信息内容评价体系,注重遴选优质“自媒体”账号、MCN机构等,丰富网站平台信息来源,保障信息内容健康向上。

(六)规范信息内容传播。强化新闻信息稿源管理,严格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未经许可的主体提供相关服务,转载新闻信息时,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来源可追溯。优化信息推荐机制,优先推送优质信息内容,坚决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严禁传播违法信息,切实维护版面页面良好生态。规范话题设置,严防蹭热点、伪原创、低俗媚俗、造谣传谣、负面信息集纳等恶意传播行为。健全舆情预警机制,重点关注敏感热点舆情,及时发现不良倾向,进行科学有效引导,防止误导社会公众。建立信息传播人工干预制度规范,严格操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全过程留痕备查,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七)加强重点功能管理。科学设计、有效管理应用领域广、使用频度高的功能。规范热点排行,健全榜单规则,合理确定构成要素和权重,体现正确价值观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明确推荐重点,细化推荐标准,评估推荐效果,按要求开展算法备案。强化弹窗管理,准确把握推送环节,严格控制推送频次,加强推送内容审核把关。规范搜索呈现,完善搜索运行规则,建立权威信息内容库,重点领域优先展示权威来源信息,确保搜索结果客观准确。加强群组运行管理,明确群组负责人权利义务,设定群组人员数量标准,规范群组用户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

(八)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业务,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关活动。上线运营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新技术新应用,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开展数据共享、流量合作等跨平台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助于正能量信息传播。坚持诚信运营,不得选择性自我优待,不得非正常屏蔽或推送利益相关方信息,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诱导消费。

(九)严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业务类型和实际,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系统辨识度,增强识别精准性,合理设置未成年人使用服务的时间、权限等,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科学用网。面向未成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清晰界定服务内容,高标准治理产品生态,严防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禁借未成年人名义利用网络进行商业炒作牟利。

(十)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加大信息内容审核人员数量和比例,不断优化结构,切实保障信息服务质量。严格从业人员行业进入、履职考核、离职登记等各环节管理,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管网治网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组织专门力量,精心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网站平台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CEO工程,列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切实抓出成效。

(十二)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基础管理,准确掌握属地网站平台底数,建立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台账。理清管理重点,及时掌握重点网站平台工作动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行政执法作用,推动网站平台针对性补齐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短板。建立定期例会制度,通报典型案例,传递管理要求,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十三)注重督导检查。各地网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跟踪评估属地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效果,督导检查网站平台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的制订情况,督导检查网站平台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纠正处置。网站平台要自查自纠制度机制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罚,每年主动向属地网信部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印发 《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初具规模。区块链应用渗透到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在产品溯源、数据流通、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形成场景化示范应用。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打造3~5个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区块链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区块链产业生态基本完善。区块链有效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到2030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区块链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在各领域实现普遍应用,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企业和产业集群,产业生态体系趋于完善。区块链成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信发﹝202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

区块链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布式网络、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集成的新型数据库软件,通过数据透明、不易篡改、可追溯,有望解决网络空间的信任和安全问题,推动互联网从传递信息向传递价值变革,重构信息产业体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区块链在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部署,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为目标,以深化实体经济和公共服务领域融合应用为路径,加强技术攻关,夯实产业基础,壮大产业主体,培育良好生态,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区块链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先进的区块链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应用牵引。发挥市场优势,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推进区块链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以规模化的应用带动技术产品迭代升级和产业生态的持续完善。

创新驱动。坚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协同攻关,提升创新能力;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并重,推动产业加速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生态培育。充分发挥企业在区块链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构建先进产业链,打造多方共赢的产业体系。

多方协同。推动整合产学研用金各方力量,促进资源要素快捷有效配置。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的协同互动,探索合作共赢新模式。

安全有序。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准确把握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规律,加强政策统筹和标准引导,强化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实现区块链产业科学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业初具规模。区块链应用渗透到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在产品溯源、数据流通、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形成场景化示范应用。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打造3~5个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区块链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区块链产业生态基本完善。区块链有效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到2030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区块链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在各领域实现普遍应用,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企业和产业集群,产业生态体系趋于完善。区块链成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赋能实体经济

1.深化融合应用。发挥区块链在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支撑数字化转型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2.供应链管理。推动企业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管理平台,融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成本。通过智能合约等技术构建新型协作生产体系和产能共享平台,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

3.产品溯源。在食品医药、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等领域,用区块链建立覆盖原料商、生产商、检测机构、用户等各方的产品溯源体系,加快产品数据可视化、流转过程透明化,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追踪溯源,提升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

4.数据共享。利用区块链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采集、共享、分析过程的可追溯,推动数据共享和增值应用,促进数字经济模式创新。利用区块链建设涵盖多方的信用数据平台,创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提升公共服务

1.推动应用创新。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字身份、数据存证、城市治理等公共服务领域,支撑公共服务透明化、平等化、精准化,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2.政务服务。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的共同维护和利用,在教育就业、医疗健康和公益救助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应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3.存证取证。利用区块链建立数字化可信证明,在司法存证、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等领域建立新型存证取证机制。发挥区块链在版权保护领域的优势,完善数字版权的确权、授权和维权管理。

4.智慧城市。利用区块链促进城市间在信息、资金、人才、征信等方面的互联互通和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深化区块链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应用,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集约部署和共建共享,支撑智慧城市建设。

(三)夯实产业基础

1.坚持标准引领。推动区块链标准化组织建设,建立区块链标准体系。加快重点和急需标准制定,鼓励制定团体标准,深入开展标准宣贯推广,推动标准落地实施。积极参加区块链全球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制定。

2.构建底层平台。在分布式计算与存储、密码算法、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重点领域加强技术攻关,构建区块链底层平台。支持利用传感器、可信网络、软硬件结合等技术加强链上链下数据协同。推动区块链与其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打造安全可控、跨链兼容的区块链基础设施。

3.培育质量品牌。鼓励区块链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和方法,提高代码质量和开发效率。发展第三方质量评测服务,构建区块链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引导企业主动贯标,开展质量品牌建设活动。

4.强化网络安全。加强区块链基础设施和服务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区块链技术对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的评估分析。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5.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区块链知识产权管理,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体系。鼓励企业探索通过区块链专利池、知识产权联盟等模式,建立知识产权共同保护机制。

(四)打造现代产业链

1.研发区块链“名品”。整合产学研用专业力量,开展区块链产品研发,着力提升产品创新水平。面向防伪溯源、数据共享、供应链管理、存证取证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级联盟链,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打造一批技术先进、带动效应强的区块链“名品”。

2.培育区块链“名企”。统筹政策、市场、资本等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块链“名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孵化区块链初创企业;鼓励在细分领域深耕,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打造一批独角兽企业。引导大企业开放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设施,构建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

3.创建区块链“名园”。鼓励地方结合资源禀赋,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按照“监管沙盒”理念打造区块链发展先导区。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园区建设区块链产业“名园”,优化政策、人才、应用等产业要素配置,通过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支持区块链企业集聚发展。

4.建立开源生态。加快建设区块链开源社区,围绕底层平台、应用开发框架、测试工具等,培育一批高质量开源项目。完善区块链开源推进机制,广泛汇聚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大力推广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打造良性互动的开源社区新生态。

5.完善产业链条。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并重,开展强链补链,构建现代化的产业链。针对薄弱环节,组织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夯实产业基础;建立先进的产业链管理体系,增强产业链韧性。

(五)促进融通发展

1.推进“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推动区块链与标识解析融合创新,构建基于标识解析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提升“平台+区块链”技术融合应用能力,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

2.推进“区块链+大数据”。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的认证可溯大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数据合规有序的确权、共享和流动,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发展基于区块链的数据管理、分析应用等,提升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

3.推进“区块链+云计算”。基于云计算构建区块链应用开发、测试验证和运行维护环境,为区块链应用提供灵活、易用、可扩展的支撑,降低区块链应用开发门槛。

4.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基于区块链的人工智能训练、算法共享等技术和方法,推动分布式人工智能模式发展。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区块链运行效率和节点间协作的智能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应用试点。

支持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方,面向实体经济和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选择成熟的应用场景,遴选一批推广能力强的单位开展区块链应用试点,形成一批应用效果好的区块链底层平台、产品和服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依托国家产业发展工程,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通过组织区块链大赛等方式,丰富行业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块链企业享受软件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利用首版次保险补偿、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区块链研发成果的规模化应用。

(三)引导地方加快探索。

鼓励地方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用地、投融资、人才等方面强化产业发展的要素保障,建立区块链产品库和企业库。支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创建“中国软件名园”。

(四)构建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区块链培训、测试认证、投融资等服务,完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对各类创新型区块链企业的孵化,支持中小企业成长。

(五)加强产业人才培养。

依托“新工科”和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支持高校设置区块链专业课程,开展区块链专业教育。通过建设人才实训基地等方式,加强区块链职业技术教育。培育产业领军型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形成一批区块链领域的“名人”。

(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围绕“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建设区块链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在技术标准、开源社区、人才培养等领域加强区块链国际合作。鼓励企业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和层次。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解读 | 18部门发文开展区块链应用试点 重点有哪些?
2021-10-18中国管理科学研院科技管理研究所发布
来源:财联社|区块链日报(上海,记者 张洋洋)讯,10月15日,中央网信办、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在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四个大类16个领域开展行业性试点。

《通知》明确,到2023年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块链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和做法经验,进一步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助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业内人士向《区块链日报》记者分析,此前9月,央行、发改委分别发文打击区块链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投机和炒作行为,显示出区块链技术真正的应用和价值方向是推动产业发展和升级,绝非投机和炒作。本次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是对前述一系列规划和政策的落实。

此次《通知》对于整个行业来说,也是一次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指引性文件纲领,说明区块链技术的先进性和有效性已被大范围认可。

试点四大类16个领域

《通知》的试点内容分为四个大类,分别为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拓展区块链在民生服务领域运用、推动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创新应用。在这四大类里又细分出了16个领域,作为行业性试点。

在实体经济中,包括“区块链+制造”、“区块链+能源”。

社会治理方面,分为“区块链+政务服务”和“区块链+政务数据共享”、 “区块链+法治”、 “区块链+税费服务”、 “区块链+审判”、 “区块链+检察”、 “区块链+版权”。

民生服务里,包括“区块链+民政”、 “区块链+人社”、 “区块链+教育”、 “区块链+卫生健康”。

金融科技方面,则包含“区块链+贸易金融”、 “区块链+风控管理”、 “区块链+股权市场”、 “区块链+跨境金融”。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轮值主席于佳宁向《区块链日报》记者表示,区块链技术能够显著地提高整个产业的协同效率,降低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成本,并有助于构建产业诚信体系,降低融资成本。这四大领域16个行业,都是目前区块链产业应用中落地较为快速的场景,也是最容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块链创新应用典型案例。

分布科技CEO达鸿飞也向记者表示,这16个细分行业其实都已有联盟链的创新应用,只不过之前比较局限于小规模的应用试点。但如何将这些链打通,做到异构跨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互联互通,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知》明确要求打造的是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平台,如果这个预期得以实现,那么区块链技术将在这16个细分行业中得到更深入的应用。”达鸿飞说。

试点场景明确,申报主体多元

《通知》提到,本次申报类型分为综合性试点和特色领域试点两类,申报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地方有关部门,以及企业、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政府事业单位等单位。

综合性试点原则上是在地级及副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的跨(多)行业应用,促进本地区区块链技术基础设施集约化、均衡化布局,形成规模化生产级的跨链数据交换支撑能力,推动形成多方协同的区块链产业生态,助力本地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副省级行政区域人民政府。

特色领域试点是面向试点工作内容中实体经济、社会治理、 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四个大类16个领域开展的行业性试点;申报主体可以是各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政府事业单位等)。

试点周期为2年,试点工作任务应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于佳宁认为,本次《通知》试点场景明确,聚焦在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要求优先选择有助于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形成数字经济相关行业规则规范的场景。申报主体多元化,充分显现了区块链应用广覆盖、综合性的特点。同时,技术创新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选择适合、有效、可推广的场景进行创新,避免脱离实际需求。

最高监管部门牵头,严打假借区块链炒币挖矿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16个行业的试点,分别由行业最高级监管部门牵头。如“区块链+制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区块链+税费服务”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区块链+卫生健康”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块链+贸易金融”则是中国人民银行牵头。

目前,我国对于区块链应用之一的加密货币正处于严格监管状态。《通知》在最后也明确,加强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科普宣传工作,严厉打击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借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义进行的炒币、挖矿、非法集资、洗钱、传销和炒作宣传,为区块链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达鸿飞认为,本次《通知》由中央网信办会同其他各部委的联合下文,说明会是一项统筹推进、协同联动、声势浩大的应用项目集。《通知》中明确到2023年年底,在实体经济、社会治理理、民生服务、金融科技等重点领域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案例,助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可以预见到未来的各个方面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无处不在。

于佳宁也表示,此前9月,央行等部门以及发改委分别发文,打击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投机和炒作行为,显示出区块链技术真正的应用和价值方向是推动产业的发展和升级,绝非投机和炒作。

本次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行动,是对前述一系列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方式,并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块链创新应用和典型案例和做法经验,对于区块链产业的创新和融合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